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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夭-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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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道晚安之后,各自回房。拿出纸笔,提笔写下“遗言”二字。继而想想不妥,这若是明日被他们父子看到,岂不要发疯?于是揉成纸团,复又重写。

省掉标题,直接切入正文。

叶子归: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又一次选择了离开。非是我矫情,实在是我终究做不来另外一个女人的影子。

这座房子里,在你的眼睛里,充斥着杜云影的影像,你依旧还是将我当做了她,而我,也曾一度以为,我能取而代之。可是我终究不是她,无论我与她有几多相像。

是的,你曾说过,你爱杜云影,也爱着现在的我,你再不会将我当成她。叶子归,不要自欺欺人好吗?你或许没有再将我当做杜云影,可是却将我当成了她的影子。而我在你面前,居然也不自觉地丢失了自我,想成为杜云影,想成为你叶子归此生唯一的爱。可是,我是白闲。

是的,我承认自己是个有感情洁癖的女子。请原谅这样的一个我吧。我想要的爱很简单,就是要足够纯净。叶子归,我感动于你和杜云影之间至死不渝的爱情,可十八年的坚守最后却被我摧毁,知道吗,我并不为此而沾沾自喜,反而憎恨这样的自己。

也许上天早就注定我与你终不能相濡以沫,那么,就让我们相忘于江湖吧!别找我,这一次离开,我会去周游列国,而且不会再发微博。别等我,我其实是个决绝且无情的女人,一旦放下,便归零。

 白闲

给叶子归的信写到此处搁笔,因为再也无法继续。有泪水滴到信纸上,模糊了相濡以沫四个字。揩干眼泪,继续另一封信。

蓁蓁:

对不起,我还是不能够做你的后妈。可是,我真的很想有你这样的一个儿子,聪明、懂事、帅气,做梦都想你会叫我一声“妈”。真的后悔,今天不该拦着你,如果我能任性一回,那么这一次也不会带着这个遗憾而走。可是,我也不能带着这样一个神圣的称呼离开你。所以,只能遗憾。

我希望这一次离开不会影响到你的学习,在我眼里,你是最棒的孩子,你将会是最好学府的顶尖学子,你的书画,你的文章,你的很多才艺都很出采,将来也定会有一番做为。无论我在哪里,都会关注那样一个出色的你。

帮我照顾南乔,她有时还是个孩子。如果你们彼此有情,那么就放心大胆地去爱吧!

这次远游,咖啡屋就无法顾及到。我将经营权暂交与你,潘海洋会协助你,还有南乔,相信你会打理得很好。以后回来,再还我!

蓁蓁,陪爸爸度过这样一段难熬的时间吧,不要让他找我,别说他找不到,就算找到了我也不会再随他回来。我与他,终是无缘。


将两封信叠好,放置在一边。打开笔记本,写第三封信,这是写给杨君的,以邮件的形式,定时发送。时间是上班族上班的时间。

杨君: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再次离开。当痛定思痛之后,我选择了继续隐瞒。我知道这很残忍,可是又怎么会残忍过让他们亲眼见我死亡。

我知道这死亡二字会刺伤你的眼睛,可是这是事实。我也希望会有奇迹,可是奇迹之所以称为奇迹,是因为它少之又少。

我会交待身边照顾我的人,弥留之际,让你过来见我最后一面,因为怎么也得有人过来给我收个尸。最后找个有风的日子,将我的骨灰洒到大海里便好。记住,秘不发丧。相信我,这是对他们最好的方法。

我将手机留给你,逢年过节给存在手机里的亲友们发个短信。

帮我吧!别说出事实真相,就让他们当做我在周游列国,就让他们以为我还一直活着。

 白闲遗字

这些都是长文,所以都是以写信的方式。当然我也想写给萧飞扬一封长信,也想给陆漫写,但是,所谓说多错多,我怕自己终会在字里行间露出破绽。所以决定离开以后再写长信,给每一个人,在我死之后,在我的死终于被人知晓之后,给他们看。因为不论是哪一个人,死亡这样的事不可能瞒很久。何况我实在没有把握杨君会帮我这个忙。他很有可能很快将我出卖。

这三封信用了我相当长的时间,写完之后发觉很是想睡,想着还是稍微睡一会儿同时也等叶子归他们睡熟之后再离开比较妥当。掏出手机欲设闹钟,发现之前的未接电话和短信未打开,未接电话都是叶子归打的,只是短信却不是叶子归的,是个陌生号码,上面写着“平安,勿念。”打电话过去,关机状态。

平安,勿念。

想起我在旅游途中有次打开手机发微博,收到N条短信,其中有两三条是陆漫发来的谩骂,我便回了这四个字,随后又关机。

那么如今这四个字,我可不可以当做是陆漫发给我的。只是感慨这丫怎么现在弄得跟地下党联络员似的。唉,平安就好。如此我也走得安心一些。

凌晨三点,在确定叶子归他们都睡熟之后,我拖着行李,离开了这个住了十天的家。




第20章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我又回到了乌镇,这个一开始便被吸引的地方。曾想过这个地方可以让我怡养天年,成为最后的栖息之所。只是中间有过摇摆,想与最爱的人度过最后的时光。没成想临了临了,还是选择了这里。

我住在一户普通住户家里,真正的小桥流水人家。屋子是旧式的老屋,收拾得相当干净。站在桥的这端,看彼端的老屋很是有古典情调,老屋前种着三颗桃花树,在秋天的季节看着甚是荒凉。想着那时春暖花开的时候,曾是何等的妖娆。

屋主是位五十开外的女子,之所以称她为女子而不是妇女,实在是她不能被称之为妇女。此女子一生未嫁,无儿无女,一人独居一屋。可能是没有被家长里短的事物所操劳,保养得相当好,五十几岁看上去竟只有四十来岁。我想我若有命活到五十几岁,肯定看上去比她老许多。

与她同住后才知道,她的养生方法即便让我再活三世也不能够做到。首先便是她早睡早起,早上五点起床锻炼身体,晚上九点便睡觉。其二是她不碰电脑而且极少看电视,家里的电器也鲜少使用,她说,即便是白炽灯也是会有辐射,所以,晚上不看书的时候会点上三四根蜡烛当照明。其三,心态好。她从来不觉得自己独身有什么可耻的。之所以没有嫁,不是嫁不掉,而是不愿,因为那个人总没有出现,因为不想将就。我想我是懂得她的心的,因为我曾是这么一路过来的。她的名字很雷人,叫兰芝,姓刘。我唤她兰姨。有时直接会叫她的名字,觉得特别好玩。

我有时会用越剧的腔调叫唤,她会含笑答应,带着江南的糯软,我想她年轻的时候的声音一定极美。记得第一次我这么唤她的时候,她说,跟你妈妈当年唤我的时候一模样。然后俩人便会陷入回忆中。

兰芝手艺很好,会串各式各样的珠琏。她有一家不大的首饰店,里面的珠琏都是她串起来的。请了个能说会道的小姑娘销售,因为地段选得好,是旅游必经之地,而她的珠子串得也独特,所以生意很是不错。有些游客看中了图样,要求现场串珠的,兰芝便边串珠边跟客人说乌镇的历史和名人。这些图样也是兰芝自己所画,很是个心灵手巧的女子。只是,哎,却是将近半生仍旧遇不到她的焦仲卿。

白天兰芝不在的时候,我便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这个时候会想那些前尘往事,想自己这辈子遇到的人和事,唯独不敢想叶子归发现我离开后会是怎样的一个情形。不敢想的时候会用别的事来转移,比如说写作。我知道余下的日子已经不多,所以得尽快完成小说。其实小说初稿已经完成,现在的工作是做最后的修改。我一直不愿意像其它网络作家一样,写一章上传一章,因为还是觉得自己的文字功底不够,有些地方总是要不断修改。如此修改了整整三天之后,终于完稿。寻了个有网络的地方将我的第一本也是此生唯一一本小说《渡,红尘》传了上去。

如今回头想想,支撑着我一路走过的,陪伴着我最后时光的,是这本小说。且不管这小说会有多少人肯定,多少人批评,我都不在乎。因为这一本小说,证明了我曾经来这世上走了一遭,渡了一回红尘。

这小说,是我对自己的一个交待。

盒上电脑的时候,相当有此生无憾的感觉。我想我挺着这一口气不散,可能就是因为这小说的缘故。如今已经全文完,我想我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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