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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为难了起来,道:“按道理说,林邑先攻真腊在先,大唐帮真腊复国在后,也算是师出有名。可是林邑那种地方……距离大唐也太远了些,而且朕还听说,那里瘴气丛生——”
“陛下!”
听李世民有放弃林邑的意思,王珪坐不住了,出声道:“陛下,请听老臣一言,逐鹿侯花了这么大的力气,必然不是玩笑的,虽然老臣也不知林邑与真腊到底有何用处,但想必逐鹿侯是有安排的,若是陛下放弃了林邑与真腊,再想拿回来,可就师出无名了,而且锦衣卫付出的鲜血,也都白费了。”
“说的是——可是李牧如今生死未卜。”李世民叹了口气,道:“传朕旨意,命礼部合议,封赏李重义、王普等人,让他们先在林邑坐镇,等找到逐鹿侯之后,再做定夺。”
“陛下、”长孙无忌又看了一遍奏折,提醒道:“恐怕有点不妥。”
“怎么了?”
“这奏折中提到,在攻灭林邑的第二天,李重义就带着稻种和十名锦衣卫返程了。他们轻装简行,快马疾驰,有个一个半月就差不多能到长安,算算日子,就在这个月底了。陛下让他在林邑坐镇,恐怕是不能了。”
“这小子这么着急作甚?”李世民叹息一声,道:“罢了,让王普坐镇吧,再加一道旨意,让王普兼琼州别驾,给予他调拨琼州兵马之权,便宜行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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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6章 战前准备
“封疆大吏!”
王珪回到家中,几乎是喊着跑到祠堂的,面对着列祖列宗,面对着老爹的牌位,王珪泪如涌泉。
他如今还记着,老父病逝之时,这个幼弟还在襁褓,父亲拉着他的手,把幼弟托付给他,虽然一句话也没说,但意思他是明白的,老父亲想让他把幼弟抚养长大,培养成才——
可惜宦海沉浮,王珪出世入世数次,哪里还顾得上王普,只好把他放在老家太原,等到他稳定下来,在长安为官的时候,王普已经是一个人见人厌的纨绔子弟了。
王珪苦口婆心,无论怎么劝,都没法让王普变好,还让他在纨绔少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他只好无奈放弃,每每来到祠堂给父亲上香,都会无比愧疚,不知道哭了多少场。
但今日,他兴高采烈!
虽然别驾不过是五品官职,上不得台面。但分在那儿任职,如今林邑国已经被大唐占领,琼州别驾有统管兵马之权,而锦衣卫指挥使李重义又已经返回长安,王普便是林邑地面上,大唐方面职务最高的人。这与封疆有何区别?
为天子镇守一地,称之为封疆大吏。像李绩封并州都督,镇守并州,辖制并州兵马。而王普如今坐镇林邑国,虽官职与李绩比不了,但是做的事情,却是一样的。
先是开疆之功,后是守土之责,这不就是封疆大吏么?
但,前提是,陛下能让王普一直在林邑,这样功劳才能坐实了。而让王普一直留在林邑,还有一个难点,那便是李牧。这件事是李牧谋划的,他的义弟执行的,李牧谋划林邑与真腊,必有所图,而且所图甚大。
作为与李牧关系还算不错的几个人之一,王珪太了解李牧的性格了,若这件事没有利益,他是懒得去做的,但他费了劲谋算的事情,必然利益甚大。
可是,这利益是什么呢?稻种?王珪不信。
最好的结果,是从李牧口中得知他的目的是什么,但是不让他插手此事。把这份功劳留给王普,让王普立下这个功劳,加上之前的功劳,叠加起来,他在运筹一下,封侯应该不是难事。
若真能如此,有朝一日他死了,见到老父之时,也算是有个交代了。
但,这如何做到呢?
王珪皱眉沉思良久,拍了拍手,管家走了进来,躬身道:“老爷有何吩咐。”
“跟‘继嗣堂’的人联系上没有,鸥儿现在何处?”
“回老爷的话,继嗣堂联系上了,但那边的人也没见过鸥小姐,最后见到她出现的地方是洛阳,但也只是匆匆一面,便再无踪迹了。”
王珪皱眉想了一会儿,道:“你问过继嗣堂的人没有,李牧失踪之事,与他们到底有没有干系?”
“回老爷的话,小的问过了,继嗣堂的人说,他们的杀手在马邑城遭了李牧的算计,全军覆没,随后他们便再也没动过手了。”
“算计?”王珪叹了口气,道:“我就说,没有把握,别乱惹事。幸亏咱家没参与,否则又是一桩祸事!”
管家小声道:“老爷,如今李牧是生是死都不知道,老爷又何必如此忌惮呢?”
“是生是死?”王珪笑了一声,道:“没有见到尸身,他就一定活着。你没听过那句老话,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么?李牧就是一个千年不出一个的害人精,他会死?我不信!传我的话,组织一个商队,带上一切应用之物,立刻出发去林邑,定要助我兄弟为大唐守住林邑。”
管家忧心道;“可是老爷,这件事不用跟长老们商量么?”
“不商量,他们若是同意,定想分润利益,他们若不同意,定会阻挠。此事是李牧做了一半的事情,必然有好处,咱们这一脉有这个机会,岂能放弃?不要管别人说什么,倾尽咱们这一房的能力,人才,钱财,只要王普开口,我就算砸锅卖铁,也要支持他!”
管家见王珪如此说,便也不劝了,躬身道:“是。”
“你亲自走一趟吧,旁人我信不着。”
“小的明白。”
王珪挥了挥手,管家退了下去。王珪看着面前的牌位,沉默良久,眼中闪烁的光芒,半点也没有在李牧面前,装傻充楞的模样了。
……
骆驼谷。
李牧和金晨刚刚参加完银月继任教主的典礼,俩人如今皆已经换了一张面孔了,是金氏长老的易容术,用一种膏状物涂抹在脸上,一刻钟后,便可以随意的揉捏,出了形状不动,半个时辰后定型,与皮肤别无二致。如今在外人看来,李牧成了一个四十多岁的胡人,而金晨则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小伙子。就算站在银月面前,她也是认不出的。
参加完了仪式,俩人往长老的住处走,一边走,一边说话。
“我瞅着银月做教主,也不比你差呀,说话谈吐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以前见她的时候,可没这么多话,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个哑巴呢。”
李牧故意打趣,金晨瞧了他一眼,道:“侯爷何必寒颤人呢?无论你说什么,我也不会说银月坏话的,我们俩一起长大,我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就算她害过我,我也相信她一定有苦衷。”
“呵!你真不愧是教主啊,给自己洗脑的功夫也是厉害。”李牧讥讽了一句,道:“旁的不说了,刚刚大祭司可是说了,三日后,突厥大军的先锋可就到了,按照我的估计,少说也得有两三万人,大军一到,就算你的族人,个个都是武功高手,也经不住突厥铁骑的践踏,后悔也是不可能了,所以留给我们的时间,也就是这三天,你有什么主意没有?”
金晨抬头看向他,眼神无奈,似乎在说,我要是有办法,还绑你来做什么?
“没主意就听我的吧。”李牧从怀里拿出一张纸,道:“这上面是我需要的东西,天黑之前我要看到,晚了就来不及了,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是买也好,抢也好,你给我凑齐了。”
金晨把纸接过,看到上面的东西,眉头皱了起来:“硫磺石,木炭?这是做什么的?”
“你别管,搞来就行,天才的事情,说了你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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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7章 情根深种(改)
没错,李牧要做的,正是火药。
火药作为古代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其地位与重要性自不必多言。火药的准确诞生时间,却很少有人知道,史料中记载,直到晚唐的时候,才有类似‘火药’的东西在炼丹术中产生,而真正把火药用于实战,则是宋朝的事情了。
所以,李牧现在‘发明’出火药,绝对是前无古人的事情。
火药的配方,在李牧上学的年代,早已经不是秘密了,初中的化学课就有它的配方,主要的成分有三种,木炭,硝石和硫磺,比例为十五份硝石,三份木炭和两份硫磺,这样可以得到威力最大的黑火药。但这个配比,是经过上千年的演变,逐渐试验得出的,历史上的黑火药配方并不统一,有六二一的比例,也有四二一的比例,与材料的纯度以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