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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冰山女总裁-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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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更感觉到了什么,莫不是叶曦雅真要在遗嘱是许给我呢?

    我只能马上磕头。两个老不死的,一唱一和,真是太压人了。算了,也就受着吧,谁叫我是个弱呢?

    九头之后,我想起身,周少康却沉声喝道:“继续跪着。”

    妈的,我只能跪着。好在地上铺着软实的蒲团垫子,膝盖并不难受。

    那时,夹谷闻才站起身来,从包里拿出了一封用黄底黑皮包装的信来,递给我,低声说:“这是罗央随身携带的,事发后在遗体上找到的。你打开看一看,看完了把一切烂在肚子里。否则,对你没有任何的好处。”

    我跪在那里,拿过了信封,夹谷闻也回到了自己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面无表情的看着外面人等。

    全场依旧静悄悄的,都关注着我呢!

    我看了看,信封是拆开过的,但那表面上写着很苍劲的大字:舒福(亲啟)。

    可是,我亲啟个屁,早被人给拆开了。反正,一定是夹谷闻和周少康吧?信封材料有些特殊,摸起来像是绸与纸质结合体,很舒服。

    只不过,信封有些磨损的样式,而且上面有血迹,暗红暗红的,还能闻到血腥之味。

    我抽出里面的信纸,雪白的,略厚,折叠起来的,字迹在里面,外面的纸背上也略有些血腥的红。

    我低头将之打开来,而叶曦雅似乎知道这封信的存在,跪在灵前,也没有扭头看看。

    将信展开来,便看到的是一个个写得盯当精美有力的汉字,而且是从左往右,按着古法书写的,有的还是用繁体书写的,非常漂亮。说实话,这年头能写得这么一手漂亮汉字的人,真的不多了,但罗央算是其中一个。

    信的内容,看得我实在是震惊不已,心神随时都在受着冲击似的,因为罗央如下对我而书。

    舒福:

    若见信,罗某必已亡。因有些事,可以预见,但你又不得不去面对。

    我之死,用时新的话来说,是总有人要害朕,呵呵!

    然,真的猛士,何惧淋淋鲜血与屠刀?大步而行,慷慨无畏,真丈夫也。

    非洲之行,我必往。若能回归,是为成功;若冷尸而还,坦然解脱。

    少小时,我在孤儿院。出生到十六岁,一直如此。算起来,我们是老乡,因为你有时候叫做苏阳,来自泸县。

    泸县孤儿院,现在已经叫社会福利院,我资修的,在凤城二路119号。

    十六岁的时候,我到省城参加高中生运动会,因为跑得赛过狗。没办法,十六岁以前,我很丑,贫穷,他们放狗追我,欺辱我,我必须跑得比狗快。

    舒福,你尝过狗驴子的味道吗?呵呵,你没尝过。当然,这东西烧烤、烫火锅,很滋补的。但是,我年少的时候尝过生的,活生生的,甚至吞掉了很多很多的狗米青子。这是一种耻辱,但为了活着,又能有什么办法?

    也就在十六岁那一年,我才很悲剧的发现自己的身世。很艹蛋,或者说怼他先人板板,我居然应该叫夹谷罗央。

    夹谷姓氏,你绝对不会陌生,因为我是夹谷闻的私生子。而我的母亲,只是当时泸县国营小旅店的小服务员。现在,这个旅店已叫做泸县帝豪大酒店,我是最大的股东,只为了祭奠我的母亲。在四江省内,所有冠名里面的帝豪的酒店,都是我的。是不是觉得我很牛叉,是的,一定是的。

    那时候住旅店,非常严格,不像现在这样,有钱即住。那时候需要单位开证明,开出差事宜等等。而我的父亲,一个你必须憎恨的老头子,他也一样。

    但他也不一样,因为他是老爷,而且是个风流老爷。这一点你应该可以看得出来,他老了,但他还很健康的没皮没脸的活着,甚至又给我搞出一个私生的弟弟来。

    不过,传说这个弟弟,流产了。用我们四江话说,叫做在娘胎里就“哦屁”了。哦屁的弟弟,他的母亲叫刘芸芸,哎嘿,你知道的。你爱惜你的兄弟,甚至是心疼他,没有很早说出真相,我很欣赏。如果有来生,也许我们能做好基油。

    当年,我的父亲数夜风情之后,就永远的离开了泸县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但他没有想到,他带给我与我母亲的是一场人生最痛苦的记忆。
………………………………

第329章 一代枭雄空余恨 (十更)

    这是一封很特别的信,看得人很受冲击,隐然也进入了另一个苦少年的辛酸人生路一样,让我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

    罗央继续写道:

    父亲走了,我的母亲怀上了我,可怜的小丫头母亲,其实她只有十五岁,什么也不懂的年纪。

    可这世界,这人类可恶的与世界,就是这么可恶。让她在什么也不懂的年纪,把自己最美好的年华给了一个禽兽。

    不,她是被迫的。因为这个世界有着等级的存在,而她是最下等。

    我的外公是那时候地主的小儿子,在那个年代,有着你不能懂的地位。外公和外婆很早就含恨而死,我的母亲是孤女。

    也许这世界上依旧有着同情与善良,但可恶的是这种同情和善良来自于另一个禽兽的期待。当时,旅馆的老大希望我的母亲长大后,比如十六七岁了,就嫁给他的儿子,于是我的母亲那种下等出身,才得以在国营的单位上着班。然后,也就遇上了我的父亲。

    旅馆的老大想讨好我的父亲,于是将内定的儿媳妇奉献了出来,用耳光,用拳头,逼迫的送了出去。

    我的母亲什么也不懂的年纪,直到发现肚子大了,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惜她瘦小,或才说娇巧,等我生长了九个月的时候,人们才发现。哈哈,这个臭丫头竟然未婚先孕!于是,在那个保守无道、思想浮躁的年代,我的母亲受到了极为不公正的待遇。

    斗她。游街。泸县有浸猪笼的传统,我的小老乡,你并不知道,但我知道。

    因为我的母亲在寒冬的猪笼里挣扎着,硬生生用头撞破了木条,爬到了岸上。她血流成河,用尽了一切挣扎,呼喊,尖叫,用尽了力量将我生了出来。

    是的,我就是那么出生了。但此时我的眼里没有泪水,因为我让当年的人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哪怕流氓们老了,他们依旧是流氓,应该为当年的罪恶付出代价。

    当我拖着长长的脐带爬行在池塘边带霜的草丛上时,我的母亲已经没有了呼吸。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但有个大胆的,想把我这个来历不明的孽种摔死,可那时候,我还是得救了。

    泸县孤儿院的陈会英院长,是她这个当时已六十五岁的老妈妈,在我被人高高举起的时候,救下了我。然后,我进入了孤儿院,在她的关爱下成长。

    好景不长,六岁的时候,她去世了。孤儿院维持不下去,散了。我流落到了民间,一个拾垃圾的老头收留了我。

    我上了学,身体不好,像个病秧子,人们都叫我野种,老头姓罗,其实我叫罗秧。

    十二岁,我上初一,罗爸凄惨的去世了,我开始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其间爱的欺辱,包括生狗驴,前面已讲过。但是,曾经侮辱过我的人,都已付出了代价。

    十六岁,我跑得比狗快,然后,参加省中学生运动会。妈的,狗血,艹蛋,我的父亲亲自为我颁了奖。百米小飞人,我叫罗秧。

    人前,我的父亲和蔼可亲,人模狗样。于是,他关心的问了我很多事情,然后他惊呆了。他的记忆力很好,所以还记得我母亲的名字。

    那天晚上,当我听说了自己的身世,哈哈,我暴揍了他一顿。这个世上,在四江省,能揍夹谷闻的人,不多,我是其中一个,还有一个是你爷爷。

    我的父亲并没有生气,反而很高兴,感谢上苍给了他一个彪悍的儿子。然后,我留在了省城。我本来想回泸县,但他不让我回,因为我回去不可能再上学,因为他把我关了一个月,饿得我服软了。

    我恨他,我发誓都不要理他。果然,后来的二十年,到此时此刻,我从来没叫过他一声爸,因为他不配。我也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他自己心里清楚。

    我一直不使用夹谷罗央这个身份证、护照,因为我有很多别的选择。但我更愿意使用的,是罗央这个名字。它来自于一个拾荒的老人,真名我都不知道,只叫他爸,人们叫他罗癞头。

    罗爸爸的死亡,是因为我还小的时候,有一个社会上的男混混,让我为他吹驴得水。他暴怒了,用铁铲打了那个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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