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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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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姐好。”我想打个马虎眼混过去,却在与其擦身而过的时候……
“你别对我家的贯景打歪主意,像那种卖掉他还让他给你数钱的事想都不要想。”
“是。”我随口答道。嗯?
回到家,关上屋门,把书包往地上一扔,我一头栽到沙发上。跟华士伟对峙的几秒有如好几天般漫长,累死我了,不愧是驱魔师。
嘀嗒、嘀嗒。
吵死了,让我安静一下。
嘀嗒、嘀嗒。
你就不能把那个擦擦?水会把地板弄坏的。
嘀嗒、嘀嗒。血自顾自的沿着屠刀嘀下。
笑个什么劲儿?你这个没脸的家伙。
*******************************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
——出自《庄子•;庖丁解牛》
转动手腕,小刀在空中划出优美的曲线;旋转脚跟,身体微微侧倾;月光幽幽,树影重重,那是个肌肉与骨骼发出如同森巴(一种非洲打击乐曲)般优美旋律的夜晚。
咔嚓!
呃……旋律被破坏了。
“啧,又失败了啊。太不酷了。”我下意识的挠挠头。真是的,原以为这次能成功的说。我垂头丧气的把手中的卡巴1218(海军陆战队用刀,也是目前台湾海军陆战队制式配备,经历过二次世界大战、韩战、越战等无数战役。)在“乐器”的衣服上擦了擦,然后装回刀鞘。
我注意到他的时候,他正歪歪扭扭的走在人行道上。看那一步一晃的样子想必是喝了不少酒,也许是刚跟朋友聚餐回来,也许是工作不如意借酒消愁,不管怎样,经验和直觉告诉我他可能是个合适的目标。果然他来到了桥下,看来是打算往河里小便。当时我差点冲过去阻止他,真是的,怎么能随意污染水源呢?太不道德了。但是我忍住了,毕竟待会儿还要拿他当乐器,如果演奏途中“发大水”可就糗大了。
在他拉上拉锁的时候……
第一刀,切断气管,却没有伤及动脉,为的是让他叫不出声音又不会致命;第二刀顺着肩胛骨斜画,分离三角肌;第三刀沿手臂直下,劈开肱二头肌;转动身形,第四刀在背部由下而上画出蛇行,顺势割断大圆肌小圆肌冈下肌斜方肌;第五刀游走侧腹,划过肋骨间的缝隙,划开肌肉和肺叶;第六刀、第七刀、第八刀……直到第十六刀,刀刃被骨头卡住了。可恶,明明感觉不错的,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呢?这样子一点都不酷呀。
小时候课本上有一篇庖丁解牛的故事,本来对读书不感兴趣的我一下子就被里面庖丁的精彩技艺吸引住了。是了,就是这样了,这才是我所应追求的,这才叫……对,就是那个,酷。
我见过老爸一拳打破别人的心脏,见过老妈的炸药炸塌一栋楼,见过老姐把铅笔刺入对方的眼睛,见过我家的狗把闯入者撕成碎片,但那样太野蛮太凶残一点都不酷。我们是人,不是野兽,人与野兽的区别是什么?是酷。恐龙为什么灭绝?因为它们不懂酷,看看它们的体型就知道了;希特勒为什么失败?因为他不懂酷,看看那难看的国旗就知道了;秦始皇为什么能统一六国?因为他懂酷,看看兵马俑就知道了。所以说“得酷者,得天下。酷者无敌。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首先要让他酷。”对酷的执着与追求是人类生为万物之灵长的关键,不酷的人不配为人。而将酷这种抽象的概念具现化出来的东西就是艺术了。
庖丁一定是位艺术家,从书中的描述就看得出来。可惜千百年来人们都误解了他,以为他只是个屠夫。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很明显的吧,杀牛只不过是艺术的表现形式而已,他真正要表现的是酷。为了纠正大家的这个误会,我决定再现庖丁的艺术。我想,只要有一天人们看到我录下的视频后说:“酷呀!”他们就会了解我的苦心。只可惜我的技术实在不过关,所以到现在还被误会为杀人狂而已。
算了,今天就这样吧。喘口气,我去取事先架在身后的摄像机,然后,在朦胧的月光下看到不远处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向这边走来。
嗯,再练习一下也不错。
、第三章 无颜
所谓幻觉,是一种虚幻的表象,本来并不存在的某种事物,病人却感知它的存在。正常人偶尔也可出现幻觉,比如在焦虑地等待某人到来时,忽然听到敲门声,实际却没有人来。这种幻听的出现与期待的心理有密切关系,此外在受到突然强烈的刺激下亦可出现幻觉。
幻觉具有两个主要特点:第一、幻觉是一种感受,由于缺乏相应的现实刺激,所以客观检验结果证明这种感受是虚幻的,但就患者自身体验而言,却并不感到虚幻。第二,虽然幻觉源于主观体验,没有客观现实根源,但某些患者坚信其感受来自客观现实。
对我来说,那个时不时从我梦中蹦出来的怪人就属于这种情况,对别人来说,不存在;对我来说,却实实在在的站在那里。好在它并不影响我的生活,所以也没太在意,或者说在意也没有用。只是目前在我面前独自一人吃了三盘烤牛排还没吃饱,又叫了两盘的这个女孩儿,我倒真希望她是幻觉。
时间是下午六点左右,地点是汉拿山烤肉花园路总店,人物是我和欧阳歌帆,事件是我的钱包在抽筋。
别误会,我可没有闲到有时间陪女孩子出来逛街吃饭,之所以出现这种结果是因为我没有兑现答应她的杀人现场照片的缘故。为了道歉我请她来吃饭,对,这纯粹是礼节性的。但是,我失算了。我只知道这丫头是只食肉动物,可没想过就算同样是食肉动物也有小猫和大老虎之分,而她是恐龙级的。三盘牛排刚上桌便被风卷残云般扫荡一空,看来每天吃明华大学食堂的菜实在是难为她了。
“同样的,再来两盘。”她对侍者指了指空空如也的盘子。
侍者看看我。
我知道他什么意思。在歌帆大快朵颐的这段期间,我的食物只有泡菜和用来卷肉的菜叶,当然里面没有肉。之前说过,我是素食主义者,绝对不是出于钱包的考虑,堂堂地产大亨的长子怎么会囊中羞涩?虽然这个消费量的确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好,好,我知道,你什么都不用说,我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非常可怜。我俩的关系在旁人看来与其说是情侣——本来就不是——不如说是统治阶级与受压迫阶级。如果这个景象被某个不知情的小报记者看到了,说不定会刊出这么一条新闻“你吃菜来我吃肉,看新社会男女地位的对调”(此乃知音体)。为了避免这样的误会,我也对侍者说道:“同样的,再来两盘。”指的目标是下去了一半的泡菜。
侍者一脸疑惑地走了。
歌帆歪着头,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我:“朱宏兴你好奇怪吔,居然不爱吃肉,好歹你也是个人类吧。”
呜,好过分的侮辱,没理由就因为我不吃肉就要受到这样的对待吧。“人类不是肉食性的。”
“可人类也不是草食性的呀。况且这里是烤肉店,多少给人家点面子吧。”
“我偷偷告诉你。其实只要我一吃肉就会变身。”
“变身!好厉害!变成什么?”
“类似奥特曼那种吧。”
“奥特曼星人?!”
“没错,变身后就会去推到东京塔。”
“为什么是东京塔?”
“因为那是每个怪兽们的梦想。”
“哦,好厉害……慢着,你不是奥特曼吗?不是打倒怪兽的吗?”
因为我是奥特曼和怪兽酒后乱性后的产物……虽然这么说很有趣,但是如果这句话被这个口无遮拦的丫头传到我老妈耳朵里去的话,我的人生就要面临大危机了,不,应该说是彻底结束了。“因为我是怪兽派来的卧底。”
“震惊!”歌帆的嘴张成“O”型。真是个好懂的女孩儿。
此时侍者端来新加的菜,正好我的泡菜也吃完了,于是我接过新的一盘,低下头像只蝗虫一样“嘎吱嘎吱”的大嚼白菜帮子。而歌帆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过来。
约十秒钟后。
“你骗我呢吧?”
“嗯。”
“好过分!”歌帆两只玉手重重的砸在桌子上,一下子成了公众的焦点,不愧是传媒巨头的继承人,“亏人家那么相信你!”
“信的人才有问题吧。”
“好过分,好过分星人。”歌帆的双颊像受惊的河豚一样鼓起来,一边不断重复着“好过分,好过分”的抱怨,一边把烤好的牛排一股脑塞进嘴巴里。喂,喂,那可是整整一盘的份量!
欧阳家下一代继承人是这个模样,华歌传媒的未来命运实在是岌岌可危,趁现在把股票抛掉吧……以上纯属玩笑。别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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