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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浑噩噩-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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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一般就不会死,所以打了熊文强之后的三天他没来报复,我的紧张恐惧心理就松懈了许多。就像我和阿春那次上按摩店。

    那次我们进了按摩店之后,阿春先洗头,我由另一个女的按摩。后来阿春也来按摩,是那个帮他洗头的女的帮他按。按呀按,自然会发生一些在那种地方本该发生的事。阿春把手伸进那个女人的下体里去,期间费了多少周折就不说了。他是第二次去那种地方,有点经验,自然比我顺利。那女的当时穿的是一条裙子,而且只穿了一条内裤,阿春伸手指进去的时候,那女的说:“不要,好脏。”阿春当时以为那女的是说自己的手指好脏,想想自己经常洗手,能致性病的细菌应该是没有的,所以就义无反顾地伸了进去。兴奋激动地就好像插进去的是勃起的阴茎而不是手指。他弄了一下,感觉湿湿的,很湿,和他上次插进去的感觉不一样,难道不同的女人那东西不一样?他起了疑心,撩起那女人的裙子,强行把她的内裤褪掉。天啊!她正值生理期,内裤还有一条浸满了月经的卫生巾。倒霉!晦气!阿春要求换一个女人。正好我的钟点到了,为我按摩的那个女的接着为服务。开始阿春一直强调问她是不是来了例假,因为我手指根本就没有伸进她的下体里去,所以不知道她是否处在生理期,在得到保证之后,才开始享受服务的。

    回到住处,阿春洗了三遍手。他把手上沾了月经的事告诉我,还把他那根沾过月经的手指伸到我鼻子底下要我闻。我第一次闻那东西,也极有可能是最后一次。我感到一股强烈刺鼻的腥臭味侵入鼻腔,并迅速占领我的整个身心。我几乎晕倒,恶心得差点吐出来。没想到能为男人带来天伦之乐的女人的下体竟然会流出那种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当然我怀疑是那女的患有性病,才会有那腥味,正常女人的月经应该是无味的,或者说不是腥臭味。这一说把阿春吓到了,加之那天晚上我右眼狂跳,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祸,两个倒霉鬼倒在一块了。我们俩当即决定在以后的三天之内尽量不出门,出门要一千万个小心,说不定被从阳台上不小心掉下来的花盘砸在脑袋上变成植物人,或者被汽车撞上了不死也残,后半辈子的幸福从何谈起。

    在这个关键时刻,阿春把一个艰难又光荣的任务交给了我,每天上街买菜买顺带早点。那三天我小心得不敢迈错一个步子,生怕被撞死,身上也带了些钱,如遇见劫财的,把钱给他保条小命下来。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钱财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些天是我长到二十多岁以来第一次真正的视金钱如粪土。生命是最宝贵的。

    那三天阿春未离开住处半步,连洗个澡都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拧错了开头开了热水龙头,把自己烧到了;洗脸时,脸盘都不敢打多了水,生怕淹死在脸盆里;吃饭时,也学得像个小姐一样细嚼慢咽仔细品味,生怕一口吃多了吃快了,一不小心把自己噎死。那三天可苦了我,除了他担惊受怕的我要担受怕外,我还要骑自行车去买菜送货什么的。有时路近的干脆不骑自行车,远的没办法骑自行车,那还得跟步行速度差不多,看到一个个妇女小孩子老头子老妈子从我身边越过,要在平时这不是奇耻大辱吗?我能咽得下这口气?再说从来没有过这种事,每次都是我超人家,但是那次不同,那是非常时期,就像非典一样形势严峻,特事特办,碰上了红灯,老老实实停下,而且规矩停在线内,绿灯亮了,也不轻举妄动,有了一批先行者之后我再走。

    过了三天,我们开始原形毕露。在大街上横冲真撞,红绿灯那是警察叔叔和司机以及那些怕死鬼的事,我们走我们的路,哪儿都是我们的路,骑着自行车往机动车道上跑,放单手放双手,一人扶龙头把手,一人踏踏脚板,合理分工,共同协作,精彩表演天天上。我们不怕了,危险期过了。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死不了。至于后福后来也灵验了,至少在我这边是灵验了,至于阿春有没有赚到大量的钞票,我没问就不得而知了。就在那个夏天我回到N市,在新华书店遇见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紫涵。那时我从阿春那儿回来接通知书。

    我喜欢文学,这是真的,并且一个将来要当一名真正的作家的梦想,之所以说梦想,是因为太多的人太多的事都已告诉我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想像,也不可能存在我的梦想,我所有的努只不过想让自己的梦想破灭,然后绝望,死心塌地地随波逐流。为了文学梦,我去逛书店,我喜欢新华书店,尽管那里的书从来不打折,有时候花了定价买来的书却是盗版的,看了不出三天,纸张散落一地。但我还是喜欢哪里,那里有很多刚上市的新书,品种繁多,目类清晰,。

    我很少在那里买书,通是在那里发现什么好书,然后到图书城去买打折的或是盗版的书,要不就到夜市上的地摊上去淘书。我喜欢盗版书,只要没太多错别字,几个错别字我能把它改过来;我喜欢旧书,甚至旧得发黄,只要还能看得清楚就行。因为这些书都很便宜,用我省吃俭用的钱可以买上几本。新华书店的书太贵,我买不起,也不是买不起,而是因为想买的太多,巴不得整个新华书店都是我家开的。所以我每次只能站在那里看书,有时候站累了想坐在地上坐一会儿,就会被管理人员当众骂。那时候我知道人生来的两条腿只用来站的。从内心来说,那种时候我感觉很屈辱,我总在想书不是用来教育人的吗?而现在反而变成一种赚钱的工具,太多的铜臭味,不是我这种人消受得了的。如果我自己有能力能买下整个新华书店该多好啊!这是我曾经的一个美好的愿望。

    那个夏天我几乎每天都去新华书店,为了能在新华书店开门之前到达,早上吃完早点就往那儿赶,有时起来晚了,早点也免了,直接去吃精神食粮。吃物质食粮多庸俗,还是精神食粮高雅,当时的我想。新华书店内设了一排只有四个座位的椅子,平时看书的人多,晚了一点点位置想都不用想——准没份。何况那时正值暑期,天气炎热,整个城市就像一个大火炉,路上的行人受不了,跑到书店来乘凉,顺便粘一粘书的灵气,因此他们也加入了占座的大军中。书迷们拿上几本昨天晚上已盯好的书,见到位置就把屁股往上放。

    紫涵也经常去新华书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正,她穿了一件白色短袖网状T恤,下面是一条超短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休闲鞋。我的第一个反应她很漂亮,也很成熟,有一种女生所没有的女性韵味美。那个时候我觉得她很漂亮,但也是像看到很多其他和她一样美的女性一样,多了几眼,没怎么特别在意,也没有什么迷信中传说的所谓的感应。

    我多看了她几眼,因为N市像她打扮得的这么暴露的女性不是很多。像看见很多漂亮的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年纪稍大一点的一样,我有了生理反应。但是我对天发誓,当时我绝对没有非之想,只是下面那东西目无组织纪律自行出动,说得科学一点是出于生命的一种本能,因为自己没多往哪方面去想,把注意力集中在书上,所以不多久它自己就熄灭了,也省得我受一份罪。

    本来一个人与另外一个相遇一件很普通很平常的事情,就像在大街上碰见那多擦肩而过的人,没有谁会记得很久。倘若是漂亮一点的,可能会留意,甚至会刻意与她多碰几次面。但是转瞬即逝的,最多在大脑中回味一会儿,或是以她为对象进行无限丰富的联想,她有没有男朋友?她嫁了人没有?如果嫁了人,她老公对她好不好?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她在哪上班?她在想什么?她是不是人家的小蜜或二奶?再想得下流一点,说不定她就是做鸡的。可这些想像通常都不会维持很长时间,因为迎面又来了另外一个美女,美女多了,接踵而至,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如果光顾看,就没时间去想,但如果一个人在你生活的视野中频繁出现,你想到听就不止这些了。什么她是不是上帝么送给我的礼物啊?我和她是不是有什么冥冥之中的缘分啊?我该怎么和她搭讪?怎么样才能靠近她给她留个好印象?怎样才能和她成为好朋友?怎样才能进一步和她发展成为恋爱关系?怎样才能把她弄到手?怎样才能好好爱她?并在心中发誓,如果能够和她在一起,一定要好好爱她一辈子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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