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结果我几乎一下课就抱着球上了球场,在那里打得一身热汗,再回去冲个澡。
大学篮球场比我们县高中那破场子条件好多了,我个头高,球感好,动作灵活,很快被学校体育部注意到了。在校内参加了几次篮球赛,进球数居然是最高的。我被吸收进了校篮球队。进了篮球队后,天天有了固定时间训练,还有校方专门请来的省体育局退役教练作指导,我更是如鱼得水,篮球技术有了很大提高,不仅个人素质大增,更有了协作意识、全局意识和战术意识。由于我的出色表现,被选为校篮球队队长,同时还是学生会的体育部长。这些都大大增强了我的自信心。
进了篮球队,特别是当了篮球队长和体育部长以后,我居然成了学校的一个人物。
那些过去把我当准民工看的学生对我尊重多了,也热情多了。经常有一些女生主动为正打比赛的我买饭菜,连我还她们的饭菜场票都不要,说是就当为系里争光做的贡献。
还有的女生还嚷嚷要学打篮球,让我做教练。那可都是一些香喷喷、鲜嫩嫩的城里丫头呵!
当年老子刚进城时,你们的眼睛长哪里去了?
不过那帮粉丝们还是一如继往地看我在球场上健步如飞,看我大玩乔丹的空中飞人动作,并出一声声娇呼。那些热辣辣的目光,那些狂热的助威呐喊,让我血脉贲张,精气十足!
这一个个精灵般的妖女,象给我注入了无边的法力,让我深深提起了一股子豪气,造就着校园篮坛英雄的梦想。
※※※
半年后,我从外形到气质已经完全成了一个城里人,一口武汉话也学得很地道。
中文系搞创作的风很盛,我开始迷上了文学写作,天天猫在寝室里写稿。写了就偷偷往杂志报社投,居然还有几篇上了报纸。
这个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路遥那样的作家,写出一部引起轰动的小说。
而那个早被我忘到爪洼国的法语系的斯晓虹,却再次出现了。
第二章 激吻:爱如潮水
想起来我和斯晓虹认识也很简单,有一次学校举办联谊舞会,男生女生们笑语喧哗,很是热闹。乐池里的电声音乐不停演奏着各种正在流行的歌曲,渲染着浓浓的新潮时尚感觉和欢乐氛围,象我们这些刚入学半年的农村男生更是有种新鲜感,也有某种莫名的距离感。在邀请女生们跳舞时,总有些不自信。
我坐在那里抽着烟和寝室里的哥们儿聊着天,眼神儿却不时瞧着那一对对走下舞池的人们。
那些女生大多在外校带了男友来跳舞,高我们几届的老生们更是陪着女朋友缠绵。
我忽然感到一种人群中的孤独;喧嚣中的寂寞;孤傲中的自卑。
幸好有几个相熟的同届女生主动邀请我们,这才打断了我们的清谈。
那都是看过我打球的女生,其中也有那个妆化得象花狐狸一样的女生丁雅莉。她请我跳了舞,也请那个胡文林跳了舞。这都是新生入学那天认识的。
胡文林现在和我住一个寝室。
忽然我脑子里想起一个人来,那个在大武汉第一位和我平等说话交往的女生。
一下好象想不起来她的名字了。
我朝和丁雅莉刚跳完舞的胡文林:“喂,老大。”
他在我身边坐下:“么事?”
我想了想:“那天新生入学时接我们的好象还有个很活跃的女生,忘了叫什么?”
胡文林脸色一下变了:“么样哦?”
我笑了笑:“好象进校后就再没见过她了。”
胡文林丢给我一支烟:“想追她?”
我脸一热:“哪里,我只是随便问问。好象当时你还叫过她的名字我这会儿忘了。”
他借我手里的烟头点了下火,说道:“哦,她叫斯晓虹,外语系的。有空。我跟她说说我们寝室有男生在打听她。”
我笑了:“别是你的女朋友吧,你们第一天就象蛮熟悉的。”
那一向风流潇洒的胡文林居然脸红了,支吾了两句。
这时,我的目光向舞池扫去,突然发现了她!
她正在乐池边的音响旁和一位长头发的男生快活地聊着什么,还不时格格直笑。一会儿,她拿着话筒走上了乐池:“各位同学你们好,现在我为大家唱一首〈我是女生〉。”
这是首欢快活泼的歌曲,她边唱边跳,赢得台下男生女生们大声喝彩。
“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的脸会变成红苹果,——————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
那一刻,我被她深深迷住了,痴痴看着她,烟头烧到手指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在想,如果她成为老子的女朋友就太爽了。
一曲完了,我看见胡文林潇洒地走了过去,想邀她跳下一曲。
一种嫉妒感居然从我心底升起,同时还有种失落感。
我抽着烟,看着他们在谈着什么。
那胡文林潇洒地耸耸肩往回走。
这时我忽然又有种轻松感:那女孩儿拒绝他了。
不料他却朝我招招手,我愣了一下,走过去。
他笑笑:“她还记得你,同意和你跳一曲。”
我颇觉意外,这胡文林还真够哥们儿。
这时,斯晓虹正同她寝室里的几个女生坐那儿,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斯晓虹还不时朝我们这边看一眼。
我就壮着胆子上去了。结果所有的男生和女生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我看见她的目光在那一瞬间有点亮了。
我上去竭力克制紧张感,故作轻松地说道:“小姐,请你跳个舞好吗?”
那时的情形简直令我永生难忘。
她轻轻地站起身,朝我一笑:“那当然可以。”
然后把她的纤纤玉手和轻软腰肢交到我的手里。
她的手温热而柔软,腰轻盈而灵动。我连呼吸都放慢放轻了,小心翼翼地捧着她起舞。
第一次跟女生跳舞,我有点紧张,不时踩上她的脚或撞上她的腿。
她轻笑:“我带着你跳吧。”
我便改变了步子跟着她跳。
然后她歪头问我:“你把我忘了吧?”
我摇头:“不是,尽顾着适应大学生活了。”
她又是一笑:“我看你一个人坐那儿半天了,怎么才来请我呀!”
我半天才答道:“怕你拒绝我。”
她格格一声笑了,很开心的样子:“你倒蛮诚实的”。
我这才认真看了看她,除了鼻尖上有粒小黑痣,她真的算是个漂亮女生。
若是在其他女生稀缺的理工综合高校,她不定是位众望所归的校花级女生。
※※※
一周后,我们寝室哥儿几个正甩牌时,她突然闯了进来。
我那时脸上贴着几个纸条子,看见她,愣了半天。
她一时也没认出来我来,正诧异:“我找错了?”
一哥们儿,肖胖子,听我吹过那段艳遇,把我往上一拽:“是他吧,快验明正身!”
我撕了条子,付了帐。朝她一笑:你来了,坐。
她一笑:瞧这乱的,我坐哪儿呀!
我想了想: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她点头:好。
那一走直到晚上十点多才回来。
我们去了东湖、归元寺、龟山公园,划船、坐蹦蹦车,吃了东来顺的面条,四季美的汤包。
在交谈中,我发现,她是那种很唯美的女生,就是那种很小资的。她对人情世故看得挺透的,讲起港台流行音乐,讲起好莱坞、张艺谋,讲起余秋雨、池莉、方方,她都能侃得头头是道。
好象她特别烦章子怡,说她太精了,长得一般但会自我炒作;还有李湘,总是故意作嗲,一口不土不洋的港台调子,动不动就“哇”,把一帮小男生迷得不行。
我也说不喜欢这样的,还有那个赵薇简直浅薄得可笑。
她问我喜欢哪样的,我说喜欢林心如那样的。
她低头笑了笑。
我问她喜欢哪样的男星,她想了半天,说她喜欢梁朝伟。
我有点吃醋,笑笑:“可惜刘嘉玲把她抓得牢牢的,你没机会了。”
她却看着我直笑。
我以为我脸上哪里不干净,用手在脸上摸了摸。
她抿嘴一笑:“你莫说,你的眼神有点象。”
我心里释然了,第一次听女生这样评价我,心里还有点得意。
她却又泼了点冷水:“外形略似,气质不象。”
我心里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