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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昭捧着簪子,一双手早已经颤抖的难以握拢,瘫坐在地上,在寂静的房间里,面对着与梦偿神似的苏钰,早已经泣不成声。
梦偿死后,他也悔过,恨过,悔的是当年的贪财好色,恨的是自己的薄情寡义。自始至终,若是拍着良心自问,他究竟有没有喜欢过,或者爱过梦偿,他能十分确认,他爱她,自始至终,从以前到现在,都爱。
只不过,当年他高中之后,被权势和名誉冲昏了头脑,想着他堂堂状元郎,怎么能娶一个娼妓作为妻子,那样不但令他家门蒙羞,也会使得以后的官途,不得顺畅,他觉得自己寒窗苦读多年,这一辈子,不能毁在一个女人手中,所以当年权衡万千,他终究是选择,放弃了梦偿。
梦偿如他认识的那样,是个傲气且识趣的女子,她再没有纠缠过他,起初的时候,他甚至还在心中暗暗庆幸,终于摆脱了这段不光彩的风流情史,后来事实也如他想象的那样,他步步高升,果真平步上了青云。
有一段时间,他是将梦偿忘在脑后的,可就在娶了官家的小姐,拜堂成亲掀开盖头的那一刹,他恍惚,觉得红艳艳的盖头下面,应该是梦偿那张含羞明魅的脸庞。
可事实,却不是。
再后来,典昭有意无意,得到的消息,便是凝香阁的头牌死去的消息,据说是被梁鸿亲手打死,尸体连夜,被拉到了乱葬岗上掩埋。
那天下了一场雪,像他们初识的时候一样,雪花纷纷扬扬的落下来,粘在泥土上,也是那样的纯洁无暇。
那天,他疯了似得从家里跑出去,踏着白雪去了乱葬岗,见那落雪最薄的一座新坟包,该是梦偿安身的地方。
没有祷文,没有墓碑,没有她姓名的任何一个字,坟前似乎只供奉过一碗糟透了的面,已经被四处游荡的野狗,吞食了干干净净,只剩了一只有些残缺的大碗。
之所以典昭觉得那是面,是因为梦偿最爱的,便是小时候家里的葱花面,她说那时候闻到葱花面的味道,便觉得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梦偿就那样从他的生命中走了,这次走的彻彻底底,他在人们的闲谈议论当中,再也听不到任何关于她的消息,可她的身影她的音容笑貌,却越来越深刻的,在他的脑海中反复回忆,折磨的他夜夜难以入睡,终于熬成了心头难愈的疤。
当年燕折世子找到他,要他帮着出力打败梁鸿时,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旁人都以为他是敬仰贤王燕礼的仁德之风,只有他自己知道,打倒梁鸿,意味着什么。
到最后,梁鸿成功的死了,可是他的臆想和心病,却是愈发的重了,他所能寻到的缓解的唯一方法,就是让自己忙碌起来,让梦偿出现在他脑海里的次数,慢慢减少。
可是似乎,并没有那么管用。
到如今,他功也有了,名也有了,心里却觉得空空如也,仿佛什么都没有得到,甚至不及当年收到梦偿一首相思信件时,一颗心来的饱满。
原来,他当年看中的名啊,利啊,到头来,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东西,他已经彻底失去了。
若是时间能够倒回,典昭肯定,他必然不会放开梦偿,他和她在一起,得到的功名利禄,才是他想要的。
可以的话,典昭甚至想着,在有生之年能为梦偿做些什么,哪怕梦偿已经离去,坠如黄泉都不会原谅他,他也会义无反顾去做,因为至少,典昭觉得,在他一生草草了结之时,可以瞑目安息。
梦偿将簪子还给他,与他断了所有的情分,他也不再奢求下一世再遇见梦偿,他所要做的,是可以消去一些自己内心之中,如切如磨的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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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簪子道理
典昭最终还是答应了苏钰的请求,并不是因为苏钰开出了什么诱人的条件,而是因为说起来,苏钰算是梦偿陷入人生黑暗境地之后的,唯一的朋友。
当初苏钰虽然抱着刺杀的目的去的,可到最后,望着日益衰弱的梦偿,竟是在她身边,连连照顾了许多天,而那时梦偿有什么心事,还是愿意朝苏钰吐露的。
若是苏钰站在她自己的角度去劝说典昭,必然是无功而返,甚至惹来麻烦,可苏钰站在典昭面前的身份,是梦偿唯一的朋友,为了梦偿,为了苏钰多年以来前去祭奠的情分,典昭也应下了她的请求。
当然,这也不过也是典昭叛变西川的,最后一根稻草。
其实这些年,唐折在西川的功绩倒是有目共睹,他从不做那欺压百姓的勾当,也从没有增加过一粒一毫的徭役赋税,西川百姓都念唐折一声好,可西川的官员,许多都不这么认为。
或许知道生父被害的真相,又或许唐折像众多底层爬上来的,憎恶那些苛待百姓官员的人一样,他爱民,却对身边的官员,总有几分多疑。毕竟,他的亲生父亲贤王,就是死于最亲近的弟弟手中,而他当年也是一步步瓦解了梁鸿身边的人,坐上了西川主的位置。
如今多疑,成了唐折挥之不去,无法改变的习性,而他的这份多疑,所产生的一些结果,也难免让一些原本忠心耿耿的人,渐渐寒了心。
比如,典昭就是那寒了一半儿心肠的人,所以苏钰压下来的这最后一根稻草,非常适时,且恰到好处。
从典昭房中出来时,夜色里的雪已经停了,东方的天空,隐隐透出一丝光亮来。
苏钰看看廊下披着狐裘抱剑而立的萧逸,低头呼吸时,呵出一团雾气,不由得心疼道:“我叫你在客栈等我,守着炉子多好,偏生在这里冻了一夜。”
“哦。”萧逸十分没有诚意的应了一声,随口道:“我不过是想出来看……”
话说到一半儿,萧逸抬头看了看天空,虽然雪停了,却依旧没有要晴天的意思,所以星星两个字,便又咽回了肚里,胡诌道:“我来学习。”
“学习什么?”苏钰眯着眼睛,信他便是有鬼。
萧逸面色冷酷淡然,眼神之中也是一本正经,“听钰儿对那典昭徐徐善诱恩威并施,先让他思想崩溃,再加以威严,最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仅将那典昭的行动思想摸了透彻,且伶牙俐齿,好生厉害。”
苏钰白了萧逸一眼,鼻腔里装作高傲的哼哼了两声,道:“这下你怕了吧。”
萧逸眸中含笑,用披风为苏钰遮住了些晨寒,“确实害怕,想来钰儿就算不曾将我劫回青云岭,为夫单纯,也会被你骗到手的。”
“……”苏钰听到单纯两个字,甚是无语,只嘴角忍不住的,抽动了几次。
回到落脚的客栈,洗漱一番,天还未曾大亮,苏钰毫无睡意,坐在灯下,用手托着腮,细细的琢磨着什么。
萧逸随手将炉子里的火添旺了些,回头看看灯下的人儿,关切的问道:“钰儿下一个目标,是谁?”
苏钰回过神来,看着静静燃烧的蜡烛,由于自己用手托着腮帮子,说话有一些咬字不清,“当然是先找好说服的,难的放在后面。”
“谁?”
“李大牛。”
“有什么计划吗?”
苏钰望着灯火,自己也有些无语,用手指把弄着落在肩上的头发,长出了一口气,感叹道:“送出去了一支簪子,自然是再要回一支来。”
萧逸拨着火炭的手一顿,疑惑道:“为什么又是簪子?”
苏钰也耸耸肩膀,表示无奈,“是啊!又是簪子。”
确实,又是簪子!这也是苏钰坐在灯下细想起来,有些无语的原因。
其实说起来,这也怪不得她,因为这世上女子与人交换信物的时候,十个里面有上七八九个,都是用那头上的簪子,一来算是女子的贴身之物,显得有些意义,总不至于去街上随手买个瓦罐给了那人,说这是你我之间的信物,那样子的话,未免有些不够诚意。
再者说,簪子这种东西也便于携带,显得优美一些,赠送他人一支簪子,总比送上十斤红薯来的简洁。若是送情郎,簪子也是上上之选,本就由姑娘日日带着,情郎望着簪子,也便能想起姑娘来。
一般这个时候,旁人总会站出来问,为何非要是簪子,手镯香囊玉佩不是也可以么?
苏钰觉得,这个回答并没有错,可是这仅限于有钱人家的小姐,穷苦人家的女子,或许本就没有这类贵重的东西,可是束发的簪子,无论贵贱,是一定会有的。
若是没有手镯玉佩,换做旁的贴身物件,那便只剩下肚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