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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了天山,往前是真正的南疆啦!”买买提归心似箭,又吹起口哨。
不知过了多久,路上能见到一些较矮小的平房,平房很简陋,墙外没任何装饰,在路边有些孤零凋残。
“前面就是托克逊县城。”买买提说。
果然,路边的人越来越多,却见不到一个汉民。接着,有马车、馿车、牛车在路上交织往返。路越来越泥泞,到托克逊县城时,街道两旁淤泥已积聚了几寸厚。托克逊不大的街道旁有几栋小楼,小楼的结构极具民族特sè,屋檐、门窗及走廊上雕刻着许多图案,sè彩也缤纷灿烂,令人眼花缭乱。楼房旁,维民席地摆摊,有卖花帽,也有卖剑、英吉沙小刀、玉雕,或卖储藏过冬的哈密瓜------。
远处,一座古老的清真寺广场上挤满了前来祷告的穆斯林。
“托克逊的变化挺大!”很久未到南疆的林建感慨不已,“只不过那座清真寺还是老样。”
广场一侧,有个特别热闹的小商品市场,市场内摆满了ri常用品,每个摊位前都围着不少维民,或是叫卖,或是讨价,叫喊声响彻极远。
“今天是巴扎。”买买提说。
“啥是巴扎?”朱乐甚为好奇。
“巴扎类似内地的赶集。”林建回头讲解,“你们看,路边赶着马车的维民,他们可能居住较远,大中午才到这里逛巴扎。”
巴扎市场外围有一长排烤羊肉摊档,烧烤槽里漫溢的浓香飘散在街头巷尾,好客的维吾尔老乡扯着甜美粗旷的喉咙叫卖着:“嗬,多香多美的烤羊肉串呦!”
“买买,吃点东西?”林建问买买提,没到喀什之前,林建得听从他的意见。
“早该吃饭了。”黑头叫道,“我肚子都饿扁了。”
买买提稍作迟疑:“我怕天黑之前赶不到库米什,这样,我下去买点吃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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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兵站
() 在路边停下车,买买提快速奔到市场,很快买回来几只大油馕。
“这咋能叫吃饭!”见这似家里的烤饼,黑头嘟哝着。可到最后,他吃得最多,还把剩下的一小块吃不完的馕扔向车窗外。
“黑头,吃不掉的不要乱扔嘛。”林建回头提醒,“维吾尔族忌讳随便糟蹋粮食,记住,到喀什不能再犯。”
黑头难堪的点点头,朱乐见他模样,哑然失笑。
不久,车又驶入荒凉的戈壁上。对外面的景致,眼熟后的平常令大伙都沉默下来。林建在前排微闭双目,似在想问题,又像即将进入梦乡。
公路在广阔的戈壁上时而笔直,时而蜿蜒,时而滑入河谷,时而爬向山坡。除了路旁的电线杆一直伴着公路外,再也难见其它的景物。黄昏时分,车开进了库米什兵站里停下来。库米什似一个小镇,座落在一处平缓的山坡上,公路两边有些小店和饭馆。这个兵站只有几排小平房,全都当旅店出租给外来客。有几位年轻的女兵,在兵站做服务之类的事。
晚饭后,林建开了两间房,他与买买提一间,沈秋楠、朱乐、黑头一间,而且是一张床,好在沈秋楠、朱乐、黑头都在抽身条,一张床也够。
午夜后,气温渐低,兵站被漆黑的夜笼罩。林建与买买提在房间里饮着烈酒,开怀朗笑的声音传得很远。
出门将近一个月,除了身上的大棉袄,再无它物。沈秋楠坐在床角,紧紧衣领,感觉有些冷。二十多天来,在异域的颠簸劳顿,原本就瘦弱的身骨更显得单薄。这期间,也发烧过两次,他没讲,熬过后不知怎的就自愈。
沈秋楠不清楚自己现在yu作何为,也渐渐淡忘了当初来xin jiāng的目的是找哥哥,哥哥对他来说,陌如路人。在郑州上火车时,他最早结识的就是黑头。记得那天暮sè渐晚,就在那趟去大西北的列车开动一瞬,黑头从远处飞奔过来,在站台昏暗的灯光下,他是那样的仓惶。当黑头追逐在玻璃窗外时,沈秋楠看到的那分明是一张扭曲的脸。黑头猛拍着玻璃窗,座位上的人都视而不见。直到火车长鸣加速的那一刻,沈秋楠猛地冲上去,全力提起了那扇沉重的窗-------上了车的黑头极少露面,钻进车座底,几乎睡了两天两夜,直到第三晚,甘肃张掖站上来五个抢匪,在全车厢人即将被洗劫一空之时,从车座下爬出来的黑头抽出一根大木棍竟劈倒了三个。一切皆是那样突然,开始与结束的场景,使沈秋楠深深喜欢上他。在后来,沈秋楠与黑头简单的聊天中,他才知道黑头是河南登封人,今年十八岁。
没有票的黑头在乌市火车站随着人流混出来,在广场上,沈秋楠与黑头四目相顾,谁都无法说出一个去处。当他们准备在一处避风的墙角下度过一夜时,被饭店老板林建发现,遂带回店做了帮手。这不久之前,林建还收留了从四川来疆,在车站一带逗留的朱乐。
“醒醒,别睡啦!”沈秋楠摇着早已进入梦乡的黑头。
“咋了,秋楠?”黑头蒙眬着眼问。
“朱乐出去很久了,还不见回来。林老板知道会骂的。”沈秋楠说。
“管他呢。他要玩让他玩去得了。”
“不行,你起来咱们去找他一下,外面啥都看不见,说不定他会迷路。”
兵站离路边的小店稍有一段距离,这段路没一丝灯光,沈秋楠和黑头深一脚浅一脚向那排小店摸去。黑夜冷清,穿棉衣的沈秋楠冻得直哆嗦,黑头倒没觉得冷,他一直走在前面,几次差点被路边的石块绊倒。库米什小镇的夜sè朦胧,昏暗的小店灯光在寒风中鬼魅地摇曳。小镇一家小舞厅放着缠绵的舞曲,柔和的乐调,多少也为这个清冷的小镇夜晚带来一丝暖意。镇上,家家小店门前,挂着一副厚厚的棉门帘,里面烧着炭火,xin jiāng的煤炭很丰富,这里的居民在冬天里从不会为烤火而犯愁。
“抓贼娃子!抓贼娃子!”
寂夜的小镇上传来一阵厉呼,喊声由远及近,几条黑影一前一后追逐,躲躲闪闪。叫喊并没有引来他人注意,沈秋楠心头发紧,他往前几步跟紧了黑头。就在他们即将走到街心时,猛地听到一间店铺传来朱乐的声音:“我没拿,没拿------。”
带着浓浓川音的朱乐叫声不大,却清晰入耳,沈秋楠和黑头马上意识到朱乐可能闯了祸。这之前,他们早听林建讲过关于朱乐的一些事。在四川万县长大的朱乐是兄弟中的老三,读到小学四年级就辍学,十六岁被送给xin jiāng铁路局一远房亲戚做养子,到xin jiāng不久他便与车站里一些流浪儿混上了,亲戚后来束缚不了他,对他就听之任之。
这是间维民饭店,厅中烧着一个红通通的铁皮炉子。炉腔把周围人的脸印得赤红发亮,四个蓄络腮胡的维族汉子神情凶煞,目光萧愤地直逼墙角的朱乐。
“把东西交出来------”其中的一个汉子显然怒不可遏。
“我真的没拿,大哥。”朱乐显然是在哀求。
“我看见你拿的。”其中一个维族汉子说:“郎斯忌。”
“你已摸过了,没啥嘛,大哥。”
不等朱乐再做其它解释,旁边的一个维族汉子就摔给朱乐一记耳光,再朝他小腹一脚,朱乐便跪倒在地。
揭开厚重的布门帘,沈秋楠与黑头几乎是同时跨进饭店,他们唐突地闯入,倒把那五个汉子吓了一跳。只一瞬,当看见是两个衣服朴素的大毛孩时,又恢复了刚才的萧杀气焰。
“你们是一起的贼娃子?”
卷发维族汉子问沈秋楠,沈秋楠没说话,他上前扶起墙角的朱乐,朱乐用手背擦着鼻子,昏暗中,沈秋楠才看清朱乐鼻子在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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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夜诉
() 小店的气氛压抑而紧张,连这家饭店的老板也不敢近前相劝,只远远地顾盼。然而,饭堂另一处墙角,有两个正在喝酒的中年汉子,其中一位是大胖子维民,他们频频交杯,大口大口喝着高度烈酒,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
很少碰到这种场面的沈秋楠有些手足无措,他害怕那位卷发维民再上来抽打朱乐,忙把他藏到身后,黑头立在一边,提着两只拳,摆一副打架的姿势。
“朱乐,到底咋回事?”沈秋楠心急火燎地问。
“他们,他们说我偷了他们的‘皮夹克’!”
“皮夹克?是不是衣服?”
“不,不是,是刀子------”
沈秋楠不再问,他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