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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火-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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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爷,皇上走了。”秋燕忍不住告诉他。唉,这两人都是那么执拗,明明心里都念着对方,却都迈不开那一步,最终还不是苦了彼此?
  什么,他走了?崇恩失魂落魄地跑出门去,门外却没有一个人影。他真的走了......一种冰冷的无力感慢慢渗透全身。
  “王爷,你没事吧?”秋燕见他一声不响地伫立在门前不愿离去,禁不住担心地问道。
  崇恩凄然一笑,“不用担心,我没事。”
  又站了一会儿,微微颤抖地抱紧了双臂,说道:“秋燕,把火炉取出来吧,我觉得有些冷。”
  “是。”秋燕恭敬地答道,心里却疑惑:冷吗?现在才初秋啊。
  
  崇华刚走进寝宫,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的诱人香味,伴着清脆悦耳的铃声。崇华头疼地扶额,这位白泽的公主殿下每日傍晚都会送来各种各样的菜肴点心,虽然他已经婉拒了多次,但似乎一点效果也没有。
  “参见皇上!”莫兰儿来到中元短短数日,已经学会了中元的宫廷礼数。
  “公主殿下,朕说过,不希望你再为朕忙碌了。宫里有那么多宫人,有什么要做的,就吩咐他们。”崇华紧锁眉头,摆出皇帝的威严。
  莫兰儿甜美一笑,露出两个梨涡,“你是我喜欢的人,我很高兴能为你忙碌,为什么要让宫人们去做呢?”
  崇华心里烦躁,闷闷不乐地坐下,不愿理他。
  莫兰儿担忧地看着他,“你不舒服吗?为什么不说话?”
  见崇华依旧不语,不由凝固了脸上的笑容,“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我可以改啊!我已经很努力地在学你们的规矩,你们的礼节,我希望能让你高兴,不管要我做什么都愿意。可是,我还是做错了,是吗?”
  崇华见她眼含泪光,不由起了恻隐之心,心想,我和崇恩闹冷战,可莫兰儿毕竟是无辜的。堂堂男子汉,何必把气出在一个十多岁的姑娘身上。
  “你什么都没做错。”崇恩开口道:“恰恰相反,你做的很好。朕都听说了,你对宫人们友善礼貌,又刻苦地练习我们的礼节,让朕觉得你既聪慧又善良。”
  “真的?”莫兰儿抹去眼角的泪,破涕为笑。
  崇华微笑地看着她,还真是单纯的姑娘,才夸她几句就那么高兴了。
  “当然是真的。朕也很感激你每日亲自为朕下厨。但是朕最近有很多烦忧之事,实在没有心情品尝你做的菜肴。”
  “皇上有何烦忧?”莫兰儿眨着大眼睛问。
  崇华叹息地摇头,“说了你也不会明白。”
  “虽然兰儿只是什么都不懂的姑娘家,不懂得国家大事,没办法为皇上解忧。”莫兰儿说:“不过在我们白泽,美丽的舞蹈能驱散人世间一切的烦恼。当我们有灾难和痛苦时,大家就会聚在一起歌唱舞蹈,把所有不开心的事都忘掉。”
  说着,她口中轻轻哼着曲调,身体也随着曲子摆动起来,腰上、手腕上和脚腕上的银铃随着节拍发出声响,宛如仙乐。
  莫兰儿一袭烟绿色纱裙,旋转起来犹如一缕青烟,美丽而梦幻,崇华掩饰不住欣赏的神情,不似中元舞蹈的力量,白泽的舞蹈柔美飘逸,尤其是年轻的女孩,更能舞出那种飘然欲仙的神韵。让人随着她的曲调,随着她的动作,仿佛进入了一个幻境,百花盛开、清泉幽谷的幻境,忘却了尘世间的烦恼。
  一曲舞罢,崇华情不自禁地拍手称赞。莫兰儿走到他身边,拉起他的手,笑眼盈盈地说:“皇上,一起来跳吧。”
  崇华笑道:“我可不会啊。”
  “没关系,就随着银铃的节拍旋转就行了,来啊!”莫兰儿牵着他的手,带着他一起旋转,嘴里哼起另一首歌谣,用白泽的语言唱着,空灵脱俗。
  崇华有一瞬觉得,她的歌声有种魔力,洗涤人心的魔力。仿佛听了她的歌,烦乱的心就渐渐地平静了下来,渐渐清明。
  
  沈淮的太尉府坐落在昊天城南郊的水畔,幽静灵逸、清雅宁谧。
  短短几年间,从禁卫军校尉一跃至掌握全国军事的太尉,连升两级,这样的升官速度,是中元立国以来罕见的。更何况,他这个太尉,也是中元历史上最年轻的太尉。
  有人说他借公敛财。因为除了华美绝伦的太尉府,他还拥有昊天城最贵的酒楼且留亭,和多处华丽的别院,收藏了不亚于皇宫的众多珍稀宝物。
  有人说他独揽大权。因为身为太尉,他可调动全天下的军队,又兼任禁卫军统领,整个昊天城的军事也握在他手中。  
  有人说他喜怒无常,性格诡异。在昊天的官场,流传着一句话,宁可得罪皇帝,也万不可得罪太尉。因为当朝皇帝虽年轻,但随和明理,而若得罪了沈淮,不管有理没理,都会遭殃。
  可不论外面怎么流传,不论别人怎么看待,沈淮就是沈淮,心思缜密、手段狠戾。只要有他在,禁卫军就是守护昊天城的最锋利的一把剑,能将昊天的一切危机化于无形。这种常人不具备的能力和手段,才是他年纪轻轻,就能位高权重,让崇华无条件信任他的原因。
  夏侯云在御龙谷住了一个月,跟随凤翎军练兵。这日,方才回到太尉府,就见桌上摆了一桌的好菜,顿时感到饥肠辘辘,毕竟在御龙谷艰苦的环境,一日能吃上两顿饱饭就不错了,根本不可能吃到好东西。
  云儿虽是沈淮的亲弟弟,但小时候由于家变而和哥哥失散,被夏侯延年收养,一直跟着他姓夏侯。三年前和沈淮兄弟相认,在哥哥的同意下,依然沿用了夏侯云的名字,没有恢复他沈御云的本名。
  看桌上的菜,色泽鲜美,都是他最爱吃的。夏侯云欢呼一声,坐在桌前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怎么,安平王都不给你吃饭的吗?”沈淮刚进门,就看到宝贝弟弟狼吞虎咽的吃相,不由蹙起了眉。
  云儿嘴里含着东西未咽,含糊不清地回道:“练兵的时候,哪儿有功夫吃饭?”
  沈淮不以为然地冷冷一哼,练兵?禁卫军的练兵已经算得上严厉了,可他也没苛刻过任何一个士兵的饮食和休息。看样子,这安平王也太操之过急了。
  “哥哥,今日的菜和平日味道不同,我们换了厨子吗?”云儿问道。
  沈淮挑眉问:“哦?好吃吗?”
  云儿头也不抬地回道:“好吃好吃,在御龙谷真他娘的饿死我啦!”说着,手抓起一个鸡腿大口啃了起来。
  “啪!”沈淮将刚拿起的筷子重重地拍在桌上,幽深莫测的眼睛盯着他,带着寒意,“沈御云,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我......”云儿胆怯地瑟缩了一下,每次当沈淮叫他本名时,他就知道,哥哥是真的很生气。
  “你才去御龙谷几次?就已经会说这种粗俗话了!”沈淮怒不可遏地训斥:“以后不许你再和那群该死的凤翎军鬼混!”
  “我们才不是鬼混!是练兵!我们是要上战场的!”一向害怕哥哥的云儿,自己被骂无所谓,但听到凤翎军被骂,不由壮着胆子,愤而捍卫凤翎军的名声。
  沈淮嗤之以鼻:“上战场?安平王爱怎么折腾凤翎军我不管,但你必须给我乖乖待在太尉府,哪里都不许去!”
  “哼!你,你不讲理!我再也不要理你了!”云儿愤怒地摔了碗筷,跑回房去。
  年轻的太尉大人头疼欲裂,这带孩子可比带禁卫军更累人啊!
  
  清晨昊天北郊王府
  北殇王殷斯尧在柔和温煦的晨光中醒来,却发现身边少了那个磨人的小混蛋。伸手摸了摸床铺,凉凉的,没有一点余温。看来他是很早就起身了,是练功吗?这些年来,他亲眼看着那个混世小魔王在不断改变,变得越来越勤奋、上进、有担当,虽然那狂傲之气依然丝毫未减。不过,若是没了那份张狂和骄纵,楚凌云就不是楚凌云了。殷斯尧心中暗叹,只有这样一个烈如火、傲若霜的楚凌云,才能让他如此爱怜。有时对他爱到心坎里,有时却又恨得牙痒痒。
  王府的后院中,落英缤纷,流水潺潺。楚凌云一身红衣、艳似朝霞,手舞一杆丈二银色长枪,身姿轻灵优美,宛若轻舞蹁跹,枪头挑起飘落的花瓣,清艳凌厉的脸上,绽开一丝比晨光更明媚的笑容。
  身后传来稳健的脚步声,感受到那熟悉的气息,楚凌云将手中枪远远抛出,“殷斯尧,接着!”
  殷斯尧脚尖一点,凌空接住长枪。这枪一落入他手中,仿佛就有了生命、有了灵性一般,与他身形合为一体,泼水不入,好似化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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