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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与ETS的关系,在这场官司之前已经颇有渊源。
ETS是全球最大的非营利性教育研究和考试机构,成立于1947年,它主持开发了TOEFL考试、GRE考试,并使这些考试成为美国乃至很多英语国家录取大学生和研究生的重要评判标准。ETS每年要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和管理着1100万次考试,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家私立教育考试和评估组织。很早以前,ETS就将其开发的TOEFL试题、GRE试题在美国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并以“TOEFL”(文字)、“GRE”(文字)作为商标在中国核准注册。
俞敏洪创办的新东方就是以ETS的考试为“靶”,将学员训练成百发百中的“打靶手”。要培训就要有资料,对于考生来说,最重要的复习资料就是历年的试题。然而,在美国本土和世界上许多国家,ETS都授权出版了GRE考题。而在中国,尽管许多国内机构多次要求ETS授权历史性考题在中国正当的渠道出版发行,却屡遭拒绝。所以中国学生根本无法从合法的途径获得GRE考题。而如果购买进口资料,对中国学生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同样厚的一本书,在美国本土只要40元钱,而美国之外的购买者则必须付出200元钱。面对大批准备出国留学学生的强烈需求,在未经ETS许可的情况下,新东方大量复制了ETS考试试题,并将试题以出版物的形式公开销售。新东方的这一举动惹恼了ETS。1996年,在ETS的要求下。工商局查封了新东方内部复制和发行的复习资料;到了1997年6月,工商局再次查封了新东方。
ETS状告新东方学校盗用他们的考试试题以及商标,要求新东方停止使用相关试题,并支付巨额赔偿金。这几乎波及到当时新东方出国英语培训业务的全部。而这一打击,是新东方忽视知识产权的一次应得教训。
知识产权一直是中国企业发展与壮大的软肋。过去是,现在仍是。由于大多数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相对薄弱,创新型文化还没有形成。因此企业进行创新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导向,新东方侵权事件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事件。俞敏洪等新东方创始人经历了这一事件后,等于上了一堂印象深刻的知识产权课。他们深刻地意识到如果新东方要获得继续发展,甚至有朝一日走出国内,它就必须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拥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成为一个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否则将很难有发展潜力,更勿论有优势参与全球竞争。
可以说,新东方的业务扩展是从那次危机以后开始的,所以俞敏洪后来说,要感谢ETS的,是它让新东方意识到了实施业务多元化策略的重要性。
实际上ETS跟新东方的关系,有一点点关乎到新东方生与死的味道,因为当时新东方几乎百分之###十都是国外考试培训,今天就要好得多,因为我们国外考试的总收入才占到了新东方的20%,我们开拓了其他的业务,如今国外考试培训的学生也只占到了20%左右。我们的少儿英语,中学英语,国内考试基础英语,其他语种培训,包括职业英语全部都起来了。
从2001年开始,新东方投入了10多万元,自行研发了TOFEL和GRE仿真题各20套;投入了300多万元人民币从美国订购了3万套GMAT和GRE的资料。2003年,ETS迫于舆论压力,与中国“大百科全书”联合出版了TOFEL考试资料,新东方加以购进,这样,教学所需的资料基本够用了。
但是,造成这个事实的历史原因却不能不说。事实上,早在1995年,俞敏洪就曾赴北美,到过ETS的总部普林斯顿请求会见ETS负责人,希望能商定TOFEL、GRE等知识产权的合作或授权使用。但遭到了拒绝。理由很简单,ETS是垄断了世界几十年英语考试市场的庞然大物,区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北京英语培训学校校长他们根本看不上眼。可是,新东方当时最主要的业务就是出国考试,这也迫使新东方不得不另寻捷径,长期使用未经授权的ETS资料和试题。随着新东方日益发展壮大,每年向美国输送成千上万的留学生,并且这些留学生所获得高分数的比例较之以前有了大幅度提高,ETS终于注意到了新东方,由此引发了一场长达10余年的官司。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一堂深刻的知识产权课(2)
2001年5月,俞敏洪、王强和徐小平赴美国华盛顿与ETS展开谈判。以俞敏洪为首的新东方管理层承认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是不愿意接受对方提出的高达1500余万美元的赔偿。新东方虽然发展迅猛,但是利润却不像外界所传的那样丰厚,1500余万美元几乎是新东方建校以来的全部收入。与其他培训机构特别是国外培训结构相比,新东方在早期以低成本、低收费、高教学质量实现扩张,基本上实行的是大规模、高成本、低收费、教师高收入的竞争扩张模式,也就是说,新东方自1993年创办至2001年全部利润加起来都没有ETS开出的赔偿金多。
俞敏洪直截了当地告诉对方,你们要的这个价是荒谬的,就是把中国所有考TOFEL、GRE的学生都放到新东方来,也赚不到1500万美元。
当然这次谈判无功而返。
2003年9月27日,对这起牵动太多人视线的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份似乎没有悬念的判决。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新东方学校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所有的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交法院销毁;立即停止侵犯ETS、GMAC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登报致歉并赔偿1000余万元。
2004年4月28日,不服判决的新东方上诉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对方无充分证据证明,其试题具有独创性,要求高院撤销原判决。2004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新东方学校赔偿ETS经济损失人民币37401862元及合理诉讼支出人民币22万元,比一审判赔的1000余万元少了600多万。
如今,这场危机对于新东方和俞敏洪来说已经成为历史了,但是很多人仍然记得那场危机给俞敏洪带来的一些负面评论,如大话王,骗子,小偷。俞敏洪对此很坦然,新东方犯的这个错,虽然有其历史原因,但是,从国际标准来说,这些评论没有错。新东方错了就是错了,如果将来要回顾新东方的历史,俞敏洪说,他并不介意将这一段写进去,因为这也是新东方发展历程中不可抹去的一段历史,是新东方诸人不断成熟,学会用国际化眼光考虑问题的开始。
如果说一开始新东方和ETS打官司是不情愿的话,一旦打上官司,倒是新东方走向国际化的第一步。因为你不得不面对一个国际化的大公司,必须用国际化的行为、国际化的眼光,以及国际化的人才去跟他们打交道。
新东方正是从ETS的围追堵截,开始考虑多元化扩展的问题。从某种角度上来说,ETS危机给新东方提供了多元化扩张的契机,它开始了业务的全面转型。
1999年1月,新东方雅思考试培训部成立,由胡敏负责;
1999年3月1日,新东方电脑培训部正式成立;
2000年12月,新东方与联想集团合作,成立了联东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创办新东方教育在线(tol24),专门从事新东方远程教育;
2002年度新东方教育集团在市场战略上重拳出击,挺进高端英语培训市场,联手国际著名的ELLIS教育集团开办了新东方—ELLIS英语学习中心,这是新东方在国际合作上迈出的第一步;
2004年5月,俞敏洪在加拿大多伦多发布了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的全球战略计划,北美分公司宣布成立;
2004年9月,新东方泡泡少儿英语(POP)项目首家旗舰店在北京开幕,这标志着新东方少儿英语的全国连锁计划正式启动;
2004年12月,新东方成功引入国际资本,为今后新东方作为第一家民营教育机构海外上市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2004年12月,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会决定在哈尔滨、济南、长沙、杭州四城市开办新的分校,拉开了集团新一轮开疆拓土的计划。
如今,新东方与ETS恩怨已结,两者于2007年11月26日签订协议,宣告新东方成为中国唯一经ETS授权在其培训课程中提供TOFEL模考产品——“TOFEL在线练习”(TPO)的语言学校。从多年的冤家对头到如今的合作伙伴,双方用了10余年的时间,不可谓不漫长,而这个结果的终于到来,其实还得益于新东方各项业务的蓬勃发展,管理上的日益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