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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紫涵就是这样。那些个日子她也几乎天都来新华书店,而且每次都在文学那一块看书,见的次数多了我也不免那样想。后来,我觉得她肯定是上帝送给我的礼物,上帝看我是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被一个异性爱过的苦孩子,让她来爱我,所以,我决定主动上前大献殷勤。献什么殷勤?怎么个献法?成了我苦恼的问题。经过多日仔细周密地观察,我发现她每一次拿书看都是犹豫不定,不知道看哪本好,看看这本又翻翻那本。我想她肯定需要读书方面的建议,找到了突破口,就好办多了。问题就是怎样向她提供建议呢?或者说以什么样的方式怎样的语气多快的语速什么样的腔调怎么样才能伪装得没有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迹象?我思考很久,终不得解答,最令人沮丧的是,那时候我普通话地方音非常浓,不是经常在一起的人,很难分辩清楚我说什么,按阿春的话说,我说话时嘴里像含了一个大萝卜,口齿含混模糊不精。
不行,一切得从长计议。我发现紫涵看书看久了,站得累了,脚发酸,经常蹲下来揉脚。为了解决她的站立之苦,我决定第二天为她占座,这样我就有机会和她近距离接触。当然开始还不能这么做,平白无故地和人家套近乎,没大脑的人都会以为你没安好心,肯定有企图。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我日思夜想,吃饭想,上厕所想,看书想,走神的时候也想,觉是自然睡不着了。最后我决定以推荐书为名义打着文学的幌子和她套瓷,至于推荐什么书又成了我的一大难题。按理说,女生大多喜欢那种爱呀情呀的纯情小说。偏偏我对这类小说不感兴趣,压根儿没看过几本,谈这小说不是我的强项,去看文字评论进行恶补,一时半儿也来不及,再说那时候关于文字评论的书刊杂志到哪买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去看了。不能打无准备的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没诸葛亮那本事,无法施法术把东风借过来,可仗得打,于是我决定还是谈自己最拿手的。
我拿着一本王朔的《一点正经都没有》,故意蹭到她身旁。亲爱的读者,你们不知道,当时我有多么紧张,又有多么兴奋,嘴巴却好像被针线缝上了,半天不听指挥,那些精心设计过的对白,在心中操练了不下千遍,竟然还紧张得全身燥热如坐针毡。我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拿出死皮赖脸的痞子气,心想老子今天豁出去了,把脸丢尽了也无所谓,又不是没丢过脸,上个月和阿春一起做了业务员,脸皮多少厚一点。见她不是很认真的时候,我拍了她的手臂。
“你看过这本书吗?特搞笑。”
“王朔的是吧?!”她笑了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真的蛮好看。”
“我没看过,下次我去看看。”
第一次套瓷到此结束。你们不知道当时我有多高兴,就像拿到清华北大的录取通知书一样,实际上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万事开头难,开了头以后就不那么难了。在很多次套瓷以后,我经常向她推荐小说,当然再也不是王朔之类的,而换成了张小娴、豆豆、皮皮之流,美女作家也不放过,网络作家也经常照顾。我也因此看了许多女性的文字。说实话,有很多小说实在不敢恭维,作为一个成年人,看那些书只能让人觉得幼稚,但是没办法,为了和紫涵拉近距离,我也确确实实幼稚了一回。这样做效果的确不错,在不知道自己多少主动和搭讪以后,她开始和主动我说话了,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
接着就是占位子。为了占上两个位置,我每天天蒙蒙亮就起床,也许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可对我来说却是一大难事。我说过我有失眼症,加上兴奋点又在上晚上,所以晚上基本不睡,在大白天的时候,关上门窗拉上窗帘,把被子往身上一裹,包住头浅浅地睡去,而且特警觉,只需一点小声音就能把我吓醒,立刻操起床头的一本书当枪使,还以为有什么不法分子进来了。其实就算有不法分子要加害于我,一时半会儿也难弄开门,因为上了三道保险,连只苍蝇都难飞进来,更别说人了。为了早起,我每天强迫自己晚上最迟八点准时睡去,实在睡不着就看不喜欢看的书,看得头晕脑胀耳痛目眩,眼睛被台灯刺得几乎睁不开了,再用滴眼露,直到大脑极度疲劳,往床上一卷,睡去。尽管如此,大多数夜晚我还是睡不着的,经常看书看到天亮,也就是在那时候时间,我的视力急剧下降。做什么事想取得任何成功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晚上睡眠不足,白天自然没有精力,为了强打起精神,我选择咖啡。回到了高四的那段时光,每天早上灌上一杯超浓咖啡,吃完早点,立刻向新华书店冲去。偶尔几次疲惫至极,一不小心睡死了,眼瞧着时间不够了,打的也要赶上,真是不惜血本。到了新华书店,占位子也是一件难事,人山人海,加上我个头又是不特别高,块头也不大,一句话——实力不强。但为了紫涵,为了伟大的爱情事业,我决定拼出这条小命杀出条血路突出重围,每次都挤在最前头,边挤边打明中竞争暗中较量,所过之处引来骂声一片。对这些我都无所谓了,重要的是能占到位子。有时候后面的人挤得慌,我的整个脸被压在玻璃门上了,导致严重变形,还好当时已过十八岁,要不发育没完全,影响一个少年的正常发育,造成畸形可不得了,说不定现在的“六少神”要变“五少神”了。
门一开,人山人海“豁”地一声往里冲,一群笨蛋还跑到书架上去挑自己喜欢的书,等他挑中了,座位早有人坐着了;有些精明一点的人,前一天就已经瞄准了目标,门一开,冲到书架上,操起书往座位上一扔,扔到了就占好位了,没扔到就等着挨管理员的骂;还有些二个三个一伙的,俗话说人多好办事,他们只需一个人去占座其他人去挑书,这样也是一个好办法。我不是那种超级笨蛋,也不是那种有伙的,一个单枪匹马孤军作战,只能选择第二种。为了每次一扔一个准,我每天晚上都在家里练习,开始是一本一本扔,后来技术熟练了,二本一起扔,再后来越练越上瘾,十几本一起扔也能扔得各就各位,可谓是炉火纯青登峰造极了,这也为我以后考研在教室占座打好了基础,如果我考研的话。
第一次占好了两个座位请她坐的时候,费了我好大劲,因为座位离书架有一段距离,书店里又不能大声喧哗,只能打手势说哑语。我鼓起连狼窝都敢闯的勇气,对着她打手势说无声语,没想到她还看得还挺认真,半天没反应,可让我失望了好一阵子,旁边的人还以为我是聋哑残疾人或是有神精病。待到她的眼角余光瞟到了我,走过来,问我有什么事。我请她坐下,她送给我一个非常美好的微笑。那微笑是多么地甜美,让我感到无限欣慰,在此之前,所有的辛劳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而且觉得那些付出和这个微笑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在那一刻,我甚至想到如果我因为她而快要死的时候,能见到这样一个微笑,我都会感到死而无憾的。
后来,我们越混越熟,从聊天中得知她那时正失业,知道地住在哪,知道她在学声乐的,知道她结过婚,后来又离了,知道她很喜欢音乐,喜欢咖啡,总之和一般白领没什么区别。再后来,我为了和她亲密接触,故意占一个座位,大家都熟了,就算是一个座位,她也会过来坐在我身旁。多少次的有意无意的肌肤之亲,每次都让我感到无限的快意和满足感。从她身上飘来的淡淡清香,是多么令人陶醉!还有从她后额窝散发出的体是今生永远无法忘记的。
占座位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些事情,有了娴熟的技术作保证之后占座位是很容易的,要守往座位却很难。因为紫涵每天都来得较晚,我一个人只能坐一位子,另一个座位放本书占着,别人见位子空着,总想坐而我又不能让他坐。因为这一坐就难起来了,就算百分之一的概率,碰见一个好人,他觉悟高有诚信,紫涵来了他能起来,紫涵也不好意思坐。赶人家热屁股坐这种事紫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