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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他娘的哪个知道?不过周勇警官已经说过不是了,我也不好说啥。那家伙肇事逃逸,跑的太快了,我没来得及看车牌,估计是没啥希望抓到了。”
“不会就是那个外地人干的吧?”旁边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老爷爷开口说道。“你听说了么,村子里许多神像都给人砸了。”
“什么?砸神像!”
林啸天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这可是要遭报应的喔,估计也就外地人才能干出这种亵渎神明的事情,他们一天天的就知道科学,总是认为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是封建迷信。”
这个结论得到众酒客的认同,但也有持怀疑态度的人。另外一位没喝几口酒的老爷爷把头一转,盯着正在擦柜台的林啸天儿子。
“我说小哥,这该不会是你做的吧?”
林平志闻言,猛然抬起头来,狠狠地盯着老爷爷,目露凶光。
“有那力气何必发泄到神像身上呢?”
“是想偷点钱花花吧?”其他酒客也趁机揶揄。“小哥手脚不干净,脑子也不灵光啊。”
林平志抽了抽那满是痘痘的蒜头鼻,紧紧着握着拳头,手背因用力而凸起根根血管。
“哼!”发出一声不屑后,他瞪了吧台上的酒客一眼,干脆转过头去不再理会。
“你这什么态度!”林啸天出言训斥儿子。“怎么着?翅膀硬了,想做出头鸟?给老子听着,你还差得远呢!”
林平志不发一语,弯下腰将把台下的几瓶酒一股脑的堆上柜台之后,拿着空纸箱站了起来。
“说你你没听见吗!东西有你这么放的吗?”
“我就是这么放的。”丢下这句话之后,林平志拿着纸箱出了门。只听见身后父亲在和酒客抱怨,说什么都二十几岁了还这么没出息,丢了他老林家的脸面。
“我家小子真没出息,居然才他娘的初中毕业。什么工作也做不了,就知道成天像个小混混似的,耍狠耍酷。真不知道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生出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儿子。”
林平志走到无人处,放下手中的箱子,然后用力的将空纸箱一脚踩扁,随手丢进阴暗的角落。
“神经病!”
林平志随口咒骂一声,便一个人出去闲逛。
神像干老子屁事?没错,小时候我确实是偷过祠堂的香油钱,但这都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现在谁还会对那几个臭钱感兴趣?林平志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大家一提起坏事就拿他举例子,动不动就说他小时候的事情,好像什么屎盆子都能往他头上扣。
林平志站在路边,东张张西望望,却不知道该去哪里才好。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想骑个摩托在村道飙飙车纾解郁闷,然而现实是他连个自行车都没有。以前读书的时候,一起玩的小混混还能借车给他,可初中之后林平志就一直窝在村子里,以前的玩伴们早就没联系了。店里的货车和摩托的钥匙都由父母保管,父亲总认为他游手好闲,平时从来不把钥匙给他,只有叫他送货的时候他才有机会碰车。如果自己有收入还好,可林平志在店里劳心劳力一整天,却也领不到哪怕一块钱。照父亲林啸天的说法,包吃包住就很对得起他了,帮家里忙还想要什么工钱?
林平志对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不满,他很想找个人倾诉,或是出去狠狠的玩上一玩,改变这种令他近乎窒息的氛围,然而村子里什么都没有。二十几岁的大男人,要什么没什么,这种自惭形秽的感觉也让林平志羞于见人。无论是坐公交车还是朋友来接,都让林平志浑身不自在,仿佛将自己最没出息的一面暴露在朋友面前,所以他最后选择了窝在山里,哪里都不去。可就算是躲在山里,日子也并不舒坦,村子里的老人家动不动就把他以前犯过的错事挂在嘴边,年轻人也大多与自己保持距离,甚至连父母父母都瞧不起自己,动不动就是一顿臭骂。
周遭的一切都让林平志忿忿不平,踏在路面上的步伐也不由得加重了许多。他漫无目的的四处乱逛,越走越快,恨不得马上逃离一切,直到日暮低垂的时候,他才猛然发现自己居然走到了西山的脚下。
阵阵热气迎面而来,快到吃晚饭的时候了吧。来往的村民无不急着赶回家,迎面过来几个村民,一路说笑着。林平志抬了抬手,想和认识人打个招呼,但并没有人理会。他如同空气一般呆立在那里,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反正会搭理林平志的人,大概就只有那些自以为是的老人和那些整天聚在一起扯淡的妇女。不要成天游手好闲、不要让父母操心、不要一直吃家里、我儿子像你这个年纪早就有房有车了、赶快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吧、或是你看谁谁谁、跟谁谁谁学学,林平志对这些千篇一律的唠叨早就烂熟于心。就算是有目的性的唠叨,也不过是不怀好意的挪揄和该死的显摆。
他曾经也想过改变,也希望有人能够真正地伸出援手来帮助他,他愿意干,也能吃苦,期盼能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得大家的认同。可惜他的希冀最终换来的不过是冷嘲热讽与白眼相对。
大家都瞧不起我。
林平志有时候真的想化为沙尘,随风逃离这座令他讨厌与失望的村子。不过他后来转念一想,凭什么?凭什么自己要逃离这个村子?应该是其他人统统滚出去,而不是自己孤零零的离开。想到这里,林平志朝着路旁狠狠地吐了一口浓痰。
前方有条通往西山的山间坡道,直通山上的大宅。这条坡道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但当林平志看到了山腰上的建筑时,他的心中却突然浮现出了一个点子。
自从建筑竣工,就没看到有人来住。虽然最近有人说屋主早就搬过来了,有时还能看见人影晃动和说话声,然而事实摆在眼前,大宅就是一个人都没有。这栋突兀的大宅就这样高踞山头,俯瞰全村――以及林平志。
在玫瑰色落霞的映衬下,大宅的屋顶焕发出诡异的光芒。林平志若无其事的环顾四周,附近确实只有他一个人而已。他站在大门下,用力的压了压腿。
‘嗯,附近没人。’
林平志打量着气派庄严的大门,将双手轻轻地放在比人还高的门扉上。
‘没事的,我很安全。’
即使潜进屋子里、即使打碎了玻璃、即使在地毯上留下一个又一个硕大的泥脚印,也不会有人知道是林平志干的。更何况现在这里压根就没人住,根本就不会发现这栋豪宅正在上演着一出行窃的戏码,估计要等到屋主搬进来的时候,才会发现屋内早已被人洗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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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交错
“看我林平志教你们这些外地佬做人!”
林平志咧开大嘴笑了下。
‘等屋主搬进来,一定会被我的壮举吓一大跳。哼,盖这种豪华的房子,摆明是瞧不起我们乡下人,当我们是土鳖么?且看我怎么教训你一顿。’
想到这里,林平志的心情顿时舒畅许多。
“呼呼,走你!”林平志轻呼一声,双手用力扒住门沿,右脚往门上一瞪,爬上了那比人还高的门扉。泥乎乎的大脚印在全新的门扉和金属门饰陪衬下显得格外醒目,这让林平志感到十分得意,他甚至还故意朝着门扉瞪了好几脚。
夕阳照的庭院落叶一片金黄,却难掩大宅荒凉破败的景色,看来是真的没人住。
林平志手扶墙沿,对准庭院一点猛然跃下,他落地后立马转身又朝墙上踹了几脚,内心充满了报复的快感,虽然他和屋主素不相识。
平息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林平志伏下腰来四处观望,打量着眼前的建筑,找寻合适的侵入点。石砌的外墙让整栋建筑看起来颇有压迫感,在他的右手边有扇飘窗,窗体突出外墙,正对着庭院,厚重的窗帘从屋内拉上,只能通过些许的缝隙勉强窥视屋内环境。
原本林平志是打算用那扇窗户来作为突破点,不过仔细观察后他就改变了主意。那扇窗户表面布满了小指粗细的防盗网,就算把玻璃敲碎,也未必能钻的进去。再说了,如此正大光明的行窃手法实在太过无趣。
他希望能偷偷摸摸的潜入屋内,不留下太多明显地痕迹。这样等屋主回来时进入屋内,才会发现自己美轮美奂的豪宅内早已被他这个“侠盗”弄得面目全非。
林平志露出一丝奸笑,沿着外墙望宅子的后门走去。他对这栋建筑的格局布置并不清楚,只知道主人肯定是大有来头。不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