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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风也有些心动,毕竟格林的生存问题已经刻不容缓,而且若尔盖又是格林的出生地,送格林归故乡正是我的梦想。但亦风的激动转瞬即逝:“藏獒和狼可是不共戴天的宿敌啊,这俩冤家能养一块儿吗?”
“也是哈。”我和老林这才反应过来,我刚沸腾的血液又降到了冰点,格林在家固然可怜,但家门一关,生命没危险啊。要是把一只两个月大的小狼送到六只藏獒的场子里,这生冤家死对头一见面,那格林不活遭群獒分尸吗?
三人遗憾地聊了一会儿,想不出更好的方法,也就不了了之了。我倒是借机向老林又讨教了几招如何给长骨架子的格林补充营养,合理锻炼的方法。
风声渐渐平息,日子稍稍安静下来。我仍旧步步小心,带格林避开所有人悄悄上天台,给他有限的自由和快乐。格林藏肉的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终于一天,一块比砖头还大的肉条被他叼着在天台绕了几个来回之后,肉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藏得我无论如何也找不着了。
藏好肉的格林神情异常得意,不紧不慢地踱步到一边,找了个舒服的地方,吹着小风,哼着“小曲儿”,自顾自地抓痒痒,然后用舌头慢条斯理地给自己“洗澡”,至于我搜寻到哪里,他根本不理会,那份任尔自来的淡定很有点诸葛亮唱空城计的感觉。他似乎胸有成竹:“找吧,谅你也找不着!”
他继续自我陶醉地“舔澡”,舔得非常认真,先把爪子舔湿润,然后伸爪子擦洗毛发,从头部开始,耳廓内外,额头脸颊,鼻梁下巴,眼睑嘴吻,都仔细舔擦了一遍,然后又侧过脸埋头舔舔颈窝、肩膀,弯起身来舔四肢、脊背、胸部、肚皮、尾巴,将全身各个部位擦洗得干净光滑。舔理完,他伸个懒腰,就像人做完了全套的SPA,容光焕发,新袍闪亮。最后,他很少见地翘起狼尾巴,歪着脑袋满脸讪笑地看着我。我的额角沁出了窘汗,继续找。
他休息了一会儿,又自己跟自己赛跑,接着他又睡了一小觉,醒来后他又上蹿下跳锻炼筋骨……折腾了大半天,我还是找不出来,偌大一块肉不翼而飞,游戏没法继续了。
傍晚的时候,我打电话叫亦风上来一起找,也是一无所获……两个成年人输给了一只小狼。非要知道他藏在那儿不可!亦风和我输得心服口不服!
饿他!让他自己找出来!顺便考验考验他的耐饥能力。
晚上,我没给格林吃的。第二天,也没给,带他上楼“坦白交代”。他扛着饿,不招。
第三天,我狠狠心还是不给他东西,再把他带上天台,让他加大运动量消耗体力,算是在“严刑逼供”了。格林饿得舔地上的灰,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挨饿。无论是抱着我的腿撒泼耍赖,还是曲意缠绵软硬兼施都要不到吃的,格林终于意识到了再不启用存粮,明天就要饿得走不动道了。
他用钢针似的目光盯着我,气恼地喷了一口鼻息,开始在天台上兜圈子,我立刻紧跟其后。转电梯井,翻钢管,贴着女儿墙走,绕了三四圈,他根本没有要找东西的意思,我越绕越憋闷,眼看他又开始重复新一轮绕圈,我不跟了,觉得自己很傻。
格林果然还在毫无意义地重复着绕圈,“Z”字形地绕,“8”字形地绕,来回地绕,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出现,一会儿又消失,一会儿又出现,绕得我头晕眼花……
直到我累得不行、困得不行、热得不行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格林这次消失的时间似乎比前几次都久。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藏在电梯井后面,突然醒悟他绕来绕去是在玩障眼法,就是想甩掉盯梢的,我如果再被他发现,势必还会被他带着兜圈子。
我摸出随身带的小相机,打开,拿在手里,把手探出去,旋转着搜寻格林的踪迹,我就从相机的液晶屏幕上监视电梯井背后的状况。
格林在天台女儿墙边站着东张西望,又把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所在的方向,一动不动。难道他发现我了?格林朝我这里盯了好长时间,我大气不敢出,手也不敢轻举妄动,突然有一种跟野狼战斗的感觉,不知道熟悉的格林为什么会引起我这种感觉。也不知僵持了多长时间,格林不再看我这边了,看来是他的天生多疑促使他用长时间的观察来解除可能存在的监视与跟踪。我对狼的遗传基因越来越感到吃惊,仿佛天上的狼魂在一点点地指导他怎么做。
格林终于放心了,嗅着地面,顺着女儿墙根溜到天台角落的一个雨水管道口前,几乎背对着我。突然,他像个老牌特工般猛一回头,狼眼如机关枪一样在身后一阵地毯式扫射。我的心狂抖了一下,与野狼对峙的感觉再次袭来。格林这动作毫无征兆,回头幅度之大、速度之快,令我防不胜防。我才隐约感觉到为什么面对终日熟悉的小狼也会涌起一种战斗感,这的确是一种人狼心智的较量,物种生存本能的较量,实在与感情无关。从格林多疑的神情和连我都防备的动作,我能清楚地感受到,在他看来,好不容易找到的这个珍贵的藏食点比这块肉的意义重要得多。
格林的这次回头,看来也是在做最后的确认,他终于放心地低下头来,用鼻子嗅嗅墙角的雨水管道,开始用两只前爪扒抓,一会儿,从管道口扒抓出一些泥土来。这也是天台上仅有的泥土吧,那是城市里长期掉落的少许灰尘,日复一日被雨水冲刷积累在雨水管道口的,充其量也只有两碗泥土。
格林挖了一会儿,伸过鼻子嗅了嗅,龇着牙尖咬上一点泥往外一拖,拉出一条黑糊糊软乎乎的东西,竟然是裹满了泥土的肉条。看来在这燥热的天台上藏了两天,肉已经发臭了。我吃惊地捂上了嘴巴,这点小动静似乎立刻被格林发觉。他迅速把肉塞回雨水管,并立刻用鼻子拱起泥土迅速回填,还用鼻尖夯实泥巴。动作之快,塞泥之猛,我真担心他的鼻孔会不会被堵住。然后他警惕地抬头看周围的动静,直到再次确定安全,才又把肉拖出来。
再看那肉,像风味小吃驴打滚一样裹满了泥沙,他叼起肉,先是甩动脑袋抖了抖,把肉上大量的泥沙抖掉,然后再侧着脑袋,把肉条钩挂到后槽牙,嚼断,吞掉。肉有臭味还带着泥土,但丝毫不影响格林的食欲。我这是第一次看到他吃腐肉,心里暗自担忧,怕他吃坏肚子。之后,我观察了格林几天的粪便都非常正常,可见狼的肠胃确实适合消化腐肉,难怪牧民说狼是草原清洁工。
格林虽然是留下了,但是在重重的压力下,除了宅在家里,我们也不能给格林更多的自由和空间,虽然我们略感安慰的是天台至少比动物园的笼子大得多,而且格林还有我们的爱,如同家人一样平等的爱。但是难道他就一辈子生活在天台上躲躲藏藏吗?难道他就一辈子孤单地仰望那些天空中的小鸟吗?我想带他去草原,然而草原上除了獒场找不到别的栖身地,一想到狼和藏獒是死敌,我就下不了孤注一掷的决心,城市虽然局促,躲在家里至少没有性命之忧。
好景不常,几天后,天台上陡然来了很多工人,正在施工,一打听,说是有公司把整个楼顶的广告位买下了,正在安装大型霓虹灯广告牌,估计最少施工个把月。金属敲击声,电焊的光,陌生的人……
格林在城市里的最后一块自由乐土也失守了。
傍晚,亦风还在电脑前忙碌。我望着窗外城市的灯火,喃喃道:“如果一个人离开人群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不好说,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单独的人短时间还可以享受清净,时间长了就算活得下来,那份孤独也足以把人逼疯。”亦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别看现在的人成天到晚写着诗歌唱着寂寞、喝着闷酒、喊着孤独,其实有些孤独感生活在人群中的个体是永远体会不到的。”
“狼也是群居动物,格林会有孤独感么?”我颔首看着熟睡在我身边的格林,他的肚子均匀起伏,小爪子还迷迷糊糊地抓挠两下,不知道在做什么梦。
“他有我们陪着,不会孤单的。”
“可我们又能陪他多久呢?再大一点,狼的样子就谁都瞒不过了,我们为了藏他,搞得他差点连命都丢了,还要继续藏吗?狼不可能适应城市生活,即使他能够适应,人们也容不下一只狼生活在身边。”
亦风停下了工作,喝了一口茶,默不做声。他很清楚这是一个沉重却无法回避的现实,野生动物在这城市里根本不可能有家,格林只有回到他的世界才能好好生活下去。毕竟人有人的社会、狼有狼的社会,这分属于两个社会的个体是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