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成为鬼神——会死两次,生三次。第一次在腹中。第二次为人,时期从出生开始,成年结束。第三次为抛弃肉身,成为鬼与神的结合,执掌鬼王一族,完成在人间的使命,功德圆满便会迎来成神,回归上天。
阎下夕花了十四年培养了我这块奠基石,成为他鬼神的最后助推力。
有时想想也挺搞笑,从小,他除了身体看起来像小孩子,思维动作力量等等,比同龄人不知道强多少倍,恐怕内在也早已成熟。如果不是我对他的作用之大,也不会这么多年玩扮家家游戏。现在他已经成为鬼神,鬼之猎人鬼王族的无上至尊,我之于他也就是个无足轻重的角色。
我闭上眼,“不管怎么样都过去了,睡觉吧!”
王信早上有课,一大早便去学校了。原本想一个人出去转转,结果接到一个电话,人又站在昨天下车的地方。
看着那个提着比我行李还要多的贵公子,蹙眉问:“你这是七天一趟游?人都空包来满包归,你这是来慰问灾区人民群众的?”
对面我的好友兼大学同学,一步步凑了过来,撒娇般道:“小壬壬,都是你不好,原本说好一起出去玩,一转身你却回家了,还把工作辞了。”
回家可是个大工程,不辞职等着吃炒鱿鱼?
我挡在大马路上,态度坚决,“顾长己,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这个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要他出门都很困难。虽然他说是来旅游,但我不想他冒险,这里对外人而言,不是普通的是非之地。
长己不听劝,拦了辆出租朝我招手,“喂,你再不上来我先走了。”
短信铃声响起,肯定是王信问我干什么,拿出来直接点进内容。
申时,操场
果然。坐进出租车里,回到:朋友来了,明天去学校找你
在酒店安顿好后,长己说饿了,嚷嚷着吃饭,我只得尽地主之谊。
城市变了,好在美味依旧。
永城的人忠于酒,几乎家家都会酿。葡萄酒,高粱酒,杂粮酒,米酒…以此基础上的各种药酒,后来又有了啤酒。
永城身处大山,野味多。椯河边,喝着芬芳四溢的酒,吃着或炖或炒或烤的野味,那滋味过去的十年怀恋过无数次。
长己这位享受主义者是完全爱上了,又添了好几份卤味、杂炒,把老板乐得直夸他帅哥眼力好会吃。
正吃着,有人进来。因为才上午十一点,馆子里也只有我们和屋角那两桌,进个人显得有点突兀,况且老板娘惊呼起来。
“这不是赵…”被她迎上的人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身穿白色休闲服的男人道:“老板娘,当我普通客人就好。”
细看那人眉目,怎么有些眼熟?
男人望了店内一圈,最后将视线停在我身上,脸露惊讶,接着走了过来。
“好久不见,壬哥哥。”那人说。
啊,想起他是谁了。
我对长己小声道:“如果你前男友的姘头站在你面前,你会怎么样?”
长己回到:“不怎么样,既然是前男友,就是过去式,过去的东西还计较,你累不累?”
也是。我站起来,眉开眼笑,“这不是赵青么,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永城市长,还拿我当哥,三生有幸。”
赵青微笑,“壬哥哥怎么变得这么客气,不过还是这么潇洒。”
我继续笑,“你才是。”
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赵青:“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有来找我?”
我和你很熟吗?以前也没说过这么多话。
“昨晚才回来,不过我们有缘,这不就遇上了!”赵青笑得温和,让我想杀杀他锐气都不忍,只好当他老朋友,“你也来吃饭?一起啊!”
赵青摇摇头,“不了,我只是来打个包。”
“不是吧!以你现在的身份,让手下人来啊!”还真没看出来他是喜欢亲力亲为的人。
赵青看了眼门外,转回头笑道:“没关系,我就想自己来!”
忽然老板娘又叫唤起来。
朝门口看去。那儿站着个身材挺拔的人,一头长长的黑发披在肩上,虽是夏天,却身穿黑色紧身风衣,有些怪异,却丝毫不影响他的魅力。
赵青立马迎了上去。
“怎么下车了?”完全撒娇般的责备。
那人偏头看了看,忽然看向我们这边。
细长深邃的眼眸,尖尖的瓜子脸,虽一脸平静,却像在笑。那是一张俊美非凡的脸,十年前,我曾抚摸轻吻过无数次。十年过去,这张脸依旧,虽然头发留长了,但是那清冷,生人熟人都勿近的冷淡又增加了数倍。
对面人手抄风衣口袋里走了过来,微微仰着下巴,俯视着我,眼神淡得像什么也没看见。
“好久不见,下夕!”我微笑。
“好久不见。”淡淡的问候。钻石般的眸子滑向一边,瞥了长己一眼,慢慢闭眼再睁开,又看向我。
原本想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却没来由心口堵得慌,快喘不过气来,手更是连筷子都握不住。
“不打扰你们吃饭了。”说完转身走了。
继续埋头吃饭,却暗暗松了口气,又控制不住抬眼看去。只见那背影都美得令人陶醉的人过去,顺理成章般搂住赵青纤细的腰,不一会儿两人消失在门口。
长己凑到我耳边,小声问:“你前男友?”
我嗯了声,小声回,“如果他承认的话。”
“看起来不像好惹的主,我最讨厌屁话都不说,闷得发烧的人。”
我笑笑,这个形容倒贴切。
原来他成年后是这个样子,一看就知道比我更高了,背也更宽阔,黑色风衣在他身上完美演艺,衣服下的肌肉应该更加结实。
十年过去,这个男人依然是我的梦魔。
☆、溜达
饭像蜡般,吃得索然无味,后干脆放下碗筷不吃了。
长己倒不介意,很快将所有菜吃了个七七八八,然后嚷嚷着要我带他玩玩。
如果是以前那个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古老小镇,肯定二话不说,挨个说出这啊那啊住的谁谁,可永城已今非昔比。除了我家,再也看不见一片青瓦石灰墙。宽敞的马路纵横永城,眼睛所及之处全是现代化建筑。这是一个近几年全部翻新的城市,对我而言也是陌生得很。
从饭馆出来,发现外面起了浓雾,两米开外白雾蒙蒙,什么也看不见。两人沿着河边走,河美水秀的椯河,因为白雾,大大打了折扣。
忽然有歌声传来,回过神时,发现原本在身边的长己不见了。
这家伙到永城不到3个小时,又是在这样的浓雾中,肯定迷路。况且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样的浓雾不能乱跑,因为有不干净的东西会出来。
在周围找了一圈,连个鬼影都没有,更别说长己。
正要往回走,忽然前面出现一个黑影。
肯定是长己。
跑过去,拍上那人肩膀。手触碰到时犹如摸到了寒冰中,连忙退后两步。
肩上脑袋幽幽转了过来。
那是一张整个五官纠结在一起的脸,鼻子粘着眼皮,嘴巴扯着耳朵…五官扭曲变形如揉的面团般。
我立马掉头,跑。
进馆子前还好好的,怎么不到一个小时,外面就这么大雾?长己到底跑哪去了?
“公子…奴家好苦…”呜呜嘤嘤,心里一惊,冲这说辞就知道坏了。
我装作没有听见继续朝前走。
身后传来嗖嗖声,并伴随着低声抽泣声,看来那东西一直跟着我。
脚上加快,那嗖嗖声却没完没了。忽然前面又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
不是吧!今天鬼赶集?
犹豫着要不要过去,后面的声音已经迫近了。
忽然啊的一声,周围异样的声音都没了。
那是人的声音,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
“壬!”前方黑影动了下,这才发现是阎下夕,此刻伸出手,看着我。
跑过去,下夕一下抚上我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