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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
“你们是卫国的子民,为何见了寡人而不败?”老人已然恼怒,但仍旧没人听见他的呼声。
只听见一声龙啸,一条长百丈,周身金鳞,鹿角,的金龙从天而降,它盘旋一阵,忽然冲入人群,将人群搅了个天翻地覆。老人凝望着金龙扫荡了自己的臣民,然后重归寂静,金龙回过它那巨大的如同城门一样巨大的头,血红的眼睛望向老人。
一阵冲杀,老人连连退却,金龙长啸一声,钻进了老人后面的女人腹中,那个女人有着高高隆起的腹部,还有一张无比娇媚的脸颊,老人终于看清了她的面孔,她正是自己儿子的女人。这个女人已经有了一个儿子,或许上天的旨意,就是要女人的第二个孩子成为天命维系的主人。
于是他的儿子继承了王位,那个女人成了贤妃。
老人说,只要这个女人生的第二个孩子,就把王位传给他,他着人锻造了一把独一无二的卫王剑,用最精熟的钢铁打造,用最好了工匠锻造,并用宫中最坚硬的宝石为这把剑增添光辉,这个女人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并让他的丈夫也获得了更多的权利。
这个女人很久都没有孩子,直到一天夜里,这个女人生下了一个死去了的婴儿,这个婴儿浑身青紫色,已经死亡。望着昏迷不醒的王妃,当时还是公子的卫王选择了阴谋。
地下室里,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女人正声嘶力竭的哀吼着,她的腹部高高隆起,她已经难产了五个时辰,但仍旧没有结果。
他站在门外,对收生嬷嬷说:“不管如何,我只要这个孩子活下来,而且要尽快的让孩子生出来。”
于是薄锐的刀锋抛开了粗布衣裳女人的肚子,从她的肚子里,取出一个被羊水泡的皱巴巴的婴儿,剪短了脐带,收生婆才发现,这是一个女孩子。
孩子被交到他的手中,他赏给收生嬷嬷一杯酒,于是他缓缓离去,收生嬷嬷口中喷出乌黑的血液,她倒在地上,死了。
“这个孩子,就是王妃刚刚生下的孩子。”他将孩子报侍女,于是用毒酒毒哑了侍女的喉咙,杀死了太医和替王妃收生的嬷嬷。
“只可惜这是一个女孩,”他望着架子上那削铁如泥的宝剑,长叹一声,那个天命维系的杀戮之神已经死了,但庆幸的是,他因此得到了继承王位的机会。他将女孩放在摇篮里:“杀戮之神虽然死了,但和平之神已经来到,上天带走了那个所谓的杀戮之神,却送来了和平的公主。”
“大王的意思的,要用她来交还和平?”
他点点头:“公主和亲,无论是哪一国,都是符合战争规律的。”
这就是安之生下以前全部未解的命运,她本不是那个被指定了的王者,却因为一些人对于权力的贪念,而被迫推上了公主的位子,她本是一场利用后的遗留,但只得庆幸的是,她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当时的卫王万万想不到的,杀戮之神没有死,只是换了一个全新的身份,一个全新的方式,他悄然而至,又悲壮离世,因为杀戮,本来就是一段悲壮的苦行。
“你的出生就带着杀戮,或许寡人早该意识到,你才是当之无愧的杀戮之神。”卫王在临行前唯一后悔过的事就在此处:“若是还能回头,寡人宁可从一开始就杀死你,至少,不会让你为他国卖命,卫国的衰败,未尝和你无关。”
他长叹一声,望着囚牢中笑笑的一片天空:“你生来就是为了败落百玦的,杀戮之神,杀来杀去,杀死的是自己的亲人。”他转过身去,不再看安之。
“去把寡人的孙儿找来吧,寡人要见见他。”那个十几岁的孩子怯懦的来到这个从未见过的祖父身旁,一个从未给过自己丝毫疼爱的卫王。
“寡人现在把一国交给你,你敢做吗?”
孩子摇摇头:“我不敢。”
“可你是一个男人,更是卫国的公子,你的身体里流着卫国王室的热血,是注定要为卫国尽忠职守的。”他把东书拉在身边:“你姑姑不是一般的人物,寡人教你一个办法,若百玦王同意你反国,你就将她杀了,不要留情。”
“可是,姑姑,不也是您的女儿,我爹的妹妹。为什么要我杀她呢?”孩子黑漆漆的眼睛如同嵌着星星的天幕,泛着闪亮的光彩。
“正因如此,寡人才了解她,孩子,你还小,是斗不过她的,”他压低声音,眼中闪烁着一个赌徒一般势利和奸邪的笑容:“孩子,寡人教你一个道理,当你斗不过一个人的时候,最简单的办法买就是用她意想不到的方式,杀了他,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只要一个人败了,她的一切都没有了道理,只要你杀了她,你就成了天下一切道理的主宰。”
“这就是现实。”他凝视着东书的眼睛:“看着寡人的眼睛孩子,听好了,杀死她,不要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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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书
曾经我的一位友人对我描述这块土地说:太阳的爱抚在这里坠落,黑夜和大海从这里相连。
我知道,这不过是百玦王对我的最后通牒罢了,事实上,比起让我在这里生不如死,他更希望我果断的了结。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百玦王,在我的身后事上,他绝不会有丝毫的吝惜。
此刻流放我的枯洲是那样的寂静,过分的安静让我心中惶恐,四周安静的像终日埋伏着不计其数的杀手。虽然我很清楚,卢郅隆不会杀我,他在等待我自我了断的勇气,可我真的缺少勇气,我的身体日日消瘦,病情也越发沉重了。
我回想我的一生,除了动荡离乱或者是安逸平和的年少时光。便只有短短的三年时光。
在姑姑的面前,我一败涂地。对皇位的权柄,我是真正的爱过。那是我一生中最有价值的日子,也是我贵族生活的终结。
望着落日的余晖悠悠散落在面前的湖泊,我不禁苦笑一声。
海?
这里并不能称作海,它仅仅是一片略大的水域,甚至没有柔美清脆的芦苇和清香的野花妆点它的四周,散布的稀黄的泥土以及泛黄枯萎的杂草几乎看不见生命的存在…
我姑且把它当作一片蓝海,我一生最真挚的爱慕仿佛从蓝海尽头缓缓飘来…我想伸手拉住柔荑似的玉手,可是海风却和我开了一个大玩笑。
“姑姑,姑姑!”一路呼唤着,追逐着海风吹皱的倩影,直到衣襟浸湿才发现,半个身子,尽在水中,我仰天苦笑,笑着笑着,我尝到了苦涩的滋味,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滚滚而下。
听的身后杂草丛中有些响动,转身来看,原来是荣姜,这女人白白生出一张清秀面容,确是卢郅隆派来监视我的,这里空无一人,就算在这里杀死我,也也不会有人知道,我站在水中,不敢上岸。
她像我盈盈一拜道:“侯爷,郡守孙万拜谒侯爷。”
孙万兄,我听了他的名字才缓缓爬上岸,荣姜伸手来扶我,我看见袖筒中没有利器,方才和她一起回府邸更衣。
孙万乃是枯洲郡守,我更衣后便马上赶来见他。我们交情不错,故而可以谈谈心事。
驾着一条轻舟,我们又一次来到修水和鄱阳湖交叉口面北而望,船上唯有我二人,孙万笑到:“看侯爷这个样子,在下心中也隐隐不甘。”
他说得对,我的确不甘。
我心中愤愤,“世人多是看表面文章。”
孙万曾问我,当初为何不据守宫门,同卫国同灭?
我彼时年轻,没有足够的勇气,不够果断罢。
孙万用竹箸敲打着桌上的木杯木盘朗声高唱:
惜我年少壮志兮,面北而望汉家江山,逝水余晖山海穷尽,贫贱不失豪情满怀…长歌兮…慨然兮…天不
佑…
我二人痛饮一醉,仰天而眠,恍惚间,仿佛回到了梦幻的华年…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我母姓的崛起,大抵因为父亲醉酒的时候,母亲唱的一支民谣罢了,这支民谣让我怀才不遇的父亲,享受了片刻欢愉。
我的母亲曾经向我描述那日灯下,父亲醉眼惺忪,他听了母亲的歌子,赞了母亲的绝世容颜,
母亲的描述对我来说是那样干瘪,虽然她穷极自己所有的才华,也不能让我真实的想象出一二,毕竟她只是一个缺少底蕴的下人。
在父亲眼中,彼时穿着一身男儿装扮的母亲,就连后宫所有的妃嫔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