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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让她一回家就闻到这不雅的气味?甚至让她给自己倒掉那盆尿液?
这时他才痛恨起自己的伤来。如果不是那些追杀的人……如果不是蓝电受惊走失……如果不是自己不习惯走山路……那么一切都会改变了。
可是那样的话,他也不会遇到她了。他不喜欢这些如果。
又一个时辰过去了,他估摸着她可能会回来了,便一手按着伤口,一手撑着床沿慢慢起身,忍着剧痛蹲下,将那盆尿液端起来,僵着身子挪出后门。为了捣药方便,草庐的后门口搭了个敞轩,下面摆着几大箩筐草药,被分门别类放着。还有捣药工具,煎药的炉子。几个长长的竹管从屋子后伸出,一直通往山上的泉眼里。竹管里有清凉的水源源不断地流出。
少年将尿液倒了,又在竹管下洗净手,慢慢挪回屋。躺上床,已是大汗淋漓。但是心里却很畅快。照这种恢复速度,估计明天起床就问题不大了。
阿错的脚步响起,屋内的小哇迅速打开房门,冲出屋门,向台阶方向奔去。一见阿错,别呜哇呜哇地嚷个不住。它在控诉这半天时间里那个人令“狗”发指的行径。
可惜阿错姐姐听不懂。
阿错进屋,放下背篓,将采购的物品一一拿出:“诺,这是给你和小哇买的骨头、猪肝、腊肉、鸡蛋。还有一点米面,够吃上十天半个月的了。”
少年看着她额上晶莹的汗珠,柔声说:“先去洗把脸,喝口水吧……我叫明朗。”
阿错转身观察了下他的气色,点点头:“我叫阿错。快赞扬下我的医术吧,你恢复得真不错!”
明朗从善如流,他的声音恢复了清朗,此刻用唱歌一般的语调说:“阿错丫头的医术可以活死人,肉白骨,真乃华佗再世,扁鹊重生。天下名医,到此汗颜哪!”
阿错哈哈一笑:“行了,再夸的话我要飘起来啦!”
两人说说笑笑,阿错熬了一锅骨头汤,汤归了明朗,骨头赏了小哇。某大人从昨天起就破碎的心灵终于被这几根骨头补好了。
下午,阿错根据记忆,用猪肝和草药,炮制出几丸生血药,递给明朗:“此药叫做金露生血丸,神宫道人所传,多亏你的出现,我有机会回忆起这方子。总共做了十粒,你用五粒差不多能补回流失的血了。剩下的我留着备用。”
明朗见这金露生血丸不过指头大小,总共五粒,却异香扑鼻,知道是用稀罕药材炼制的。当即吞下一粒,其余握在手里。“没处可藏哪!”
他身上就一块布遮着,自然无处可藏。阿错一笑,又从背篓里拿出一个布包:“差点忘了,给你买了一身衣服,晚上你自己换上吧!”
阿错打开布包,一一拿出里边的衣物:一套男子中衣,一件天青色长衫,颜色倒跟他身上原先的衣衫颜色一样。一双普通布鞋。
等到晚上歇息,他慢慢将身上的白布扯了,将新衣服一一换上,然后在屋子里嚷起来。
阿错在房内,不知他出了何事,急忙跑过来。却见床上那孩子好端端地坐着,已换好了衣服。便奇怪地问:“你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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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春光
明朗哼了一声,嫌弃地道:“衫子太小!露那么一截腿儿,你不是存心让我春光外泄?”
说罢他站起身,那长衫果然太短了些,长长一截玉色的小腿露在外边。
阿错“扑哧”一笑,说:“我是照我的身高买的,昨天背你时,你的脚就拖在我的脚边,说明你我个子差不多呀……难道你一夜之间长高了?”
明朗愤愤地:“才不是!你只注意到我的脚,没注意到我的屁股在你手上,屁股到腿弯这一段长度被你忽略了……”
阿错急忙叫:“打住打住!又是屁股……”她拍拍额头,赶走了关于李三丫的联想,脸色一板:“好吧,你爱穿不穿,不穿的话就光着,反正你又不是没光过。”她鼻子里嗤了一声:“矫情!就你那发育不全的模样,春光还没长出来呢!”
某人大怒,什么眼光,竟然说我没春光!我难道是一根干柴棒吗?有我这么春光明媚的干柴棒吗?
他不顾伤口疼,斜身向后歪倒在板凳上,又将长衫领子拉开,“哎哟”了一声。
阿错正要走,听到他的呻吟,忍不住回头,见他歪着,担心他伤口出问题,忙又走过来。
明朗却朝着他一笑,调整好脸颊和脖颈的弧度,摆出了最魅惑的姿势。
在宫中时,多少王公大臣的女儿不惜花重金收买他身边的宫女太监们,就为见他一眼。所以他坚信自己是有春光的,而且很不少,应该可以荡漾起来。
他也见过那些纨绔子弟们勾引女孩子的模样。他们的眼神、身姿、手脚的摆放,都很有讲究。他现在这样子,应该差不离……
此刻他衣衫半褪,露出狭长锁骨和半截瘦不露骨的胸脯。他眉毛并不浓,却很黑,眼眸比一般人凹,显得格外深沉,因为年龄缘故,这种深沉反而给人一种无辜感和淡淡的忧郁感,让人恨不得走近他,去取悦他,安慰他。灯光流泄在他紧致光滑的脸颊上,再顺着轮廓分明的下巴流进脖颈,溅进狭长的锁骨里。让人的目光也不由深陷在那深深的凹陷里,恨不得醉死在那里。
此刻的他的确很风情,简直是春色荡漾。
阿错只一眼,就明白了他的用意。她扬扬眉,高声道:“公子,您是在发情吗?”
明朗来不及反应。他全身心沉浸在自己春色里,除了“美丽”“魅力”和“春光”之外,他的大脑拒绝思考其他任何词语的含义。
“可是我的小哇还小,再说,它是公狗……”
一万只乌鸦从某人头顶飞过,终于使某人结束了意淫,正视起残酷的现实来――眼前这丫头只怕还未解风情,不懂得欣赏男人的春光。
仿佛呼应阿错的话,某哇大人从她的裙边窜出,冲着他“呜哇”一声:“哼,我对你这种人绝对不会有感觉的!”
他猛地拉紧了衣衫,咬咬牙:我有的是时间,让你们慢慢了解我的无限魅力!不料动作太猛,牵动伤口,“嘶”地抽了口气,却又忍住,懒懒地朝阿错挥挥手,说:“好走不送,我要睡了!”
阿错咯咯笑着回了屋子。她并不是外向的性格,不料跟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不过相处两天,倒像相熟了很久很久似的,她喜欢打击他,喜欢看他受了挫折之后忧郁的眼神和委屈下撇的嘴角。她不懂这是为什么。
第二天,明朗虽然伤口还未愈合好,但脸上有了点血色,看来是金露生血丸起了作用。只要动作慢点,他可以起床稍作活动了。于是,阿错省了力,一应吃饭喝药的事情都让他自理。
明朗深感失落,他想念她的肩膀,想念她身上的馨香。他试图伪装伤重,举不起手来。可是他瞒不过医生,阿错只要拿眼似笑非笑地瞄他一眼,他的脸就会红,于是计谋失败。
她的眼比最纯净的水晶还晶莹澄澈,人世所有的肮脏污秽都会在她面前败下阵来。
五天后,金露生血丸吃完,明朗伤口已经初步愈合。
然后又有病人陆续上门求医。
明朗奇怪地问阿错:“他们怎么知道我病着,所以不来打扰你,现在知道我好了,又上山来了?”
阿错笑笑:“那天下山,我给他们留了话,他们都知道我在抢救一个人。”
明朗摸摸脸:“一个人?这种含糊的说法太不适合我了。你应该说,你在抢救一个俊美的翩翩少年,一个正当青春好年华的少年,一个仗剑天下侠骨义胆的少年……”
阿错头也不抬,一边整理药材一边说:“我说了,是一个差点就喂了狗的少年!”
明朗只好挫败地转身逗小哇:“她就爱打击我……小哇,我们必须结成统一战线,共同对付这个坏丫头。”
小哇肥嘟嘟的屁股一扭,将他的手坐在臀下,心里恶狠狠地说:“我绝对不会背叛姐姐的,除非你赔我一只新盆!”
自那****的食盆被明朗污染过之后,它就一直拒绝在那盆里吃饭。阿错不知道原因,只当这家伙感染了明朗的挑剔矫情的坏脾气,也不理会它。
自此之后,福来小镇去怜花堂看病的人都认识了这个叫做明朗的少年。他手脚勤快,嘴巴也甜,见人就“爷爷”“奶奶”“伯伯”“大婶”地叫得应天响。他说自己是出门玩耍被饿狼追得摔了崖,幸得阿错相救。他自称是阿错的助手,把写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