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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受不清(生包子)-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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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大部分的爱情,其实都是在懵懵懂懂中开始,没有什么预设好的计划,也没有什么硬性的原则——爱情,本身就是一场没有规则的游戏。不能因为想要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就伪装自己是一个疯魔症患者——爱情,打从一开始,只有合适与不合适之分。
  齐复轻缓地转过头,凝视着孟信元的眼眸,觉得他是真正的眸若星辰,一点都不见假。他反手握住孟信元的手,问:“你在担心什么?”
  孟信元扣着他的手,心里似有一阵秋雨飘过,一些好的坏的东西通通浮上心来,扯了扯嘴角,“不知道。”
  是担心失去,是担心不能再继续拥有,是担心这场爱情变成一场覆水难收,更担心爱情到最后变成了一场个人表演。
  甚至,连观众都没有。孟信元眼角微微有些抽痛,是这高楼的顶层的风太猛烈了些,吹得他有怅然若失的痛感,明明这个人还在自己的怀里还在自己的眼前——“齐复,你会离开我吗?”
  这个问题太难回答。齐复想起,当年大学寝室里的书桌上码放的那些女性小说,故事里的女人们每每遇到这些类似的问题,故作聪明的女人总是故弄玄虚,她们的答案多半是带着自以为是的避重就轻。“没想过这么远的问题。阿元,你不觉得你自己本身就离我很远很远?”
  “我离你很远?”孟信元惊讶地问。他的心里,一直以为自己是围绕着齐复这只风筝吹的那阵风,风筝到哪里他就往哪里,就怕自己的力量太小托不住这一只腾高的风筝。“那是有多远?从这里到这里?”他的手指点了点齐复的心口的位置又点了点自己的脏的位置,“还是这里到这里?”额头抵住他的额头,皮肤能感觉到的温度是实实在在的,连同心脏跳动的节奏都缓慢的接近同一。
  爱情,应该是需要回应的。齐复在回忆,和眼前这个人在一起的这些日子里的自己的给的回应有多少。太少,亏得这个人能对着这样的自己能有这般的执着,是应该高兴的吧,他眯上了眼寻找到了孟信元的凉凉的两片唇,“阿元,你是不是在怪我?”
  曲子里是怎么唱的,被偏爱的永远有恃无恐,齐复居然也会有这样的感觉……
  吻落在唇角,在风声中,显得这样微不足道,却又带着一种弥足可贵。
  孟信元并不想破坏此刻的宁静——夜已经深了,脚下的世界,只要探头出去看看就会发现只有一片灯海还在闪烁,无人的街道上有一种奇异的魅力,像是鬼魅出现的时刻,夜与昼的交替中,叫人莫名其妙的想要看看清楚:这世上会否真的有鬼,而人心里的鬼又是不是会在夜间出没透气。
  他的手轻轻地抚摸齐复的耳廓。人的手指分布着大量的细小的神经纤维,用来分辨和感受,传递与表达。如果,手指能经由触摸而感受到爱情的真相,那么世界上便会缺少很多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的感情了吧。
  齐复抿了嘴角微微笑着,“阿元,你不要嘲笑我。”
  “嗯?”尾音略带沙哑慵懒的上扬着。抬眸就是漫天的星,闪烁着的迷离光芒,似是预知不
  “好像,太被动了。”齐复好少有机会这样说话,说这样的话,“你付出的太多,而我,太少了——感情,也有公平不公平的对吧?”
  一些不能说出口的话就这样被直白的问着,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不留一点余地,让自己怎么回答好呢?“呵。”孟信元略有些不安地将手指停在一个位置,不再动。
  “虽然感情不能一笔一笔地算清楚,可还是要有一个相对的平等,不是吗?爱情,应当是这样的吧。”像一个小学生,补习爱情这门课,虽然曾经有过不及格,但似乎还是想要努力一把。
  “嗯。”孟信元不知如何说,他曾以为他的这份爱情里,即便没有齐复的回应他也可以支撑住,但是那也不过是痴人说梦,等真正的投入才会发现,爱情如商场,没有收益的投入除了令人失望之外一无所用。
  可惜,坚持这样的爱情,多么的困难。一旦付出,一旦爱上,似乎就已经注定了这笔投资的失败。
  “阿元,你后悔吗?”
  怎么会?孟信元收紧了手臂,双眸微红,“齐复,不会,不会的。”
  没有后悔,爱情,就是一场赌博,赢了是运气,输了是命。
  “齐复,告诉我,怎么才能留住你。”
  齐复覆上孟信元的手背,十指缠绕,“这样就很好,我很快乐——我所求不多,你给的已经很好。”
  可是我想将一切好的都给你,你要么?
  孟信元想,一个人能执着到什么程度,才能感动另一个人呢?
  用生命来执着一份爱情?值得,抑或是不值得。结果会是如何,他实在是不敢想。如果有一天,是假设如果,大概,也是会累的吧。
  “齐复……”孟信元顿了顿,才缓缓地问,“怎么能留住你?我不要现在,我要的是永远。我要做些什么,才能让你永远和我在一起?”
  要用怎么样的语气去哀求,才能显得真诚;要用怎么样的口吻去诉说才能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感情不是一句玩笑。
  还是应该多补习一些电影,学习经验是很有必要的。
  夜已经很深很深,天幕有一抹忧郁的墨蓝,压得极近,似有一阵清醒的空气从远方飘来,将要窒息的人类很快就要在被死神遏制住喉管之前得到解救。
  “阿元,我不走,我答应你我不离开你。”齐复不知道未来到底有多远,眼下他感觉到的一些些的凉意,脸颊上有来自孟信元呼吸的热气,而脖颈间是浮动着的游离空气,“阿元,我们回去吧,快天亮了。”
  时间什么时候走得这么快,快的令人措手不及,昼夜交替已经没有了明显的交界,随时都是黑色的夜幕,而一晃眼就是大晴天。
  而爱情,太漫长的一个话题,有太多的话要说,可惜,语言的用处有限,再多的情爱都终将归结到无声的漫长的缓慢的互相磨合中去。
  “齐复,你答应我的。”
  那不远处的,大厦的防护栏,如果可以的话,孟信元想,爱情归结于尘土,也未必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他的皮肤有一点的冷,为自己的想法所迷惑,明知道可怕,却还是有些抽不开身。
  “回去吧。”齐复将手握住他的手腕,掰过他的手心,将自己的手掌覆盖上去,“阿元,朗朗一个人在,梦中醒来,是会怕的。”
  是啊,午夜梦回的每个人,不论懵懂无知的孩子还是成熟理智的大人都是会害怕的吧,一个人睡在一张床上,摸不到边际,没有了依靠,墨黑的空气中总有一种不安定的分子在叫嚣在挑唆在令人压抑令人崩溃。
  “齐复,你说的话,你要记住,你答应我的不离开我……”孟信元喃喃自语般轻声的说着,被齐复拉着往来时的路上走,他的身后是一片夜黑,他的前方,有刺眼的明亮的灯光,眼睛能看到的只有齐复踏步上前的身影,还有他不时回头对自己微笑的表情。
  齐复的表情很淡,总像是没什么话要说,没有什么表情可以表达。
  孟信元却知道,这个看起来冷静、淡定、执着的人,其实要远比他的外表看起来更为冷静,更为淡定,也更为固执。
  那么,究竟是爱他什么呢?
  爱他风华正茂的外貌,爱他平淡无波的性格,爱他面对命运的捉弄默默承受,还是爱他笑起来时嘴角牵起的弧度,亦或是他生气隐忍时候微微皱起的眉心?
  都爱吧,一切都爱,爱这整个人,爱这多面的人,爱他的一切,爱屋及乌。
  那么,他的过往呢?
  不是圣人,岂能忘怀。总有一个陈沐,夹在在二人的中间,孟信元多少有些不甘心。不过就是错过了最好的时间。
  而时间,往往能打败一切。
  孟信元望着齐复削瘦的背影,那贴身包裹在西装衬衫里的白皙的肌肤,肌肤下跳动着的青色的血管,他用力呼吸,狭长的走廊里,空气中有齐复的味道,清淡的、浓郁的,不太明显,却很细腻,细的仿佛能够钻入人的每一个毛孔。他忽然明白,身前的这个人,自己看中的这个人,是这样的具有入侵的危险——自己的一切,都好像在某一刻变得微不足道,而他就像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没有了爱情,还有活着的必要吗?
  不不,这话应该变成,没有了齐复,还有活着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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