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同暗暗高兴:我还是她弟弟呢。地面瓷砖擦得挺干净,瓜子皮没处放,大同找了张报纸垫在床上,无聊的调侃之后便不知说什么,脑子像供电不足的机器,蠢蠢欲动却又运转不起来,出现短暂的语塞,便低头慢腾腾地剥着一粒瓜子,好像那里面装着话。春花挨大同不远处坐下,急闪的眼睛证明她也在寻找话题,双手呈兰花状平放在并拢的双膝上,一副大家闺秀模样,这让大同有些惊讶。
为什么呢?以前大同闲翻老照片时发现过一张坐着四个老太太的照片,他问他妈都是谁,他妈说是他太姥
姥和几个干姐妹,太姥姥是大家出身,一举一动都能透出小姐气质,让他猜那个是,大同左看右看也认不出,那老几位穿着黑粗布棉袄,全像是山沟土老太太,毫无贵族像,最终大同妈指着一位的手说,你看,只有你太姥姥的手是兰花形的,很像玩灯影游戏时捏成孔雀的手形。果然,其它老太太的手都是很随便地叉开扣在膝上的。原来不同的生活背景会养成不同的举止习惯,尽管变成老太太也不会改变。春花当然不是贵族后代,大同想也许她很注重个人素质修养,连举手投足的小动作都有意识地训练过。
“你有对象了么?”几秒钟后春花突然问道,大同急忙收回走散了的思绪回答说没有。作为姐姐理应关心一下弟弟的婚事,但此时他觉得有些唐突,这也正像是春花原本的性格。
“那,有你喜欢的女孩么?”大同真想说只有你,但不知她是否有喜欢的人,免得一上来就弄得挺尴尬,便说:“嗯,有,只是不愿让你知道。”脸忍不住烧了一下。她似乎没猜透这意思:
“我也不勉强问,你们相处得很不错吧?”大同含糊地点点头,不想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便说:“你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找个合适的对象?”
她忧郁地说不太好,毫不遮掩地跟大同谈起这些年的情感历程。
她还是那么善长说话,娓娓道来,绵绵不断,大同也还是爱当她的听众。
漂亮的女孩爱情故事多,春花也是如此,有这么个混帐规律:漂亮女孩跟高级轿车一样,多数是有钱人的奢侈品,与平常人的缘份极薄,跟春花来往的全是些阔少爷,家境贫穷的人不敢追求漂亮女孩,不仅是自卑,总觉得货色好价钱自然不低,紧紧巴巴凑百十来块钱请人家吃顿饭于人于已都挺尴尬的,更别说买首饰衣服了,像大同这种任意透支钱包请客而毫不手软心疼的傻瓜不多见。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偏执地认为漂亮女孩都不甘心过清贫日子,终归会保不住,得到这样的女孩好比叫花子得到一大块金子,或是小孩子放爆竹,又爱又怕,于是甘心娶个糟糠之妻,真的连狗都不吃才放心。
春花说追求她的人有贪图她外表的,有为了玩的,她一直在寻找理想的爱人:温和,体贴,宽容,专一,有头脑,相貌无所谓,仅仅集这几样优点于一身的人就这么难找,她苦寻了三年,大同认为世界上这样的人并没绝种,他本人也不会是唯一的一个,便怀疑春花是否不肯低就,带着疑问继续听。
在京城时,因为工作的局限性使她接触不到更多的人,即便接触也是生活背景相差很大的,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发展关系的意义,只好再回本县寻归宿。
春花第一个男友是个酒店老板的儿子,很舍得为她花钱,也很疼爱她,却是那种极端自私的爱,把春花当成他的私人物品,不许她跟任何人接触,他身上那种骄奢之气、狂妄自大让春花难以忍受,且粗野无知,目中无人。
那天他们开车出去逛街,在街头买水果时春花认出摊主是以前一个同学的母亲,因为熟识多聊了几句,那小子就不高兴地催促她快走,上车后劈头盖脸地训斥她:“你哪儿那么多废话,一个臭卖水果的乡下老娘们儿你理她干什么,嘻嘻哈哈的不嫌丢身份,别忘了你是大款的太太,上流人物!”春花火气立马上来了:“她是我同学的妈妈,凭什么不许说话?”他仍蛮横地警告春花下不为例。春花反驳他:“你们家有个酒店就是大款啦,就是上流人物啦,我也是乡下人,我妈也是乡下老娘们儿,瞧不起的话就别理我!”说完就下了车,断然跟他分手,那小子死皮赖脸地再找她,她也不理,她知道跟这种人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
之后她又打算找个乡下人,以为会好些,有人给她介绍了邻村的一户人家,见过几次面,这小伙子肌肉结实,身体头脑各方面都适合种地,见过几次面后这小伙子发现春花身体不好,常犯血压低,他疑心重,觉得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会轻易跟他,看见春花染过的头发有几处露出白根就盘问媒人她是不是有白血病,媒人坦言告诉他春花心脏不好,但没有白血病,这小子一家不放心,知道她干不了农活,将来是个累赘,还怕她病死了人财两空,便推了这事。春花先后又相处了好几个男朋友,都是甜言蜜语的、海誓山盟的,一知道她心脏不好就再也不露面,她苦笑着叹口气:“全是骗人的,什么爱不爱的,我不是贪图钱财,我只想找个家境稍好点儿的,万一我有什么不测,不会给人家经济上带来太大的负担,并能保住我的命,我觉得自己怀着这个想法去恋爱特没脸面,像是要骗人家娶我,好比货色不好的卖主不敢要大价钱,仗着胆子摆出来,有人问就凑合着卖了,不敢多提要求。”
大同几乎惊呆了,这么多年不接触真不知道她有心脏病,她说是阵发性心肌病,剧烈运动时容易发作,只要注意就没事。大同心里一阵害怕:年轻轻的怎么会这样,看她现在活生生的在这儿说话没有一点儿问题,他想可能不太严重,听完最后一句话才稍稍放下心。
这些是人家不要她的理由,可是她为什么都要结婚了又反悔了呢?大同想问却又怕触到她的痛处,正在犹豫时听见有人敲门,大同心里狂跳起来,跟春花一起出去,打开门却可怕地看到春花妈站在门外,她瞧见大同便把大黑脸蛋子耷拉到下巴上,表示对他的到来极度厌恶,那架势活像一条生气的沙皮狗。火气尚未发出,把两只大乳房憋胀得像猪尿胞,几乎要爆了。吓得大同直结巴:
“啊……大婶,您回来啦?”她对大同视而不见,没好气地说句“大白天插什么门!”便直接往里走。
大同的脸上一阵辣辣的灼热,不知是该说句话还是立马就走,左右为难时,春花略带生气地说:
“不是有风嘛,妈,大同跟您说话呢!”大婶眼皮不挑,似嗔非笑地说:“哦,怎么有空上这儿串门啦?玩够了该走了吧?”字眼极难听,好像他玩了什么不该玩的。
“是啊,我该走了。”看在春花的面上大同尽最大努力冲她笑笑,让春花知道他不介意这副态度,但愿这笑能起到润滑的作用,避免她们母女产生磨擦。春花忧伤的心情更添了恼火,勉强柔声说:“走好啊,”目送大同走出十几步才关上门,就听陆婶扯着嗓子嚷:“你咋什么东西都让进来!再来给我轰走!少跟他掺和。”活像母鸡在疯叫,明摆着让大同听见,下次好没脸再来。母女争吵起来,大同又羞又恼,连身上都烧起来,路口有几个老娘们儿三生有幸地亲眼看见大同从春花家出来,大同的脸色和那争吵声无限地开发着她们的想象力,这怕是若干年来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桃色事件了。等大同走远她们母鸡开会似的立马扎到一堆儿,兴致勃勃地交换着猜想结果。大同想:哼,明天本村新闻头版头条就是张大少爷追求春花小姐,让春花妈给轰出去了。唉,为了他俩的名誉以后还是少走动为好。
遗憾的是没能问清春花为什么退婚,大同不愿把春花想像成坏女孩,他不相信她是,但又没有理由证明她不是。他觉得春花现在很可怜,他却帮不上忙,他这个看似不相干的人却暗地里伤了不少脑筋。这次见面后刷新了大同对春花的记忆,这个春花比以往记忆中的要成熟,漂亮,但大同心里更加伤感:他们结合在一起的可能性极小,因为两家大人都会极力反对的,他们都认为对方家的孩子不好,所以他只好断了这幼稚的想法。
不久,又有人给春花提亲,大同为了混碗饭吃被迫去县城上班了,一个月才回来一次,春花当时也没有手机,因此他们断了所有联系,后来得知春花的情形后,大同很后悔当初没有向春花求爱,没有竭尽全力争取跟春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