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自由的进化-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那些害怕者,这一变化看上去像是腐蚀,而对于抱希望者,它看上去像日渐壮大的启蒙运动,但还有一种看待这一过程的中性视角。

    在进化论者看来,这是个滚动均衡,永不会长久静止,是一系列创新和反创新、调节和元调节(meta…adjustments)所达致的相对稳定结果,这场军备竞赛产生了至少一种进步:自我知识的增长,在我们是谁和我们是什么、我们能够和不能做什么的问题上不断变得更老练。从这一自我理解出发,我们定型和再定型了我们对自己应该去做什么的结论。

    这里有一个从第九章遗留下来有待回答的问题:成为一个可责的恶棍的认定条件,实际上究竟是什么?是否可能有任何人真正满足这些条件?没有人是完美的,况且,一个完美恶棍是个有自相矛盾之虞的概念,这一点自从苏格拉底以来便已得到领会。任何打算明知故犯去作恶的人,其内部是否必须有某个东西出毛病了?我们应如何在各种开脱症状——他不知道,他无法控制自己——和那些“按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作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之间划出界线?

    如果我们把门槛设得太高,那就人人都能脱身,如果我们把它设得太低,我们会以惩罚替罪羊而告终。瞄准这个问题的种种自由意志主义提议,结果都偏离了靶子:神秘的主体因果,实践理性机能中的量子不确定性,由非物质灵魂所完成的道德悬浮,或其他幽灵般的木偶操纵者——这些说法充其量只能哄骗我们将注意力从难题上转移开,而专注于一个省事的不解之谜。所以让我们回到原来的问题:我们如何划出界线,而什么东西能在来自科学的全部压力面前保持这条界线不撤退?
第30节,
    设想一种资质(aptitude)测试,测量心智灵活性、一般知识、社会理解和冲动控制等等有理由认为是对道德主体性的最低要求的指标。这样一个测试可以将我们对责任能力的默会理解中所隐含的观念变得可操作:正常成年人具有这些能力,而你要么也具有,要么没有。我们可以把测试设计得具有“天花板效应”:满分100分,你的得分不可能超过100,而且多数人都会得100分。(我们对该阈值以上的能力差异没有法律上的兴趣。缺乏想象力的史密斯或许未能和他的同伙——聪明绝顶的琼斯——一样清楚地了解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但史密斯也了解得相当好,足以让他承担责任。)

    这种方针的理由是清楚而熟悉的,而且在诸如汽车驾驶执照这样的简单应用中看来效果不错。你必须满16岁(或15岁或17岁)而且必须通过一个资质和规则知识测试。从此以后你就获得了在道路上驾驶的自由,并和任何其他驾驶者一样被对待。这样的政策可以在我们对它的公路安全影响了解更多之后做出调整,夜间限制、实习期、对可识别残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例外规定,都可以在最大化安全性和最大化自由之间的成本收益权衡中得到考虑。

    这样一种平衡过程,也可以在有关免除或减轻责任的依据这一更一般问题的争议中看到。当我们对相关无能及其效果的模式了解得更多,我们就为重新确定个人相对于门槛的位置找到了依据,变化往往(但并非总是)朝向豁免某类之前历来被视为显然可责的人。这造成了一种门槛永远在后撤的表象,但我们需要更冷静地检查一下这一表象。

    比如,我们完全有可能在不对我们的哲学背景假定做任何修正的前提下,对我们关于谁应被囚禁谁应被治疗的政策做出重大修正。毕竟,当我们发现某一被囚禁的个人被错判时,也并不改变我们关于有罪和无辜的观念。我们将这不幸的人从被认定为有罪者的集合中移除,但不改变集合成员的判定标准。

    完全是因为我们坚持我们对罪行概念的标准理解,才让我们认识到这个人终究是无罪的。类似的,基于新证据的力量,一个类别的个体可能从被视为可责者的集合中被移除,而同时不对我们关于道德责任能力的观念做任何改变——特别是不发生任何“腐蚀”。我们只是会发现,我们社会中可负道德责任的人比我们迄今所认为的要少。

    那句焦虑的咒语又来了:“可这一切到哪里是个头?”我们是在朝一个百分百“用医学方法处理”的社会前进,在这种社会里没有人是可负责任的,每个人都是其某个不幸背景特性(先天的或后天的)的受害者?不,我们不是,因为存在着对抗这一趋势的力量——不是神秘的形而上学力量,而是容易解释的社会与政治力量——它们和阻止法定驾驶年龄上升到(比如)三十岁的力量实际上是同一种。

    人们想要保有责任能力。成为自由社会中一位声誉良好公民所能带来的利益,得到了如此广泛而深刻的领会,因而总是存在一个把自己包含进去的强烈预设。受谴责是我们为获得信任而付出的代价,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乐意支付它。我们付出高昂的代价,在某桩违法行为中被抓住后接受惩罚和公开羞辱,以此换取一个重新回到游戏中继续玩下去的机会。

    所以,守住界线避免潜行开脱的最佳策略很清楚:保护和加强一个人若是声誉良好公民就会参与的那些游戏的价值。是这些利益的腐蚀,而不是人类和生物科学的前进步伐,威胁着社会均衡。(回想一下伴随着苏联的衰败和最终崩溃的那条讽刺标语:他们假装付我们钱,而我们假装工作。)
第31节,
    因为总是存在强大诱惑让你把自己变得足够小,以便将你行为的原因外部化并拒绝承担责任,抵消这些诱惑的方法是,给人们一个他们无法拒绝的提议:如果你想要自由,你必须承担责任。可是那些就是无法自力更生的可怜虫又怎么说,他们抵御诱惑的能力弱小,几乎肯定要过一种犯罪并受惩罚的生活?这样一个仅仅伪装成自由选择的强迫性提议,对他们是不是不公平?

    他们无法真正履行承诺,于是就被惩罚。他们或许是有用的替罪羊,因为我们用他们树立的例子让惩罚预期保持生动,而这些预期真正威慑了那些自我控制能力稍好的人,可这不是明显不正当的吗?毕竟,“他们不可能不这么做。”在一种意义上,这句老掉牙的话适合这一情况,但如我们即将看到的,它不是非兼容主义者所担忧的那种意义。

    跨越门槛过程的动力学,或许在偶尔会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极端案例中可以看得最清楚。比如,我们应该对已定罪的恋童癖(pedophiles)做什么?再犯率是惊人的——很明显,你真的无法教会这些老狗新花招——假如给他们自由,他们可能造成的伤害将是更骇人的(昆西(Quinsey)等人,1998)。

    然而,存在一种其有效性已为研究所展现的治疗方法,它能赋予恋童癖自我控制能力,从而让他们变得足够安全而能够回到社会(在一些额外监控之下):去势(castration)。一个可怕症状的可怕矫正。这会是合理的吗?这不是“残忍而不寻常的惩罚”吗?重要的是,许多被定罪的恋童癖自愿接受去势,作为对无限期监禁的远更合意的替代。(把一个性犯罪者释放进一个社区,引起其居民完全合理的害怕和愤怒,并决心组织警戒队以迫使这个危险人物离开本镇,这种时候,你倒较少听到对残忍而不寻常惩罚的抱怨。)

    问题远未解决,而且被许多因素复杂化了。去势是通过停止睾酮(testosterone)流入身体而获得其主要效果的,而这可以用化学的或手术的方法做到。化学去势需要反复注射而且一般是可逆的,但药物有一些不良副作用;手术去势是不容易逆转的,但它对行为的主要效果可以通过自我施用睾酮而被绕过——如果他真的想要的话。可是为何他会想要这么做呢?(例如,见普伦特基(Prentky,1997),罗斯勒和魏茨滕(RoslerandWitztum,1998)。)

    去势的象征效果,是让这话题如此充满火药味的明显因素。假如手术切除(比如)阑尾也能对接受手术者的自我控制产生同样的戏剧性正面效果,那就很难相信对此选项会有这么多激烈反对。经验告诉我,在此背景中讨论这话题,会让某些读者头脑眩晕。“他竟然提倡阉割!”

    不,我将这项政策作为一个严肃的替代选择而提出,但并未对它是不是最佳做法表达任何观点。毕竟,很可能即将出现某种更好且更温和的疗法。此外,为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