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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真髓传-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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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笔家业,万一被人抄了去,那可就满盘皆输了。”

“现在那么多人都成了你的宗族了呀……”她喃喃道,“那么铁龙雀的士兵,是不是也必须都改姓真呢?我也和小平子一样,都是流寇出身,要不要也改姓真呢?”

真髓闻言一笑:“胡平改姓归宗,我自然高兴之极,但没必要强迫他人去改姓么,愿意改的自然最好,不愿意的也就随他去。”

铁龙雀这一百多人来路复杂,有自己的嫡系,也有奉先公留下的并州旧部和兖州人,此外还有二十几个胡车儿留下的羌胡兵。各有各的习俗和信仰,实是勉强不来——反正铁龙雀将来总有扩建的一天,等打败了马超,多吸收些功勋卓著的真姓子弟兵进入就是了。

“至于你么……”贼贼地笑了起来,只有跟她单独在一起时,他才会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你当然要改,不过不是现在——等被我娶过了门儿,你就是不想改都不成。”

她满面娇羞,伸手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捶了一下,用力咬住嘴唇掩饰脸上的笑意,却压不住心里蜜一般甜的感觉。

※※※

午时刚过,校场周围已经人山人海,百姓们得知了即将阅兵的消息,都争先恐后地挤过来,想要一睹年轻宗主的风采。将军还未出现,六千多名整装待发的战士早已静静地站在校场的中央。风吹拂着旗帜和战袍,战士们手持兵刃,纹丝不动,显示出良好的训练和纪律。

做为铁龙雀的成员,龙步被迫站在队列的前沿。他披着新战袍和铠甲,骑着一匹棕黄色的战马。

这回又换了一个主公,其实换主公这种事远比想象中的要简单许多:你只须穿上一件新战袍,甚至有时候连战袍都可以不必换,站在不同色彩的旗帜下,记住冲锋的方向和从前不一样,记住自己是铁龙雀甲部三屯的士兵,这就成了。

想到攻中牟城时同袍牺牲的惨烈景象,自己现在竟能站在这里,他仍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对了,同袍。现在自己的同袍也已经换了啊……他不无讥讽地笑了笑,从前的那些同袍,以后只能管他们叫做生死仇敌了。

到头来,原来自己还是摆脱不了作为士兵的宿命……或许事情本就是如此,而自己却不愿意去相信罢了。

龙步叹了口气,不去管它了……只管混下去,什么时候死,就什么时候完罢。说起来这时候似乎很快就要到了:据说真髓有心去进攻荥阳。就算他再厉害,可是六千人去碰六万人,还有那个怪物马超……这跟鸡蛋撞石头有什么两样?

当然,以自己的经验来看,这支军队和以往那些军队相比,还是颇有些不同的。

自己六七年当兵的记忆里,还从来没有过这么苦的日子。那个叫魏延的小将军,简直跟发了疯似的操练士兵:每日光是徒步山地行军的训练,一去一回起码上百里;加上锻炼武术套路和战术配合;记牢金鼓旗帜等诸般号令;还要牢牢记住自己所在这一屯里所有同僚的名字和面孔……我的妈呀,这半个月流的汗,比过去几年加起来还要多。

不过,其成效也是惊人的。

旁边这些新同袍,一个个面黄肌瘦,身材高矮参差不齐。但每个人都精神饱满,沉着刚毅,透着一股子决死厮杀之气。没错儿,就是这股气。这些中牟人的武技仍然生疏,更缺乏战场经验,只是一群生瓜蛋子,可这种冷静锋利的杀气,纵使与枪林箭雨里摸爬滚打出来的老兵相比,也未逞多让。

五十步外的人群突然嘈杂起来,随着充满拥戴之意的欢呼震耳欲聋地响起,百姓们潮水般向两侧分开,一行六七十骑分开人浪,来到战士们的面前。

“柱国大将军”的大纛旗下,缓缓行来一匹毛色青白交驳的高头骏马。

骑在它身上的是一位青年武士。这人八尺来高,肩膀宽阔,面容清瘦,眼窝深陷,鼻梁又高又直,脸上还留着一丝稚气。浓眉紧压着一对鹰隼般的锐眼,这双眼睛里有种东西,仿佛在凝视,却又仿佛在沉思,呈现出远远超越其年龄的坚毅和沉稳。

他头戴黑色的鹰纹铁盔,银灰色的顿项软软地垂在肩膀上。一身钉着铁叶铁钉的硬牛皮甲,和普通士兵没什么两样。由于常年征战,饱经风霜的皮甲早变成了烟色。时近七月,日头毒辣,铠甲暴露在阳光下过不多时就会发烫,会令战士很不舒服,所以在皮甲外还罩了一件灰色长袍。只是为了作战方便,长袍的两只大袖都被卸去了,腰间以一条皮带束紧。他用一只手自在地操纵着缰绳,另一只手倒提一柄硕大无朋的银色重戟,背后斜挎一张大弓,腰间一柄环首刀,在马鞍的左右两侧,各挂着一只巨大的箭囊。

围观的百姓人声鼎沸,欢呼雀跃,“宗主!”“少宗主!”的呼声不绝于耳。周围战士的呼吸声变得粗重了些,这也难怪,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还是头一回被这位威震天下的主公检阅。年轻的柱国将军经过事先搭建的阅兵台,马不停蹄,直接来到战士们面前,缓缓从他们面前经过,一个个地仔细看过去,路过龙步面前时,微一停留,向他点了点头,随即拨马兜了回去。

龙步心里怦怦乱跳,难道这位高高在上的将军,还能记得自己这个才见过一面的小卒么?

真髓在部将的簇拥下大步登台,先向下面的人群伸手致意,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大伙儿叫我宗主……是啊,如今中牟很多人都改姓归宗,将我奉为宗主。但其实论根儿论祖宗,咱大伙儿别说不是一家,甚至根本都不能算是中牟这一地之人!”

无论是士兵还是百姓,全都面面相觑,谁也想不到这位少宗主的开场白竟然是这么一句话。

“……咱们之所以能聚集在此地,那是因为,五年前董卓率领猪狗不如的西凉暴兵,在洛阳周边的郡县大肆屠杀的缘故!若说咱们的共同之处,那便是,你我全都是董贼屠刀下的漏网之鱼!”

清越的话语直接送入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校场上三四万的人山人海聚精会神地听着,谁也没再大声喧哗,黑压压的校场鸦雀无声,偶尔一两声咳嗽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何南府数十万百姓,要么被杀要么被掳,这是咱两百年来前所未有的惨祸,为了躲避董贼的凉州暴兵,绝大多数人都迁到其他的州郡去了。而我们这些留下的人,要么上山做了流寇;要么在死尸堆里苟延残喘……”

他扫视台下数不清的涌涌黑头。

“我真髓,本是洛阳人氏,漂泊异乡流浪了四年,如今回归故里,本打算以这中牟为起点,重整河南府,使家乡父老得以重享太平……”

他的声音陡然拔高:“谁想到董卓虽死,可又来了比他凶残十倍的禽兽!”

“二十三日前,原先在董贼手下杀人放火的郭汜,投靠了异族,奉了羌贼首脑马超之令,又率领着当年大肆屠杀我河南百姓的西凉暴兵前来攻城,向咱们这些漏网之鱼开刀……我中牟四万多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惨死于马超、郭汜的暴兵之手……”

说到这里,真髓目眦尽裂:“我恨不能食此二贼之肉,喝此二贼之血!”

绝大多数台下的士兵和校场周围的百姓早已泣不成声。中牟数万百姓,无一家一户没有亲人血脉在那一役丧命的,此时念及亲人惨亡,无不痛断肝肠。

见这副架势,龙步不禁又想到那一天誓死与西北兵同归于尽的河南百姓们,不由口干舌燥,心惊胆战。突然听到真髓一声大喝“带上来!”他全身一颤,险些落下马去。

人群再度分开,纷纷向后看去:数百名骑兵分成两列,中间夹着长长一列衣衫褴褛的人,步履蹒跚地缓缓走来。随着这些人走到方阵的前列,广场上喧哗一片,群情激愤。

惊魂未定的龙步定睛一看,原来那竟是一群羌人,总共足有将近一千多人。对了,马超在两河滩打了大败仗,这些羌人,大约是那一战的俘虏罢。俘虏们被押到阵前,这么长时间的囚禁,使他们一个个面容枯槁,形销骨立,早已不成人形。在他们身后,是一个个肩头斜扛着环首刀的中牟武士,青天白日下,刀锋反射着凛冽的寒光。

当想到自己很可能今天也站在他们当中,龙步觉得身上粘粘的,都是冷汗。

真髓突然在台上单膝跪倒,身后诸将也都跟着拜倒。台下士兵一同下拜,骑兵也都下马跪地,众百姓见了,无不慌忙照着做了。一时间,诺大的广场上,台上台下,除了众多的羌人俘虏,和他们身后持刀的刽子手外,全都黑压压地跪在那里。

“苍天在上,非我真髓无好生之德,以杀戮为能,而是马超、郭汜屠我城池,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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