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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爸爸的死亡,是因为我还小的时候,有一个社会上的男混混,让我为他吹驴得水。他暴怒了,用铁铲打了那个小混混,小混混一巴掌将他扇到了街边,撞在石头上,当场脑袋开花,死了。
我一生最大的遗憾,也许就是再也没找到这个混蛋,因为他逃了,远远的,无影无踪。我穷尽天下一切力量,竟然找不到他。妈的,他的名字我后来查到了,叫吴学兵,当时的绰号叫“狮子头”,天生一头小卷毛,今年四十五岁。
如果上苍让我活着,我一定会抓住他,然后红烧狮子头。不过,这倒可以拜托一下你,不知道可不可以。我想,你应该可以,只是看能否找到。
世上没有永远的仇恨,只有永恒的利益,但有的仇恨的种子在心头,虽然不爆发,但始终在发芽。
我从来不代表正义,所以我永远是一个复仇者。
夹谷闻培养了我,给了我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教育,随后把我送进部队,接受最严酷的训练,也把我送到国外,接受最高等的培养。
妈的,就那样,一个出生就差点被人摔哦屁的孩子,老子罗央,步步强大了。罗央,这个名字是我十六岁的时候改的,我就是要站在名利的中央,让所有人向我低头。
是的,我做到了,在四江省,在天下很多地方,我都他妈做到了。就连夹谷闻,他敢在我面前乱放屁吗?不,他不敢!四江,我为王,天下,我依旧王者之志。
在我温文、飘然的外表下,是一颗冰冷、漠然、彪悍的心,舒福,这是你没想到的。没办法,谁叫我的台阶被夹谷闻垫得高了呢,这是背景的关系,我占了这一优势。而你,唉,真尼玛是个悲剧,你懂的。
然而,如此的我,你可以称为一代枭雄的罗先生,在人生的巅峰,也将死去,无奈,挣扎,就像一种劫数,像宿命。
你现在所在的地方,是夹谷家的老宅子。我一直住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就住在这里。在这里,我能嗅到除了杀戮之外的宁静气息,很舒服。如果有一天,你功成名就,你也必然选择归隐,这种感觉很美妙。
你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我的棺材前,你的旁边,跪着的,是我的干女儿叶曦雅。呵呵,干女儿,你小子一定怀疑过什么,带着很邪恶的心态。我死了,但我原谅你,因为这个时代总是会侮辱一些词汇,比如干女儿、小姐、少爷、为人民服务、老师教授等等。
但是,我要郑重的告诉你,叶曦雅,她是我的女儿,亲生的。这个已经进行过dna鉴定,如假包换。你大爷的,我真想给你一巴掌,你竟然那么以为我和我的女儿。
请以后别当她是夹谷曦雅,哪怕她的身上流着夹谷闻的血液,我也不愿意她跟我姓罗,更愿意她姓叶。她也不会叫夹谷闻爷爷,永远都不会。我的女儿,她一定能做到。
好吧,这个时候,我三十六岁,本命年,真的不顺;曦雅二十一岁,但我是她的亲生父亲,小子,你应该觉得很奇怪,对吗?
是的,很奇怪。但你更应该感觉到奇怪的是,我还有一个儿子,是曦雅的哥哥。很遗憾,我也没能找到他,甚至都没有见过他出生,也许并没有出生。算起来,他今年应该都二十四岁了,跟你一样大,都属狗,都属于拥有哔狗人生的狗。听起来是不是很疯狂?呵呵,是的,很疯狂。
接下来,让疯狂继续吧,舒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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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他这也太凶残了 (一更)
不得不说,罗央一生只有三个生肖轮回,却是传奇的,跌宕起伏的,带着悲剧色彩,但又气势满满。
他给我的信,字里行间的韵味,透着洒脱、随性,读来震撼又有些俏皮,但也让我心里沉重、迷茫。
无数狼一样的眼睛,指的是谁?为什么我要防着宋家、张家和金家?张家我只知道张银月,在场呢,坑了我四千万,但我也拥有过她。金家,京城的大家族么,宋香梅的夫家,我见都没见过,只是听说。
宋香梅,这个让我曾为之落泪的女人,相我冤家相杀而有感情的女人,为什么得防着她?她不是为了我活着,才抛弃产业,离开九洲的吗?
听罗央的说法,怕是夹谷家族、周家等四江势力,似乎在宋、张、金的三姓家族面前,还都是浮云似的了。这倒是有些奇怪,要知道,我是得在四江生存的啊!以我现在的能力来说,完全没法像罗央那样走遍天下都以我为王的气度。
哦,倒是咱四江小梁王梁鸿达,据说在全国各地还吃得通。
而我的隔壁老王钟北斗,根本不在现场。由他来宣读遗嘱,这又说明了什么?他跟罗央是一个道吗?也许吧,反正夹谷老不死的生日宴上,也没见着钟北斗的。
罗央说我爸是个混蛋,这又是什么情况?难不成他和我爸早就认识?
唉,一切都像谜了。
我拿着信纸,想了很多,一动不动的。全场很安静,一根针掉在地上,仿佛都能听见。
但很快,夹谷闻冷冷道:“舒家小儿,读完了吗?”
我看着他那一张冰冷的老脸,感觉有些恶心,但还得看着,默然点点头。
他又说:“好吧,信纸塞回去,在罗央的灵前烧掉。里面所有的事情,一辈子烂在肚子里。知道的人只有我、老周、曦雅,还有你。如果有其他的泄漏,我只能给你一个字,那就是死。你还不想这么早哦屁吧?”
这一次,他的声音很小很小,敢说灵堂外面没人能听得到。
妈的,老不死的,你都没哦屁,我能哦?
我默然点点头,默默的将信纸塞回去,然后就着灵前的烛火点燃,放进那里的纸钱灰盆里。
火苗晃晃,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夹杂着腥气和血腥蛋白质燃烧的糊味。罗央的绝笔,烧掉了,但烧不掉的是他的过去,是一段起伏的历史。他是一代枭雄,我还是很敬重他,那是一种不需要更多理由的敬重。
叶曦雅呆呆的看着燃烧的信封,一动不动。我也理解了,她的那种伤心欲绝,确实不是没有根源的。亲生的传奇的父亲走了,她的靠山倒了。她也是性子倔的女子,必然不会靠向夹谷家族的。
也许,突然间我又懂了一些什么。叶曦雅曾经和宋香梅表面上一团和气,相处极是愉快,最后终于反目成冰。显然,不是因为宋香梅比叶曦雅更漂亮,而是因为罗央需要我提防宋香梅,提防宋家?嗯,可能是这样。这么说,叶曦雅跟我是无形中的一个阵营了?那她折磨我,又是为何?掩人耳目吗?
靠,这世道,这谜局,太复杂了,我悟不透了。
只不过,一时间,面对火苗,想想身边跪着的叶曦雅,我神情肃然,似乎感觉人生又多了一些追求,多了一些责任。也许,还有某种动力,比如努力成为像罗央先生这样的人;比如,认真审视和叶曦雅的关系,她是个孤弱之女了。
当然,罗央没有明说要我娶叶曦雅,但托孤之意已经很明白了。
就在信封燃烧到最后时刻,夹谷闻竟然低声如蚊,道:“曦雅,我给舒家小杂种讲的话,对你同样适用。大义灭亲的事情,少有人做到,但在我这里,它说发生,就会发生。”
靠!我扭头看着夹谷闻,他的脸上一片冰然,带着淡淡的杀气,这话说得好残忍啊我的天啊!世上竟然有这种老人,竟有这种当爷爷的,他怎么不早死?当然,他怕丢丑,绝对是这样。
叶曦雅呢,默默的点了点头,什么也不说。也许是因为悲伤,也许是因为压力?
火苗燃尽,一切都深入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我相信自己的记忆力,无法忘记这封信带来的震撼。
夹谷闻几乎无视我,对着那边的周少康道:“老周,宣读罗央的遗嘱吧!”
我顿时震惊了,竟然是由周少康来宣读遗嘱。想想罗央的信,他说的不是钟北斗读的吗,如果不是,那就有鬼,他要的失算了。
据罗央的口气来说,遗嘱是真的,只是宣读的人不一样,就意味着不一样的效果。
妈的,从这里开始,我就嗅到了阴谋的味道了。
周少康点点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旁边的一个青色水牛皮老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个土黄色的大文件夹来。
那时,全场都焦点于他,也许这才是灵堂外的人们所关心的重头戏。毕竟罗央有很强大的势力,有很多的财富,身后事本来可以由其他途径来解决,但他却立有遗嘱,那便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