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个问题跟我个人开心与否无关,而是与我是否逃避照顾她的责任有关。这也是查理从不跟妈妈争夺监护权的原因——他知道她需要我。
“是的。如果我不确定的话就不会来。”
“有些道理。”
我只有两个行李袋。我在亚利桑那州穿的衣服,对于华盛顿州来说大都太不挡雨了。我和妈妈把我们的钱凑起来,给我新添了冬天穿的衣服,但仍然不是很多。其实我自己一个人就能拿,但查理坚持帮忙拿一个。
突然间,我一个踉跄,差点儿失去平衡——其实我并没有真的保持过平衡,自从我突然开始猛长个子以来尤其如此。我一脚踩在了门的边缘,袋子抛了出去,砸到了正准备进来的一个男人。
“哦,对不起。”
那个男人比我大不了多少,他比我矮多了,他抬起下巴时差不多到我胸口的高度。于是我看见了他脖子两侧的文身。一个头发染得乌黑的小个子女人在他的另一边恶狠狠地盯着我。
“对不起?”她重复道,好像我的道歉有冒犯之意似的。
“呃,有事吗?”
然后这个女人注意到穿着制服的查理,她都没开口,只是看了那个男人一眼,就让那个男人后退了半步,而且突然显得稚嫩了好多,然后那个女人黏糊糊的红唇噘了起来。他们没有再说一句话,低着头绕过我,朝小小的航站楼走去。
我和查理同时耸了耸肩。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但我们的某些举止却完全一样,真是有趣。
“我弄到了一辆适合你开的好车,真的很便宜。”我们系好安全带上路后,查理宣布道。
“什么样的车?”我问道。他放着简简单单的“好车”不说,偏说“适合你开的好车”,这让我起了疑心。
“噢,实际上是一辆卡车,一辆雪佛兰。”
“你从哪儿弄来的?”
“你还记得住在拉普什的邦妮·布莱克吗?”拉普什是太平洋岸边的一个很小的印第安人聚居区。
“不记得了。”
“夏天的时候,她和她丈夫常常跟我们一块儿去钓鱼。”查理提示道。
难怪我不记得了。不让痛苦、多余的东西进入我的记忆,是我的拿手好戏。
“现在她坐轮椅了,”见我没反应,查理继续说道,“所以开不了车了,她主动提出来要便宜卖给我。”
“哪年的车?”从他脸上表情的变化,我看得出这是个他不希望我问的问题。
“哦,邦妮已经在发动机上下了大力气——才几年的车,真的。”
我希望他别太小瞧我了,别以为我这么轻易就可以打发。“她什么时候买的?”
“她是一九八四年买的,我想是。”
“她买的是新车吗?”
“哦,不是新车。我想是一九六五年以前的新车——最早也是一九五五年以后的。”他不好意思地承认道。
“查……爸爸,我对车可真是一窍不通哟。要是出了什么毛病,我自己不会修,请机械师修吧,我又请不起……”
“真的,波,那家伙棒着呢。现在再也没人能生产这样的车了。”
那家伙,我思忖道,可能有好几种意思——最起码,也是个绰号。
“多便宜算便宜?”说到底,这才是我不能妥协的地方。
“噢,儿子,可以说我已经给你买下了,作为欢迎你回家的礼物。”查理满怀希望地用眼角余光偷偷看了我一眼。
哇,免费的!
“您不必这样破费的,爸爸。我本打算自己买一辆的。”
“我不介意,我想让你在这儿过得高兴。”说这话的时候,他两眼盯着前面的路。查理不习惯大声表达自己的感情,在这一点上,我完全继承了他。所以我回话的时候,也是两眼盯着正前方。
“那样真的太好了,爸爸。谢谢啦,我真的很感激。”没有必要再来一句:我在福克斯会感到高兴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不必跟我一起遭罪。再说,馈赠之马莫看牙——面对这白捡的卡车,我又哪能嫌发动机差呢?
“好啦,不必客气了。”他喃喃道,他让我谢得不好意思了。
我们聊了聊潮湿的天气,这可不是什么可以让人聊个没完的话题。接着,我们默默地看着窗外。
风景还算得上是漂亮。放眼望去,满眼皆绿:树是绿色的,树干上的苔藓是绿色的,树枝上浓密的树叶是绿色的,地上的蕨类植物也是绿色的。就连从树叶之间滤下的空气,也都染上了一层绿意。
太绿了——简直是另外一个星球。
终于,我们到了查理的家。他还住在那套两居室的小房子里,是他跟我母亲结婚之初买下来的。他们的婚姻也就仅有那么一段日子——新婚宴尔的那几天。在他那依旧如初的房子前面,停着我的新——对了,应该说是对我而言的——新皮卡。褪了色的红色,大大的流线型挡泥板,还有一个圆形的驾驶室。
我竟然很喜欢它。我对自己的这一反应倒有点儿惊讶,因为我对汽车真不在行。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它开不开得走,但我能从它身上看到我自己的影子。而且,它是那种结结实实,永远也不会被撞坏的肌肉车,就是你在车祸现场看到的那种结实玩意儿:自己身上的漆都没被蹭掉一点儿,而周围却一片狼藉,全是毁在它手下的外国汽车的碎块儿。
“哇,爸爸,它超赞的!谢谢!”这次的热情可是真心实意的。这辆车不仅仅酷得非比寻常,而且我早上也不必冒雨徒步走两英里,或者同意搭警长的巡逻车去上学,显然,后者是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很高兴你那么喜欢它。”查理生硬地说道,又不好意思了。
只跑了一趟,我就把所有东西全都搬到楼上去了。我住西边面向前院的那间卧室,这间屋子我很熟悉;我一生下来,它就归我了。木质地板,淡蓝色的墙壁,尖顶型的天花板,褪了色的蓝白格子窗帘围着窗户——这些都是我童年的一部分。唯一变动过的地方,就是随着我慢慢长大,查理把婴儿床换成了一般的床,添了一张写字台。现在这张写字台上有了一台二手电脑,外带一根连着调制解调器的电话线,电话线是顺着地板走的,另一头插在离得最近的电话插孔里。这是我母亲提出来的一个要求,这样,我们联系起来就比较容易了。另外,我儿时的那把摇椅还放在角落里。
唯一的一间小浴室在楼梯顶上,我只好跟查理共用了,不过以前我也跟妈妈共用过,而那肯定更糟糕。她的东西多得多,并且顽固地抵制我整理它们的一切努力。
查理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爽快。他让我自个儿整理行李,安顿下来,这要是换了我母亲,是万万不可能的事。一个人待着真好,不必面带微笑让自己看起来很愉快。当我沮丧地凝视着窗外如注的大雨,任由自己的思绪变得沉重,倒也不失为一种解脱。
福克斯高中总共仅有三百五十七个——当然,现在是三百五十八个学生;而我家那里仅初中部就超过七百人。这里所有的孩子都是一块儿长大的——甚至连他们的爷爷奶奶在蹒跚学步的时候就在一起。我则是从大城市新来的男孩,这会招来别人的好奇,以及窃窃私语。
倘若我是那种酷酷的男生的话,说不定我还会很享受呢。像个万人迷,具有王者归来的气质。事实无须掩饰:我不是那种人——既不是足球明星,又不是班长,更不是骑摩托车的坏男孩。我只是长得好像很会打篮球的那种男生,但只要一走路就会露馅儿。我一直是那种被推进更衣室的小个子,但到高二的时候突然疯长了八英寸。我太安静,太苍白,对游戏、汽车、棒球统计数据或男生本该很着迷的其他事情一无所知。
不像其他男生,我没有许多发展兴趣爱好的闲暇时间。我得努力使收支平衡,下水道堵塞得自己动手通,还要负责采购一个星期的食品。
或者说,我以前一直是这样。
所以,我跟同龄人处不好。或许,事实是我跟谁都处不好,就这么回事。就连我妈妈——这个星球上与我最亲密的人——也不曾真正地了解我。有时候我在想,我眼里所看到的和世上其他人眼里看到的是不是同样的东西。就好比,我看到的是绿色的东西,而其他人看到的却是红色的。又或者,我闻到的是醋的味道,而他们闻到的却是椰子的味道。也许,我大脑中的一些地方短路了吧。
但原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明天不过是刚刚开始。
那天晚上我没睡好,当我终于迫使自己的大脑什么都别想之后还是睡不好。房顶上的风雨声一阵紧过一阵,根本就没有减弱的意思。我把旧棉被拽上来蒙住了脑袋,后来又在上面加了个枕头。可我还是直到后半夜,等雨好不容易减弱,变成了毛毛雨时才睡着。
早上,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