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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瑶撅起嘴:“你这不信!那不信!那你来找我干啥啊?!”
我:“我是来问你邪教的事……”
李玉瑶大声说:“我不是说了吗?邪教是古代的事,现在没啦!一个都没!他们全是假的!如果真有,不用麻烦你,圣地会出马把他们全消灭干净!你现在明白了吗?”
我吐出一口气:“你早这样说嘛!我还怕我打不过他们呢!”
李玉瑶望着夕阳,说:“好啦!没事快走!”
我说:“瑶儿再见!”
我转身走了。
………………………………
第八十六章 传说里的邪教与神子
走在西安县的路上,头疼欲裂。
大李子在装甲车上冲我挥手:“头儿!赶紧上车啊!天要下雨了!”
我冲他挥挥手:“你自己先回长安,我逛一逛。”
大李子:“这……你有危险怎么办?”
我:“妈的!谁知道我是谁?现在长安县的街上有一百万人,干嘛就我有危险?你赶紧滚回去,你开着装甲车冲我说话,我才有危险!”
他还要说话,但看到我这凶神恶煞的样子,开车走了。
我在大街上走着,很快融入人群中。
不知怎的,我突然很能理解普通人的做法。他们走在人群中,虽然不显眼,却有一种安全感。你看,我挤在一百万人的西安县,就是这样的不起眼。虽然这么多人中,我一眼就能望见我,但我知道,我是我,因此才会注意我。如果我离远点,会看到我挤在西安县红楼大街的人群中;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红楼大街只是戏市的一条街;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戏市只是东北区的一个集市;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东北区只是西安县的一个区;如果再离远点,会看到西安县只是大长安区的一个县;如果再离远点,那就是京畿省、共治朝;共治朝只是一个大陆,大陆在地球上,地球在太阳系,太阳系在银河系,宇宙中有无数个银河系……
渺小而无力。
一切没有意义。
我一下跪在地上,“砰”地一下,膝盖跪在地上,却一点也不疼。
人群在我的身边走动着,仿佛我不存在;但我又是存在的,因为他们都躲开了我;但我又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们躲开我的时候都不看我!
莫非――一切都是虚幻的?他们都是我虚构出来的?是不是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象什么,什么就成真?
我笑了笑,扯淡呢。
今天的事颠覆了我的想象。但它之所以颠覆了我的想象,是因为我观察不够――我的错。
起风了,要下雨了,人群在我身边快速地穿梭着。他们看到一个穿着华丽的家伙倒在地上,肯定要避开。这是肯定的,既然不是自己撞倒的,为什么要扶他?既然扶了,肯定是自己撞倒的啊。几万年来都是这种逻辑,就连《钦定皇家大明律法》《钦定共治律法》中都是这样判案的。可能上古的“初人”会扶吧,可能只有我这种“怪人”才会有扶人的怪念头吧。
我就这样跪在地上。我竟然不想站起来了!我好累,不想乱动了,似乎跪着就是我一直的状态。
或许我本身就是保守的人?懒惰的人?不知错的?人知改的人?
头好疼――突然想起一件事。
八岁的时候,我从娘的兜里偷了两个铜元去买糖瓜吃。
我记得很清楚,娘在外面干活,弯腰干着活。我偷偷翻她的兜,掏出两个铜元,再偷偷跑到邻村,跟一个小孩换了一兜子糖瓜,然后吃了。
娘后来发现铜元没了,就问我偷了没。我自然说没偷。娘就说我,讲理,骂我,罚站,打我,狠狠打我。
我很想改口说我偷了,但是我又想,我都说了我没偷,如果再说我偷了,我不就是撒谎吗?于是我咬着牙就是不承认。
娘用力打我,最后边打边哭。
我那时想,为什么娘没亲眼见我偷,就非要说我偷了呢?如果你抓了现行,我就认了。可是我看到你在弯腰干活,你怎么能抓我现行呢?
如果你有人证物证,我也认了。可是我是去跟外村小孩换的,又不是跟村里糖户买的。我为了防止你发现,我还喝了好多水,已经把糖瓜变成了屎,就算你剖开我肚子也看不到。你什么证据都没,凭什么这样打我?
万一我真没偷呢?比方说,可能是老鼠把铜元叼走了呢?比方说,可能邻居小孩来我们家偷走了呢?
娘边打我边哭,最后她自己却大哭大叫。
……
头要炸了。
几年前我甚至还不记得娘的音容,可是为什么现在这事就好像浮现在我的眼前?
…
…
雨下起来了。
盛夏的雨,说下就下,一下就是瓢泼大雨。
盛夏的雨,似乎有点甜。
整条大街上瞬间就没人了,人们都躲在屋檐下避雨。屋檐下人太多了,到处推搡着。店里的伙计老不高兴了,往外推着人群。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全他妈盯着我看,用手指指点点。
他们心里肯定想:“这个白痴是谁啊?下雨天像狗一样跪在大街上。”
我心里想:“妈的,你们又不认识我,我干嘛要在乎你们?爱看就看,不看扭过头去,指着我干嘛?”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了:我是存在的。因为这些家伙都在看着我啊。
我正要起身,旁边过来几个乞丐模样的人来扶我。
很好,终于有人做善事了。
那些乞丐过来就摸我裤兜,一下子就把钱包掏了出去。这手速,相当专业。
我一下子就抓住他,抢回钱包,把他一脚踢了出去。另外几个人想动手,被我一脚一下,全踢出几米远。
哎!自从去年在地下世界吃了快一年的“醉生梦死”,我竟然也算半个武人了。虽然跳高只能跳三米,百米只能跑八秒,远远比不上武举人,但也比一般人强不少。
一伙人围了上来。为首的是个丐帮净衣派子弟,看手里的打狗棒似乎是个香主坛主啥的。
我左手放在左衣兜,那里是一颗“醉生梦死”,是地下武人制成的“醉生梦死”。我吃了它,就可以瞬间变成绝世高手。我右手放在右衣兜,那里是一支手枪,里面有十三颗子弹。子弹的速度是几百米每秒,就算是无名这种超级高手来也是死。
十几个丐帮弟子拿着打狗棒围过来,有几个家伙还拿着铁棍做打狗棒。
一条大街上的人都在看热闹。
雨在哗哗地下。
我本想用“醉生梦死”把他们一一打死,然后潇洒地离开,给江湖留下一段美好的传说,但是“醉生梦死”会让我减寿的啊!
于是,我右手掏出手枪,对着丐帮头领的脑袋开了一枪。
血从他的脑袋流下来,开始很鲜艳,然后随着雨水变得很浅淡。
丐帮子弟扭头就跑。
一条街的人扭头就跑,积水溅得到处都是。
店小二赶紧关门关窗打烊。
整个大街就剩下我,还有地上的一具尸体。
…
…
我在雨中走着,仿佛天地只剩下我自己。
雨中的感觉真爽,连头也不那么疼了。
雨中的感觉有些凉,让我感到一种真实感。
我往长安走着。我爹我娘正在长安等着我,和我的军队在一起。这是很自然的事。我当然记得我娘,只不过她走了之后,我就决定把她忘了。我记得我曾经哭过很多天,后来我都忘了自己为什么哭了,只是好奇自己为什么要哭――很显然,就是为了这事。
当你忘记一件事的时候,你会没有烦恼,但也会损失一些经历。有得有失,这也是很自然的。
我又想着李玉瑶的话,想着“初人”“末人”“新人”“天启”“神子”等等这些古怪的词。我从哪儿知道这些词的呢?当然,我对李玉瑶说是从《元老书》中看的,这自然是扯淡。
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我是李玉瑶口中“正宗”中的“文人”。我一生下就有上世的记忆。但这是不可能的。我只是个小人物,最低贱、最普通、最卑劣的小人物。如果我是“文人”,可能花十几年寒窗苦读吗?全村的人都在懒散地活着,只有我天天在读书看书,天天在瞎想,而我爹和狗剩儿爹轮流逼着我看书读书。
我也不可能是“邪宗”“器宗”啥的,这些都不可能。而且李玉瑶亲口说了,这些都是远古时代的事,早就不存在了。
第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