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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内当国-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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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登说得郑重其事,表情煞有介事,把厨工头目唬得两眼放光,心想,切臊子的要求跟一般的灌香肠的肉料没有什么不同,可是衙内爷把腌肉的时间规定得如此仔细,做出来的腌肉肯定不同凡俗。



  高登最后告诉他们,腌好之后,一块高高地挂在厨房炉子上面,不断火地熏上半个月,熏好之后切成大片煎着吃;另一块用酱汁煮熟之后,再取一口空铁锅,锅底放入松针、竹枝和话梅,其上置一铁架,煮好的猪肉放于铁架之上,加盖熏足一刻,切成小片夹在炊饼里吃。



  厨工头目说:“敢问衙内,这两种腌肉菜肴叫什么名字?”他听到做法就知道,这两种腌肉虽然跟腊肉有些相似地方,但又不一样,也是衙内爷的创新菜。



  高登回答道:“问得好,这两样菜可大有来头。前一个叫做云蒸霞蔚高冷培根,后一个叫做岁寒三友节操熏肉。”



  厨工心想,岁寒三友节操熏肉这个名字说得明白,是用岁寒三友松竹梅熏出来的肉,可是云蒸霞蔚高冷培根就没那么容易明白了。云蒸霞蔚高冷,大概是说这块猪肉挂在厨房的高处,用烟雾冷熏而成,可培根二字要作何解释?这是做菜,又不是种植花木,哪有根需要培?高登看到他一脸困惑的样子,也懒得跟他解释,挥挥手让他拿着漏斗去灌血肠了。



  不管是香肠、小肚、熏肉、培根,还是高登从屠市拎回来的那只风干鸡,都不是今天能吃得上的。今天要招待这些大肚汉,血肠这一味食材是一定少不了……
第二十三章 解开水浒千古谜团
  苏东坡说,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贵不肯吃,贫者不解煮。



  那是黄州,汴梁人民对猪没有那么大的种族歧视,在汴梁,每天都会有数百头肥猪为了满足首都人民的口腹之欲,前赴后继地倒在以曹正为代表的屠夫们的屠刀之下。



  但是高登的这道杀猪菜,他们却从来没听过。白肉、猪肝、肥肠、苦肠、血肠、拆骨肉、护心肉,全都不加任何调料,只是用锅蒸熟,装到盘子里,白的煞白,红的通红,然后蘸着蒜汁吃?然后旁边还另起一个汤锅,用猪骨和鸡骨熬制成汤底,锅里煮的仍然是这些已经熟了的下水和五花肉,另外就是一些时令青菜。



  高登举着筷子,说了一声“请”,就先奔着蒜泥各种肉下手了。在座的其他人,吃东西也都向来百无禁忌,于是就都学着高登的样子,一只手扯着袖口,一只手优雅地夹起一片白肉或者下水,翩若惊鸿地在蒜汁碗里一蘸,然后不疾不徐在自己面前的瓷碟里沥干汤水,再儒雅斯文地放入口中,细细品味猪肉在齿颊之间流转跳动的滑润细腻的感觉,继而因为蒜汁带来的刺激感而发出近乎满足的“呼”声。



  这是他们吃第一口蒜泥白肉时风度翩翩的情景。从第二口开始,高登有一种时空转换的错觉,场景仿佛一下子从太尉府的西院,变换到了某个山寨,在座的各位都是开山立柜的掌柜、占山为王的法外之徒。



  蔡倏甩掉外衫,露出一身黑色的劲装,运筷如风,嘴里啊呜有声;高冲汉已经站起来了,一力降十会,拿筷子当叉子用,往繁密如织的筷子网里硬戳,戳到什么算什么;林冲的坐高凭空往上长了一尺,显然屁股已经离开了板凳;鲁智深单脚踩着座椅,不住地大口吃肉喝酒,居然还有空高呼“痛快”,让高登很好奇他的嘴是不是有什么独特的构造。高尧康本来就抢不过他们,还非要保持温文尔雅的风度,只好靠哥哥高登帮他夹菜。曹正一个杀猪的,偏偏有洁癖,全部心思都用在躲避淋漓的蒜酱汁上了。



  幸好厨房里流水一样地将蒸好了的肉食送上来,这才没有因为杀猪菜发生火并,保全了兄弟义气。



  鲁智深边吃边说:“洒家平生最喜欢食猪肉。若以肥美而论,猪肉超过牛肉和羊肉多矣。往日行走江湖的时候,多食牛肉,这几年少吃的猪肉,今天算是在贤弟的这道肥而不腻的杀猪菜上找回来了。”



  此时已经酒过好几个三巡,肉过好几个五味,林冲他们几个的肚子里也有了底儿,可以腾出嘴说话了,就纷纷用贫瘠的词汇量表达了对杀猪菜的喜爱之情。



  这让高登想起《水浒传》里梁山好汉们不管走到哪里,哪怕是到了那种一看就知道能有野菜粥卖就不错的山野小店,点菜的时候都一定要点上几斤熟牛肉这个千古谜团。



  高登问道:“师兄既然喜欢吃猪肉,为何行走江湖的时候,偏要叫牛肉来吃?”



  “这个,”鲁智深扭扭捏捏地说道:“个中因由,有点难以启齿。”



  林冲见鲁智深一脸腼腆,高登又执意要问,只好说道:“贤弟有所不知,我大宋没有肉牛,只有耕牛,禁止私屠滥宰,吃牛肉是犯法的,所以江湖上的好汉才格外喜欢吃牛肉。”说完,林冲甩给高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高登确实懂了。哪怕没有林冲那个“你懂的”的隐晦眼神,高登也懂了——所谓江湖好汉,原来就是一群中二病的傲娇男人,不管有没有走上杀官造反这条终极道路,至少在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叛逆的青年或者中老年。他们随时随地都想对外宣布,我是一个叛逆的人,我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我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只不过,这样的想法可以在脑子里偷偷地想,也可以明目张胆地把想法变成行为,但就是不能用嘴说——用嘴说,就成傻逼了。



  这就好比,在家的时候,左邻右舍都知道老王家的小三是个游侠二愣子,整天揣着把匕首,没事要少招惹他。游侠王小三因此沾沾自喜。但是当王小三出门在外,走到没人认识他的地方,他该怎么给自己宣传呢?



  这时候他有两个办法,一是每到一个人多的地方,就把匕首掏出来,说,我乃游侠王小三,谁敢惹我?但是这么干又有两种可能,一是被在场的人当作傻叉,二是跳出来另外一位同样是外地游荡过来的游侠,说,我敢打你。两个结果都不太好。



  另一个选择,就是大模大样往酒店的凳子上一座,睥睨地看着闷头吃黄焖鸡盖浇饭的路人甲乙丙丁,大喊一声,伙计,给我切几斤熟牛肉!你管我吃得了吃不了,重点在于爷爷要的是——都听好了,朝廷不让吃的——牛肉!于是一个叛逆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形象就树立起来。



  “我江湖儿女果然豪气,当浮一大白。”高登也不戳穿非要吃牛肉是一种约等于贴胸毛的行径,端起酒杯敬酒,大家都跟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高太尉府里藏的酒非常多,高登知道鲁智深、林冲都酒量惊人,蔡倏和高冲汉也向来鲸吞牛饮,所以搬了十几大坛子过来。



  刚开始喝酒的时候,鲁智深把每个坛子都打开了,先挨个尝尝。他端起这个坛子,倒了一碗,看一眼,咚咚咚咚灌了下去,吧唧吧唧嘴说:“色清味冽,不错,不错,这是樊楼的眉寿。”再端起另外一个坛子,又倒了一碗,看一眼,咚咚咚咚灌下去,吧唧吧唧嘴:“质淳而味苦,也不错,这是任店的仙醪。”又端起一个坛子,倒一碗,看一眼,一口闷下去,吧唧吧唧嘴:“色泽微黄,香甜适口,这是高阳正店的流霞。”……一连十几碗喝下去,这十几坛子酒的出处,也都被鲁智深随口道来。



  林冲和高登鼓掌叫好,蔡倏和高冲汉对视一眼,也非常佩服,连着干十几碗酒,他们俩也都做得到,但是要像鲁智深一样,一口叫出这么多种酒的名字,他们就万万做不到了。



  高登学鲁智深的样子,也一碗一碗换着样喝。先喝一碗潘楼的琼液,淡,再喝一碗清风楼的玉髓,淡,接着来一碗真州佳酿花露,呸,这度数和味道,简直跟香水差不多。高登也把十几坛酒喝了一轮,发现不是黄酒就是果酒,顿时对动辄举着酒坛子豪饮的江湖好汉失去了敬意——也就是手劲大点,酒量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到后来,肉已经吃不下了,几个人在那里闹着喝酒。高登站起来,敲着酒碗说:“诸位,咱们这么喝酒可不成。等想个喝酒的章程。”



  在场的人多是好事之徒,个别不是的,几大碗灌下去,略微有些酒意,也开始意气风发,于是都轰然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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