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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接受不了,可这就是生活。有些人不想让我们活下去,我们就得让他死!别无选择。”这是今晚妮可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还没想通呢?”妮可骑着她的白马透过车窗问我,打破了已经持续了一整个上午的沉默。
“我宁愿从未认识过你!”我看着我的左手,这只昨天被妮可握过的手。清晨我把这只手连着洗了三次,一次比一次时间长,却依然洗不掉手上那浓重的血腥气。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我这只手上沾满了血,有老人的、妇女的和孩子的,他们咒骂着、哭嚎着、控诉着,几乎要把我的耳朵撕裂。
“那这种事情换做是你,你会怎么做?”妮可又问。
“我可以报官,可以诉诸于法律。”我满腹厌恶得说:“至少不会像屠夫一样选择你这样的方式。”
“报官,怎么报?人证在哪里?物证在哪里?当时一切都被烧毁了,而高斯不过才十二岁。”妮可步步紧逼:“而且就算有证据又怎么样?贵族有钱有势,我们什么都没有,他们可以随便找几个人来顶罪,然后第二天就把我们全都杀光!”
“别把所有人都想象的跟你们一样坏!”我大声说。
“先想想他们曾经对高斯做过什么!”妮可的声音更大。
“就因为有这样的贵族和你们这样的疯子,辛特兰才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我冲她吼道。
“如果没有这样的贵族,我们也绝不会变成这样!”她立即又吼回来。
我和妮可怒目而视,大约有十秒钟,谁都没有说话。
“你根本不了解我们,不了解我们这些人曾经都经历过什么。”妮可叹了口气,脸上闪过一丝令人心疼的哀伤。
“你不告诉我,我怎么了解?!”
“不是我不想告诉你,麦克。”妮可给了我一个落寞的笑容:“那些往事一桩桩、一件件就像是插在我心上的刀,每次拔出来都会疼的。”
这似乎是妮可第一次以“麦克”这样的方式称呼我,而不是之前的“麦克戴斯”、“麦克戴斯男爵”或者“诗人”。这简单的一个称呼,居然莫名的让我对这个杀人狂产生了一丝亲切,再加上她的表情,她说的话,不仅让我攒了一晚上的正义言辞没了用武之地,还让我产生了一种想要安慰她几句的冲动,虽然我知道她并不需要。
“今晚有空么?”妮可突然问我。
“咱们才刚认识三天,不太好吧…”
“我再带你去见见高斯他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妮可轻描淡写的击碎了我美好的愿望。
我骑在妮可的马上,坐在她身后,努力的习惯着这匹马的奔放。吃过晚饭后,我们已决定去找正在营地周边巡逻的高斯和劳拉。妮可以我骑马的速度实在太慢为由,逼我第二次骑上了她的坐骑,根据上一次的惨痛经验,我上马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紧紧的搂住了妮可的腰。
“喂!安德森,我们要去找高斯他们,一起吗?”妮可冲正在同几个高级军官交谈的安德森叫道,这时他们之间的距离至少有二、三十米。
我看到安德森皱起了眉头,我连忙把抱在妮可腰上的手缩了回来,幸好座下的马这会儿没动。
“你们昨天刚遭到刺杀,还是呆在营地里吧,出去太危险了!”安德森如是说,看来是我想多了。
“正因为这样,我们跟高斯他们呆在一起,岂不是更安全。”妮可喊道:“你来不来嘛,我们要出发了!”
“我就不去了,我和指挥部还有些事情要安排。”安德森挥了挥手说:“路上当心点,月下美人的刺客无处不在。”
妮可给了安德森一个飞吻,调转马头,头也不回喊了声:“抓紧了!”随即绝尘而去。
我再也来不及顾及安德森的感受,赶紧抱住了妮可。身后传来了安德森渐行渐远的关切声:“早点儿回来…”
“你有这样的丈夫可真幸福!”我由衷的赞叹道:“我跟你同吃同住好几天,他居然连一点儿意见都没有。”
妮可大笑:“跟你比,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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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不能触碰的话题
伴着撩人的月色,在一棵大橡树下燃着一堆篝火,四个人围着篝火坐着,交谈甚欢。在火光的照耀下,我看到了他们的面孔――面容清丽却因为伤疤而显得英气逼人的妮可;一脸秀气却不乏英武的高斯;面部线条优美却将容颜藏在油彩下的劳拉;当然,还有一个人,虽然我看不到他,不过我知道他一定有着一头寸许长的棕色短发,一双深褐色的眼睛,略带点儿鹰钩的鼻子和一撮留在下巴周围的胡须,这个人就是我。
妮可并没有把她的马拴在树上,而是让它随意的溜达着。它却并没有走远,而是安静的站在妮可身旁,就像能听懂我们说话似的。
听妮可说这匹马名叫“雷霆”,从妮可刚成为骑士的那一天起就跟着她,到今天已经有九年了。“刚刚认识它的时候,它才三岁,将将算得上成年,你看到现在都长的那么帅了!”那时候妮可轻轻的抚摸着雷霆的鬃毛,一脸幸福的说。
“你们在这里陪我们,那谁去巡逻呢?”我很专业的问道。
“有副官呢,地球离了我们又不是不转了。”高斯说了这么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妖精,我去给咱们弄点儿宵夜来,你在这儿呆着,陪他们聊聊天儿。”说着高斯站起来就要走。
“我凭什么听你的?”劳拉憋了高斯一眼说。
“这地方谁说了算!”高斯突然冲劳拉大喊道。
“我说了算!怎么着?!”劳拉的这声怒喝直接把雷霆吓得跳了起来:“现在你给我呆着,我去!”
“没事儿,我就随便问问,你早去早回。”高斯立即又靠着长枪坐了下来,伸了个懒腰,看了看劳拉远去的背影,冲我们做了个鬼脸笑道:“看,这就叫欲擒故纵,你们都得学着点儿。”
我看着一脸欢快的高斯,实在无法把他同一个十二岁就成为孤儿的孩子联系到一起。
“应该把西蒙他们也叫来,再让他们带几壶酒。”妮可说:“只有咱们几个,好没意思。”
“你快去吧,来回也就四十多里地。”高斯的话让妮可果断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对了,诗人,最近有没有新作品。”高斯问我。
“作品是没有。”妮可坏笑着:“倒是他对你们夫妻俩挺有兴趣”。
“从性别的角度来说,不要对我有兴趣。从我和劳拉的关系来说,不要对劳拉有兴趣。”高斯板起脸来说,随即又指了指妮可:“但是你可以对她有兴趣,我们保证不跟任何人说!”
我们大笑起来,仿佛相互认识了很久。
一头梅花鹿扔在了我们三个中间的篝火旁边,一颗跳起的火星差点儿蹦到我的脸上。
“够吃了吧。”劳拉一边说着,一边用她的长刀几下就把鹿的四条腿切了下来。妮可和高斯立即一人抢了一条后腿,架在篝火上烤了起来。我反而坐远了一些,血淋淋的画面和气味儿,让我有些反胃。
妮可把袖子卷起了半截,使我看到了她的第六道伤疤,从肘关节开始,斜向下延伸了大约有五、六厘米。
“你不吃吗?”她全神贯注的盯着手中的鹿腿,鹿腿上的肉在火苗的烘烤下噼啪作响,上面的鲜血也逐渐开始干涸。
“我晚上吃的不少。”我看到劳拉用她的水壶在鹿的咽喉处装满了血,然后仰头喝了一大口,舔了舔嘴唇,一副很满足的样子。我连忙转移了视线,在我呕吐之前。
“还记得咱们小时候自己成立的骑士团吗?”高斯把已经开始流油的鹿腿拿到鼻子边闻了闻,然后摇了摇头又放回火上:“咱十三、四岁那会儿。”
“当然记得!一开始有十几个人呢。”妮可笑道:“安德森是队长,我是副队长,你还是参谋呢,高斯。”
“可不得我当参谋嘛,咱怎么着也在皇家军事学院呆过一年呐。”高斯露出了个得意的笑容。
“为什么只待一年?”我插话道。
“因为当时我们所有人的积蓄加起来也只够他在那儿呆一年。”妮可解释道。
“一年足够了,那点儿东西根本不值得我在那儿呆四年。”高斯一脸轻蔑的说:“不过参军后咱们那个骑士团的人数还越来越多了,都是跟咱们差不多经历的人,我记得最多的时候有一百多个呢!”说到这儿,他抬起头,仰望星空,仿佛又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