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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青年男子也感觉到对方内心起了微妙的变化,当下也不多言,只是目光灼然地望着他。
隔了一会儿,丁晓武清了清嗓子,对那男子微笑道:“远来是客,今日二位难得来我们天平山旅游观光,我们岂能不尽尽地主之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朋友来了有好酒,美酒飘香心花放’,咱们一见如故,岂能无酒助兴,应该……”他说了半天,忽然停住,想到缺失了最关键的一环,自己手里根本就没有酒,刚才啰啰嗦嗦一堆,其实全是废话。
那神秘男子发出一声爽朗的大笑:“好一个‘朋友来了有好酒’,壮士快人快语,说的太对了。”他回头向两匹坐骑看了一眼,“恰好我的马背上带着三皮囊的烈酒,可以拿来助兴,与几位壮士共谋一醉。”
“啊,仁兄你原来带着酒呢。那真是太好了。”丁晓武转忧为喜,他的本意就是要用酒来冲淡两拨人之间的敌意。酒文化可谓源远流长,不管是中国人还是老外,都把酒当做公关与交流感情的最佳道具。只要上了酒桌,大家一碰杯,酒后吐真言,一通真情流露掏心窝子过后,什么隔阂什么仇怨都将抛入九霄云外。
不过,令丁晓武尴尬的是,本来应该他请客做东的,岂料请人家喝酒还要让客人破费,令自己这个东道主很栽面子。他下意识地回过头,想看看自己这里有什么可以还人情的东东,忽然瞅见死在地上的猪斯拉,顿时心花怒放,欣喜道:“仁兄,这真是赶巧了,这猪斯拉肉肥油足,正好用来下酒,咱们今日放开肚皮,好好吃它一顿。”
神秘男子欣然答允,走到马背前去解酒囊。宋癞子在旁悄悄对丁晓武道:“雷哥,这不妥吧,他俩可是氐奴,咱们怎能跟这些人一起喝酒?”
“不错,他们是氐人,但不是敌人。”丁晓武转过头来,平静地回答道。
不一会儿,火堆升了起来,光焰照人。丁晓武虽不是什么专业大厨,但平常烧点家常菜,是他的拿手好戏。当下他切了一大块猪腿肉,一段大肠,架在火上做了道烧烤大肠肉。对方也把酒囊靠在火边烫热。很快,酒香肉香在空气中四散飘溢,令人禁不住的馋涎欲滴食指大动。
宋癞子和那青年的跟班方才还不对眼,现在一看有酒有肉,也顾不得许多了,纷纷围坐过来大吃大喝。丁晓武也喝了一口皮囊里的酒,觉得入口又涩又辣,但度数却不是很高,也就跟他那个时代的葡萄酒类似。
“这是我们氐人的酸马**加进你们汉人的白高粱,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
“不错,这酒够冲够味,是纯爷们喝的。”丁晓武又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心中却有些纳闷:高粱酒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呀,以前我喝的二锅头、五粮液、老白干,哪一个不是又醇又烈,为何这酒味却那么淡。
他不知道,现在是公元四世纪,人类的酿酒工艺还远不及后世那样高超复杂。现代的中国白酒和西方的白兰地、威士忌都属于蒸馏酒,通过特殊步骤让酒里水分蒸发,提炼出高浓度酒精饮料。而这个时代蒸酒技术还未发明,人类只会让粮食水果简单发酵,做出低度的酿造酒。据说,中国最早的蒸馏技术起源于九世纪唐朝的四川地区,所以现在剑南春动不动就拿唐朝做广告。
话题扯远了,转回故事。刘牢之少年心性,藏不住话。他一边美滋滋地吃着大肠煲,一边疑惑地向那青年男子问道:“先生,我有一事不解,这片野猪林藏在太行山与天平山万峰之间,人迹罕至,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不是我找到的,而是它。”青年男子忽然举手向空中一指,随即张口呼啸,发出一声奇异的指令。
一个黑影瞬间俯冲下来,落在青年男子的肩头,众人定睛一看,竟然是刚才那只与猪斯拉搏斗的金雕。
青年男子爱抚地梳了梳它的羽毛,捡了一块鲜嫩的猪肉赏给它。
刘牢之恍若大悟道:“原来是你们带的这只鹰找到了路径。难怪,它有翅膀,想飞哪里就飞哪里,再隐蔽的山林也无法阻止它进入。”
“不错,雄鹰遨游于长空,居高临下,俯视四方,目光才会犀利敏锐,才能将一切尽收眼底。而我们却立足于脚下方寸之地,目之所及不到数里,故而眼光如豆,无法看清山川玄机。所以……”青年男子说此一顿,站起身走向山崖,极目远眺,“想要一览万里江山,放眼天下,就必须要像雄鹰一样,让自己的志向扶摇直上青云,达到一个凡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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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一见如故
丁晓武听到这番言语,心中再次浮起猎猎豪情,然而同时却隐隐有些失望。原来那金雕并非跟自己心有灵犀,而是受人训练,被别人派来帮自己忙的,那么自己想象的那些所谓奇遇都是无稽之谈。而且,自己刚才还非难人家不出手帮忙,其实人家早就路见不平一声吼了,倘若不是及时放出了金雕,自己还不知道要被那猪斯拉拖向何方呢。想到这里,他脸上又多了几许惭愧。
“攀谈了许久,在下还未问及壮士的姓名呢。”那青年男子向丁晓武问道。
“哦,在下姓丁,双名晓武。”丁晓武正神游别处,想都不想便脱口说道。
话一出口,他顿时就觉出不对,但已经无法更改了。他一脸苦相,稍微偏头向旁边瞥了瞥,果然见那宋癞子正用世上创纪录的震惊眼神注视着他。
“雷哥,你搞什么飞鸡呀?不是叫方雷吗?咋又冒出个什么丁……什么武的名头来?”
“看来,壮士的大名不止一个啊,果然出类拔萃,连起名也异于常人。”青年汉子笑道。
“哦……那是……因为……”丁晓武搜肠刮肚,忽然急中生智,想出一个完全能被这时代人接受的理由。“不瞒仁兄说,在下的亲生父亲姓丁,有一位方姓结义兄弟,两人是莫逆之交,而且都生了一个儿子。方姓老爹命里不济,儿子不到三岁就夭折了。我爹见他整日为此伤心痛哭,就对他说,老方,别难过,从此以后我的儿子就是你儿子,现在就把他过继给你,让他继续叫你原来儿子的大名-方雷。于是乎,我就有了两个名。”
“原来如此,壮士竟还有这么一段奇遇,真是可喜可叹。”青年汉子默默点了点头,也不知相没相信丁晓武的鬼话。
“当然,我的名字还有另外一种解释。”丁晓武灵机一动,又补充道:“在下其实姓丁名晓武,字方雷。”
青年汉子没有回话。宋癞子却傻呆呆望着他,半天才憋出一句话:“雷哥,你可真雷。”
“那么,敢问仁兄尊姓大名。”丁晓武朝对方问道。
“在下……姓曹名坚,字永固,略阳临渭人,氐人富户,世代经商。”
丁晓武一听,心想这人的爹妈怎么给孩子取这个名字,曹坚曹坚,听起来仿佛草菅人命一样,实在拗口。不过刘牢之、宋金这两人名字也不大顺溜,看来这个时代人的起名方式跟后世不大一样,读起来越不顺越好。
“原来是永固兄,在下久仰大名,如雷贯耳,失敬。”丁晓武在这个时代呆久了,有时也能文绉绉用词。
“不敢。其实看模样,我比丁兄还小上几岁,以后丁兄尽管称呼在下贤弟即可,我应对您执以兄礼。”曹坚恭敬道。
丁晓武闻言,心想听这位曹贤弟称兄道弟的说话口气,是想和我拜把子啊。那桃园结义该怎么说来着?他想了半天,却实在记不起那句拜把子程序缺不了的台词,抬头看见对方期待已久的眼神,觉得这么自己这么老不说话很没礼貌,于是大声对曹坚道:“贤弟所言不差,咱俩一见如故,嗯……那么……干脆天作被地作床,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此言一出,连刘牢之都笑得嘴里喷酒。“雷兄,你那是义结金兰的用词吗?怎么跟讨饭乞丐的顺口溜差不多?”
曹坚听完却哈哈大笑,“丁兄真是不拘一格啊,这句话虽有些不通,但也是吉祥如意,只要倾心相交,说不说那些虚言全无所谓。“隔了片刻,曹坚又说道:“丁兄的令尊处处为结义兄弟着想,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