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前──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直到睡前,她还在看那本无聊透顶的书。
但这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妙的是,自当学生之初,她也从未这么用功过,可今天一大早,她竟花了一个小时念法文,这真是有如天方夜谭;为了接近方东旭,她愿意多下点工夫,虽说她认识这个男人不过两个星期多,而当初的目的和报复卓于心的念头,似乎也淡化了些。
究竟现在她这么投入,是打算做些什么呢?
她似乎已经不再痛心或悔恨何绍辉弃她而去了,在她眼中,他已成为了「过去」。
「是啊,」她自言自语,忽地念起诗仙李白的名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那个男人的确乱了她的心,她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回忆两人交谈的内容,发掘方东旭话中有话的智慧,而她的努力很成功,事到如今,她以不再留恋于过去,烦的是自己的目标已有所变更,忧的是怕现在自己会自乱阵脚。
没关系的,她安慰自己,反正报复卓于心和得到方东旭,都是她的目标,至于孰重孰轻,倒是其次;总之,复仇的重点就是抢走那个女人所属意、在乎的男人,她不会忘记先后顺序的,而她也需要这种自我开导,让自己处于一种诡异的振奋之中。
可是想起了卓于心,她的眉头又皱了起来,愤恨的眼神,让她脸上的笑意转瞬间消失了。
美伦突然从幻想中清醒过来。
只聊过一次天,就能证明这个男人对自己感兴趣吗?
就算方东旭对她有好感,也不会对卓于心那种女人有恶感,她奇怪地对这个男人有着占有欲,不希望有一天得和那个女人分享他。
天底下没有那么便宜的事,她可绝非那种旧时代里任人欺负、却忍气吞声,把苦楚和眼泪暗自往肚里吞的伟大女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要是有人胆敢给她一掌,她非得还三拳更重的不可。
女人,其实是具有自我突破能力的生物,永远比男人坚强而聪明,所以她们会想办法自我疗伤,再跳脱不幸,然后抓住幸福。
女人的幸福是──坚强、自我地活着──对于夺走自己快乐的人,决不饶恕,也永远要记得用力反击。
死缠烂打、穷追不舍的工夫及毅力,她想努力去得到那个男人的心;坦白说,她也不晓得这是什么样的感情,却怎么样也不想放弃。
美伦合上《山居岁月》,心里盘算了一下;她看了看表,十二点半,肚子有点饿,便到厨房随便下锅面吃。
过两天,她再去「拦截」他一次好了。
男人可以在美女的一瞥之中色授魂与,何绍辉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如果要试验方东旭是不是这样的男人,仍然需要几个星期来试验是否正确;美伦觉得自己无法了解男人,她还在学习如何探测一个男人的神志,试验自己的想法,是否真能够完全展现在这个依旧陌生的男人身上。
「巧合」第三幕,她满意地下了个标题,第一阶段的目标顺利达成,她得尽速展开下一步。
第四章:男人和女人的界限(8)
上个星期的时候,美伦只要有空,就会去附近随兴晃晃,为了能够制造观察及不期而遇的场面,她紧张得好像是罪犯一样。
除了那天,后来几次她当然没有撞见过他,因为这个男人的家在半山腰以上,很难解释所有不自然的「巧合」;偶尔,她会幻想这个男人快速地开着名贵的轿车闲逛,或者与她同时在欣赏夜晚的美丽月色,每到这时,她就会感到一股诡异的兴奋,好像自己已经处于相同的空间之中。
她不曾成天做白日梦,甚至一辈子都没有这样的感觉,好像是成年之后第一次害麻疹,但情况远比那更严重。
下完课,美伦便冲到一楼,这次是光明正大地等人,她心里清楚得很,同样的技俩只能使一次,要是这世界上真有这么多「巧合」,或许就真的是「缘分」吧。
但她真的不相信「姻缘天注定」这种鬼话;在她看来,一个女人要抓住属于自己的好姻缘,不是靠「天」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必须凭借自己的能力和手腕,来得到应该去争取到的一切,所以她不会轻易放弃这个「好男人」的。
方东旭刚从七楼坐了电梯下来,门才一开,他就看到美伦站在他面前;惊喜之余,他展露笑容,朝她走去。
「嗨,周小姐,怎么那么巧,又在这里碰到你?」
「其实也没有那么巧,」美伦说,「为了加强自己的法文,所以我连星期天的初级班也报了名;正好,我记得那张传单上面,方老师你也恰巧有课,因此才特地在此等你。」
「专程在此等我?」他一脸大惑不解:「为什么?」
她笑了笑,「记得吗?上星期四晚上,你请我去希尔顿地下室的大象村吃喝了一顿,我才想到自己也该回请你一次。现在也差不多是晚餐时间,你没赶回去吃母亲做的晚餐,应该没关系吧?」
「绝对没问题,」他一笑,「今天是礼拜天,她从早上就去了教堂望弥撒,还要去教会的团契,晚上十点左右才会回家,所以平常我上星期天的课,三餐都是在外面打发的,你不必担心。」
其实他父母的事,在那份调查报告中已交待得十分清楚,美伦全都晓得,不过,她就是得装装样子。
「那你父亲呢?」她又问。
「我爸爸完全不信我母亲的那一套,所以他跟三、五个好友去打高尔夫球,三餐自理;当然,我们父子都希望偶一为之,让家里的外劳也放个假。」
「原来如此。」
「我猜,接下来你会想要问我家里的那些小家伙了?」他笑问。
「我的确在想牠们的伙食问题。」实际情形是,她考虑自己的荷包问题,该去哪里吃,才不会空了荷包又失了面子。
不过方东旭完全不晓得,她所想的跟他相差甚远。
「我一早就把牠们都喂过了,饲料也准备妥当才出门。」他自顾自地说。
「那就好。」美伦礼貌性地回以一笑。
「对了,我们现在去哪里吃饭?」他问:「这里人来人往的,坐下来也比较好谈话。依你之见,哪家餐厅或馆子是你想去的?」
美伦拿定主意:这附近她所知可以裹腹的地方,不是太贵就是太高级,她可请不起,要不就是太可笑,例如麦当劳;便宜又大碗的地方,她是知道,就不晓得合不合他的胃口。
「附近YMCA(基督教青年会)的Buffet如何?」她提议道。
「好。」他马上同意。
美伦心想,这男人不挑剔,这又是个优点;毕竟,YMCA的欧式自助餐很便宜,大不了一千块都有找呢!
他们相偕走进YMCA,两人很快去取了食物,遂坐回窗边的座位上。
「就这么一边享用食物,一面欣赏街上熙来攘往的人群,感觉真的很好。」他说。
「像在欧洲……法国?」她问。
他笑了一下。「没错。」
「我有种感觉,」美伦说,「人往往会因为思念某个人,才会一直想起对方所住的地方、城市,以及他所记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事情。法国,我是指,你常常回忆起任何当地的一切,或许──那里曾经有个令你难忘的女子吧?」
方东旭震撼地瞪着她好半晌,然后无奈地一笑。「是啊,你说得没错……的确是如此。」
美伦原本只是以半开玩笑的口吻随口说说的,没想到竟然真有其事;那份调查书上没有提到,她暗忖:这倒是大发现哩。但现在,她又有点担心起来……
「能告诉我有关『她』的事吗?」她极感兴趣地问。
「这──」他似乎有些难言之隐,而迟迟无法启口。
反正她还可以想想别的方法来调查。「没关系,你不必当真好了,我只是好奇才问问,并没有真的想探查你的个人隐私。」表面上,好听的话还是得说。
他耸耸肩,又道:「只不过是些陈年往事而已,没有什么好刻意去隐瞒的;我跟她的事,虽然很久以前就结束了,但是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甚至于,连我现在的未婚妻也不晓得。」
原来他早跟对方一拍两散啦,而且连卓于心那女人也不知道……美伦觉得她好像已经掌握到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了。
一般的男人,根本不可能随便向别人坦白自己的情史;这样一来,她可能已经做得比她所想的还要成功……这种想法使她振奋起来。
「那个在法国的女孩,她是你以前的情人?」
「她是我的初恋。」
「令人难忘的初恋?」她早忘了自己的初恋是在哪个古早的时候了。
「也许吧,但跟莒哈丝所写的那本《情人》不太一样。」方东旭说。「我在第戎(Dijon)的勃艮第大学念书时,还是个乖乖牌,因为那时才刚到法国不久,心里只想着要用功,不敢造次。可是,之前我去巴黎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