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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之间无言,人没了,一会要人的人过来了,谁知道会怎样。
从陈颖儿骑马带走孙平步,过了足足多三个时辰,赖好和何启延一人驾着一匹马,直奔破庙而来。
天大亮,日头高挂,李富贵想过他们会什么时候赶来,但没有猜准他们会等天亮之后才来。他们二人在破庙门口守了一夜,心情可想而知。人被抢走,心中纵然有些不满,但却不敢当面发作,
“赖先生、何公子”,
李富贵站起来,拍了怕屁股地下的尘土,小七也跟着一块站起来,有样学样。
孙平步被陈颖儿抢走,赖好当然不会知道,他自觉这件事办得还算容易,笑着对何启延说道:“何公子,事情已经办成,人就在破庙里,至于怎么办,你自己处置吧”!
一扭头,他又对李富贵和小七说道:“把人带出来,交给何公子。然后我们一块回去向三爷复命”。
马背上,何启延喜笑颜开,朝三人拱拱手,“辛苦三位了,早上出来的有点急没带银子,改日我派人将一百两银子送到三位手上”。
听到是一百两银子,不是四十两,酬金多了两倍不止,赖好点点头,回笑道:“何公子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
李富贵和小七对视了一眼,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见情况有异,赖好心下一沉,担忧起来,人不会自己跑了吧?
“出了什么事”?
小七这个毛孩子,没经历过事,见赖好问起,当下抢先说道:“人被大······”
不等他说完,李富贵扯开了嗓音,打断了他的话,阴沉着脸说道:“这就要问何公子了”!
小七一脸的不解,自觉在几人面前没有发言权,又干不过李富贵,识相的闭上了嘴巴。
何启延用手指指了指自己,一脸的懵逼,“我”?
赖好皱着眉头,李富贵的性子他清楚的很,这其中有缘故,但他只能配合自家人。
赖好看了一眼一脸疑惑的何启延,佯怒道:“跟何公子有何关系,你休要胡说,快从实说来”。
快从实说来?言下之意,快点把你想说的说出来,从实?挑自己有利的实话说!
李富贵抬头看了一下天上的日头,冷笑一声,“何公子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就在半个时辰前,从哪不知道冒出一群人来,带走了那人”。
“敌多我寡,又说人他们保下了。这其中莫非还有我们振兴帮不知道的原由”。
实话,假话,真真假假反而觉得令人合理。
有些话尽管很隐晦,但矛头还是直指自己,何启延怒道:“休得一派胡言,本公子花了钱,就是给你污蔑的吗”?
他是绝对不会承认的,这正中老江湖李富贵的下怀。
“哼!幸亏我们从头至尾没有暴露身份,尽职尽责,就是不知道有人干不干净了”?
“赖先生,这就是你们振兴帮的人,很好”。
·······
接着新的一轮扯皮,都想把责任推到对方身上。
就在有人担心有人愁的时候,当事人却很没有觉悟的消失在所有人面前。
闹市,馄饨摊,
孙平步将手中的第三碗馄饨汤一口咽下,用衣袖抹了一下嘴巴,大喊道:“老板再来一碗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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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偶遇与诗会
李富贵皱着眉头,一脸的难以置信,这深更半夜的,人都应该已经休息?30??,何况这附近人烟罕见,到了大白天都不见得有人会到破庙来,
这可是白马镇外,不是热闹的闹市。
他一把揪过邋遢少年小七的衣领,质问道:“你可听清楚了,这黑灯瞎火的,可不要自己人吓自己人”。
李富贵其实还想说一句,你小子怎么听得出来是大小姐的声音,
事情一件比一件离奇,大小姐怎么会知道他们的行动,这种事,三爷不可能会对大小姐讲,他宁愿是小七这家伙听错了。
“算算时间,赖先生也该到了,去了这么久,不可能会不来!赖先生可不是大小姐,你再出去看看”。
李富贵不信,事情比说书的都他娘传奇,
“唉啊”!
邋遢少年从李富贵手中挣脱开来,扯了扯脏乱的衣服,表情是相当郁闷,
“李大哥,我不可能听错,我刚才想到草多的地方喂马,才刚系好马绳,远处就听到马蹄声,好像有两三匹马的样子,飞快的像这个方向奔来”,
“你能听出大小姐的马蹄声”?李富贵用奇怪的眼神的看着邋遢少年小七,越听越觉得这小子在胡说八道。
小七冷哼了一声,以此来表示不满,
“我还没说完呢!急什么”?
李富国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低喝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不管是不是大小姐,赶紧走,不要让人发现我们”。
那一巴掌的力道也不小,少年疼的直摸脑袋,他有心想要给李富贵的脑袋上也来上那么一巴掌,不过他知道他打不过李富贵,只得气馁道:
“肯定是大小姐,不会有错的”,
他犹豫了一下,呢喃道:“因为,因为我听到了大小姐身边的丫鬟,桃红姐的声音,酥酥麻麻,可不比大小姐的声音好听多了,大小姐哪有这么好听的声音,再说我也没听到大小姐的声音”。
李富贵的目光微微一闪,身上的江湖气息暴露出来,果断的拉过邋遢少年小七,低喝道:“走,不要耽搁,我们立马走”。
孙平步被装在黑色布袋中,可他们二人的对话却是听得一清二楚,现在他也只能在心里默默的赞一句,
‘好一个痴恋少年’,
这等情况下,自然不会有听错的可能。
孙平步不明白这伙蒙面人的身份,也因此不好下判断,但看样子他们决计不想遇到他们口中的大小姐,
他们固然不想,孙平步此刻也不想,多一人就多出了变数,
这个所谓的大小姐出现,打乱了他的逃跑计划。
“先回镇子”,无奈之下,孙平步只能出言提醒。
李富贵扛着黑色的布袋中,邋遢少年小七走在前头,前脚踏出破庙门槛,后脚人就到了。
“驭”!
一阵长长的马蹄嘶鸣声划破了黑夜中沉寂,两人两马拉紧缰绳,挡在了李富贵两人面前。
“怎么,李大毛子,你以为蒙住了脸,本小姐就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勾当”,
为首的少女双腿轻轻一夹马鞍,策马上前了几小步,精致的面容之上,隐隐流露出愤慨之意。
下一刻,她随手拔出马鞍上的佩剑,光亮的剑刃,徐徐生辉,在黑夜中化作一道银光,
剑风呼啸,两人之间不过隔着一个胳膊的距离,少女的佩剑划过长空,自下而上挑走了李富贵面上的黑色汗巾,露出他原来的面目,粗狂的面容,茂盛的胡渣。
剑闪布失,锋利的剑刃划过皮肤,却未伤及一点,足可见少女使剑功夫高明。
“小姐”,
少女旁边的小丫鬟却吓得半死,白嫩的小手轻轻拍打胸前浮起的山峦,神色不定。
小七见到来人,直接无视了马背上拿剑的少女,笑嘻嘻道:“桃红姐,你怎么来了”?
那丫鬟冷哼了一声,别过头,看也不看那小七。
邋遢少年尴尬的摸摸鼻子,倒是识趣的没有再要打招呼的意思。被揭走黑色汗巾的李富贵对着马背上的少女哈哈一笑,似乎并没有对这种行为感到不满。
“大小姐,你怎么会大半夜的跑到这荒郊野外,要是被三爷知道了,我可是百口莫辩”。
少女陈颖儿,年芳十八,乃是振兴帮陈三爷的独女,掌上明珠。脾气大得很,稍有不如意,就有人要倒霉。
平日里爱好舞刀弄剑,功夫了得,寻常三五个男子都近不了她身。
少女居高临下看着李富国和他手里的黑色布袋,缓缓的收回佩剑,淡淡道:“李大毛子,你不用拿我爹来压我,我爹有都宠我你是知道的,”
“至于我的来意,很简单,把人交给我”。
那日,她偶然在房门口听到爹爹和李富贵的谈话,于是就一路跟踪了他们三人好几天,为的就是被装在黑色布袋中的孙平步。
‘你若不是三爷的独苗,能有如此待遇’,
李富贵对这位大小姐既头疼,又不屑,在他看来,女娃儿早晚都会嫁人,学什么不好,非得学男子练武,凶巴巴,不如淮河安那些妩媚女子温柔多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