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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不会嫁人?」阿母的语气十分不确定,但带着某种担忧。
    「我应该不会嫁人,像阿母说的,我这种『万人牌』谁要娶我?何况我又拖了一个孩子。」我已经对这种羞辱的字眼麻木了,并且可以拿来将阿母一军。
    「妳去迁户口。」阿母虚弱地说,她知道大势已去,她赢了我十八年,也控制了我十八年,但是从今天起情势将有所逆转,往后的时间里我是赢家。
    (然而我终究不是赢家!)
    付阿母五千元和阿玉的薪水让我的生活过的拮据,然而我甘之如饴,我认为自己已经从魔域的桎梏里逃脱了出来。
    我以不多的预算帮英群买些童书、腊笔,我自己教英群识字。白天英群可以从窗户看到阳光以及种在院子的花(我要阿玉无论如何都要把花养好),晚上他陪着我涂鸦,他画图我看我的案件。
    我可以体会阿母的心情,泉仔和英群都是母亲心头上最重要的一块肉,一块割舍不得的肉,少了这块肉母亲就会死亡。英群是我的心头肉,有如阿母对之于泉仔,英群的户口登记为父不详,我接受这样的登记方式。父亲是谁已经不重要了,他被承认为国家的国民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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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系列之24 终身囚禁 原创-詩憶。》
    宿舍的旁边盖起公寓,公寓挡住了大部份阳光,少许的阳光经过榕树的遮挡就不再进到屋里,我打算把榕树砍掉,英群接受多一点的阳光或许可以。。。。。。,可以怎样我也不知道,可以奇迹似地坐起来?可以延长他的生命?可以让很多的维他命e冲入他的体内?我不知道,但我的意识确定我希望这些事能真的发生。
    我跟英群说这件事。
    「妈妈,不要砍掉榕树,砍掉榕树我就看不到树叶动的样子。」
    原来英群也希望「动」的生命。他没有说出口,就像阿母百般责难我,我也不把悲哀放在脸上,儿子的体内有我坚强地承认现实的基因吗?是的!他有。我为这事感到高兴。
    英群只当了我七年的儿子,他走得很安祥,像天使般的美丽。
    英群每天晚上向我说晚安后会再加一句「再见」。我们都知道再见的意思,不过我们都没有说破它。英群五岁时我以浅显的言语向他说明他的病情,从那天起他每晚都跟我说再见;我虽然面带微笑地响应他,可是心中却是痛彻心腑。
    我带着英群的骨灰回去,毕竟那里是他出生的地方、他原始的家,尽管我不愿意去想他的父亲是泉仔,可是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对于英群短暂的人生我已经尽力了,让这个小小的生命落叶归根!
    土地公庙聚集了五六个人,泉仔自然是其中之一,他看到我只是狠狠地把香烟丢到地上,我回瞪他一眼,他说:「看什么看?没看过你爸是不是?」
    我到来好婶家把阿母找回来。
    「哪有孝男?无孝男放什么神主牌?难道要我这个阿嬷去拜那个不孝孙?天下没这种道理,妳把他拿到寺庙里去。」
    阿母不接受英群,家里这块方寸之地是她管辖的地方,她连五公分宽的位置也不肯给英群,我望着神桌上祖先的牌位,心里有个不确定的想法:或许秋美说的没错,泉仔根本不是柯家的后代,那么英群在这个家也不该有立锥之地,有没有孙子并不是阿母的目的,阿母只是要有人照顾泉仔,而栓住女人最好的绳索就是下一代。泉仔知不知道(有没有想过)这件事呢?我想他是不会在意的,他有着他母亲好赌的天性,扑克牌、天九、象棋就是他的列祖列宗。
    罢了!英群就跟着我在北部,我要让他长眠在可以看见阳光和树叶的地方。我想这比他每天看着不务正业的家人来得好。
    没有了英群我也不须阿玉帮我的忙,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向我说她不能没有工作,她甚至于向我说减些薪水也没有关系。
    「妳不是为了孩子?」
    「是为了孩子,不然我为什么要离开他们来这里讨生活。」
    「妳为了妳的男朋友。」
    「啊?」阿玉显然以为她的事情我不知道,所以她张大了嘴巴、瞪圆了眼睛。
    「妳的男朋友上夜班,所以白天他来这里。」
    「是英群说的吗?」她怯怯地、不安地问我,语气里没有责怪英群的意思,但有心虚和愧疚感。
    「英群不会说别人的闲话,他的生活只有童书、画图以及榕树的叶子和阳光。我会知道是家里有烟味,表示有抽烟习惯的人常来。妳这样做不对,丢着孩子在故乡,只是为了另一个不确定的男人,妳关心妳的孩子吗?」
    「我婆婆会照顾他们。」
    「孩子难道不会想妈妈?」
    「至少他不能拿我的钱去喝酒,喝到小孩没有注册费。」
    「妳既然知道孩子没有注册费更应该回去看好妳的荷包,妳为了妳自己留在这边,孩子呢?妳有没有为孩子想过?」
    -我什么时候学起阿母的语气,阿母看到我时都会问我有没有为泉仔想一想。
    我看着阿玉,紧紧地看着她,我说:「如果妳真的为了孩子,妳就该回去照顾他们,工作哪里都找得到,如果妳不是为了孩子,妳就要面对现实好好地处理妳的婚姻,孩子与男朋友只能选择一个;母亲的责任不是每个月寄钱回去就了结的。天下没有那么完美的事,妳只能选择。」
    阿玉离开我家,我不知道她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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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系列之25 终身囚禁 原创-詩憶。》
    「原告,你能提出更具体的证据证明被告确实对你造成精神伤害吗?」
    「报告庭上,我的母亲可以证明她违反常态的生活。」男人指着女人说。
    老实说我不喜欢这种以母亲为挡箭牌的男人,他像泉仔一样,开口闭口就是:阿母说。他的母亲是他人生道路上的「石敢当」,踫到石敢当时别人只好绕开它。
    虽然知道石敢当的存在,但我必须忽略它,我要我的道路看得到远方。
    女人很快地转头向男人说:「你母亲怂恿你向我要钱,她会站在你那边,也会帮你证明任何事。」
    「被告,我没有问妳话。」我温和的向女人说。
    女人的眼眶已经有泪水了。
    我记不起我是否曾经哭过?大概没有!不,有一次,我向高中导师说我是童养媳,那时怎么会一下子悲从中来?我从民‘国48年12月20日就接受这个事实了,事实存在十多年后才恍惚想起这个事实,这是压抑还是回想?
    「原告,基本上一等亲的证词只能做为左证或参考,还有谁能证明?或是更为具体的事实?」
    男人摇摇头说:「深更半夜我哪里去找人来证明?」
    「所以原告的行为并不是让家里每一个人都无法正常生活,是不是?邻居呢?有没有邻居反应被告干扰到他们的睡眠?」
    男人尴尬地摇摇头,但是他说:「她白天放着家事不做,全部都由我的母亲做,所以我提出赔偿也是有根据的。」
    「我可以说话吗?」女人稍微举一下手问我,我示意她可以发言。她说:「清洁工作是我负责,包括洗衣、早上的打扫以及到市场买菜,就如我先前说的,我婆婆烧饭的时间有失常态。」女人很坚毅的说,她正准备当跨过石敢当。
    我请男人的母亲上来做证,老妇人看起来十分精明。她说:「我不能看着我的孩子、孙子吃些洗不干净、随随便便弄出来的菜。」
    她的话不是我要知道的重点,我问她:「妳大约在什么时候做午餐和晚餐?」
    「午餐只有我先生、我、她三个人,所以把昨天的剩菜热一下,再加一道青菜或什么的。」
    「妳几点料理午餐?」
    「十点。」老妇人看着左边墙上的时钟说。
    「晚餐呢?」
    「大约四点。」她的眼光还是没离开时钟。
    「晚餐几点开饭?」
    「七点左右。」
    料理晚餐的时间是早了些。
    「你们在哪一家医院看诊?我和医生谈一谈;下个星期四宣判,你们可以不必到场,判决书会寄给你们。若是不服判,收到判决书十五天内可以上诉。」
    和医生谈过话后我判决被告无须给付原告精神赔偿费。医生说男人的母亲有睡午觉的习惯,通常从下午一点睡到四点,医生说他曾建议患者减少午休时间,患者说下午没事,只好以睡觉打发。
    至于男人,精神科医师说他时常对公司有极大的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