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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与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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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去城里见他们?”他娘道。
他爹点点头。
“顺便买点盐巴,盐巴罐子见底了。”他娘望着门口光线中飞舞的尘埃,说,“还有,别在外面混得太久,见了人,就回来。”
“盐巴……”男人说着,就想笑。
他娘将男人放在她胸口的手拿掉,一边整理着头发,一边迅速将衣服穿上,从床上溜了下去。
他爹满足地望着他娘的背影,觉得她下床的轻巧就像一只未成年的母猴子。
他爹笑了笑,起了床,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才慢慢悠悠地出了门。
他就是这么设计这个情形的,而且相信这是唯一可靠的情节,他爹和他娘就是在这场媾和后再也没有相见。在他看来,一个月时间对于一对年青男女来说,实在是太过短暂,一场场肉体之欢即使全然将两人的感情料理了,两人仍然觉得不够,便在离开之前还要那么喘着粗气,以最充足的精力和快活满足对方,那才称得上那是他爹那是他娘,是啊,他们就是这么活过一回的。
他爹那号人,在山里山外,尤其是在他时常谈及就要露出一股奴才状的枇杷城里,有三朋四友的,并不奇怪,他娘也一点也不怀疑,她知道男人没几个喝烂酒打断胳膊也要仗义的哥们,是活不下去的。他娘在后院弄柴禾时看见他爹一摇一摆地哼着小曲走上了村子外头的那条很长的斜坡,疑惑这个闷茶壶男人今天怎么这么高兴,走路也哼哼叽叽的。在男人快消失在坡下的树林时,他娘喊了几声,无非就是出去小心早点回来的属于妇道人家爱叨唠的话。他爹回过身子,手遮在眉额处,也喊了几句,说知道了,你都说了几箩筐的话了,烦不?便掉头朝树林走去。
太阳软耷耷地落下来,山里一片金屑。
一只飞虫在他娘朝他爹喊话时飞进了她嘴里,她本来想吐出来,不料舌头向后一缩,唾液往嘴里面一洄,那飞物就滑过喉头,粘在嗓子里。嗓子一阵奇痒,一股腥臊的味儿水一样从嗓子流到嘴里,他娘用手卡着脖子,嘴张开了,想把那飞物给吐出来,不想一个猛吸,将唾液吸到气管处,女人一阵剧烈咳嗽,脸胀得如生蛋母鸡,但那飞物还黏在喉咙,不滑到肚里,也咳不出来。他娘哈了一口气,将嘴又一次张大,将指头伸进嘴里,在嗓眼处一抠,他娘立即感到五脏六腑都给扯出来般地,胃子一收,“哇”地狂叫一声,呕出一滩黄亮的稀来,那只黑黑的飞物也在其中。他娘缓过劲来,狠狠一脚踩去,将那黑物碾碎,还骂了句“黑了心肺”的。飞虫是给报销了,可整整一天他娘的嗓子都痒得不行,他娘舀一瓢冷水,咕哝咕哝一阵,还是痒,他娘就挠脖子窝,只挠得皮肉发红,也还是痒,痒到奇异处,脸眼皮也跟着狂跳,眼角像糨糊糊着,也痒痒的,用指甲挠挠,却疼痛不已。他娘想,这可真是怪事,虫子都出来了,咋还那么痒呢?那鬼东西有毒,有魔法的么?眼皮咋也跳得这么凶呢,好象蚯蚓在眼皮里拱一样?再看外面,山和树都一晃一晃的,冒出霍霍响的热气来,坡下的树林即刻就要燃烧起来一般。他娘心里慌得不行,想着他爹,莫非,他爹真出了意外,有了个三长两短?他娘好几次到屋后的山坡上向他爹出走的地方张望,那丛树林冒着气,闪着幽暗的光,那条小路从中穿过,迅即又被茫茫群山给吞没了。
日头偏西了,他爹没回来。
东山上那半弯月亮露脸时,他爹也没回来。
午夜露水打在瓦片上滴到枯木上时,他爹还是没回来。
以后,他爹也没有回来,他娘知道他爹是完了。
这个男人从此就成了一个符号,对于他和他娘来说都是如此。当他娘在离开人世前那一刻,才让他将那符号变成了亲爹,尽管他永远不可能知道亲爹的模样。
(未完待续)
第二卷
    枇杷城里,打打杀杀,弄出人命的事难以记述,但将自己和仇人一起炸成肉泥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他叫桑葚。
显然,他因为飞速而爽快地死去而成为枇杷城的名人,整个枇杷城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便充斥着有浓浓火药味的议论、猜测、打探和恶语恶声的嘲笑,这些情形不仅没有使人觉得庸俗和恶毒,反倒让枇杷城人自己都觉得非常奇怪了,他们的议论和嘲笑,甚至连诅咒都显得比以前富有人情味,他们被爆炸本身所诱发的兴趣业已改变,他们变得宽容,有了悲悯之心,也有了义气,要为死者讨回他们以为的公道了。就这样,枇杷城的人们不再动不动就谈及那些平常时节让地方上人歆羡的社会名流和各类野史杂闻。也可以说,他的死在极短的时间里将枇杷城里各色高等、低等和闲游的人集中起来,共同陶醉于一个话题:他把自己炸成了无数肉块骨碎血滴!基本事实是,他让一个男人及其儿子陪着自己,以血肉横飞的形式到阎王爷那儿去报导注册了!按照枇杷城人的说法,他这死法,却是给阴世的人一个下马威了,恐怕连阎王爷那老不死的也不敢轻易支使他的。人们还说,这人人事事扯来扯去,倒是阳间阴间都看明白了,怎么个明白法呢?这小子死得这么悲壮惨烈,也是人间的多舛,相比阴间的阎王爷,该不至于脑门上生疮,脚底上流脓——坏透了吧?嘿嘿,闹不好阎王爷还是一个慈祥的长者呐。众人一嗤:“得了你那胡话吧,敢情是阎王爷也喜欢上你了,要招你去做秘书的,当‘小蜜’的,那你就去吧,不必留恋人间,尽管伺候好他老东西,日后咱们到了阴间,你别使坏做小人就是我们有福了!”
以死亡成为名人的事例在这个世上不算稀奇,他也是这些一点都不稀奇的死人中的一个分子,他实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一个清瘦得让人怀疑他是否是肺结核患者、却又清秀得使人觉得做男人也就不冤枉了的、但个头却又使他本人和他人都心生遗憾的小子,是那个斯文得让人疑心其究竟有没有男人那几两绵绵肉的叫多多也叫万立国的男人的儿子。他成了名人,死后取得了活在世上时都无法获得的尊敬或贬斥,至少,他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相关的传闻以及关于他的品行,嗜好,为人,他的年龄、身高及相貌等,一时间都让枇杷城人羞愧和愤懑他们曾经这么共同冷落和荒芜了一个能人,一个有豹子胆英雄气的男人,一个不惜命的真汉子。而他的爹也获得了相应的“名声”,也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只是父子俩迥异的性情,使认识他们的人都惶惑不已,这么个斯文软蔫、吃笔杆饭的人,怎么偏偏生造了个不要命的狂徒?末了还一个劲地摇头:这世界要说有多奇怪就有多奇怪,那小子可真还能耐,我们怎么就没看出来呢?你瞧他爹那熊样!他们怎么会是父子呢?完全不搭配,扯不到一起嘛!可有人说,这你就不明白了,那恰恰是做爹的本事,不显山露水,闷着*就日出了个死不眨眼的儿子,你行么?你爹行么?
他叫桑葚,这是他那个吃着笔杆饭的老爹给取的名字,说这名字有韵味,也独特,更不会与别人的名字重复,省去了诸多麻烦。而枇杷城人则管他叫和尚,也有人因为他老爹小名叫多多,便叫他小小,也有人叫他少少,耳朵走音的人便听成“嫂嫂”,便忍不住要细细打量一番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忍不住一个噗嗤大笑。
桑葚嘴上无毛,便被人斥为办事不牢。他走路如同打摆子,晃悠来去如鸭子,说话不拘音量,与三朋四友相处不含糊,喝大杯的酒,吃大块的肉,舍得赔本舍得陪命。桑葚的命按他老爹多多的说法就是低贱的,人也就因为低贱而心狠手辣,别看生得秀气,身材薄如搓衣板,但做起事来也是心狠手辣的。和尚这绰号的由来大抵是他过于频繁地在女人堆中厮混着,对所有女人都是那神色那德行,女人们便无人信任他,都不敢与他结婚,他必定不会被任何一个女人所爱,或者在于他根本不理睬他老爹托人做媒为他所搜寻的女子的情形所致,也可能是他公开宣称他这辈子就是不结婚,永世做一个光人的话所致。
但桑葚这和尚是不会成为真和尚的。即使是真和尚偶或也有在深更半夜偷偷与某个秀丽尼姑约会的逸事传闻的,其通常的借口无外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出家人只要胸中有佛,操死了女人也不为过”一类的话,那神气让人听罢觉得真还是那么一回事的。而桑葚这个假和尚纵然一辈子光棍,被人笑话一辈子,他也不会放过任何一次和女人,尤其是同他看得上的女人黏黏糊糊的机会。只是他究竟亲近过几个女人呢?有人保守地说是个位数,话音未落,旁边立即便有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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