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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忍不住笑了:“还说自己不擅长,这种认错的套路都这么熟练了……”
沈怡有些着急:“我是真的这么想的。”
“好了好了,我知道啦。”
“还有上次你说演戏的事……我之所以没有送你去试镜,是因为我看了你之前出演的几部作品。”
“嗯?”长歌不解地抬头看向她。
“说句实在话,就算是我这样没怎么看过电视剧的,也能看出来你的演技真是……太烂了。”
长歌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沈怡看了她出演的电视剧之后发现她的演技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拍戏的话估计一辈子也红不了,所以给她找了个热门综艺让她参加,长歌性格活泼开朗,参加综艺吸粉说不定比她演电视剧有用多了。
沈怡见她面色不虞,连忙解释了一句:“不过我之前看过你演的《明天》,确实是部好电影,说明你还是有潜力的,只不过被烂片坑害了而已,再多找找感觉应该就回来了。”
长歌觉得她急急忙忙解释的样子非常可爱,故意板起脸,说:“难道你还记得我在里边演的是谁?”
沈怡:“……”
见沈怡低下头去,长歌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好啦,我知道我演技不太行,我会好好磨练的,先从综艺开始也不错,我以后的职业生涯也应该好好规划一下了。”
沈怡点点头,说:“我会帮你建自己的个人工作室,请更专业的经纪人来帮你做更专业的职业规划了……”
“嘘……”长歌伸出一根手指,放在了沈怡的唇间,手指触碰到的感觉竟然异常的柔软和细腻,让她想起了两个小时之前她们未完成的疯狂,“现在可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你忘了我们刚刚要做的事了吗?”
沈怡怎么会忘,唰的一下耳尖已经变得通红:“现在……?”
长歌瞪了她一眼:“不然你准备挑个什么良辰吉日沐浴斋戒再继续吗?”
“当然不是!”
长歌揪了一下她的长发:“那就快点儿!”
“遵命!”沈怡低头在长歌的脸颊上飞快地吻了一下,两个人终于一起手拉手回到了最初的地方。
五月的春风轻轻吹过,惊起了枝头的麻雀。
后来长歌参加了《勇气之旅28》天的录制,凭借自己出众的外表和讨喜的性格在镜头前吸粉无数,不用沈怡替她牵线,早有热门剧组主动上门邀约请她参演各种电视剧电影,她在一众剧本中挑挑拣拣,最终推掉了所有的女主角,选择了一个制作精良的电影班底,和一众大咖合作,尽管只出演了女二号,却吸引了足够多的目光,在这段时间里跟着剧组一直磨练演技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下一年上映之后便提名了最佳女配角,终于重新回到观众的视线里。
她开始有意识地摆脱身上的烂片的标签,哪怕是从小角色开始演起也不在乎,只为了提高自己的演技,也步入了当红演员的行列,跟着她的狗仔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拍到了她和沈怡在车中接吻的照片,在照片被公布的当天,她直接站出来承认了恋情,并晒出了她和沈怡的情侣戒指。
在公布恋情第二年,沈怡生日的那天,两个人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办了盛大的婚礼,两位新娘穿着同一系列的手工定制婚纱,区别在于沈怡穿的是长款,鱼尾裙裹住了她修长的身材,让人遐想无限,长歌穿的则是短款,露出一双俏丽白皙的长腿,在所有媒体的见证下完成了这场完美的婚礼。媒体又跟着扒出了她们在初中时候的恋情,一时之间这场持续了十几年的失而复得的爱情长跑被娱乐圈内传为佳话,成为人人艳羡的模范情侣。
三十五岁那年,长歌终于拿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影后,在领奖台上,她急流勇退,宣布了自己退出娱乐圈的消息,理由是:“我已经为了我的事业和影迷付出了太多,甚至有时候忽略了那个一直在我背后的那个人,我在不同角色中体验过不同的人生,现在该回归自我了――我想多陪一陪我的太太,她是我最最亲爱的人,应该值得最好的爱情。”
沈怡坐在台下,骄傲的目光毫无顾忌地落在长歌的身上,长歌拿着奖杯一步一步走下领奖台,在万众的瞩目中走到她身边,俯身在她的唇上轻吻,用只有她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在沈怡的耳边说:“……我爱你,一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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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嫡女与丫鬟(6th)
长歌再次醒来的时候几乎有一瞬间没有反应过来――
明晃晃的太阳直接照在她的脸上; 刺得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 她的四肢都被人拉扯着,有人在死命揪她的头发,一个胖胖的妇人走过来,揪住她的耳朵就把她拎了起来:“杀千刀的小蹄子,还敢在小姐面前猖狂?”
她转头对一旁的仆役吩咐:“还不赶紧把这贱婢拉去勾栏院卖了; 省的污了小姐的眼睛!”
拉住她的人立刻点头诺诺应承,想伸手把她拉出去,长歌哪里肯接受,她就算再不明白; 看这周围人的服饰打扮也应该知道自己这次是来到了一个古代世界; “勾栏院”是什么地方她也自然听得懂; 那种地方她去了还有活头吗?
长歌立刻死命挣扎了起来; 仆役们没有防备竟然一时间被她挣脱了开来; 立刻冲上来要打她,电光火石直接她看清楚了不远处站着的一行人,在花红柳绿之中有一行人站着在看着这场闹剧,一众锦衣华服的女人之中是一个打扮华贵的小女孩,约莫十岁左右的样子; 拉着一边妇人的手; 一双明亮清澈的大眼睛分外透亮。
长歌立刻反应过来,这多半就是那个妇人口中所说的“小姐”了; 她没来得及细想; 用尽全身的力气冲到了那位小姐的面前; 跪下道:“求小姐垂怜,奴婢是被冤枉的!”
她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模样,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勾起这位小姐的同情心,但从在场各色人物的服饰来看,这位小姐年龄虽小,却无疑是其中地位最高的。而且从她刚刚的眼神来看,显然很是同情她这个被一群仆役压制在中间的弱女子。
果然小姐皱起了眉头,拉住旁边那个妇人的手问:“姨娘,周妈妈他们为何要打她?她犯了何错?勾栏院又是何地?”
一连三个问题,问得旁边那个妇人脸色通红,她自然知道勾栏院是什么地方,然而这种话是能对小姐讲的吗?
正当为难之际,周妈妈连忙满脸堆笑地走了过来,行了个礼,道:“都怪老奴管教无方,扰了小姐的清听,这贱婢原本是在伙房打杂的,前些日子被人发现她嘴馋心苦,偷偷摸摸,厨子买回来的食材过了她的手经常缺斤短两,这才要把她送去卖了,不想小姐路过这里,惊扰了小姐,是老奴的不是了。”
一旁那个被唤作“姨娘”的立刻明白了过来,道:“既然如此,这样的下人自然不该留在府里,周妈妈还是赶快带了下去吧。”言毕她连忙用手帕掩住了口鼻,似乎生怕长歌身上的气息污染到了她似的。
正当周妈妈要唤那些仆役过来带走长歌的时候,小姐终于开了口:“且慢。”
周妈妈连忙躬身应承:“小姐还有何吩咐?”
小姐指了指跪在地上的长歌:“此人说她是冤枉的,周妈妈说她偷了东西,可有证据?”
周妈妈似乎是很为难的样子:“这……偷来的东西大多是被她吃了,哪里有什么证据,之前这小蹄子已经承认了,不知为何忽然又改口,许是看到了小姐,以为小姐仁善,可以饶她一命,只是此等贱婢,怎能纵容她继续下去,污了府上的清名……”
长歌在这段短短的时间内一直没有开口说话,并不是无话可辩,她此刻正在抓紧时间在脑内查看系统的资料,要知道这回的凶险仅此于末世那一次,在封建社会这种不把人当人的情况下,她的生死几乎仅仅取决于上位者的一句话,能不能摆脱被卖出去的命运就看现在了。
在资料中显示,她这具身体的原主名叫高青青,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因为灾年家贫被买进了国公府,一直在厨房打杂,但厨房最近频频丢失各种名贵食材,一直查不出是谁偷的,便拿了她这个无依无靠的贫家女来顶罪,幕后偷偷倒卖的其实正是眼前这个周妈妈。
长歌思索了几秒,立刻开口对眼前的小姐说:“请小姐听奴婢一言,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