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黎华把酒水单子放在吧台上,点了一杯叫什么“销魂蚀骨”的,不知道是饮料还是酒,反正就觉得这个名字感觉古怪到极点。
我快速地在那酒水单子上面扫了一眼,居然还有个酒名叫“欲仙欲死”。
这酒名取得还真是性饥渴,怪不得在这里搞一夜情的人那么多。
“小妹妹,你喝什么?”调酒师笑着问我,大概是觉得我真的太过特别了。
我迟疑了一下,正准备说话的时候,黎华却开口了——
“给她一杯牛奶吧。”
我脊背一僵,愣愣地看向黎华。
我想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他会知道……
……
“我也要喝!”
“喝你个头!死女人酒量那么差还敢在PUB喝酒,小心一醒来连衣服都没有!”
“嘿嘿嘿没有衣服也是你扒的……你这个影视大色狼。”
“你再说一次?!”
“没有没有,影视一匹狼。”
“那谁,给她来一杯旺仔牛奶。”
……
自从那次以后,我每次来PUB,都是喝旺仔牛奶。边喝边被人当怪物看——尽管我一点也不在意。
只是……
为什么黎华会知道我想点的是牛奶?第一他不知道我和童靖阳的关系,第二我也没告诉他我有喜欢在酒吧喝牛奶的癖好。
我接过调酒师递来的牛奶,我没去看她的表情,因为不用想也知道她肯定在笑。像我这种来酒吧喝牛奶的奇葩估计一年她也撞不到几个。
我一边喝牛奶,一边看着黎华。如果身边有一个放大镜,我一定会拿出来对着他的神情仔细观察。
他的手指在吧台上漫不经心地敲着,舞台上旋转的灯光不时扫过他的脸,忽明忽暗,他的脸是没有死角的美,他半眯着眼睛,像是注意到了我的目光,转过脸和我对视着,虽然换了黑色的假发,但他眼睛里仍是原本那种奇特的琥珀色。
无论在哪一时刻,他永远是拥有着这样动魄惊心的美感。
舞池里那些男男女女尽情地扭动着身姿。
钢管旁的女郎热辣的劈腿翻转。
音箱的音量开得震天动地,仿佛脚下的地也有着细微的震动。
就连心跳也被带得有韵律地跳动。
这样一个喧闹吵杂的环境,黎华的目光里却仍只是安静流转的波光,他的眼底像是一个沉默的异空间,可以吞噬一切的光和声音。
你看着他的眼睛,就觉得自己并不是坐在PUB里,而是去到了一个由他创造的世界,你的思想你的呼吸你的心跳,都由他掌控。
……
“上次在瑞恩的生日派对看你喝了一杯香槟,脸很红,应该是不能喝酒的人。”
黎华看着我,静静地说。
听完,心里有些吃惊。我低下头,原本面对黎华会下意识支起的紧张,此刻却变成了放松的喜悦。
从心底荡漾到唇边的笑意。我把头埋得很低,怕被黎华看见我的笑容。
原来,自己在某一些时刻里,也是被人注意着的呢。
我很快便把一杯牛奶喝得见了底,黎华喝着他手里的那杯“销魂蚀骨”,听这名字好像大有来头,实际上也就是一杯苹果汁。我因为黎华主动帮我点了牛奶的事而对他产生了几分好感,觉得他也不像之前那样是个不可理喻的人,看了看四周,主动问他:“你怎么不去跳舞?”
“我在等马智文。”
黎华话音刚落,他背后就串出一个人来。马智文臭着一张脸对黎华打了打招呼,然后对调酒师说:“来杯Spirytus。”
黎华看了眼马智文,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事,调侃道:“喝这么烈的酒,想自杀啊?”
马智文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抱怨道:“气死我了,你不是发了条短信给我么,结果刚好给妮雯看到了,然后说我什么风流啊花心啊种种骂了一遍……我干什么了我,我就是叫你来看钢管舞而已啊,又没说我要看!”
黎华捂着胸口,特别内疚地说:“是我害了你啊,兄弟!”他看着调酒师把马智文点的那杯Spirytus推到马智文面前,马智文准备抬手一饮而尽。黎华伸手制止,“我怕你喝完这杯回去就不是被骂这么简单了,到时候你们分手别怪我没阻止你。”
我的好奇心被黎华这番话撩起来了,目光一直盯着马智文手里的那杯白花花像水一样的酒打转。
马智文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酒杯放下,继而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妩媚销魂的呼唤声:“智文~~~”叫得人骨头都酥了。
我和黎华和马智文同时转头。
马智文(抹泪狂奔):“老婆~~~~~”
我、黎华:“……”
虽然我和马智文和林妮雯不熟,但是把林妮雯和舞台上那些跳钢管舞的女人们一对比,是个男人也不会选择看那些女人的。
怎么说呢,林妮雯的美艳就连对女人的杀伤力也很大。
黎华看着那边正在进行着情侣的打情骂俏拥吻推倒(……)步骤的马智文和林妮雯,无奈地笑了笑,他对我说:“我跳舞去了,你就坐这吧,渴了继续喝奶。”
“……”他的语气就像在跟小孩子说话似的——类似于“妈妈上班去了啊,你饿了就自己冲奶粉喝喔。”
我冲黎华摆了摆手,赶紧送他上路。然后问服务员要了杯水。
我看着黎华在舞池里扭动着身体,他的舞姿跟他本人一样,很妖孽,很勾魂——怪不得每年他开演唱会总要晕倒那么几十个粉丝,今日亲眼一见,果然非同凡响。
绚烂的灯光在舞池里飞转,形形色色的男女在里面忘情地舞动。那里面有一些是我认得出样貌的明星,一些是普通的上班族。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个地方。因为太过糜烂,欲望的味道太过沉重。
来这里的人,是为了获得解压,为了得到释放。说是复杂的夜生活也好,说是现代都市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好,反正我来了那么多次,任旧不能融入习惯这样的生活。
或者这也是为什么我总觉得我和黎华他们那些演艺圈中的人有着距离的感觉吧。
我看着在舞池里忘情舞动的黎华出神。见他偶尔轻挑薄唇,偶尔眯眼回眸,偶尔乖张撩人地自我抚摸,姿态真是极尽妖娆,看得那些在跳舞的女人们都一愣一愣的。他的自信让他全身上下充斥了绝对的魅惑力,我相信,只要他开口,舞池里绝对不会有拒绝他的女人。不过以他这样妖孽的姿色,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女人上前去搭讪,兴许是觉得和他距离实在太过巨大。
在他面前,你会觉得自己,不配与他共舞,于是只选择了遥遥地观望。
他像是一只虚幻缥缈华丽光耀的蝶,踏着看似凌乱却有序的舞步会在每一个人面前滑过,轻灵的姿态留下一道道飘逸出尘的影,但他却永远不做停留,没有固定的舞伴,也没有固定的动作——只是看他那般的绝世的舞姿,却反而让全场所有的女人都成了他的舞伴。
真是可怕的魅力。
为什么,世界会诞生出这样的人?过于的完美,过于的虚幻,像是这一刻他还在你面前,下一刻他便会消失不见。
你总觉得他不该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我想,如果黎华生在古代,并且还那么不幸是个女人的话,其祸国程度一定不亚于妲己。他们俩之间的区别也就是一个在古代,一个在现代,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妖姬,一个是妖孽。
从根本来说,那些什么祸国红颜的,全都是长得一脸妖孽相。
所以说,黎华这样的容貌注定是来颠覆演艺圈的,所有人在他面前,都只是卑微的尘,太过渺小。
就算上一届的艺能大典童靖阳没有因为出国深造而退出了选举,也不知道究竟能有多少把握可以打败黎华。
想起自己狂妄地立下要成为艺能天王的誓言,如今看来,竟显得有些可笑和无力。
又有多少人,能够站在黎华的面前,绝对自信地宣言说能打败他?
对黎华的挑衅,在任何人的眼里,似乎都会成为了一种虚妄的想象,一种荒诞的言语。
我有些泄气,于是拿过吧台上的水喝了一口——但是刚把那一口水咽下去之后,我的嘴巴很明显地感觉到发麻,液体从喉咙一直滑到胃里,燃起一片火辣辣的烫,肚子像挨了一拳似地疼痛起来。我把杯子举到面前,看了看,好像又确实是水,于是又尝了一口——
“方若绮,你怎么喝酒。”
黎华离开舞池来到我面前,我眨了眨眼睛,却发现看不清东西。我朦胧的视线中看到他皱着眉,脸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像是有几个影子,我认真地眯起眼睛,站起来,穿着平底鞋的脚却不由自主地晃了两晃,黎华扶住我的手臂。我感觉到我的脸上是滚烫的一片,我把杯子摆到黎华的面前,眼前一阵眼花缭乱,感觉天旋地转的,口齿不清地说着:“什……什么啊,明明是水……”
黎华笑了,像是看见了猴子在耍宝。他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