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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裁挥杏猛嵌嗌僮鹁础K嫠甙@蚺担谀抢锼嗌佟坝械阆窀鼍滞馊恕薄K荒芗尤胱闱蚨樱凰尤肓艘桓觥靶伦榻ǖ拿蠦BBB的棒球队(意为‘蹩脚男孩棒球队’)”,据罗斯福讲,该队吸收的“大约都是学校最差劲的球员”。后来他选修了拳击课,在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拳击比赛中,当着同学的面,罗斯福不到两个回合就被击倒在地,颜面尽失。胜者富勒·波特后来说:“我不明白富兰克林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他在学校里的表现一贯不好。”
罗斯福在哈佛的表现,一如在格罗顿。他还是没能加入足球队,而是被分配到拉拉队。他的成绩平平,一般是C或者C+。他试图不写家庭作业,远离做研究的学术圈子,而是专注于俱乐部、政治辩论和新闻业相关的社交和政治圈子。他的成绩同样也是优劣参半。他被有名的社交俱乐部“飞翔”接收为会员,还做过校报《红色校旗报》的编辑。但当他申请加入哈佛最古老、最精英化的坡斯廉俱乐部时,遭到了拒绝。由于他父亲曾经是该俱乐部的会员(泰德·罗斯福及其两个儿子也是),所以这对他的打击一定很大。15年后,他对一个亲戚说,被坡斯廉俱乐部拒之门外,是“我生活中最重大的挫折”。沃德,《号声之前》,第215、236页;戴维斯,《富兰克林·D。罗斯福》,第129…167页。不过,该俱乐部的会员都是未来的企业家、银行家和公司律师,而罗斯福却是未来的政治家。
罗斯福年轻时就野心勃勃,他对自己的期望与在学校的表现之间的差距也十分在意。有时候,他用含糊其辞、夸张和小谎言等手段来掩饰自己的失败。他胡编乱造的习惯是何时形成的,已经无从考证,但在格罗顿上学时,这个习惯就已经很严重了。比如,有一次他参加100名同学的赛跑,成绩很差,他就对父母说自己排名第四……他知道自己的谎言不会被戳穿,因为校报(他父母会看校报的)只刊登前三名的名字。杰弗里·沃德极为仔细地研究过罗斯福的早期经历,他说罗斯福惯于歪曲事实而为自己的缺点辩解:“那些跑得比他快、拳击比他厉害、踢腿比他麻利的孩子,(用罗斯福的话说)不是太有经验,就是块头太大,所以比赛不能称之为公平竞争。如果他的学习成绩排名下降了,那是因为新来了两个‘绝顶聪明’的孩子。而且如果他觉得撒谎不会被发觉,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去那么做。”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罗斯福的政治手腕与野心(3)
从哈佛毕业以后,罗斯福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继续读书,表现仍然平平。曾教过他的一位教授杰克逊·雷诺兹说:“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哥伦比亚大学不是个好学生,毕业后也不是个好律师……他对法律似乎缺少天分,也没有用功去弥补这个不足。他不用功,常逃课。”虽然罗斯福勉强通过了杰克逊所讲授课程的测验,其他两门课程的考试却不及格。他从没有修完法学院的课程,但是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可以在纽约随便哪家律师事务所找工作。其间,罗斯福跟表亲埃莉诺结了婚……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在婚礼上将新娘交给了新郎……但这桩婚姻不过是相互利用而已。
在罗斯福那一代,格罗顿和哈佛的毕业生都会进银行界、律师界或者商界。当然,问题是罗斯福对这些领域都缺少天分。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位置,他在纽约的卡特、莱迪亚德和米尔本律师事务所找了份工作,做法律职员。该所的高级合伙人刘易斯·莱迪亚德对罗斯福的评价是“百无一用”,对他的工作质量(和数量)也颇有怨言。但年轻的罗斯福志不在此。他不喜欢法律,也不喜欢商界,他家有足够的钱,所以,除了讨好他的新近守寡的母亲,他用不着去取悦刘易斯·莱迪亚德、杰克逊·雷诺兹或者别的任何人。比罗斯福大很多的继兄小詹姆斯·R。罗斯福是个“绅士”,从来就没有干过全职的工作。富兰克林很有可能也那么做,如果那样的话,他的母亲可能也会资助和鼓励他。
但是,年轻的罗斯福对政治的兴趣越来越浓了。他虽然缺少经商或者做律师的天分和欲望,却逐渐地掌握了高超的政治手腕。他慢慢学会了如何去影响他人。在只有25岁、尚没有形成自己见解的时候,富兰克林就将目光瞄准了总统宝座。在莱迪亚德律师事务所,富兰克林和其他职员曾谈论过各自的前程,他详细地向大家介绍,他将以何种途径在未来某一天竞选总统成功。罗斯福以他独有的说服技巧,向大家描述了他的战略,那就是遵循他那位著名堂叔的道路:先竞选州议员,然后谋取海军部副部长,再争取当选纽约州州长。以美国最大州的州长作为基础,他将成功地谋取总统职位。在此后的25年间,他实际就是这么一步步地走过来的。
在同事看来,罗斯福的野心也许太离谱了。不过,从政的确非常适合他。当他将心思从如何赚钱转到如何影响选民上来的时候,他就进入了如鱼得水的境界。奥利弗·温德尔·霍尔姆斯后来谈到了罗斯福,说他具备“二流的智商,一流的气质”。基于罗斯福的这种特点,对他来说,欢笑、握手和演说的世界就比分类账、诉讼和投资的世界更为适合他。他宁愿动用母亲的钱……她也定期而且慷慨地给他送钱……去谋取公职,也不愿意投资办一个企业。综其一生,他都是靠着母亲的慷慨资助而过活。
1910年,年仅28岁而且拥有雄厚资金的罗斯福竞选纽约州参议员,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跟他在课堂上的平庸表现大相径庭的是,他发现自己能够通过演讲和谈话来倾倒选民。他一个镇一个镇地拉选票,在整个海德公园地区整整干了五个礼拜。人群、演说和竞选活动都听命于他,他也乐得借此从商界脱身。而且他的确善于此道……他成了几十年间从这一地区当选纽约州参议员的第一个*党人。两年以后,他以压倒多数的选票赢得连任。凭借着磁石般的魅力和路人皆知的名字,他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能拉来选票的人,而这又反过来使他吸引到更多人的注意,赢得了更多的听众。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于是将他提拔进入内阁,任海军部副部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罗斯福一直担任此职。罗斯福终于出名了,而且正沿着自己设计的通往白宫的道路顺利前行。罗斯福的同学里面,有不少人的经济学考试成绩为优,也有不少人成为成功的律师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只有罗斯福赢得了一次次艰难的政治竞争,并得以与总统商讨国事。
第二章 罗斯福的政治手腕与野心(4)
许多研究过罗斯福在政坛崛起之路的人,都注意到了这一点,就是他在政坛的发展之所以如此与众不同,是因为他在通往白宫的路途上,还要克服致瘫的脊髓灰质炎。罗斯福39岁时,因在其加拿大的夏季别墅游泳受寒,患上这种病症,当时他的政治生涯似乎就要结束了。他必须以非凡的勇气和高超的政治技巧才能取胜,让纽约州的*党人觉得他是一个有前途的候选人。
当然,罗斯福也的确有一些好运气。首先,在他还只是个州参议员的时候,一家报纸的记者路易斯·豪就被罗斯福的魅力迷住了,并因此辞去工作加入了罗斯福的团队,终生致力于把罗斯福推到总统宝座上。豪常常称罗斯福为“我们未来的、可爱的总统”。罗斯福罹患脊髓灰质炎以后,豪总是陪在他的身边,仍然称他为“未来的总统”,并且亲自培育罗斯福在纽约州的政治关系。其次,玛格丽特·米西·莱汉德在罗斯福罹患脊髓灰质炎的前一年加入了他的团队,她跟豪一样,为罗斯福所吸引。她全部的生活重心都在罗斯福身上,成了罗斯福忠实的私人秘书、能干的女管家和终生的伙伴,并且(跟豪一样)是罗斯福最热切的崇拜者。她跟豪一道照顾罗斯福,为他的梦想而努力,不断地帮助他适应轮椅上的生活。再次,罗斯福还能够得到母亲的钱(尽管她试图使他脱离政界)。有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有路易斯·豪和米西帮助照料他的生活,有他母亲和埃莉诺在海德公园地区和纽约市的家中尽心抚养他的五个孩子,罗斯福就能够全身心地将绝大部分时间花在家庭以外的地方。
罗斯福的最后一个好运气是他患脊髓灰质炎的“时机”。其时正处于共和党统治的十年,*党人在纽约州和其他地方获胜的情况极其少见。如果罗斯福是个完全健康的人,他多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