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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日女孩子有个艳丽的女朋友,浓妆华服,很脸熟,是明星吗?我看到她们一同从一辆黑色劳斯莱斯中步出,女孩依然清秀,穿着舒适的男装西裤;她的同伴则穿紧身低胸衣裙,把墨镜架在头上。
我还是喜欢女孩那形格多一些。很亲切。
辛樱刚才走进来向我撒娇,我告诉她,我遇上了一个很合心意的女孩子。我不知道她明不明白,她只是嘻嘻笑。
一月二十五日女孩有没有五尺六寸高?高一些还是矮一些?女孩子高瘦才好看,最怕玲珑浮突那样夸张。今天,我看到她与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返家,他们是什么关系?男女朋友?他们入了屋,好像是拥抱了,但是,我看得不清楚。
忽然,我有些不高兴。
我的心怦怦地乱跳,我知道,那个男人是Raymond。
二月一日我买了一支望远镜,可以安心地观察女孩。那个男人又出现了,是的,他们是情人,但是他们只是偶然走在一起。
我依然相信,女孩有良好的品性。她喜爱烹饪和做手工,她有收集钮扣来装饰旧物的习惯。她也喜欢听歌,有时候会手舞足蹈地自顾自跳舞,很有趣。
她总是独自一人居多,如我。
二月十四日女孩今天不知在看什么影碟,她看得很入神,厨房的水开了也不知。我会不会喜欢那出电影?可能我会喜欢。抱着她一起看,感觉一定很好。
她跟我一样,情人节也要留在家里,真是同病相怜。不如为她准备一份礼物,就送她我的银颈链吧。
感觉上我已经和她很熟稔了,虽然她不会知道我是谁。
二月二十日今天,我煮了一锅罗宋汤,辛樱很喜欢喝,我想送一碗到她那边。我见她今晚吃饭盒。真想认识她,但太唐突吧!而且,年轻女孩一定不会喜欢男人拖着一个九岁的女儿。还是算了。
二月二十七日女孩今天与男伴吵架,吵得很凶。他走了之后,女孩伏在沙发上哭泣。她爱他,他不爱她。是这样吗?若果我现在走去安慰她,她会否感动?
多么的喜欢她,真奇怪,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时无刻想着她。每天的寄望就是等待她回家,然后把她看得一清二楚。
她会否明白?我想一定不可能,因为,连我自己也不明白。
三月五日辛樱问我用望远镜看谁,我告诉她,是未来的妈妈。她双眼顷刻闪亮起来,嚷着要看。我不会让她看,免得后来不成事叫她失望。
自阿芝别后,从没有一个女人能叫我这样动心。看到她笑我会笑,看到她流泪我会悲伤。
我爱上了她吗?我连她的声音也没有听过。她的气质那样优雅,她的声音一定很动听。
三月七日我站在她楼下等她回家,由五时半一直站到九时许,她也没有回来。我返家,辛樱说肚子饿,我给她焗了个微波炉pizza,然后才发觉,女孩已返回住所了。
突然间,情绪卷进了红色地带。我发怒,一掌掴在辛樱的脸上,辛樱尖叫嚎哭,然后我才知道,自己已经是这样的不受控制。
三月十一日今天陈太的儿子来了两句钟。这孩子一向学习不用心,我一早不想教他,今天较平日多加一句钟,其实是因为他上星期有事缺席了。
时间是六时至八时。他迟到了十五分钟,变成了六时十五分至八时十五分。我很不满意。今天是星期一,对面的女孩会在八时许回家。我心不在焉地想着,不知道她在外头干些什么,回家以后又会做什么。我不想错过她的一举一动,希望可以在八时正走回书房看她。
陈太的儿子却不知就里地拖延时间,愈弹愈差。我光火了,大声斥喝他。看着他惊恐的眼神,我也吓怕了,唯有走到厨房倒一杯冰水,一喝而尽消除戾气,然后当我走回厅中时,陈太的儿子已经走了,这时才不过七时四十五分。
无所谓,我走进书房,准备等待她回家。
这是最后一篇的日记。十天之后,三月二十一日,辛达维从书房的窗口堕下,遗下一封写上我的姓名、地址的遗书。事情便是这样开始了。
他爱上了我。日记上是这样显示的。虽没有说明,但是他为我而死。我把脸庞贴着日记簿,心情跌宕,很难受。
带点神经质的男人;断掉左手无名指的第一节;以教钢琴为生;有个九岁女儿;妻子叫做阿芝;心中锁着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无从稽考;留下放在铜盒内的一条发黄银颈链,说是送给最爱的人。偷窥喜欢的女人;教小孩弹琴时脾气暴燥;女儿生日教他感触良多;闲时提着菜篮买菜。
一点一滴,他活到我心上来,他说话的姿势、弹琴时的神情、从望远镜中的窥望,我完全知道了,纵然我不能在纸上画出他的外形容貌,他已不再神秘迷离。
要喜欢他不难,我知我会喜欢这样的男人。他刁难时我会迁就,他弹琴时我会坐在旁边聆听,我还可以替他到街市买菜,傍晚时分接辛樱放学。我也会踏单车,大围的单车径,我懂。
为什么要死?不死不可以吗?只告诉我喜欢我便成了。
辛达维,你剥削了自己的生命,也剥削了我的恋爱机会。
我不会放过你。
我穿着睡觉的衣服走到对面大厦的九楼B座,熟练地走进他的睡房,从他床边的抽屉拿出那个古董铜盒,把里面的银颈链挂在颈上。
我带走了樱桃街内的宝物。辛达维,你是我的。从今我们正式开始。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三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丧礼举行之日,只有我、辛樱和芭比参加,辛达维没有任何朋友,他的弟弟又音讯全无。
从他的遗容看不出他的容貌。他跳楼时,面部被冷气机撞破,引致头骨爆裂,脸孔左拼右砌,像幅浸了水的砌图。我只能从他的左手无名指辨认他。
我想我不会忘记那只手指,奇异的圆滑的指头,像条短短的小肉肠。我能想像到他弹钢琴时的困难。他的学生不害怕的吗?
每个人总会有一些特色,辛达维就有他奇异的无名指。我没有哭,不懂对着不是想像中的辛达维哭。我已经开始喜欢辛达维,我的心上挂着那条银链,昨晚做梦时也梦见他。
朦胧的身影。蚊帐散下来。他坐在家中那张木沙发上,坐得很端正,端正得叫人惊怕。我说:“辛达维,你复活和我一起睡。”他张大了口,张得很圆。
我醒来,想着他可能说的答覆。既然他肯为我而死,他会渴望和我睡吧。
我喜欢了活在脑海与想像中的辛达维,因此他的尸体显得陌生而怪异。
辛樱原本好端端的。她狠狠地瞅着棺木,一脸倔强。后来,牧师祈祷时,她便忍不住哭起来。我蹲下来抱住她,亲吻她的小脸孔。
她呜咽:“爸爸,你丢下我,你不要我。”
芭比眼浅,偷偷拭泪。
牧师还在祈祷,辛樱却一步趋前抓住牧师的衫尾,说:“你不用为他祈祷说好话,他根本不会上天堂。”
牧师转身望向她,温柔地说:“小妹妹,你爸爸会在天堂保护你。”
辛樱却这样说了:“他宁愿死也不陪我活下去,我宁愿他跌入十八层地狱!”
我和芭比讶异得不得了,辛樱恨透她的爸爸。前两天她也不是这样的。大概,回忆着一个自杀的爸爸,感情自然会复杂起来。
“你乖,很快便可以回家。”我说。
辛樱一脚踢在棺木上。
“真倔强。”这是芭比事后对辛樱的评语。
两天后,我在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那是辛达维的弟弟打来的。
声音爽朗而动听。“我是辛达明,Derek。”他说。“辛达维的弟弟?”我问。
“你是王乳小姐?”
“是的。”
“哥哥的女朋友?”
“是的。”
就那样,我把他接到辛达维的家,让他与辛樱见面。
“Cherry!”辛达明甫一看见辛樱便热情起来。
辛樱迟疑片刻,走上前与他拥抱。“Derek叔叔。”
无可置疑,辛达明英俊非凡,美国阳光式的健硕,笑容漂亮得无懈可击。只是,我有点失望,辛达维的兄弟应该像他,带点懦弱和温柔。
辛达维的影子不会从辛达明身上找到。
“我有三、四年没有来香港了。”他说。
“你打算住在哪里?”我问他。
“我在酒店订了两晚的房间。”
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