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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是这么说没错啦。”
“不过对她的家人和朋友来说就不一样了,陈若怜的死一定让他们感到伤心欲绝,所以为了迎合他们,我们也不得不装出一副很难过的样子,这是一种做人的弹性。不过你跟李家明讲弹性,恐怕也是对牛弹琴。”
“问题就出在这里。”
“我倒觉得没什么关系,反正李家明摆明了就是这样的人。如果周遭的亲人或朋友不幸过世,他也不会在乎其他人是否真的感到难过,说起来他还算是挺有原则的人呢。”
“这叫哪门子的原则?假设父母不幸过世,对方又拒绝接受父母亲的遗物,脾气再好的人也会气得暴跳如雷吧?如果连这样都不生气的话,那他根本就不是人。”
高启林摇头苦笑。
“李家明看似冷漠,其实他是冷眼旁观一切事物。举个例子好了,你刚刚摆明了挑衅李家明,他却不会要我们替他讲话,更不要求我们陪着他一起生气,这种冷静的态度可不是一般人办得到的。”
陈慕名脸色一沉。他觉得高启林话中带刺,而且句句冲着自己而来。
“就算我们替李家明讲话,说你不该这样批评别人,他也不会感到特别得意,顶多就是要我们别管你而已。这是他与你之间的问题,所以应该由他自己跟你解决,李家明在这方面的态度倒是挺坚决。”
“原来你们都站在他那边。”
“只是打个比方而已。李家明就是这种人,真的看他不顺眼,别跟他来往就好了嘛,何必把大伙的关系弄成这样?”
“如果你们没跟他来往,我会动不动就碰到他吗?别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
陈慕名说完之后,马上站了起来。
“你干嘛?”
“回家!”
陈慕名头也不回的走下楼梯。高启林刚刚说的话根本就是在责怪自己。陈慕名对李家明没有半点兴趣,也从没想过要跟他交朋友,要不是高启林和高启义动不动就找李家明出来,陈慕名也不会经常碰到他。严格说来,闯进这个圈子的人是李家明才对。一般人若是跟小团体的原始成员处不来,都会很识趣的跟这个小团体保持距离,然而李家明却没有这种常识。李家明的厚脸皮让陈慕名十分伤脑筋,而明知自己跟李家明合不来,却默许李家明进入小团体的高启林和高启义,更让陈慕名有种被背叛的感觉。
………………………………
第七十二章 再临
林平志将罐装啤酒从摩托车的货架卸下,伸手按下门铃。
“谢谢,辛苦你了。”
将罐装啤酒交给出来应门的家庭主妇,林平志马上掉头就走,连一句话都懒得说。夏天是店里最忙的时候,林平志不喜欢出来送货。一想到自己汗流浃背忙了一整天也领不到半点薪水,林平志心中更不是滋味。
林平志检查摩托车车前夹着的送货单上的送货单,确认下一家的住址。等一下还得跑两个地方。这两户人家都算不得什么大客户,订的东西就只有四罐啤酒和一瓶西山老陈醋,林平志其实很想叫他们自己去店里拿货,不过如果他这么做,老爹林啸天肯定饶不了他。他狠狠地朝着路面吐了口浓痰,跨上摩托车扬长而去,经过岭前的旅店,直接骑上村道。这时一路低头猛冲的林平志差点撞上一辆正开往上岭的轿车。坐在车里的驾驶回过头来看着紧急刹车的林平志,嘴里似乎说了些什么,不过声音却被紧闭的车窗挡住,什么也听不到。
林平志啐了一口,恨恨的看着汽车离去。他很想骑车追上去,然后在汽车的车门狠狠踢上一脚;然而事实是,的确是自己不对,真的跟对方吵起来,自己恐怕也站不住脚。于是他心有不甘的打算骑着车子离去,然而老爷车的引擎却在这时闹起脾气,怎么发都发动不了,让林平志原本的火气又上升了不少。
‘我真是受够了!’
其他同年龄的年轻人想必都在享受热情的夏天,只有自己还得顶着大太阳在外头送货。闷在村子里面的林平志每天都过得很无趣,让他找不到活着的意义,村子里没什么娱乐,也找不到心灵的寄托,每天只能忍受父亲的责骂,然后被家人当成免费的长工使唤。
林平志一边试着发动车子,一边看着村道的尽头。他真的很想骑着车追上去,然后把那个轿车驾驶拖出来狠狠的揍一顿,让他尝尝自己沙煲大的拳头。可是他也知道自己不是那种料,那种事情自己做不出来。
汽车跑得不见踪影,大概已经停在上岭的某处了。空荡荡的村道在夕阳的映照之下一路往北延伸,早已隐入森林的哨所就在道路的尽头。
哨所的那三个老人家全都死了,其中一人还是林平志的亲戚。听说那三人遭到野狗袭击,死状十分凄惨,林平志真的很想亲眼目睹现场的惨状。不知道被野狗摧残过的尸体会变成怎样,林平志感到十分好奇。陈志强虽然是林平志的舅老爷,林平志却对这个亲戚没什么好感。一个只会发牢骚的老头子,从来没给过零用钱,每次见面总是抱怨这个抱怨那个,而且还一直重复同样的内容。如果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还会惹来他的一顿骂。父亲每次拜访陈志强的时候都会露出厌恶的表情,林平志也不喜欢这个住在哨所的穷酸舅老爷。
如今陈志强死了,尸体还被撕裂成好几块。如果看到陈志强的尸体,林平志觉得自己一定会十分痛快。被夕阳照得一片火红的道路彼端,死去的陈志强和死去的哨所就在枞树林的另一边。
林平志突然发现自己的视线离不开这条道路了。最近只要来到这一带,林平志就会站在路旁一直望着通往哨所的道路。
‘唉,该去送货了。’
现在不是摸鱼的时候,否则回家之后就有得受了。一想到父亲盛怒的脸庞,林平志突然感到十分厌烦,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非得过得这么痛苦不可。然而在父亲面前,林平志却还是只能乖乖的当个苦力,这种没出息的感觉顿时让他自暴自弃了起来。只见他货也不送了,直接将车子骑上村道,朝着哨所的方向疾驶而去。
狂踩油门的林平志没多久就来到上岭的尽头,短短的路程让他根本感受不到飙车的快感。两侧种植着柏树的道路在眼前展开,林平志不由得降低了速度。
陈志强死了,而且死状十分凄惨,感到大快人心的同时,林平志也觉得有些毛骨悚然。他想起围在店门口的自动贩卖机买果汁喝的小孩子所说的话。走在这条路上的人都会碰到一个浑身是血的老头子,那个老头子全身上下都是缝补过的痕迹,身体还少了好几块。他只要在路上碰到人,就会问对方知不知道他少掉的那几块在哪里。
陈志强生前是个胆小鬼,死后才没胆子出来吓人呢。就算真的跑出来了,也顶多是站在路旁跟来往行人抱怨罢了。林平志内心虽然觉得可笑,孩子们的传言还是让眼前通往哨所的道路蒙上一层阴森的气氛,还透露出难以言喻的诡异。整条道路覆盖在柏树的阴影之下,即将西下的夕阳更让通往哨所的道路显得阴暗无比。
死、尸体、无人。
陈志强的血痕应该还在原地吧?尸体的痕迹应该没人动过吧?
林平志打了个冷颤,一股寒意从背脊直窜脑门。为了证明自己并不害怕,林平志很想进入哨所去看一看。
‘不行,该回去送货了。’
脑海浮现父亲暴怒的模样,然而林平志却依然朝着山上骑去。两旁的树影让周围顿时暗了下来,整条路显得更是阴森。转过一个弯道之后,前后左右都是枞树,别说人了,连一辆车子也看不到。
这时林平志突然看到有个物体跳了出来,就在林平志的左手边,面向灵隐山的草丛里。惊慌失措的林平志顿时失去平衡,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耳边听到清脆的玻璃碎裂声,浓郁的陈醋味以及酒味扑鼻而来。
“搞什么东西!”
林平志怒斥一声,从地上爬了起来。幸好当时的车速并不算快。环视四周的林平志很快就看到一只瘦弱的野狗正趴在地上瞪着自己。野狗露出白色的尖牙,喉头还不时发出阵阵低吼。
“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