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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人们之所以对于旅行会有这样的体会,正是因为它常常被这样理解和表达了。他们已经预料到自己的逃避,所以也就盼望着逃避。他们从工作和焦虑中,也从日常生活和家庭里寻找逃避的理由,但是最多的,我想还是从他们自身当中——他们需要的,仅仅是能够将所有生活的烦恼都抛在脑后的阳光海滩。
对我而言,旅行已经很少意味着逃避了;它甚至常常与一个特别的目的地无关。我的动机就是要走出去——沿着道路一直向前,去和生活,也和自己撞一个满怀。在动身启程的行动中,总有一些东西不断使我更新,让我感觉到,一切都充满了可能性。
在路上,我被迫要指望自己的本能和直觉,指望陌生人的善意,我需要清楚地表明自己是谁,清楚地照亮自我的动机和恐惧。因为在旅行中,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孤身一人而行,所以,那些恐惧,那些我生命中最初的伙伴,已经变得无所遁形了,而结果是,我却因此得到了一种自由。
我可以确定,如果没有外出冒险,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常常是,当我走得越远时,越觉得自己像在家中一般的自由自在。那不是因为哈拉雷(津巴布韦首都)的大道对我而言比纽约的街道更令我熟悉,而是因为我内心的那根弦放松了,它找到了一种在家中时很少能够找到的轻松节奏。
在旅行的某些节点上,我开始草草记下一些笔记。我曾试图坚持写日记,但我发现,自己对于往事的回忆是漫漶而荒唐的。我找不到写日记的乐趣,重读时也因此觉得难堪。
有一天,我记下了自己在某段经历中的某个场景。那是我和一个年轻人在西贡的邂逅。他主动带上了我,一同乘着他的摩托车同行。这片段的场面截取了我整段旅行中的精华。还有一个老挝妇女,我觉得她的行为粗鲁乖张,但正是她,却给我在那个静僻的城市中的经历投射了亮光。在马拉维的新年时分,一个小姑娘在阳光下撑起一把太阳伞的画面,也久久地定格在我脑海里。我把它们全部都写下来了。
等到回到家中,我把笔记本丢在了抽屉的最里侧,并没有立刻去阅读自己写下来的东西。但是,某些思想却在我的脑海中萌芽、成长。
我认识一些人,他们又再认识其他一些人。我遇到过一个名叫基思贝洛斯的人,他是《国家地理旅行者》杂志的编辑。基思是一个胸肌发达、有着浓密银白色头发的男人——这种男人其实在我还是个孩子时最令我感到恐惧。他答应和我在东村的酒吧碰面喝酒,就是在那里,我将自己想要为他的杂志写一些旅行感受的念头告诉了他。
他很滑稽地望着我说:“可你是个演员。”
“我知道我的本行是表演,”我回应他的疑惑,“但我也知道如何旅行,并且更加知道,它曾经在我的身上改变了什么。”直接了当的表达,在我以前谈论自己的表演时从未有过。
“你能写吗?”他还是不把我们的对话当作一回事,目光只停留在吧台另一侧一个年轻姑娘的身上。
“我会讲故事。”这一点引起了他的注意力,“这其实就是我当演员二十年来一直在做的事情。”我耸了耸肩膀。
我又花了一年的时间对他哄骗利诱,在电邮里对他说,在电话中对他说,共进晚餐时也这样对他说。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逐渐成了朋友。最终,在SOHO区一家餐厅里共进晚餐之后,基思望着我说:“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想要干这个。你赚不到什么钱,并且一点好处也没有。”
我还是耸着肩,把话讲得含混不清:“这么做很有趣。”在高中时代我扮演第一个角色时,就有些什么东西在召唤着我,我一直把这种召唤藏在自己心里。我不知道它会把我领向何处,但我知道,它对我有一种意义。
“你对哪里比较了解?什么地方会跟你产生内心的交流?”
“爱尔兰,”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他,“在爱尔兰的西部。有一个叫克莱尔郡的地方——”
“那么,我就把你送到那里去吧。”
就这样,我的第二职业开始了。从此,我不仅旅行,也书写着旅行。
也就是在那时,为了完成我的第一组写作任务,我回到了爱尔兰,并且第二次遇见了蒂,从此,我们决定要牵手共度此生。
与蒂的第一次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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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蒂时,是在爱尔兰西部戈尔韦郡大南方酒店的大堂里。她的身材高挑纤长,引人侧目,在我正等候着出租车将我送去机场时,她迈着自信的步伐,向我走了过来。
“我昨天真的很喜欢你的电影。”她说话时,也同时伸出了手。(我那时编导了一部改编自弗兰克奥康纳小说的短片,就在当地的电影节上放映。)我敏锐地意识到,她的手指包裹住了我的——她紧握的力量和一种存在感也激发了我的能量。我仿佛觉得,她似乎是我从前就遇见过的某人——在双手紧握的瞬间,蒂走进了我的世界里,从此将我从自我的隔绝中拉了出来。
她也有一部片子在电影节上展映——只是我还未去观赏。
“先生,你的出租车到了。”门僮提醒我。
我转身向蒂告别,我们快速交换了彼此的名字,之后我便离开了。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明晰而直截了当的举止深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但她并不是我以前曾经约会过的那一类女人。她握手的方式一直存留在我的记忆之中。
几周之后,我给电影节的主任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提到我曾遇到过一位“电影制作人同行”。我撒了一个谎,宣称自己丢了这位同行的电子邮件地址,询问她是否可以将之转告给我。在那一刻,我意识到,对我来说,这么做是多么不符合我的性格。
在得到她的电邮地址后,我坐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一间酒店底层的会议中心里,写出了一封探寻可否再度联络的邮件,当时我正在那里出外景。我记得很清楚,自己靠在椅背上,对着空荡荡的屋子大声问过自己:“你到底在干些什么?”
之后,我还是按下了发送键。
两三周过去了,回信姗姗来迟。是的,蒂不仅记得我,也对我们短暂的邂逅存留着好感。她的电邮内容和我礼貌性的正式口吻恰恰相合。在信的末尾,她甚至还署了名。
我再将电脑屏幕向下滚动。在一大段空白段落之后,她敲下了一个虽然简单却又不近人情的问题——“你是谁?”
我回了信,告诉她自己将在一个月后去爱尔兰西部做一次写作旅行,或许,我们可以见上一面,一起喝杯咖啡。
“我住在巴黎。”她的回答却是颇为隐晦。
“那么,请见谅吧。”我如此回复,是希望这玩闹式的挖苦语气可以借由电邮再传送回去。
她回了信:“其实,我离你在那个周末要去写作旅行的地方只有几英里远,我正要赶去那里和一些亲戚们重聚。到时候,一起喝咖啡应该没有问题。”
原先的计划是在恩尼斯的旧地酒店见上一个小时的面,我的朋友塞夫可能也会一起参加。在柏拉图式的、也是情绪紧绷的四天之后——我的朋友在无心之间当了我们的监护人——我们还是走到了一起。当我最终将她送上东去的火车,走在浓雾弥漫、寒风凛冽的拉辛奇海滩上时,我很清楚,自己以后的日子将要变得复杂起来。
我那时与前妻还维持着婚姻关系。只是,我们的关系已经变得疏远,好似随波逐流一般。我知道她非常沮丧。为了走入这次婚姻的大门,我觉得自己应该花上20%的时间在外面。我们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当初谈的是那种年轻人的恋爱,也在一起分分合合了很多年。在相遇二十年以后,我们结婚了。但似乎是,婚姻非但不是我们共同生活的起点,反而成了一个结局。随之而来的,是我儿子的出生,那应该是我们婚姻中最美好的时刻了吧。我们虽然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