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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唐-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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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学了个皮『毛』而已。

    “好,好字…”

    当萧让把那后一笔写完,身旁的戒念小沙弥终于忍不住抚掌叫好了。

    “小施主,你这手字实是太漂亮了…比方丈师傅的都还要好,你…你真的只有八岁吗?…”

    注释:

    1萧让会写繁体字,那是因为他融合了两份记忆,并不是“灵魂”替换式的交换。这里说明一下,希望大家别深究。

    ;
………………………………

第006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下)

    “小施主,你这手字实是太漂亮了…比方丈师傅的都还要好,你…你真的只有八岁吗?…”

    …

    这个问题问得萧让很无奈。自己的心确实已经不是八岁了,可是身体却还是八岁啊。你说这个问题要怎么回答才好?

    好,戒念小和尚也不过多的纠缠,原来他之所以会说那一句话,不过只是因为太喜欢萧让的那一手字了而已,所以不由自主地感叹了一下。与诗赋相比,书体对于他而言是陌生的,所以他虽然觉得萧让的那手字很漂亮,可是却没有过多的追问。这倒是省了萧让不少的事。

    写完了那首《小池》以后,萧让的体力也耗得差不多了,于是就让戒念把他送回了里屋。――还是没能痊愈啊,所以这才多活动了一会就感觉到劳累了。当然,这其中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原因就是,这具身体素质太差了,估计以往就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主。没有良好的锻炼的话,又哪里来强壮的身子骨?

    “不行,以后可得好好地锻炼一下…”

    重躺回到床上以后的萧让心里暗暗地想道。他可没有忘记这样的一件事啊,那就是十多年之后,这个天下将再度陷入战『乱』当中。没有好的身体,到那个时候估计就是逃命也逃不快的。

    ……

    “小施主,今天你给小僧『吟』了这么好的一首诗,又帮小僧抄写了下来。小僧无以为报,就把这个送给你吧…”

    说着,戒念自己的兜里捣鼓了一阵,后拿出了一块亮晶晶的东西说道。

    “咦?…这是…”

    萧让听到戒念的话,一开始是准备拒绝的,可是才刚想开口,他的目光就被戒念拿出来的物体所吸引住了。

    “这是一块玻璃?…”

    萧让接过戒念手里的东西,放到自己的眼前端详了一会,略有些怀豫地说道。

    “玻璃?小施主,玻璃是何物?…”

    戒念就站他身旁,听到他说的话很奇怪地问道。

    “啊?这个…”

    于是萧让这才回想起来,古代是没有玻璃这个词的,而是叫做“琉璃”。1

    “…呵呵,我是说琉璃。戒念师傅,这玻璃,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萧让有些好奇地问道。玻璃这东西,现代里那当然是很常见的。可这古代里,那绝对是一个稀罕物件啊,价格上也肯定是不菲的。他是很好奇戒念这样的一个小和尚到底是从哪里得来这样的一块玻璃的。

    “哦。这是两年多前住寺里的一位施主留给小僧的。他当时重病,寺里住了三月余,后辞世…”

    戒念说得很淡然,可萧让却从中听出了不同寻常的东西。“重病,寺里住有三月有余?”很明显当时应该也是戒念这个小沙弥照顾他的吧。就好像他现照顾自己一样。估计是那个人知道自己命不久已了,所以出于对戒念这个小沙弥的感激,于是就把这块价值不菲的琉璃送给了戒念吧…

    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后,萧让很快说道了:“原来如此,戒念师傅。这琉璃太贵重了,小子不敢接受。您还是收回去吧…”

    玻璃这个时代确实是“贵重”的物件,可是对于萧让这个从现代来穿越来的人来讲,那只不过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东西而已,就算价值是不怎么贵重,他也是不会怎么乎的。

    可他不乎,不代表着其他人也不乎呢。起码他能看得出来,戒念这个小和尚就是很喜欢这块玻璃的,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拿出来送给自己了吧?

    “阿弥陀佛!小施主,小僧是出家人。出家人的眼里是不分贵贱的,所以请你还是收下吧!要不然的话,施主所写的《小池》,小僧也不敢要了…”

    “呵呵…”

    戒念学着那些老和尚“老气横秋”的模样顿时逗乐了萧让,见他一再坚持,萧让也就不再客气了。这戒念说得也对啊,所谓贵贱,那不过是世俗人对于世俗物的看法而已。真正的出家人眼里,哪有什么贵贱之分?既然是如此的话,那自己受了他这块琉璃也无妨吧?――他其实也是因为心里对这块玻璃感觉不到什么“贵重”的感觉,所以这才答应下来的。

    “…如此,小施主,你请安歇,小憎告退了。”

    得到萧让的同意之后,戒念高高兴兴地捧着那幅写有《小池》的画卷就走了。他的眼里确实是没有什么“贵贱之分”的,可是却是有“喜好之分”呢。这不,这一首诗他的心里就远远比那块琉璃来得重要了,所以,他这个时候才会高兴成那样。

    ……

    “唉,这整天躺床上,这不是办法啊…”

    前面已经睡过四个时辰了,所以这下子萧让虽然全身无力,可是再想睡却是睡不着的了。于是他只好睁着眼那里想事情。

    “明天,暂时还是不下山吧…”

    他的心里突然间这么想道。之所以会这么想,主要原因是因为他联想到了,自己的身体状况恐怕是还不足以支撑下山的。前面他一直想减轻父亲萧林的辛苦,所以才一心想着要下山而已。可他没有想到,这下山也是极不容易的。好几百米的高山呢,萧林一个人上下山就足够辛苦的了,背着他不是加难吗?他都有点不敢想像,几天以前,萧林一个人究竟是如何把他从几百米下的山脚背到山上的。

    这个过程想必是极度的艰辛吧?想到这里,他的心里一阵酸楚。这穷人『乱』世之中就是命如草芥,可盛世中,也未必能活得有多好。这不正印证了这么一句话吗?“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不行,不能这样下去…”

    萧让的眼睛里突然『射』出了一丝精光,没有错,他附身到这个身体以前,这个家确实是过得如此艰难的,可是自己既然来到了这里,成为了这个家的一份子,那怎么还能让这样的事情继续下去?

    不可以,当然不可以。『乱』世不久之后就要到来了,自己就算是不求功名利禄,那也绝对要保证自己的父亲的安全。这是愿望,也是底线。一想到这里,他心里的斗志之火就“腾”的一声燃烧起来了。当然,这些都是后事了。眼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离开郑家,离开荥阳。

    没错,按照他的祖父甚至是父亲的愿望来讲,他好的选择还是留郑家,然后想办法四年之后娶到郑氏的小姐,从此成为郑氏的一员的。可是,他自己却不那么想。或者说,他融合了一个来自一千四百年之后的灵魂之后,他就不那么想了。

    寄人篱下的生活是难熬的,没有自尊,没有希望。这对于一个来自现代的人来讲,那将是多大的一个痛苦?况且,承受这个痛苦的人不仅仅是他自己,还有那个疼爱他到极点的父亲。让自己的父亲人前卑恭屈膝?这岂是人子所为?

    “只是…这应该如何着手?…”

    想到这一点,萧让的眉头快要皱成一团了。要离开郑氏,当务之急应该是要赚到足够的钱。要不然的话,离开了郑家,难不成要带着老父亲流落街头吗?那岂不是加的不孝?

    可这要短时间之间赚到一大笔钱谈何容易?

    倒不是说他的脑子里没有赚钱的法子,一千四百年后的现代,商业的手段是多么的发达?他没有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只要用心地去想的话,总能想到一两个赚钱的法子的。可是现的问题是,他太小了。今年不过只是八岁而已,个头也是长得不高。看上去就跟个六七岁的小董似的。你说就凭着他这样的身体,他能做得了什么事情?

    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去劝说他的父亲萧林跟着他干。可是,说实话,他自己是完全没有把握能够说服萧林的。你想啊,一个八岁的小童,他所说出来的话,有几个人会相信?

    “咦?…等会…”

    苦恼中的萧让突然注意到放自己床边的那块玻璃,于是他的脑海里突然就是灵光一闪了。是啊,自己怎么没有想到这个?玻璃这个时代是少见的,起码也能值得好几贯的钱吧?只是…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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