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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急如焚,八点之前我可以写完我的作业,但是泉仔要写昨天的国语作业还要抄今天的习题以及背课文,以泉仔的速度十点以前他是做不完的,因为泉仔写作业时打瞌睡的时间多过于写字的时间,我已经可以预见明天下课后的光景了。于是我努力地催促泉仔赶快「开工」。
    阿母站出来说话了,她说:「妳不是说背课文只要半个小时?抄习题也大约半小时,泉仔八点开始,九点就做好了,妳先去写今天的作业。」阿母对于抄作业这种模式觉得理所当然,她喜欢看泉仔的数学作业被写上100分,而国语作业泉仔都是乙下或丙上,社会作业泉仔通常可以拿甲下,阿母说只有国语一科不好没关系,泉仔不就已经升上四年级了吗?
    晚上九点泉仔作业还没抄完就在打瞌睡了,阿母要我帮泉仔写完,我说:「老师看笔迹不一样会打泉仔。」阿母想了一下向泉仔说:「把习题抄完,明天早点起来背课文。」虽然我也很想睡觉,但泉仔没把作业完成之前我是不能离开的,泉仔的作业就是我的作业。泉仔在九点四十才把作业写完,他把笔一丢就说要去睡觉了,阿母叫我帮泉仔整理明天的书包,还要我明天早上起来生火的时候叫泉仔起来背课文。
    我五点起来生火,一边生火一边叫泉仔起床,叫到六点二十分他才不情愿地离开被窝,等他斯条慢理地刷牙洗脸后已经六点四十了,「泉仔,背课文!」
    「我要先吃饭。」泉仔每天早上都有一个荷包蛋,他吃荷包蛋配肉松,我则配些酱瓜。其实今天早上我一点都不饿,泉仔要背课文这件事是我心里很大的负担,这个负担让我吃不下饭,泉仔也知道不能再拖了,他只吃了一碗稀饭。
    我看他停下筷子就马上先背一句让他跟,他说前两句可以跳过去,于是我们从第三句开始,我们一边背一边拿书包、水壸、便当;泉仔今天一反常态没有叫阿国和秋美一同上学,走到学校时泉仔依然背得不完整,他总是会漏个一两句,泉仔很紧张也很沮丧,今天第一节课就是国语。
    老师一进教室就叫泉仔起来,班上同学都露出期待看好戏的眼神看着泉仔,泉仔在学校并不得人缘,口齿不清是原因,仗着体型欺压同学是最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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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系列之6 终身囚禁 原创-詩憶。》
    「全班就剩你一人还没背,现在开始背,背完了我们就开始上课。」
    我不知道泉仔是因为紧张还是有其他的原因,泉仔背书的情况比我们上学路途中背得还糟,他总是忘了第二句,或是第四句接在第二句的后面,老师提醒他三次后再也忍不住了,他拿起藤条重重地在泉仔的背上打了三下,老师说:「男孩子要更用功,你要拼过柯月桂才有面子。」
    有些胆子大的同学小声地说:「她是第一名哎!」
    老师再接着说:「你跟她至少不要差太多。你的作业都是抄柯月桂的,不要以为我不知道。」老师要泉仔站到教室后面把课文背熟,泉仔经过我的位子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回家妳就知道我的厉害。泉仔有两样东西赢过我,他的拳头和阿母赐给他的棍棒。
    阿母时常告诫他,一开始就要把老婆压下去,以后我才会乖乖地听他的话。泉仔到第三节下课才把课文背熟(字数对了,老师提示两次),老师向他说:「你看,不难嘛!专心的背一下子就可以背好,多加努力你可以学习得很好,把柯月桂当做榜样,这样你的前途就无限光明。」泉仔今天出奇的安静,他不和同学抢秋千,午休时自己一人去吊单杠。
    放学的时候他就原形毕露,出了校门他先狠狠的踢我,又拿著书包朝我脸上打,同学都在看,有的讽刺他说:「再怎么打也赢不了柯月桂。」
    泉仔听了更生气,他朝我的屁股踢,又把口水吐在我脸上,我没有拂掉它,擦掉了他还会在吐,我忍受着口水的腥味,后来我改用嘴巴呼吸,直到家里。
    班上还有两个女生也是童养媳,泉仔给她们的主人一个「良好」的示范,男生会威胁他们的媳妇仔说:「给我小心一点,看看泉仔是怎么对待柯月桂的?」包括我和秋美在内的五个童养媳都必须替我们的「主人」做事情,万一做错了,挨打挨骂的都是女生。
    回家时泉仔马上向阿母告状,他向阿母说我害他没把课文背完,老师要他罚站并且打了他三下。泉仔被打就如同阿母被打,阿母拧着我的脸颊说:「死小鬼,妳不知死活是不是?我要妳陪泉仔去读书,妳却让他挨打。好!我要把泉仔被打的讨回来。」于是扫把柄又落在我的身上,阿母可能太生气了,她要泉仔接手打我,泉仔得意洋洋,他终于赢过我了。
    阿母向泉仔说:「要像个男人,自己的老婆要自己教,以后让她爬到你的头上你就欲哭无泪。」泉仔听了阿母的话更加用力打我。隔天我带着一身伤上学,大家只是好奇的看着我,眼神里同情多过好奇,没有人问我发生什么事。不过从那天起,阿国也开始恐吓秋美,他向秋美说:「看看泉仔是怎么对阿桂的。」他也依样学样,要秋美写完作业让他抄,来好婶没有阻止这件事,秋美的功课是中等,但比阿国好很多,阿国和泉仔是哥俩好,是班上垫底的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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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第8条人民身体之自由应予保障。
    自由:依自己的意志行事,不受外力拘束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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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做所有的家事,要做什么事不是依我的意志而是由阿母规定,吃饭也是一样,一餐饭我大约吃七分饱,因为我只能添七分的饭,多吃了阿母就说泉仔只吃一碗半,而我小小的一个人却要吃一碗,阿母不会想到我要洗衣服、打扫和煮饭,所以食量会大一些;而泉仔下课后不是玩就是吃饼干。桌上的鱼是给泉仔吃的,泉仔吃鱼肉,阿母吃泉仔剩下的,鱼骨和没有肉的鱼头才是属于我。我们家每餐都有肉,偶尔会杀只鸡,我吃鸡爪和鸡脖子,有时阿母也会叫我吃鸡头;不过这都是在过年的时候,过年时我要清理厕所的粪坑,然后用木桶把它提到土地公庙过去一点的河里倒掉,我总是趁这个时候看看我的金锁片是不是还在原来的地方,还好,很多年来它都一直埋在那里。
    来好婶有时会大发慈悲向阿母说:「叫辆水肥车要不了多少钱。」
    阿母都以「妳们家有再添赚钱」回答来好婶。
    来好婶说:「我家再添一个月赚八百元,不多。」她说话的时候是笑笑地看阿母,好像阿母应该知道她说些什么。
    来好婶指的是什么阿母心知肚明,阿母拍拍肥胖的肚子说:「生意不好,也常输牌。能省就省。」阿母要结束这个话题,她大声地喊我:「阿桂,喂鸡了没?」阿母明明看到我刚倒完粪正在清洗木桶。
    我赶快放下清洗一半的木桶准备喂鸡,阿母开始骂我:「手脚慢顿,只会吃饭。」泉仔脱下裤子在清洗一半的木桶里大便,喂完鸡后我又得到土地公庙旁的河里倒泉仔的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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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开的庭是请求财产分配。准备离婚的夫妻因为财产的事闹上法院。两人居住的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妻子拿出她缴贷款的证据请求房子归属于她。
    女人说:「头期款是我娘家拿出来的,贷款也是我在缴,所以房子应该归我。」
    男人说:「我的薪水都交给妳,妳把钱存入妳的户头,所以看起来是妳在缴,但事实上我也有缴。再说房子登记我的名字,所有权当然归我。」
    女人说:「要结婚的时候我父亲帮房子付头期款当我的嫁妆,我父亲付了五十万,至少我应该取回我的嫁妆。」
    我问他们:「你们要处分房屋吗?」
    男人没有回答,女人指着男人说:「他不要。」
    我问女人:「当初妳父亲付款有证明吗?」
    女人说她父亲开的是即期支票。
    我再问他们:「有没有证据能证明哪位支付贷款的金额?」
    男人告诉我他们各拿出薪水的三分之二维持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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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上规定嫁妆属于女方,我的母亲交给我的金锁片大概是我唯一的嫁妆。母亲没说出这两个字,直到在阿母家的第二年,我才知道女儿出嫁要有嫁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