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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七书之却月-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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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母亲就这样看我父亲。”

    她想要的夫君,就是父亲那样的。要有剑眉,眉下是含笑的大眼睛;要有笔直的腿,穿着雪亮的皮靴;要有众多甲士围在身边,上马下马发出金属的铿锵声;走在路上,路边的女人们都热切地仰望,并不自觉地伸手扶扶发髻;回家后,会牵着夫人的手,在花园里散步;放下剑的时候,手里有书,或者有琴。

    父亲出事前,提亲的人一拨一拨地来,都是江南本地或北方来的高门大姓子弟。母亲带着她春游、赴宴、赶集时,会指给她看。大部分她第一眼就不喜欢,要么肥硕得像母鱼肚白,要么孱弱得像绿豆发芽,有的在路上像螃蟹横行,有的在人前像虾米后缩,总之连父亲的脚趾头都抵不上。桓玄家倒是有个男孩子差强人意,但桓玄败亡后,这个孩子也不知所踪。就算还活着,父亲是铁杆倒桓派,也不可能把仇家的骨血引进门来。

    在一个真正的情郎闯进心田之前,大祸先闯进家门了。逃过长江后,看到的男人只有两种,一种是萎缩软弱任人宰割的,一种是强横凶暴宰割别人的。阿薄干当然是后一种。小俏觉得他撕裂自己的贞操时,就像饿狼撕裂一头羔羊。**之后好几天,她每走一步都疼。

    她很羞耻地发现,此后居然能从他的**中得到快感。

    而且不得不承认,这种快感越来越强。

    但只要阿薄干从她身上翻滚下去,躺在一边像打雷一样打呼噜;只要她的心跳慢下来,眼睛盯着帐篷的穹顶,她就会不可遏制地厌恶自己。只要有可能,她就要清洗身子。可惜水太少,无法彻底洗掉这种渗进身体最深处的耻辱。也许跳进黄河就能洗清吧。但她不能死。她是一门300多口唯一的幸存者。如果她死了,岂不是连给亲人烧纸上坟的人都没了?

    她还要找一个她爱的男人,把父亲母亲的生命传下去。就算她最终没有能力复仇,可至少能存续家族的血脉。

    可是!如果父亲母亲的血脉中,掺进了这样一个**的臭味,那岂不是对他们莫大的亵渎?

    她想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

    她没有把握,因为要找的那个人,也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弱者。他应该有办法,却未必有胆气。

    但她没有选择。如果不希望肚子一天天鼓起来,就只能横下心来走这一步。

    父亲啊,母亲啊,你们要是还疼女儿,就指引她离开这暗无天日的命运吧!
………………………………

26、赠酒囊

    阿薄干仔细打量了一番斛律征。

    斛律征应该是个高个子,但从小就在马背上混,两条腿弯得厉害,让他显得矮了几分。

    要不是这个人,我恐怕已经是黄河边的孤魂野鬼了。

    想起刀刃架在脖子上的感觉,阿薄干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那天他被绑架后,正是斛律征吹口哨激起被陈嵩抢去的马,在鬼门关前把他拽了回来。

    几碗酒下肚后,斛律征已经放松了,他注意到了阿薄干奇怪的表情:

    “将军冷吗?”

    阿薄干回过神来,举起小银碗示意斛律征干杯,自己小小地呷了一口:

    “看起来你已经把马的脾气摸透了?”

    斛律征一听到马就来了精神:

    “将军应该是知道的,我们鲜卑人穿上盔甲就是战士,脱下盔甲就是牧人。我第一次骑马时才5岁,现在已经在马背上粘了25年。要说我睡在帐篷里的时间,还真没有骑在马上的时间长。”

    阿薄干也自诩是个骑手,但他知道,在这样真正的“马蝇子”相比,自己那两把刷子,是摆不到台面上的。

    “你的马能听懂你的口哨,要是别人吹口哨,它会跟着走吗?”

    斛律征眼睛放出光来:

    “别人就是吹破天,它也不会理睬。”

    阿薄干点点头,在帐篷里扫了一圈,想不出拿什么赏给这个人才能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赏钱已经给过,但那是按军纪该给的,公事公办。他个人必须对这个救命恩人有所表示。一低头,有了主意。从腰带上解下自己的酒壶,伸手递了过去:

    “这个,给你了!”

    斛律征本能地伸手接了过来,仔细端详后,赶紧又递回来:

    “这个太贵重了,我不配收。”

    阿薄干的酒壶,是纯银做的,大扁肚子细脖子,肚子上镂刻了鲜卑大人出猎图:一个矫健的鲜卑人跃马回身,张弓要射一头扑向他的恶狼,头顶上有猎鹰盘旋,马蹄边一只猎狗作势要扑。酒壶脖子一圈,交错镶满了上等的绿松石和玛瑙。酒壶装在一个皮套子里,斛律征用手一摸,就知道不是一般鲜卑人常用的羊皮,而是细致做熟的小马皮,皮套上用细细的金丝,绣出一只叼着箭的苍鹰。

    酒壶很有来头。

    拓跋嗣的夫人,也就是阿薄干的舅妈,是秦国国主姚兴的女儿西平公主。公主嫁过来的那年,护驾的是她的堂弟,御林军龙骧将军姚广。姚广非常仰慕崔浩,特意把姚兴御赐的酒壶转赠给他。偏偏崔浩不好酒,也没有在腰上挂酒壶的习惯,这个酒壶一只挂在书房的墙上。看到阿薄干第一眼就被吸进壶里,也就很痛快地转赠了。阿薄干嫌原配的丝囊没气势,特意找最好的皮匠作了一个马匹套子,找宫里手最巧的老宫女绣了金丝雄鹰。说实话,一番折腾之后,皮套都比银壶贵了。

    斛律征已经被这个酒壶的豪华镇住了,这让阿薄干很开心;在这些牧人面前显示出自己重情不重财,这更让他有高人一等的成就感。想到这儿,右手把酒壶挡回去,左手点了点斛律征:

    “不,你配收!你要说不配收,就是说我不配你救,也就是说我阿薄干一条命,还不值一个破壶!”

    话说到这个份上,容不得斛律征再拒绝,他从腰上摘下那个有些年头的革囊,小心翼翼地把新酒壶系上去。看了看,觉得不妥,摘下来塞进皮袍里,用手拍了拍,又拿出来,重新挂在腰带上。看到阿薄干好奇的眼神,憨厚地笑了笑:

    “本来是怕挂在外面磕磕碰碰,糟踏了好东西,可是转念一想,藏在袍子里,谁会知道这是将军赐的呢?就挂在外面好了,让人家看看将军对我们这些小兵有多好。”

    阿薄干大为动容。他很清楚自己在军队里没有根基,和那些兵油子里混出来的带兵官没法比。斛律征是他遇到的第一个由衷表示敬意的人。虽然这敬意是用东西换来的,但也总比没有的好。

    “斛律征啊,我想把你调到我身边来当一个亲兵,你看怎么样?”

    斛律征愣了一下。鲜卑人生性热爱自由,不喜欢被拘束着。虽说进了军队就要讲纪律,但只要不上阵打仗,当兵的还是很松快的。遛马、射兔子、玩筛子、喝酒,基本都没人管。一旦成了亲兵,就得围着长官转,随时随地听招呼跑腿,要是长官找不到人,那可是轻则挨军棍,重则丢脑袋。更为要紧的事,阿薄干这样级别的军官,基本不会冲锋陷阵,他的亲兵是他的影子,也就没有上阵杀敌的机会,当然也就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阿薄干盯着他的眼睛,等着他回复。斛律征咽了一下唾沫,很吃力地张开口:

    “我就是怕当了亲兵,就没机会打仗了。”

    当然不能说当了亲兵就没法自由自在地遛马射兔子玩筛子喝酒了。

    阿薄干的表情明显地放松了:

    “这个你放心,我调你来,就是看中你马术高超,过两天和南蛮过招,有你大显身手的机会。”

    斛律征往前探了探身子:

    “南蛮会来和我们打吗?”

    阿薄干拿起一把小刀,切下一片牛筋放进嘴里,然后猛地把小刀插在烤牛腿上:

    “我料定他们一定会来!”

    斛律征一仰头,把一碗酒吞下去,用手背擦了擦嘴巴:

    “那就好,我就想和那个抢我马的汉人再较量一次!”

    陈嵩!

    阿薄干默默地咀嚼着牛筋。

    这玩意不容易嚼碎。

    隐隐的焦躁浮上来。

    下意识地伸手摸了一下脖颈子上的伤痕;立刻兴味索然。

    “斛律征啊,我累了,要歇息了,你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和弟兄们聚一下,明天来我这里报到。”

    斛律征站起身来,伸手摸了摸腰间的酒壶,傻笑了一下,摇摇晃晃地出去了。很快,阿薄干听到斛律征含混地唱着鲜卑小调,在的的马蹄声中远去了。这些牧人,醉了也不会摔下马,他们会伏在马鞍上睡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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