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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例外无关紧要——只是关于在书中被提过两次的几个背景人物。称之为例外的原因是我对虚构人物错置的正义感。在《暮色》广阔的宇宙中曾有两个人物一闪而过。因此,我让他们逆袭,而不只是改变了这些人物的性别。当然,这对故事情节毫无影响,这只是我个人的癖好。
2。创作过程中所做的改变要比因为波的男性身份所要求的改变多得多,因此,我想我要为你们分一下类。当然啦,这些只是粗略的估计。我没有计算我改动过的全部文字,也没有做任何真正的计算。
·5%的更改是因为波是男孩。
·5%的更改是因为波的个性发展与贝拉的有些许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他的强迫症更严重,他的言语和思想既没那么绚丽,也不那么愤怒——他根本没什么不满的,而这种不满却在贝拉身上根深蒂固、如影随形。
·70%的更改是因为我被获准在十年后对其重新编辑。我几乎纠正了每个词,自从此书出版以来,它们一直令我深感不安。这种感觉简直妙极了。
·10%的内容是我希望第一次就能做到但那个时候却没有意识到的。这听起来可能和前面那一类一样,但还是有些不同。这不是用词晦涩难懂的问题。这是我希望自己早先能够探索却未能实现的某个想法,或者应该发生却没有发生的对话。
·5%是神话问题——实际上是错误——大多数都是与视觉有关的。当我继续写《暮色》的续篇,乃至《午夜阳光》时,我跟爱德华一起探寻爱丽丝的大脑的秘密——爱丽丝的预见力得到了完善。在《暮色》中这一能力更加神秘,现在看来,还有一些她本应该使用却未能做到的地方。哎呀!
·还有5%包罗万象的内容,包括对细枝末节的修改,每一个都各有原因,毫无疑问也是出于一己之偏好。
我希望你们喜欢波和伊迪斯的故事,尽管这也许并不是你们一直期待的故事。创作这个新版本的过程真的是我最棒的写作经历。我对波和伊迪斯的爱怀有一种我不曾预见的激情,他们的故事给福克斯的虚构世界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也令我再次感到喜悦。我希望你们也能有这种体验。如果你们能从中获得我感受到的喜悦的十分之一,这么做也就值了。
感谢你们阅读。感谢你们成为这个世界的一员,感谢你们过去十年里成为令我惊叹且意想不到的快乐之源。
深爱你们的斯蒂芬妮
他的命运固然离奇古怪,但他依旧崇高伟大。
——'法'儒勒·凡尔纳《海底两万里》
序幕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怎样死去,尽管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完全有理由去想这个问题,但就算我想过,我也万万想不到会是这样的死法。
我屏息静气地望着房间的另一头,远远地凝视着猎人那深邃的眼眸,而她则以愉快的目光回应我。
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死法,死在别人——我钟爱的人的家里。甚至可以说,轰轰烈烈。于我而言,应该说是死而无憾。
我知道,要是我当初没来福克斯的话,眼下我也就不会面对死亡了。尽管很害怕,但我并不后悔当初所做的决定。如果生活给予你一个远超预期的美梦,那么当一切走向终点时,你也没有理由悲痛欲绝。
当猎人从容不迫地向我走来,准备夺取我的性命时,她脸上居然还带着友好的微笑。
初遇
2005年1月17日
母亲开车送我去的机场,一路上,车窗都敞开着。尽管其他地方还是冬季,但凤凰城当天的气温却是七十五华氏度,天空蔚蓝,万里无云。我穿着自己最喜欢的蒙提·派森T恤衫,上面印着燕子和椰子,这是两年前过圣诞节时妈妈给我买的,已经不再合身,不过这倒也无所谓,我将很快不需要再穿T恤衫。
华盛顿州西北的奥林匹亚半岛上,有一个名叫福克斯的小镇,那里几乎常年笼罩着乌云。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镇上的雨水比美利坚合众国的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我母亲就是从这个小镇和它那阴郁而又无处躲藏的阴影之下带着我逃出来的,当时我才几个月大。就是这个小镇,每年夏天我都不得不去待上一个月,直到我满十四岁那年。就是在那一年,我终于拿定主意不再去那里;结果最近三个夏天,我爸爸查理没办法,只好带我到加利福尼亚度假,在那里过上两个星期。
然而,不知为何,我居然才发现我将自我流放至福克斯,直到完成我的高中教育。一年半啊!十八个月!感觉就像是被判监禁。十八个月的艰难时光。我随手关上身后的车门,发出的声音就像金属栅栏哐的一声被锁住那样。
好吧,在那里不过是一出男孩的情景剧罢了。我的想象力也太活跃了,我妈妈很爱这么说我。当然啦,这种自我放逐是我自己的选择。
但我并没有因而感觉好受一些。
我喜欢凤凰城,喜欢阳光,喜欢酷热。我喜欢这座活力四射、杂乱无章、不断扩张的大城市。我喜欢跟妈妈住在一起,在那里我是被需要的。
就在我进入美国运输安全局的安检口之前,妈妈对我说:“你没有必要这样做。”这话她已经讲过一百遍了。
我妈妈说我们长得那么像,我甚至可以拿她当刮胡子的镜子。这并不完全准确,虽说我的确一点儿也不像我爸,但是妈妈的下巴很尖,嘴唇饱满,这跟我不像,不过我们确实有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她那双眼睛带着一种孩子气——大大的、淡蓝色的眼眸——使她看起来像我姐姐,而不是我妈妈。人家一直这么说我们,她超爱这一点,尽管她假装不喜欢。而我这双淡蓝色的眼睛让我看起来没有那么年轻,或许还有些……犹疑不决。
看着她那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我心里一阵惊慌。从小到大都是我照顾妈妈的。我的意思是,肯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还穿着尿布,我不用管账单、文书工作、做饭以及需要头脑冷静的一般性事务,但我不记得有这样的时候了。
离开妈妈让她独自一人去生活真的是正确的吗?原来看起来是的,过去几个月我挣扎着做出这个决定。但现在我觉得这个决定不对劲儿。
当然,眼下她有菲尔,账单可能会有人及时付掉,冰箱里会有吃的,汽车没油了有人加,迷了路也有人可求……她不再那么需要我。
“我真的想去。”我撒了个谎。我一直都不太会撒谎,不过这个谎,我最近一直在撒,撒了好多遍了,听起来都快跟真话差不多了。
“代我向查理问好。”
“我会的。”
“我很快就会来看你的,”她许诺道,“你想回家的话,随时都可以回——你说一声需要我,我马上就回来。”
不过,从她眼中我能看出这样的诺言会让她做出怎样的牺牲。
“别为我操心,”我劝她,“一切都会很好的。我爱你,妈妈。”
她紧紧地搂了我一会儿,接着我穿过了金属检测仪,她就走了。
从凤凰城到西雅图要飞三个小时,然后从西雅图换乘小飞机往北飞一个小时到天使港,再南下开一个小时的车就到福克斯了。坐飞机我倒不怕;不过,跟查理在车上相处的那一个小时却令我有点儿担心。
查理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从头到尾都非常积极。我过来跟他一起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永久地一起生活,这还是头一次,他似乎真的很高兴,而且他已经为我在高中注册了,还打算帮我弄辆车。
跟查理在一起肯定很别扭。我俩都不是那种所谓的性格外向的人——很可能跟我妈妈一起生活这个是必须的。但除此之外,我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我不喜欢福克斯,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掩饰过。
在天使港着陆时,天正下着雨。我没有把它看作是某种不祥的征兆,下雨在福克斯是不可避免的。我已经跟太阳说过再见了。
查理开着巡逻车来接我,这也是我预料之中的事。查理是善良的福克斯人民的斯旺警长。我尽管手头不宽裕,但还是想买辆车,主要就是因为我不想让一辆顶上有红蓝灯的警车拉着我满街跑。交通不畅,警察的功劳谁都望尘莫及。
我晃晃悠悠地下了飞机以后,查理笨拙地单手拥抱了我一下。
“见到你很高兴,波,”他不假思索地伸手稳住了我,笑着说,“你变化不大嘛。雷妮好吗?”
“妈妈还好。见到你我也很高兴,爸爸。”当着他的面直呼其名总不太好。
“离开她,你真的还好吗?”
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个问题跟我个人开心与否无关,而是与我是否逃避照顾她的责任有关。这也是查理从不跟妈妈争夺监护权的原因——他知道她需要我。
“是的。如果我不确定的话就不会来。”
“有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