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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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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病
、序章
原本是神灵,因为妖魔化神性几乎完全退化。
人格是扭曲的,精神是绝望的,心灵是空虚的,思想是阴暗的,性格是疯狂的,世界观是病态的。无颜之屠夫,并非意旨面无表情的杀人。冷静得近乎冷酷,理性得堪称无情,明智得令人作呕。与善恶无关,与是非无关,与人性无关,与信仰无关,与道德无关,与伦理无关,一切的一切只为追求“利益”二字。个人利益、家族利益、短期利益、长远利益、台前利益、幕后利益,无利不往,无往不利。
把杀人当作艺术的杀人狂、无限接近死亡的少女、拥有六个人格的狂徒、在幕后操纵一切的古典美人、号称“有史以来最强的灵长类”的强势御姐、全世界最能哭的金融大鳄、活在虚拟世界的电脑黑客、永远只能作别人的天才、为了追求知识甚至舍弃人的身份的学者……
崩坏的是人还是世界?疯掉的是狂徒还是普通人?扭曲的是身体还是灵魂?被不正常的人骂不正常才叫真正的不正常,被有病的人说有病才是真正的有病。这是一个疯狂的故事,这是一个扭曲的故事,这是一个压抑的故事,这是一个绝望的故事,这是一个残酷的故事,这是一个病态的故事。作者口吐狂言语无伦次,神志是否清醒有待考察,至少可以确定是个无视读者感受的家伙。
入此门者,放弃一切希望。
欢迎来到“病”的世界。
、第一章 梦魇
四周一片漆黑,无所谓伸手不见五指,因为就连我现在是否还存在都不可知。我的肉,我的血,我的骨,说不定已经被这黑暗侵蚀殆尽,留下的只有深深地绝望,以及由这绝望而生的,企图把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切都破坏掉的疯狂。
一个怪物向我靠近,它的整个身体湮没在黑暗中,我只能看清它的脸,而它的脸,没有五官。真是奇怪,虽然他没有嘴也没有眼,可我现在却十分清楚他在笑。
怪物再次向我提出早已问过不知多少次的问题:“呐,你是为什么活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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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兴,朱宏兴。”有人推我的肩膀。我醒了。
又是那个梦,已经梦过好几次了,这次还像以前一样,我给出的答案无法使对方满意。有人说梦是某种预兆,也有人说梦是内心愿望的表现,但我觉得我的梦无法归入到这两种中任何一种去。要说是预兆的话,不可能同样的事情预兆好几次;要说是愿望的话,我到底在希望些什么呀?
“朱宏兴,朱宏兴。”我的肩膀被推得更厉害了,难道看不出我已经醒了么?医学上讲,人不可以强行从深度睡眠快速转到清醒状态,否则会影响健康。
推搡变成了摇晃,这丫头从小就无视他人的情况想法感受甚至生理结构,我敢打赌如果继续无视下去的话她就要掀桌子了。为了避免学校设施遭到损坏,我赶紧把睡得昏沉沉的脑袋从桌子上抬起来:“哦,歌帆。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你从上课开始就在睡,现在下课了还睡,你是瞌睡星人吗?”
站在我面前夸张地叉着腰一幅气鼓鼓的样子的女孩儿名叫欧阳歌帆,小我两岁,虽然小我两岁,但跟我在同一所大学,同一个年级,同一间教室里上课,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曾休学两年的缘故。这个女孩儿……怎么说呢,应该说是非常适合小家碧玉这个词的女孩儿,平时就很喜欢戴一些小饰品,五官小巧玲珑,小小的手脚也很可爱,如果不是那种性格的话追她的男孩子一定有一大票。
哼哼,但是如果他们知道歌帆的身份的话,就算是性格再恶劣他们也会追的吧。华歌传媒,控制着十三家电视台,二十五家杂志社,五十三家报社,在纽约,多伦多,东京,伦敦,柏林等多个城市设有分公司的传媒业巨头。只要想象一下,每天你看的报纸杂志,听的新闻,有80%是出自欧阳家之手,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影响力有多大。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大众倾向就是被他们这么操纵着。
“朱宏兴,跟你说话呢,干嘛不理人家,又睡过去啦?”
“我只是在想,下课睡觉有什么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问题大了!要知道,现在可是午饭时间啊,在磨磨蹭蹭的红烧狮子头就要被抢光啦!”然后那丫头不由分说便拖着我的脖领子往外跑。
吃吃吃,你这个食欲大于性欲及睡眠欲的丫头,等你体重过百后别来找我哭诉,我可是好几次告诫你暴饮暴食的害处的。不过有点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每次都要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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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华大学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学府,在这里的学子全都可以说是未来的精英,所以享受最好的待遇是理所应当的,食堂的饭菜更是不能含糊,健康的思想是建立在健康的身体上的,要是未来的大集团董事长拉肚子留下后遗症或是营养不良那还得了?
不过说是精英,并不等于这里的学生全是IQ200以上的天才,比如歌帆和我这样的,就是家里花钱让自己的孩子来镀个金,日后拿出文凭好看而已,至于成绩什么的倒是次要问题,成绩单上尽是令人感动的“人情味”。像我们这样的,每年都会有十几个到几十个不等,大家见惯不怪了,所以我和歌帆才没有被特别对待。
顺带一提,朱家是炒地皮的,鑫帝地产。上海、深圳、北京,有50%的商业用地属于朱家,也就是说其他人分剩下的50%。另外现在还在开发天津宁波一带,据我老弟说已经形成一定规模。朱家的财力加上欧阳家的影响力,如果是在美国的话可以去竞选总统了。
“好烫,呼,好烫。”
刚岀锅的红烧狮子头当然会烫,烫你就慢点吃嘛,又没人跟你抢。看着那丫头一边被烫得吐舌头一边仍旧义无反顾地往嘴里塞的样子,我叹了口气,低下头默默的吃自己的炒蒜苗。与那个肉食动物相反,我是个素食主义者。
“朱宏兴是走读的,对吧。”
“嗯,怎么了?”我抬头的时候,发现那个拳头大的肉丸已经下去一半了。
“帮我去个地方,永定门桥底下。帮我照点照片回来。宿舍每晚有人查,我出不去。”
“呃……哈啊?”桥底下有什么好拍的?我知道这丫头的兴趣有点特别,可没想到居然发展到这种程度。
“什么‘哈啊’呀,你不知道吗?最近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个,拦路杀人事件,上次的出事地点就是那里。”
我努力在脑中寻找有关这种事的信息,很遗憾,失败了。这是理所当然的,我对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一概不往心里去,即便是拦路杀人犯,只要我认为遇上的可能不高,就不会特别关注。两年前就是这样了。
“天啊!这么大的事你居然不知道?”歌帆故意高举手臂惊呼引得周围人的目光集中在这里,“孤陋寡闻星人!发现孤陋寡闻星人了!请问你来地球的感想如何?”
这就是那些追她的男孩子总是志在必得而来,垂头丧气而归的原因了,要配合上她的话题真的很难,而一旦配合不上就会被当成傻瓜一样。虽然我知道那丫头不是有意的,可谁受得了啊。你以为谁都像你们家似的有上万个狗仔队给你去搜集情报啊。
“哎呀,真是的,既然你什么都不知道的话我就从头将给你听好了,不过要点报酬哦。”说完她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盘子里的红烧狮子头。
嗯?什么!她那份那么快就吃完了?明明一直在跟我说话,简直就是神技。不过没关系,刚才说过我是个素食主义者,这个本来就是给她留的,因为食堂规定一个人只能领一个。我识趣的把盘子往前推了推,她立刻一个猛虎扑食扑了上去。如果那些华歌传媒的崇拜者得知这就是欧阳家的千金的话,一定会哭的。
那家伙出名是在最近一个星期。虽说最早犯案是从月初开始的,但一直被警方当作普通拦路抢劫案处理,直到那个事件发生。一个星期前,曾有巡警报告抓住了那个连续杀人犯。当时有点奇怪的是,在抓捕的时候嫌疑人没有任何反抗,可当巡警打算给他铐上手铐时,发现自己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当然,那个犯人也没抓到。不过那件事终于引起警方的注意力,似乎是想要挽回名誉一样发动全城警力搜查,结果一个星期过去了,一无所获。网上有好事者给那家伙起名了不少外号,像“深夜杀人魔”、“开膛手杰克第二”、“地狱鬼使”之类的,不过据歌帆说现在已经公认为“手舞足蹈”最合适。我有种感觉,起这个外号的人可能看过犯人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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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篮球是最适合大学男孩子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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