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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也尝尝吧,”王初对李桓说道。
才吃了第一口,王初便立刻赞叹道:“不愧是王府出来的厨工,果然了得!”
慕容翰优雅地握着刀子割下一片鲜嫩的羊肉,听见王初地赞叹,他的眉毛好看地挑起,问道:“怎么?阿初你识得做这道炮羊肉的厨工?”
“不知你听没听说过,”王初说道,她慢慢放下刀子,做出预备详谈的架势,“晋王太子的生母本是燕地鲜卑人?”
“嗯,略有耳闻。”慕容翰点点头。又割下一片肉放入口中。
“这位荀氏夫人,既是生长于燕地,自然对鲜卑食物情有独钟,因此现在的晋王,原先的琅琊王府里曾请过一位善做鲜卑食物的厨工。可惜这位荀氏夫人后来因与虞氏王妃争宠而见弃于晋王,被他遣出府门另居他处。自那以后荀氏夫人便不再食用鲜卑饮食,所以这位厨工便流落到了龙隐。”
静静地听王初说完,慕容翰笑道:“原来是晋王府的厨工,怪不得做出的炮羊肉这般美味。只是此事也有些年头了,为何我来建康这么久都从未听过龙隐里有这么一位善做鲜卑食物的厨工?”
一旁埋头大吃的骨都侯口中塞满割成薄片的炮羊肉,含糊不清地插话道:“是啊,怎得从未听过他的名号?”
“王初饮了口茶,笑道:“龙隐以汉食为重,即使这位厨工手艺高超,龙隐也没有将他列入名厨行列。只是在偶尔有喜好鲜卑食物的贵客来的时候,这位厨工才有一展身手的机会。加上来龙隐的客人,很少有人会点鲜卑食物,所以这位厨工来龙隐这么多年了,依旧默默无闻,龙隐里胡族菜式绝佳的名声也因此没有传出去。”
骨都侯好奇地看着王初,只嚼了三两下便咽下口中的嫩肉,他一边飞快地削下新地嫩肉,一边趁口中没有食物时问道:“女郎怎么知道地这样清楚?”
“王家女郎同晋王太子是至交好友,晋王府里的事她怎会不清楚?”还没等王初回答,慕容翰便带笑不笑地接口答道。他突然觉得心中烦闷,手中的刀子在炮羊肉上割了好几下,明明很锋利的刀子却硬是没有割掉一片肉,他索性放下手中的刀子,转而端起茶碗喝茶。
骨都侯瞅了瞅慕容翰,见自家郎君似乎很不高兴,他识趣地不在说话,低下头专心地对付起面前的食物来。
方才很融洽的气氛突然冷却了,王初有些纳闷,但更多的是觉得不妙。因为她原本就是要向慕容翰套话,既然是套话,自然需要对方多说,所谓言多必失,要是他连说都不说了,又怎么从他的话里寻找自己需要的讯息。只是,不知慕容翰为何会如此?她想来想去,觉得问题出在自己之前的那番话上。
“建康有许多卖胡食的食肆酒楼,但既然是在汉地,便多少都会依照汉人的口味做改变,所以来汉地的外族人便很难吃到原汁原味的家乡食物。”王初闲闲地将话题再次引到对饮食的探讨上面来,她用刀子点了点案几上的炮羊肉:“如同这炮制之法与用料,虽然同出于胡地,但传到汉地多少还是会变得有些不同,所以在建康很难吃到这样正宗的炮羊肉。我早就想请你来品尝这位厨工的手艺,可惜总是没有机会,这么一直拖着,便拖到了今日。”
听见王初的话,慕容翰紧抿的唇角渐渐放松,变得柔和起来,他重新握起刀子,削下一片嫩肉放入口中。
王初的双眸紧盯着慕容翰,不放过他面部任何细微的变化。虽然这炮羊肉不是她的功力,但她此时的心情却像极了一个做了一桌饭菜,希望得到亲友们认可的寻常女子。
第一百四十五章 宴席风波
“这的确是我家乡的味道。”见王初似乎有些紧张,慕容翰唇边现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他望着王初的眼睛,轻声补上一句:“我很喜欢。”
“真的?”
慕容翰点头称是,王初甜甜地一笑,这下她的心才踏实了下来。她眼睛转了转,对骨都侯笑道:“可还称口合意?”
“跟我们那儿的味道一模一样,”骨都侯意犹未尽地赞叹道,王初问这句话不过是出于礼数,因为骨都侯的貊盘里只剩下最后的一片炮羊肉了,而他案几上别的菜都还未下箸,不用问也知道他对这道炮羊肉极其钟爱。
看了看自己面前的貊盘,骨都侯不好意思地笑道:“骨都侯久未吃着家乡菜,是以一时忘了规矩,女郎莫怪。”
“哪里哪里,我点的菜你们爱吃,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会怪罪于你?”王初和善地笑道。
这时一只不知名的周身长着彩色羽毛的鸟儿从别处飞来,越过窗前的那丛竹子停在窗沿上。它用尖尖地鸟喙梳理了几下身上的羽毛,然后歪着头瞅了瞅室内正在用食的四人,清脆地鸣叫了几声,似乎是想吸引人的注意。
“呀,”王初轻呼一声,听见鸣叫声转头看见这只小鸟,王初立刻被它身上鲜艳的色泽吸引中了。她放下手中的刀子,下了座塌轻手轻脚地走到窗边。
见王初向窗边走去。慕容翰只是笑着看了看她,仍安稳的坐在座塌上慢条斯理的用餐。
鸟儿见王初走来,不仅没有飞走,反而用那双灵动地好奇地打量着王初。鸟儿褐色的眼睛里王初里映出王初微微俯下的身影,而王初的双眸中也映出这只鸟儿的样子,王初第一眼看到的先是它那只漂亮的红色鸟嘴,它眼睛周围淡黄色的、耳羽为浅灰,颏和喉是沾红的鹅黄色;往下便看到它胸上那圈柔软的羽毛是橙红色的,形成除了红色鸟嘴外最为显眼的色彩,腹部是春天刚发芽的树叶那般嫩绿中带着淡黄的颜色;这只鸟的头顶和背部的羽毛是带着些微黄色的橄榄绿。而尾上的覆羽是暗灰色的橄榄绿,一路往下,颜色越来越深,直到尾部的最后变成黑色。
王初原先是学设计的,所以对色彩极为敏感,这只鸟儿身上的色彩多地让人记不清楚,但这么多颜色却融洽而统一的集中在它身上,那种美丽是只要见过它一眼,便再也无法忘怀的。和窗沿上那那只鸟儿互相打量着。王初侧过身轻声对身后的三人说:“我还从未见过这样不怕人的小鸟呢,你们瞧它的羽毛多好看啊。”
听到王初的感叹。骨都侯朗声笑道:“女郎没去过草原吧,我们那儿的鸟比这里的好看多了。”
骨都侯的话一出口,慕容翰便警告地看了他一眼,低声制止道:“骨都侯!”
“你别怪他,他说的是实话。”王初忙替骨都侯开脱,这个骨都侯虽然口无遮拦,却直爽得很,这样的人比王初认识的大多数人都让她觉得轻松。她笑道:“我确实没去过草原,哪日有机会。我一定要到草原去看看。”
这话倒不光是为了给骨都侯开脱,王初两世为人,却从没有去过草原,其实她心里很向往那种天苍苍野茫茫地辽阔。
慕容翰听见王初说想去草原,不禁心中一动,但他随即便对自己的想法大摇其头,要知道以王初的身份,便是她真的想去草原也不过只能在心里想想。口中说说罢了。旁的不说,单是她阿父王敦就绝不可能会让她去那么远的地方,他只得王初一个阿子,又怎会舍得她去到他们这些汉地贵族眼中的胡族蛮夷所居住的苦寒之地。
“女郎说真的吗?”骨都侯欣喜地笑道:“若是女郎到我们那里去,骨都侯一定会用草原上最好的酒来款待您……”
“王家女郎不喜饮酒,”慕容翰不留情面截断了骨都侯的话,他掩去自己的那番盘算。揶揄骨都侯道:“我看是你身上的酒虫犯馋了吧。”
骨都侯嘿嘿笑了几声,挠头道:“还是郎君了解骨都侯。”
美丽的红嘴鸟儿瞅瞅这个。瞅瞅那个,见室内的人都不在关注自己。它在窗沿来回跳跃了几下,鸣叫了两声,又忽地冲向天际,不见了踪影。
王初扶着窗沿,伸头往窗外的天空眺望,但明亮的蓝天中除了白云蓝天什么都没有,她便回了座塌上,她对骨都侯解释道:“我今日之所以没叫他们上酒,是因为我知道你们定然会嫌龙隐酿的酒味道过于寡淡。”
“女郎说得是,这儿的酒我也饮过几回,实在不似我们草原的酒醇厚烈。”骨都侯听了王初的话,恨不得立刻将她因为知音,草原上走出来的汉子都善饮烈酒,可惜他来建康这么酒,一次也没有喝到过合意的酒,那些酒肆的酒全都淡而无味,就连久负盛名的龙隐也是一样。
“这个好说,在大市还有一家颇有盛名的酒肆,名为元姬酒肆,那儿的老板娘家世代酿酒为业,是以她也酿得一手的好酒,若你想喝烈酒,一准儿能在她那儿沽到。”
“既是女郎说的,那定然是能沽到,”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