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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人敢肯定,肯定了也不大敢说出来。
相府公子逃婚了,丢下从将军府接来的如花似玉的新娘子。
南清云确实逃婚了。
而且此时已经策马到了城郊。
南月的马车在隘口候着。
马车里白布裹着一女子尸身。
“大哥,我以为你不会来。”
“我来晚了。”南清云声如冰磬。
“哥,这是橙妃尸首,我把她带出来,交与你。周围人原本瞒得紧。但婚礼气势太盛,她还是知道了,昨天夜里吊了白绫子。虽然抢救了下来,还是晚了。”
南清云面无表情地接过水映橙尸身,下颚紧贴着头部。双唇颤抖着吻着水映橙冰冷发丝。眼里流露出让人心碎的哀绝。
“橙儿,我来晚了,我来晚了……”
声音低哑无力然每一声都是断肠吼出。
西风烈,晓天清寒。雪上飞在一旁默驻,马尾巴不知人事地平静摇曳着。
“大哥,橙子她希望你活着,她临终前说你一定要活着。”
“那我便活着,活着。”眼睛空洞地盯着尸身,瞳仁失去了全部精魂。
“你打算如何。”
“混迹江湖,永生不入富贵朝堂。”
声音碎了一地,如同数九高崖碎裂的冰凌。凄冷空气里连风声都是寒的。
一只孤鸦扑棱棱斜过天宇,惊泣。远远地,全福带人追了上来。
“妹妹,走。回去好好做你的皇后。皇上,是个好皇上。”声音冰凉无温度。
“月儿,南家大公子已经死了。以后若有事找大哥,记得用流莺传话。”
流莺,是最通人性的一种鸟儿,不是带信,二是将原话复述。南清云惯养鸟儿。
南月小心留意着全福人马与他们的距离,慢慢地退后,上了马车,最后留给南清云一个饱含着关切的,复杂的眼神。
马车极速消失在暗夜里。
追兵已经上来。
“南清云已死。”南清云喃喃地喊出这几个字,将尸体放置于马背。长剑举起,不是以一敌十,也不是以一敌白。此刻的南清云是一个彻底十足的疯子。二十余年的压抑混合着冰凉的悲哀怒意全都接着这一把剑喷薄而出。
每一刀,都解决掉南傲天一个重要心腹。然而即使千刀万剐,终也换不回水映橙的命。
尸体倒了一地,全福和剩下的几个人不敢在上前,惹什么都不要去惹一个疯子。
南清云的眸子冰火交织,任什么到了里面都会被冻住,要么被炽热火焰覆灭。
冰凉尸身紧紧地搂在怀里,剑身横立,刀刃吐血。
那个胆小的,懦弱的,畏首畏尾的南清云已经不复存在了。
如果他当初可以勇敢一点点,不顾朝堂天下家国大义,可以无所顾忌地带她走,那么此刻他怀里或许就是********而不再是冰冷的尸骸。
“橙儿,我们走。此生再不入这皇门。”
南清云弱冠时拥有这匹马,直到今日他才觉得自己配坐在它身上。
一生无法跨越的懦弱,水映橙用性命帮他解了。
这代价太大。
以前的南清云,身上披着丞相府大公子的轩白羽衣。清冷高逸,不慕世俗。然而别人给的羽翼终有收走的那一天。一旦这洁白的羽毛被掌权人脱下,自己则苍白无力只剩一地鸡毛。
翅膀,从来就不是人给的,是风浪里打磨渐生出来的。
南清云跨坐在马背上,怀里护着水映橙尸体。尸身还未完全僵硬,五官鲜活犹如初生。仅仅和睡着了一样。
少数人马追在后面,但雪上飞的性子,越有人追,跑得越快,越不要命。
雪白的马鬃鞭子一样抽打着湿冷的空气,最终化为一个雪白的小点,消失在皇城与林郊交界的地方。
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未完待续。)
………………………………
第九十四章 微妙
“不用追了。”全福扬手止住身后的人。
其实如果竭力追,南清云未必抵挡得了。全福早注意到,他不是一个人。马背上那个雪白的背囊,不似行装,倒更像是……一个人形。
这情景好生熟悉,如果他当初也能有南清云今日的决绝……喔不,或者仅仅能有大少爷一半的勇气。
“回去复命吧。”
有时候,一个人做了一个平平常常的决择,在外人看来合理或者不合理,而真正的理由往往只有决策者自己知道。
真正的理由往往谨妙而慎微。
“大人,何不继续追,大少爷马上有东西,那东西看来份量不轻。”
“你我的马,素日吃了草料便卧倒,能跑过雪上飞?”
全福看了一眼家丁。
后者没再说话。
大少爷的那匹雪上飞,是头不要命的牲口,见了能跑的地方如同见了亲娘。
“没找回来!”南傲天陪着老脸遣散了一众宾客。花厅里红绸绫七零八落扯了一地。
“是奴才办事不力。”
全福答得愧歉谨慎,谦恭的口吻和微微弯下的恳勤的脊背让人丝毫不会产生怀疑地认为,这是一个尽了全力办事的奴才,至于失败,那一定是因为事情本身太棘手。
他也不擅长逢迎,全福是个少言的奴才。当年南傲天看中他的时候,就是看中了他的不卑不亢,而又缜密忠诚。
南傲天一点没怀疑全福的话。他相信南清云是真的逃了。抛家弃上地逃了。
南傲天犀利莫测的眼里覆盖上层层的阴霾,整座花厅笼罩着紧张压抑的氛围。
“在各个出城的关隘设下人手,这个逆子还能插翅飞了!”
“是。”
下令的人和听令的人都知道这极可能是徒劳。雪上飞恐怕早已驰骋在城外不可追寻的某处天地了。
凤雁痕的目光如同在空气里无焦点地飘忽,上面蒙着一层薄薄浅浅的白霜。但实际上那目光无比精准地笼罩在南傲天背上。
偶尔不经意的间隙,南傲天的背影显出一种清挺和孤寒。这背影时不时会让风雁痕产生一种模糊的幻感。
幻感里她常常错以为南傲天还是一个书生,当年,廿年,直至现在她深知他早已不是那个人的时候,还是很容易对这男人产生一种深深的陷入和爱怜。
女人一旦对男人产生了爱怜,是很可怕的。
会失却理智,甚至搭上一生。
十年寒窗养出来的书生气使得南傲天这类文臣在面相上总有些风流倜傥从容雅致的天然优势。不管到了什么年纪,经历了多少风雨和糙砺,这股气韵总是留存在骨子里,从未远离或消散。所以南相作为一个政局的操盘者,可以说还很年轻。
四十多岁,正是一个男人野心正盛的时候。
而南傲天的手段不同于耶律明修和杜远鹏,也不同于一般的文臣——那些御史大多迂腐软弱。南傲天不一样,他有武将们不及的深谋远虑和文臣难有的杀伐果决。
几十年的朝堂生涯,使其心思从深沉到深险,从最简单的修齐平治的文士理想渐渐渗入了狠厉与残忍。但永远也不会改变的是,南傲天身上绝没有那种看似强大实则彰显着虚匮的蛮暴,而且永远也不会有。这可能是书卷的强大作用力,柔弱的纸张笔墨,可以连邪恶也覆上一层文雅。
所以每当南傲天发怒和盘算计谋的时候,没有面相上无用与多余的火气,只有沉定到让人忐忑的平静,而这平静又丝毫不影响骨子里散发的阴寒。
风雁痕透过门梁上方露出的一角晦矮深云凝望着天际。多熟悉的场景啊,二十多年前,她身为阁老的长女,风风光光地嫁给了南傲天。他为什么不逃呢?为何不像今日的南清云一样逃走呢?
她宁愿这个人当年诚实地逃亡,也不要他违心地娶了自己,她今日是如此希望南傲天离开,正如当日她当年希望嫁给他时一样的迫切和渴望。
为了嫁给这个男人,她凤雁痕曾不择手段啊。
南傲天注意到了凤雁痕眨也不眨望着他的,哀切而复杂的眼神。他没有想太多,以为那眼神是因为担心南清云所致。
微微叹了口气,安慰凤雁痕道:“夫人放心,清云不用多久就会自己回来的。他没有吃过外面的苦。”
“老爷何以如此自信?”凤雁痕犀利地扫了南傲天一眼。
这眼神令南傲天有微微惊异,他所熟悉的凤雁痕,一向唯他是从的凤雁痕,从来没有透过眼神向他释放这样大胆的,甚至带着些坚定反抗的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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