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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情万种-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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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溜,但我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眼孙华洁,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惊恐,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在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只要是个有血性的男人都不会示弱的,虽然我那时还不能称为男人,还只是个男生,但是小时候母亲就教给我一个道理:男了汉流血不流泪。小时候,不小心摔倒时,母亲看到了从来不去扶我,也不让别人扶我,硬让我自己站起来;摔倒时流了血,她只会轻描淡写地给我的伤处抹些紫药水,不允许我哭,虽然当时觉得很不理解母亲的冷酷,但是长大后就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直到现在我还感谢她对我性格的培养。我的鼻血不停地流着,可是我揪住那个男生领子的手依然不放松,他用语言来威胁我,并且努力挣脱,却是徒劳,我用异常沉静的目光注视着他的眼睛,最后他终于屈服了。不知道是被我不断流出的血吓坏了,还是折服于我不屈的精神,最后他倒哭了,求我放了他。教导处主任闻讯来的时候,我已经放了手,快晕过去了。罗曼…罗兰说过:在女人的眼里,男人的力遭摧折是特别令人感动的,她最骄傲的事就是亲手包扎她所崇拜英雄的伤口,她们母性的本能也得到了满足。孙华洁飞奔过来,掏出她那方芳香四溢的花手帕给我擦鼻血,还叫我不要动,把头仰起来,像个合格的保健医生。从那以后,孙华洁成了我的女朋友。我想那是我的初恋了。放学后,我和孙华洁一起溜冰、看电影,听流行歌曲。在孙华洁的点拨和帮助下,我在音乐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当时流行的齐秦、王杰的歌,我唱得有模有样。闲暇时,孙华洁带我到他爸所在的那个音乐学院听乐理和视唱方面的课,一段时间后,我居然成了学校小有名气的歌星,每年联欢会上,我和孙华洁对唱成了压轴戏,获得掌声无数。高三时,我和孙华洁去江苏省音协考歌手证,竟然不废吹灰之力,顺利过关。“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当初西蒙生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但是对可爱的姑娘伊菲金尼亚的爱情,奇妙地使他从一个粗野的人变成一个彬彬有礼,风度翩翩的绅士,后来还成了一个哲学家。同样,我和孙华洁的初恋,把我这个曾经五音不全的人变成了一个歌手。不过后来,孙华洁考上了北京音乐学院,学有所成,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星;我却进了本市一家大学读英语,虚度年华,成了一个碌碌无为的小职员。记得那时巩莉刚出道,我们看了她的成名作《红高粱》后,觉得在那片丛林般的经高粱里卿卿我我很浪漫,也想尝试一下剧中“我奶奶”和“我爷爷”在高粱中野合的快乐。我俩满世界地找那片心目中的红高粱,找遍整个南京城,终于在燕子矶江边找到一片,我和孙华洁钻进那片半人多高的植物中,拥抱在一起,我吻她的时候,她闭着眼,一脸幸福的样子。当我笨手笨脚地解开孙华洁的衣服,想进一步动作时,才发现自己的性知识是多么地贫乏,当我们手忙脚乱不得要领时,突然听见“沙沙”的脚步声,一个中年女农民出现在我们面前,她厉声斥责我们的行为伤风败俗。我和孙华洁狼狈地套上衣服,走出那片丛林的时候,我回过头问那个中年女农民:“大姐,这是红高粱吗?”中年女农民没好气地回答:“屁的红高粱,这是芦苇!”后来,我和孙华洁又寻机试了两次,不过没有再找红高粱地(我们对在南京找到红高粱已经不抱希望了),结果令人沮丧的是,一次都没成功。一次是下午到我家,我刚扒下孙华洁那条粉色的三角裤,就听见“吧哒”一声锁响,“吴铮,你回来了吗?”我妈的声音,我妈每天都是早出晚规的,那天不知怎么搞的,有点不舒服,请假提前回来了。我飞快从床上蹦起来,套好衣服,挡住房门。孙华洁愣了一下,也赶忙穿衣服。我妈觉得我有点不对劲,说:“你在房间搞什么啊?让我进去看看。”我说:“没搞什么,我刚才睡觉把床尿湿了,你看了我不好意思。”我妈笑了一下说:“这么大人了,还跟小孩似的,整天没个正经。”这时,孙华洁已经穿好了衣服,不过她的T恤明显是穿反了,图案跑到后面去了。我对她使了个眼色,她镇定了一下,走出来,怯生生地叫了一声:“阿姨好!”我说:“这是我的同学孙华洁。”我妈愣了一下,明显有些疑惑,不过她仍然不动声色地笑着说:“你好,你们做功课吧,我不打搅你们了。”孙华洁走后,我妈也没教训我,只是让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还有一次放学后,孙华洁说她父亲拿来好几盘录像带,请我到她家看录像。塞进一盘没有名字的带子,出现在屏幕上的是一对赤身露体的男女纠缠在一起,嘴里“哼,哈”有声,我俩眼睛发直地看了一小段就忍不住了。于是,我和孙华洁学着录像里的镜头开始动作,她的皮肤比录像里的女人还好,像凝脂一般,腿型也很好,又长以直,像一双象牙筷子。在我的挺着家伙刚到门口,孙华洁闭着眼睛等着迎接最后的辉煌时候,该死的电话铃响了,吓了我们一大跳,孙华洁赶忙去接电话,是孙华洁她爸打来的,说他已经到楼下的卤菜店了,问她晚上想吃牛肉还是烤鸭?孙华洁气嘟嘟地说:“随便,随便。”挂上电话,我俩已没了兴致,孙华洁飞快地把录像带取出来,把机子关了时,我已经穿好衣服站在门口。孙华洁她爸是大学音乐教授,平时阴着脸,不苟言笑,我有点怕他。也许这就预示着我和孙华洁有缘无份。我记得送孙华洁上火车去北京时,她哭得像个泪人,当着她家一大堆送别的亲属面对我说:“吴铮,我永远忘不了你,四年后,只要你还要我,我一定嫁给你。”搞得她家亲属一个个面面相觑。可是永远有多远呢?谁能计算得出?上大学后,我俩天各一方,鸿雁传书,依*一大堆肉麻的情话,保持着联系。田波光那小子就喜欢偷看我的情书,每每看完后,就会唏嘘不已,说:“真是情深意切啊!就是说的话让人想吐掉昨天的早饭。”我们的恋爱关系一直保持到大二,也就是我跟张岚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时。以前是孙华洁写一封信来,我马上回一封,后来她写来两封,我才回一封,最后,她写来十封我都不回信。孙华洁终于明白了什么,她的最后一封信什么字也没写,只是一张被泪水打湿的信纸。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感情也不例外。
第十三章
    徐容华告诉我,他又恋爱了,对象就是路云。我说:“我早看出来了,那小妞对你有意思。”徐容华说:“我估计她八成还是个处女。”我说:“怎么见得呢?”徐容华说:“我从她写的一篇新闻中的观点就能了解她的思想。”不久前,路云采写了一篇消息,题目叫:《现代女大学生的性观念令人堪忧》,内容是说:某女大学宿舍里的几个同学在临毕业前的晚上,关了灯,躺在床上,有个同学建议搞个宿舍内部调查,看看有没有人还是处女,结果没有一个是处女,贞操给了谁也不尽相同,有几个女生给了深爱的男友;有一个女生上大学前就失身给中学老师了;还有一个女生通过网络卖贞操,竟然卖了8000元,其实这个女生的老子是个经理,并不缺钱,只是为了寻求刺激。这个女生甚至还绘声绘色地描绘当然的情景,那是个包工头,粗壮、结实,浑身散发着酒气和汗臭,他粗鲁地像剥香蕉皮似的剥掉我的衣服,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像一座山一样地压上来,弄得我很疼,差点昏过去。不知过了多久,包工头才离开,枕头边多了一叠钞票。黑暗中,周围的听众不仅没有发出同情和鄙夷的声音,还很羡慕这个女生的大胆和创意,有一个把贞操交给男友的女生竟然后悔不迭,“我一分钱都没要,就把自己的一切给了那个穷小子,真是亏死了!”由此,路云做出评论:现代女大学生的性观念实在令人担忧,不仅不重视自己的贞操,还把贞操用来换钱,这种放荡的行为居然还得到了相当一部分人的认同,真是世风日下!她强烈呼吁教育部门和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共同努力,正确引导这部分误入歧途的女大学生,让她们迷途知返,树立健康、正确的人生观。这篇报道很合徐容华的心意,他立即对路云青睐有加,路云也早对才华横溢的徐容华敬佩不已,俩人可谓是一拍即合,皆大欢喜。

    黎明,正在睡梦中,手机响了,接通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我赶忙拿着手机走进厕所,张岚被手机铃声吵醒了,她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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