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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效果不好,但过了好几分钟后,除了大奶之外,大家突然动手,把我揍了一顿。他妈的完全是真揍,连孔都出了手,要不是我有点功夫,还不知会被揍成什么样。
第二天,雨仍在下。我听见孔在屋角跟别人说,他妈的郭沫若,老子也要把他的书找两本来看一下。
在后来的日子里,每隔一阵我就帮校花偷一次菜。看来那个厨房从来不会锁门,我每次干脆把菜放在厨房门口里。我想即使第二天被农民看见,也怪不到校花一个人头上,即便出了麻烦,她们几人可以异口同声否认,装作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有一次上了锁。当时,我提着一口袋菜没地方搁,一下想到十有八九校花想见我,好逼我去敲她的门。踌躇再三,我轻轻地敲了敲门,不出所料,门马上开了。当我进屋一放下装满疏菜口袋,披散着长发的校花一下抱住我,接着嘤嘤地哭起来。
半夜里,我取下她墙上的吉他,低头轻轻拨响琴弦,开始自弹自唱,发出沙哑的嗓音。唱的是校花最喜爱的李铁梅那段京剧唱段:听奶奶讲革命英勇悲壮,却原来我是风里生来雨里长,奶奶呀,十七年教养恩深如海洋。
第十九章 胡涂叫我别被她咬住甩不脱
第十九章胡涂叫我别被她咬住甩不脱
我坐着农场买化肥的马车,又一次来到古城西昌。去书店买了几本书后,我走进全城最大的工农兵商场,不经意间找到了胡涂,远远躲在拐角处看他。
商场里空空荡荡,胡涂那个杂种正爬在柜台上写东西,不时有顾客来到跟前,完全引不起他的兴趣。非要人家大声叫喊,他才站起来,很利索地把背后货架上的东西取下来扔到柜台上,接着又埋头写自己的。胡涂爬在柜台上写东西的情景让我着迷,他大约十六七岁的样子,不过也可能三十六七岁,这说不准。他的模样已经让我想不起在成都给老保守送饭又在西北河边抢我鱼竿的那个小杂种长得什么样。他不时看一眼旁边的稿本,然后抄写一阵,好像在誊稿,这表明他正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一会,他端起柜台上屎黄色的大茶缸喝了一大口,腮帮上鼓出两个大包,一鼓一瘪地漱漱口,然后喉结一动吞进了肚皮。接着,他点燃一支烟,又继续写东西,连我站的方向看也没看一眼。我怔怔地不大敢走过去,只能不断告诉自己,前面那个杂种跟我一起参加过高原古城的诗歌朗诵会,喝过我为他泡的茶!
远望胡涂,等于回首远望从前的苦日子。
那是一个曾经伴随在老保守身边的人,抢过我鱼竿和帽子的人,我曾经恨不能拧掉他脑袋。但是许多年之后,在高原的秋天,当我真正面对了他,我却对他充满一种不可名状的激情。谁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一个老者来到胡涂跟前,叫了几次,他顺手从背后抽出一打袜子扔到柜台上。
老者说,我买手套,你给我的是袜子。
胡涂不抬头不理睬。老者很有涵养,抓起袜子转身离去。胡涂好像身上长了许多双眼睛,立即抬头盯着开溜的老头,接着好像醒悟了什么,又低下头来继续奋笔疾书,同时嘴巴还念念有词。一对中年夫妇来到柜台前买东西,女的喊叫了几声,胡涂没答理。夫妇俩在转身要离开时嘀咕了一句什么,胡涂顿时触电般跳起来,朝人家伸出一根中指头,还大叫一声:
日你妈,不买算球!
一时间,我望见了胡涂那对差点瞪出眼眶的小眼珠子。想必中年夫妇也看见了,被吓跑了。面对此番情状,我越发害怕也越加激动,只能望着他重新坐下来,继续写他的。后来我发现,他卖掉东西时,既收钱也找钱,但很怀疑他是否知道收了,找了多少。
不能再犹豫了,我终于走过去站在柜台前,本想对胡涂说那个老头拿走袜子的事,却说出这么一句话:
干大作品哇?
大作品这个新词汇是我那天开朗颂会学来的。
胡涂抬头一看,两眼一惊,转而一亮,立即大叫了几句什么,接着把我请进柜台。我已是个乡巴佬,坐在柜台里马上产生一种别开生面的自豪感和紧张感,这立即又加重了我对胡涂的敬仰。
喝茶!喝茶!他热情地大叫道。
我接过茶缸喝了一口,接着又猛喝一大口,觉得至少是上个星期的剩茶,不仅淡而无味,还有股子怪味,很好喝。而且,茶缸里结满厚厚的一层茶垢,全然是那种最老的偷油婆的颜色,很好看。
我这个大作品从秦始皇十三岁时写起,一直写到他老死。我马上还要写个大作品,写西昌战役,就是中国大陆上国军和共军干的最后一次战争。
他情不自禁说起来,叽哩呱啦。我渐渐听出他有些口齿不清,还把三妹说成三帽,把三毛二说成三毛鹅,很有些土里巴几。然而,他因为我而兴高采烈,那份激情应该理解为对我也对他自己很看得起,这使我感动得很。
我这个大作品三百多万字!他又叫道。
他声音太高,我心里有点怕。但他很乐意自己能发出吵架一般的声音,大约在县文化馆开过会的人有理由高声说话。
那天开会,老子本来不想去,老子连门都不想进!他说。
我一听,顿觉自惭形秽,就说,对头,我看出来了,老子也不想跟那些人吹牛,倒水泡茶比坐在一起闻臭汗好得多!
门口空气最好!他说,趁机画龙点睛。
就是,空气最新鲜!我抢着说。
他可能觉得我接话太快,要不有点什么不对头,住口不说了。
你好久开始搞文学的?我说。
好几十年了!他高声说,又来了劲。
我不理解他年纪轻轻的怎么会写了几十年,更不理解他为何一说话就要提高腔调。
你主要写诗?我小声说。
我写小说、写诗!电影剧本、散文、都写!他吼道。
我发现他情绪很不稳定,爱莫名其妙地冲动,语调控制不好,声音的高低总不切合说话内容的变化。
来,看一下我昨天刚写的诗!他把一个破本子递给我。
我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四句。
不错!很押韵!比那天朗诵会上念的诗强五倍!我斩钉截铁地说,还在柜台上轻轻拍了一下,又怕拍坏玻璃。
他高兴坏了,又递过来一个破本子,翻到一页好纸说:
来,把你的诗发表在上面!
我受宠若惊,又顿生几许疑虑,不晓得这个样子干了以后,他给不给我稿费。还没想好,几个顾客远远地走了过来,我赶紧动笔。胡涂也意识到什么,忙凑近我,好像眼里只有我这个挥笔作诗的朋友。我写了几个字,斜眼瞟一下,这一瞟不要紧,全身毛孔顿时张开。我发现缓缓走来的顾客中,个子最高的那位是考古学家,旁边的妇人该是他老婆,后面那个穿花衣服的姑娘,说不定是他当知青的女儿。这下,我急忙背过身埋下头,握笔的手一阵发抖,根本不知道写了几句什么。但胡涂接过破本子,看了一眼说:
写得可以!简直可以!
我感到考古学家身后的花姑娘在看我俩。
简直可以嘛,这首诗!比你十几年前强多啦!胡涂又说,把诗这个词念得震天响。
顾客在旁边没叫喊买东西,多半被吸引住了。
这首诗好像只有一句不很好。胡涂继续说,还虚起眼睛看着破本子,斜叼着香烟,像木匠师傅在检查徒弟把一根木头推平没有。只听见考古学家一旁的花姑娘说:
哦,原来是两个诗人。
我敢说诗人这个词,正是胡涂巴不得听到的。等考古学家一家人一走,他急忙调转头,想看看那个姑娘,可惜晚了,一丁点也没看清人家长什么样子。我出了一身汗,如释重负,忍不住笑起来,发呆的胡涂这才回过神来,但他一本正经地说:
那个女的是黑乌鸦,还在生老子的气!
我一怔,不禁语塞。
他说,老子已经够意思了,打个胎又有啥子了不起嘛。
我说,刚才那个老汉和老太太,好像是那个姑娘的爹妈哦。
他说,你说黑乌鸦?哪里嘛,她也一直是单身。
我说,你没看走眼?
他说,嗨,我晚上带你去看她,你肯定会被她迷住。
我说,你没有开玩笑?
他高声叫道,你要不信,到时候被咬到甩不脱莫怪我!
我沉静下来,有些疑虑。胡涂刚才当着我的面说过一点假话,让人不得不防。但仔细一想,他说的最后那句不像在扯谎,因为后一句不是前一句在逻辑上的补充或强调,而似乎是建立在一种不容置疑的事实上,同时又反过来突出那种事实严重性的警告。撒谎的人往往会扯住一个欲施加于人的虚假概念反反复复加以说明论证,不会脱口而出逻辑发展跳跃这么大的两句话,而胡涂正是这样,我有点相信了。而且,他最后那句话说得又是那样奇妙,特别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