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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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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篮球是最适合大学男孩子的运动。
打篮球使身体各个部位的肌肉都得到锻炼,对健康以及塑造均衡的身形都有很大好处……这是其次,最主要的是:女孩子会被打篮球的男孩子吸引,而踢足球的话,她们只会在替男朋友看包的时候看你一眼。以上是我校篮球队主力之一,刘超宇的原话。就是现在坐在我旁边的这位。他是回民,外号叫“小回民”,这是昵称,没有任何贬义。
据他的初中同学讲,他在刚开学的时候是全班最矮的,所以得了个“小”字,没想到这家伙后来者居上,两个学期之后学校里的任何人想跟他说话都必须仰视不可,时至今日,身高已达1米95以上,而且还在growing,听说已经被某地方级篮球队预订。他除了平时的队内训练之外,每周末还去健身房练三四个小时,已经坚持了两年。在校篮球队内打中锋的位置,如果说你听了这个位置还没什么感觉的话,只要想想姚明也打这个位置就理解了。听传闻说有一次他玩PSP,结果一不小心把版面按坏了。考虑到他胳膊跟我小腿一样粗,我认为那是事实的可能性很高。
篮球鞋在比赛专用地板上摩擦发出“仄仄”的声音,虽然有些刺儿,但并不令人特别讨厌。每天中午十二点到一点半是学校篮球馆的开放时间,我跟刘超宇坐在篮球架旁边等待轮到我们。这种玩法叫“打三波”,就是把人分成三组,其中两组先打,输掉的下场,如此轮换。
“就是看过啊。”刘超宇对我说道。
“什么?”
“那个杀人犯杀人的过程,曾经有人做成视频传到网上去。那样子真的是像在跳舞。后来警方介入,强行把视频消掉了。”
“不会吧。不是说没有目击者吗?”
“好像是犯人自己拍的。事先架好摄像机。”
自己给警方留下证据?!“这么说的话,难道是快乐犯?”
“快乐犯?”
“就是以犯罪作为快乐之源的人。”
“……”
“变态。”他愣了一会儿吐出这个词。
我未置可否。至少那种人还有快乐这种感受,比起我来已经强上百倍。曾经有位非常喜欢龙的大姐对我说过:“把你这种人放到社会上,简直就像把H5N1型禽流感病毒感染体乱扔一样危险。我要是你父母,就买块孤岛,配上豪宅和佣人,定时供应食物和饮料,让你在那里终老一生。”我不认为她是带着恶意说这些话的,事实上那是相当客观而且友善的判断。而我的父母也正是基于以上理由才没有让我住在宿舍里。明华大学的学生都是国家未来的栋梁,如果在成材之前就死掉了可不好。
《左传》中有这么一段话,大意是说:火很严厉,人们都躲着火,所以被火烧死的人就很少;水很温柔,人们都不怕水,所以被水淹死的人就很多。我的情况就属于后者。
“那么你是要替你女朋友去拍照片?”
“啊?谁?谁是我女朋友?”
“别装傻了,欧阳歌帆啊,你们两个老在一起。”
“那是因为我们两家是世交,所以从小就认识。”
“行啊,娃娃亲。你还在外面租房住,每晚都可以跟女朋友做这样那样的事。啊,羡慕死了。”
“你好好听我说话,什么年代了还娃娃亲。还有‘这样那样’是哪样啊。”类似的对话发生一百遍了,他绝对是成心的。其实我早就知道,这家伙暗恋歌帆已经很久了,只是嘴硬不承认而已。“喂,歌帆对那个杀人狂好像真的挺感兴趣的。我有个主意,不如你……”
刷,篮球与篮网摩擦发出愉悦的响声。有一队输了,该轮到我们了。于是我和刘超宇停止了没营养的对话,站起身,啪啪屁股上的土,向场地中央走去。这一站起来,更显他的高大,因为旁边有一个身高不足1米70,只能给与人道怜悯不能施行实际援助的国际二等残疾的我在衬托。
我接到队友传球,看都不看就往天上扔,巨大的身影在空中接球,然后双手灌篮完成空中接力,篮球架颤动,四周一片掌声。跟预想的一样,很好。
、第二章 手舞足蹈
我目前居住的晨光小区位于北京市南城区,明华大学在西北,每天上学约骑车一小时的路程,当然放学也是。至于为什么选这么远的地方则源于一段对话。
“儿子,08年就开奥运会了。”
“哦。”
“为了迎接奥运,我认为你应该每天锻炼身体。”
“哈啊?”
“所以你就住在这里,每天骑车上学吧。”
“……”
到现在我也搞不明白,开奥运会干我每天骑车一小时上学什么关系。不过我也没有提出抗议,要问为什么的话,就是因为这是我老妈——苏晴彦做出的决定的缘故了。十四岁出道,二十二岁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提名,在退出演艺圈之前被称作“东方魔女”的女人。关于她的“英勇事迹”多如繁星,凡是想占她便宜的,上到公司总裁,下到小报记者,一律被她整得人仰马翻,最关键的是她没有一次弄脏自己的手,使得受害者连复仇的对象都没有。是我没法对付的三个女人之一。对于“不可以反抗她”这个信念早在我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根深蒂固的刻在脑子里了,恐怕连DNA断片中也写进去了。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坐车?那是因为北京市的交通状况的缘故。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再加上攀比效应,导致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家庭拥有轿车数量的急剧扩大。虽然这几年一直在进行道路拓宽建设,但实际效果并不大,往往是刚拓宽完就发现必须继续拓宽,光是我上学的路上就有四个塞车点。有一次下雪,我尝试坐车上学,结果旷了两节课。
就像前文所讲的那样,经过一小时的跋涉,我回到了晨光小区。
居住区楼房化的弊病之一,就是邻里之间的关系不再像以前那么紧密……嗯?说不定不算弊病。少了互相帮助的同时,也少了很多麻烦事,总之这是见仁见智的事情。至少我没什么不满,我想他们也不该有什么不满吧,如果知道了我曾经干过什么的话一定会摇着“恶鬼退散”的幡旗退避三舍吧。朱宏兴,朱家的长子,就是因为那件事件才被送到国外进行心理治疗两年。
正胡思乱想着,迎面走来一个人。“朱宏兴,回来啦。”
“嗯,回来了。”我应付着答道。
童贯景,住在我对门,职业是记者,与我截然相反的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五讲四美好青年,小区中唯一一个与我来往较近的人。虽然是那种随处可见的眼睛男,但对他人的关心程度却令人印象深刻。我刚来的时候他非常热情地带我熟悉周围环境,热情到让我有点吃不消的程度。刚开始我还有点警戒,但到后来发现他真真正正的的确确明明白白完完全全的仅仅是非常友善而已。就算被人骗了,也会长出一口气:“原来他的母亲没有病重啊,太好了。”;就算被人打了,也会坚持“暴力不会解决任何问题”拒绝还手;哪天把他卖了,说不定还能帮我点一下钞票。其对“人之初,性本善。”的执着用震惊中外来形容也不为过,用叹为观止来比喻也很合理,不去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实在是太可惜了。
“学校里有什么好事吗?”
“没有,只是听说了杀人狂的事。”
“杀人狂啊……”他眉头紧锁。我特意提出这个话题,主要是想看看他的反应。“那一定是位精神病患者啦。”
“精神病……吗?”
他一脸严肃的说道:“说不定还是人格分裂,自己完全不记得自己做过的事。要是那天突然发现了,他一定会非常痛苦吧。”
呜哇,不愧是童贯景,反而开始担心犯人的心情了,果然不辜负我的期待。我在心中高举双手热烈鼓掌。
好疼。有种被视线刺痛的感觉。向童贯景背后望去发现一个穿红色呢子短外套和紧身牛仔裤的女人,站在楼门口双手抱胸正狠狠的瞪我。华士伟,明明是个女人却有着很有男子汉气概的名字,童贯景的女朋友,目前两人同居中。如果没人介绍的话很难想象他们会是男女朋友关系。一言以蔽之,那实在是个帅气的女人。双腿修长,身材曲线如同美洲豹般匀称,短发将将盖住耳朵,双眼炯炯有神,下巴微仰,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我所认识的人中能与之相媲美的恐怕只有龙大姐了。我曾问童贯景,你女朋友是干什么的?得到的答复是驱魔师。天啊。
“你别聊了,快去卖东西。”与其说是建议,不如说是命令。
就算被自己的女人如此呼来喝去童贯景依然故我,笑着与我道了别,向小区出口走去。然后,剩下我跟这位驱魔师大人大眼瞪小眼。我为什么要用敬语?
“华姐好。”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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