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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启人生之再造盛唐-第3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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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李忱又把三司,重新整顿进了户部里面。不过,他又不是德宗那么傻。要是他是德宗,户部没办法接手,对不对?好,干脆让三司官员接手户部。让杨炎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李忱如今这么做了,与其说是三司整进了户部,不如说是户部整进了三司,原本三司的工作,户部接不下得,就让三司得官员作,他们只是换了个名字,做的还是原来得工作。而原先得户部官员自然另有他用。

  于是,问题解决了。大唐朝廷没什么混乱,各地就是官员换官印、官服忙了一段时间而已。

  当然,如果只是换个名字,不需要李忱和宰相,宰相带着诸相关官员,忙活了半天。

  整个户部,也是有了大变动。这还牵涉到了地方节度使。以后,所有财税相关事务,都会由户部接手。地方上,统一设置财税司,负责一切税收征收。同时严令地方,不准插手税务。

  严令地方不得擅自收税,不准擅自设卡收税,不准自行派出税吏收税。一切税务,全部都由户部接手。这就是地方收权第一步,把财权从节度使手上,接收回中央。

  这是宋代的制度,为了节制节度使,一切税务,不管是收税,转运,都不准地方插手。没钱,看你能怎么作怪。

  当然了,李忱不会让地方一点钱都没有,什么东西都要收到朝廷,地方怎么办?宋代不要看朝廷税收不少,地方可是穷得要命。

  这点他当然作出了改变。

第三百九十九章 税制改(2)

  新的规定,把税收分成国税和地方税。地方税给地方,国税归国库,这样分开,可以让地方为了增加地方税,努力建设地方,不过,还是那原则,就算是地方税,也是财税司收,地方不准插手。

  然后户部,也是有些整改,不光是三司并进户部,还多成立了几个司。一个是转运司。虽然地方上,对外统一都是税务司,但是其内部分了很多职责。税务司,收了税,税收统一由新成立得转运司接手,负责转运。

  转运司当然不是单纯就转运财税,他算是国有运输公司。除了转运税收,还会转运常平司决定得,转运项目。像是盐,转运司就必须把收缴上来得盐,转运到一些内陆,交通不发达的地方,或者盐价比较贵的地方。

  税务司内部,还有新成立的工商司,这是原本三司中盐铁司得职务。三司中,盐铁司负责收取工商税,还有制造。现在都被剥离,工商税收改由工商司负责。核定该收多少税。当然,这是有定制得,基本上,该缴纳多少,都是固定得。

  李忱规定了对工商税,实施了大改革。把所有商人,分为住商还有行商。住商就是那些有固定地方贩售得,要抽取一定额度得营业税。你卖了东西,固定就抽多少。

  这其中,李忱特别提前得,指出,工厂算是住商得一种。大唐的手工业生产,大体上是前店后坊,这大家知道。不过一歇工商业特别发达的地方,已经出现了那种具有很多织机得大工厂。李忱特别指出,这种也算住商。

  行商,就是那些运输物品的商人,不管你自己卖不卖,反正只要你运了,就要收钱。

  当然了这些税额,都是经过计算得。不能竭泽而渔,税赋在那些商人可以负担,又不至于为了缴税而涨价得范围。这其中,李忱收养得那些孩子,发挥了大作用。

  李忱得经营之下,他的商号,已经慢慢深入很多角落。虽然没有和那些原先的商号,发生冲突,但是大致摸清了很多商品的成本,包括进货成本,贩售成本,最终利润。

  新成立得工商司,里面大致上都是原先三司得官员,他们也不知道这个税收怎么定得,都是由宰相提供数据。而宰相们,也不知到李忱怎么知道得,李忱只推说,是他岳父苏莱曼提供,其实根本是李忱的商号提供得。为此,李忱特别设立一个新得锦衣部门,这是后话。

  工商司,除了厘订工商税,还有一切关卡、草市之类的,税收,都是由工商司负责。这个部门事物挺多的,因为大量裁撤使职得关系,他们以前负责得所有税收,都落到了他们头上。

  户部司,这也是原先三司得职能。主要负责天下地税得征收。大体上是原先两税法得范围。这部份比较复杂的在于,因为唐代钱币的不足,势必要征收实物。另外就是,假如遇上歉收,他们有权斟酌,是不是改收货币,变相减轻农民负担。

  常平司,这个司的功能,就简单明了了。主要是要监督全国物价,负责实施常平。最简单的就是,那个地方发生旱、水灾了,要预先调运粮草。丰收了,要赶紧出面,以不低于往年市价得价格,收购谷物。

  这个司很重要,在灾年的时候,他们甚至还有一个功能,就是要提前放赈。什么叫提前放赈?这是刘晏得创举。

  就是事前,朝廷就要根据纳税额,厘订富户或是贫户。然后灾年的时候,不要等救济什么,一到灾年,立刻对那些贫户发送救济品,比贫户高一点得,地方政府则是对他们实施纾困贷款。

  当初读到刘晏设计得这个职能,李忱拍了桌子,不是生气,而是赞叹。这种超前时代得想法,真的是完全站在了百姓的立场上,为百姓考量。我们看小说、戏文里面,经常看到某个好官,为了灾荒时刻,赈济百姓,没等到旨意,就开仓放粮,结果被革职拿问,之后是被砍头,造成冤狱,还是被平反,就看这出戏要怎么唱。

  可是,这背后,有多少人想到,假如这个事件,真实发生在社会上。早就不知道有多少人饿死了。

  当我们看到,包公到某地放赈,识破他们贪墨得技俩,处罚多少贪官得背后,是一群早就饿倒在逃难半路上得百姓。李忱真想对刘晏鼓掌,当然,他都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忱能做的,就是奖赏他的后代,不仅帮刘晏平反,还提高他的官职,让他死后,也可以享有荣耀。

  李忱还准备重新实施这个政策,这算是对他最大得褒奖了。只是,这个政策,理所当然得遭到反对。理由是,很容易造成浪费,也许很多人不需要,或者说地方谎报灾情,很容易造成国用不足。

  如果不是刘晏有修正办法,李忱说不定都会强行通过。因为,其实老百姓早就为此纳过税了,赈灾的钱或者粮食,根本就是他们出得。现在只是把他们纳的税,用在原本的用途上。

  我们很熟悉,大唐到中期,还普遍实施得租庸调制度,史家都很称赞。可是,那是写给后人看得,实际上,百姓还要出一种义仓税。

  义仓,就是灾荒时候,拿来赈灾的,这大家都知道。可是义仓里面的谷物,哪里来的?政府把正税里面一部分得粮食用来储备?天真…,这怎么可能。那些义仓里面,所有东西都是百姓缴纳的。

  政府出?这种事情哪有可能,甚至,义仓里面的粮食,还经常遭到挪用,前期或许还会回补。安史之后,这个义仓税,改叫地税,变成了一个名正言顺的税收,等于变相加税了。

  李忱很想说,这个赈灾,本来是朝廷该做得,百姓甚至都为此纳过税,平什么不在有需要的时候,还给他们?

  不过,他们说得也是个道理。好在,刘晏不是个理想主义者,也不是钱大爷,有的是钱。他在实际实施得时候,作出了修正。他不直接就给灾民赈济。

  而是,灾年运进一批粗粮,一些不属于主食的杂粮,运进灾区。并不是直接赈济,而是让低价出售。

  因为灾区,并不是全部物产都没了,最缺得只是粮食,拿杂粮去换当地特产,或者运到村落低价卖给百姓。这样都不会增加朝廷负担,又可以起到赈饥灾民得作用。

  对这个折衷办法,李忱接受了,同时提出了,以工代赈计划。当某地区发生天灾得时候,除了运送大量救济粮食进去,还会以工代赈,在灾区实施一些工程,比方说灌溉水渠的施工,比方说铺路,让灾民有粮食,不至于饿死。同时也可以完善地方建设,尤其是河道疏浚,往往大旱之后就会发大水,趁旱灾疏浚,正好可以防止之后得洪灾。

  另外,为了这个常平司,一个新得条例特别为此设立,同时公布。这是一条特别为常平司设立得法条,也被称作常平司法。

  这其中,不单是只有包括常平司要进行的职务,还有规定了,如果遇上灾年刻意囤积居奇,地方政府可以怎么办。地方政府可以会同常平司,对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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