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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云凌来到地府的时候,见有许多的大胆的商人在这里自由买卖,说也奇怪,虽然地府的弟子欺凌人族,看不起仙族,但对这些商人都是一视同仁,从不干涉他们的买卖。
地府一直是在暗绿色和灰红之中,进入地府后不久,就见孟婆在奈何桥边,走过的鬼魂喝下一碗碗的孟婆酒,然后被送到地狱迷宫之中。奈何桥下是红色的巨流,仿佛火焰一般在流动,却没有一点火焰的热气,反而是阴森酷冷,使人心寒胆战。
“普陀山的青莲仙女指引我来此取些孟婆酒,我要用来救金蝉子,使他走往西天取经之路。”箫云凌挤开几个小鬼,凑到孟婆面前说到。
“谁?金蝉子?就是那个猴子的师傅?”孟婆尖叫道,似乎很是愤恨和惶恐。
“正是,金蝉子去往西天取经是天命注定,还望婆婆你能给我一点酒去救金蝉子。”
只见孟婆眼珠一转,说道:“即使天命所归,我当然不能阻拦,可是,你可知喝下孟婆酒后,不但会完全忘记前世的一切,而且很可能会酒精中毒变成白痴。你还让他喝吗?”
箫云凌见这孟婆一脸慈祥之色,没想到竟这样说,于是也跟着胡诌到:“没事,反正不是我喝的,白痴就白痴把,本来金蝉子也从聪明不到哪。”
孟婆听的哑然无语,没想到箫云凌这么难缠,眉头一皱,又说到:“其实我也想把酒给你,可是最近地府深处出现了一个怨念深到无法超度的幽冥恶鬼,我这一坛酒是要让幽冥鬼喝的,你如果拿走了,那幽冥鬼怎么办?”
箫云凌说:“我把他超度不就是了。”
孟婆见他中计,暗想你当幽冥鬼是好惹的?你要真能超度我给你又如何?只怕你小命会葬送在地府了。于是便答应箫云凌,让箫云凌去超度。
箫云凌带上一些止血的金疮药,大唐世界里的所有药都不能直接补血,失去后必须靠静养打坐医疗,才能恢复,否则就会失血过多而死,所以能止血的金疮药是行走江湖必备的药品。
幽冥鬼在地狱迷宫一层,箫云凌还没走近,幽冥鬼就动起手来,箫云凌暗想果然是个暴戾的恶鬼,躲过他的攻击,飞速向前攻击幽冥鬼的脖颈,却被幽冥鬼举着的一个破旗子震退。
“哈哈哈哈,哪里来送死的小子?当我的嗜血幡是易于的吗?”幽冥鬼大笑道,声音不断回响,震的箫云凌耳膜生疼。
箫云凌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破天宝刀居然有了点破损,刀身上有了几条震裂后的线,不由大吃一惊,三界使者那有人说幽冥鬼难打,箫云凌也没在意,没想到竟然厉害到这个地步,刚一照面就把刀震成这样,但撤退也不是自己的意愿,前面过的剧情也都太弱,索性和幽冥鬼大战一场。
箫云凌执起破天宝刀,向着幽冥鬼劈去。幽冥鬼见他劈来,也不躲避,大笑一声把嗜血幡挥起。
“我是速度快,为什么我还要和幽冥鬼硬碰硬?”一人一鬼正要碰在一起,箫云凌忽然想到,于是刹住脚步,向后转身到幽冥鬼背侧,幽冥鬼力量整足,却没有和箫云凌的刀撞在一起,而是劈在空气上,自己的力量反震弄得他一脸狼狈。却又见身后那个无耻的小子把刀扫向自己腹部,大惊之下,也不顾身体没站稳,把嗜血幡向着身后横扫,刚好和箫云凌的刀碰在一起,将箫云凌击飞,幽冥鬼也狼狈的坐在地上。
箫云凌原本以为这刀能打中重心不稳的幽冥鬼,却不料幽冥鬼反映如此灵敏,而自己可怜的防御,在幽冥鬼的大力之下,被他一幡抡飞,箫云凌赶紧用力把刀与地摩擦,借以减轻自己的后退之力,也不顾发麻的手臂,然后向幽冥鬼大力劈来。
幽冥鬼在地上正调节自己的气血,没想到箫云凌这么快又有反击,见箫云凌来势凶猛,仓皇举起嗜血幡劈上。却不料这个卑鄙的家伙表面很用力,其实完全是虚力。只见箫云凌低首躲过碰劈上来的嗜血幡,余力不减,趁机刺入幽冥鬼的胸膛,但自己力量太小,怎么也不能穿透。
幽冥鬼疼痛之下也不把嗜血幡收回,而是直接用力扫向在他身前的箫云凌,箫云凌大骇,没想到这个幽冥鬼打法这么拼命,看这架势,即使打中箫云凌,也会伤害到他自己。赶紧抽刀格挡,嗜血幡从上往下劈来,巨力瞬间将破天宝刀折断,然后打在箫云凌的肚子上,还好已经没有很大的力气,也不是嗜血幡的幡顶,否则箫云凌必死无疑。但嗜血幡仍把箫云凌撞的向后退去,正好撞在身后的幽冥鬼身上,箫云凌也不顾嘴角溢出的鲜血,赶紧把剩下的刀柄插向幽冥鬼的脖子上,却见幽冥鬼不怖不惧的神色,还似乎有终于要超脱的平静。不知为何,箫云凌再不愿下手杀他。用力掰动断刀的方向,差之毫厘的刺在幽冥鬼的耳侧,自己却又吐出一口血。
幽冥鬼却条件反射般,顺势将箫云凌踢飞,箫云凌在空中吐着鲜血重重地摔在地上。
幽冥鬼阴森的脸上有些松动:“为何不杀我?”
第十七节 何为情?
第十七节何为情?
我叫尾生,自小不知道父母是谁,也不知还有无亲友。曾经被一个废寺的和尚收养,六岁那年,老和尚死了,然后我便流落街头,考乞讨度日。
我一路乞讨,来到江州县城。这里的人们因为靠近国都长安,大都很富足,也因此乞丐很多,我从不曾承认我是个乞丐,我只是乞讨而已,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在人身后祈求,一直饥一顿饱一顿,所以面黄肌瘦,也常常受人欺凌。
有天,一个人问我,想不想吃饱饭,我说想。他又问我想不想睡好觉,我说想。他说,行,以后跟着我,我保管你吃饭睡好。他让我叫他福伯,我当时很高兴,觉得他真的是我命里的福星,因为他说完后就给了我三个包子。是包子啊,而且是没有掉在地上,刚刚出笼的热包子,我从不曾吃过,因此对他更是感激。
福伯不仅收留了我一个,还有许多像我一样的小孩,有男有女,于是我更是敬佩他了,没想到他居然帮助了这么多的小孩。
福伯说,我不能一个人养活你们这么多是吧?所以你们都要学会赚钱,至于学什么,你们告诉我,我会找人交你们,但是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后你们就得自食其力。
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们不能住着他的房子还什么也靠他,就应该想办法靠自己。在福伯的建议下,大多数人选的是当小偷,福伯当时对我们说这是很有前途,也很光明正义的专业,小偷可以把偷那些为富不仁的地主的钱分给更多的穷人,福伯说这叫偷富济贫,我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就学了。
福伯刚开始见我的手和反应力,就惊叹非常,非要亲自教我,也许是因为他太胖了,或是是因为他为我们操劳太多的缘故,他的技术我三天就学会了,七天以后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我当时好像还说了福伯一句他藏私什么什么的,也不见他生气,反而更高兴。他花重金请来了大唐境外的,哦不,当时还叫大隋境外,他花重金请来了大隋境外的强盗头子,据说强盗头子会传说中的妙手空空之法,原本他是不肯来的,因为他不缺钱,最后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来了。
强盗头子不愧是专业人士,尽管我一直觉得他该叫小偷头子。我竟然整整学了三个月才学满出师,觉得很对不起强盗头子和福伯,但他们一直说我是个小偷天才,我知道他们是在安慰我,但我一直想报答他们。
福伯也收养了很多女孩子,文秀就是其中之一,据福伯说,文秀原本有个很好的家,后来被仇家追杀还是怎么的,反正全家被杀了,只有文秀被她救了出来。
我一直觉得自己口呐,无法说清文秀的美,只记得即使是福伯常去的春花院的红牌,见了文秀都会不觉间低下头。福伯一见此就哈哈大笑,对着文秀说,文秀呀,你要快快长大啊。。。。。。
文秀比我大一岁,她不愿意和别人说话,不仅仅是不愿和福伯和强盗头子这两个慈祥善良的人说话,甚至不愿意和别的一起被收养的人说话,只跟我一个人关系好,她说是因为我不像别人一样去偷东西,她说那样不好。
我不知道为什么福伯不让我去行侠仗义,偷那些恶地主的钱帮助别人,而只是让我自己玩但却无偿给我最好的东西吃,最好的衣服穿,其实我很想报答他,但他就是不让。文秀也一样,她也有最好的东西吃,最好的衣服穿,既不用做针线活赚钱,也不用和别的人配合骗那些坏蛋的钱,哦,不是骗,福伯说是拿,而且经常会有人来教她读书画画弹琴唱歌什么的。每当我问她无为什么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