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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福尔摩斯与慈禧陵-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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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已上,已从热变凉,慕千成已等了很久很久。

    他看了好几次怀表,不过他愿意等,为了老朋友别说几个小时,就算等几天他也不会觉得是浪费。想想他们老远前来,误点也很正常。

    墙上挂钟敲响四下。

    餐馆已近无人,伙计在厨房里忙活着,若非慕千成是常客,估计早就被请离开了。

    他又掏出了那封信在看。在他印象中,这位化学狂人向来守时,他守时的本事就像做实验一样精确,为何今天是个例外?

    他把信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不自觉开始了他字斟句酌的习惯。

    不对啊,这封信有点奇怪。

    他万里前来,正常说应该会让我去码头接他,退而求其次,也应该让我留在家里等,怎会专门约我来东轩楼?

    再说,君望离开中国已有十年,沧海变迁,别说一间酒楼,就是北洋军阀都消失了,他又怎会知道东轩楼还在?

    假设陈君望没有考虑这么细,以为东轩楼仍在,但他又怎能准确说出菜名?没记错的话这菜谱才用了半年。

    除非他早在上海!

    再看看面前的菜,他突然懂了。

    他喝了一大口早就冷了山药苹果汤,知道自己上当了。

    这四样菜名,第一样取首字,第二样取第二个字,如此类推,组成的词语不正是:尼药丸蛋”――你要完蛋!

    还有另一种看法,第一样菜的主料是鸡肉,鸡的英文是“chicken”,如此类推,苹果则是“apple”,饭是“rice”,蛋是“egg”。把首字母抽出来可以组成新词,“care”。

    当心!

    这是多么简单幼稚的暗语啊,自己居然没有看出来。他结了帐,快步走到柜台,向掌柜借打了个电话,然后快步出了门。

    五点,已近黄昏。

    红日落在上海市区方格似的路上,虽然不及曼哈顿的落日有名,却也别有一番景致。

    路上已是车水马龙,正是一天最繁忙的时候。菜贩子赶着收拾回家,为数不多的学校已经放学,孩子正在路上留恋,就连政府门前的公车也不见了,不知驶向了哪位名媛的香闺。

    但巡捕房的车还是格外地显眼,两辆警车疾驶而过,直扑向靠近法租界的那栋三层白色洋房。

    车停了,涌下十多位精干的巡警,他们手上还拿着枪。周遭的人都在躲,估计是要抓什么重犯吧。

    一位巡警把车的后座门打开,一位高大的警官走了下来。他的警服远比其他人的笔直,上面的徽标熠熠生辉,他把警帽压得很低,别人只能看到他大大的鹰钩鼻子,和满嘴的络腮胡须。

    他从不轻易露出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睛能够给人巨大的压力,就像是一眼就能看穿别人的心。

    巡捕房的人都说,他的一双眼睛,有时候比刑具还厉害,可惜他快退休了。

    这附近没有人不认识他的,巡捕房的骄子,雷鹰。

    他都出动了,抓得必是重犯!

    他一挥手,十多名警员已包围了慕千成的洋楼。沈阿姨出门买菜了,但家中居然还有人,他就坐在慕千成最喜欢的白色沙发上,抽着慕千成最喜欢的雪茄。

    这人穿着一套洁净的灰色西装,没有系领带,翘着二郎腿,还不时随手翻弄慕千成书架上的书。

    他手中的书页已经泛黄,薄得就像是饼干,若非经过特殊处理,一碰就碎了。

    他笑道:“居然把宋代的书就这样扔在架子上,看来我们真的没有找错人。”

    他对面坐着一位金发小姐,他正出神地看着慕千成镶坎在玻璃柜里的照片,看来对于慕千成的这些经历很感兴趣。

    厚实的木门突然被撞开,六七名巡警冲了进来。

    “别动。”

    乌黑的枪口对准那名男子,门外传来了干笑声。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笑声止住,雷鹰慢慢才走了进来。

    那名男子无奈地举高了双手,“这,这是?”

    雷鹰托起了警帽,瞪了他一眼,“奉令抓拿盗贼慕千成。”

    那名男子立刻松了口气,“我不是慕千成。”

    雷鹰冷笑一声,“你就在慕千成的家中,你若不是,谁是?”

    男子一下子不知该说什么好。

    雷鹰道:“好,退一步来说,我假设你不是慕千成,那么必定是他带你进来的,那你告诉我他在哪?”

    “我,我不知道。”

    “你见过他吗?”

    男子已在擦汗,“没见过。”

    雷鹰又冷笑了一声道:“慕千成啊慕千成,我本来还以为你是鬼灵精得很,想不到撒谎的功夫却连三岁儿都不如,你既然不是慕千成,他又没有带你进来,你怎会在他家中?”

    雷鹰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接着道:“只因你就是慕千成!”

    男子的手已紧张得抓紧了裤袋。

    雷鹰却在微笑,金发女子一直没有答话,只在远远地打量着雷鹰。
………………………………

第三章 金发危情

    第三章 金发危情

    雷鹰的外号又叫“老鹰”,据说是码头走私的青帮给他起的。他现在也确实如老鹰般,在玩着抓小鸡的游戏。

    西装男子的鼻尖已经有汗,他没想到慕千成原来已招惹了这么大的麻烦,他更没想到自己弄巧成拙成了他的替死鬼。

    雷鹰又瞪了他一眼,“默认就是承认。”

    那名男子此时才陪笑道:“长官,本人姓陈,陈君望,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教授。对了,我有护照跟美国领馆的证明。”

    说完,手忙脚乱地从一个黑皮内掏出了一叠证件。

    雷鹰又瞪了他一眼,用戴着白手套的手接过证件,随意瞄了几眼,“哦,既然你不是慕千成,又不是他带你进来的,你怎会在他家中?这些证件,我一个银元就能买到一斤。”

    陈君望的表情相当尴尬,“本人与他是旧友,本想偷偷进来跟他开个玩笑,就是开个玩笑而已。”

    雷鹰一板面,“那就是私闯民宅,按法我也应该关你几天。”

    “我可以向他陪个不是,我相信他不会告我。”

    “亏你还是从美国回来的,你跟谁赔不是?这不是他的私人问题,也不是我雷某的问题,而是法律问题。”

    陈君望词穷了,在美国听说中国人最不守法,没想到一回来就碰到跟他**的人。

    雷鹰冷笑道:“那你告诉我他在哪,我可以考虑放了你。”

    陈君望用手擦了额角的汗,“我真不知道。”

    他是怕死,却也不愿意出卖朋友,虽然他知道慕千成应该还在东轩楼里等他。

    “好了,雷探长,既然他已认错,不要再刁难他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慕千成从门外走了进来。

    雷鹰笑了,这个早已发福的冷面探长笑起来原来也有可爱的一面。他一挥手,巡警立刻收起了枪,他脱下了白手套,跟陈君望握了握手,“幸会了,陈教授。”

    陈君望手心里都是汗,他明白了,是慕千成反过来捉弄他。

    慕千成微笑道:“老朋友,你戏弄我在先,可怪不得我不仁在后。”

    此时他才发现屋内原来还有一位金发女子,穿着浅蓝色的外套,金发散在肩上,她刚好站在落地窗旁,红日把她雪白的脸映得微红,若说世人发明婀娜多姿去形容女子,那么形容的必定就是她这样的女子。

    慕千成本来正得意自己戏弄了陈君望,现在却霎时脸红了,觉得自己很低俗,但那小姐却向他微微一笑。

    慕千成尴尬地转过脸,走到一个红木大柜旁,打开了柜子的底层,拉出一个白色的箱子,对雷鹰道:“小弟也不敢让探长白走一趟,这是答应过给你的东西。”

    说完他已打开了箱子,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挑了出来。

    乌黑的狼头人身像,手拉弓箭的小金人,带着镂空花纹的银镜,白玉般洁白的酒瓶,还有与酒瓶相配的五只酒杯。

    “波斯王朝,大流士一世的东西。”

    雷鹰已拿起一件,双手托着,看了又看,“老弟,这怎好意思啊?”

    “名剑赠英雄,红粉配佳人,这些东西落到雷探长这种近东古董行家手里,才能得到更好的保存。”

    雷鹰笑了,“那就只好夺爱了。”

    慕千成又从内室拿出一张精美的波斯毯子,用毯子把那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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