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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往事-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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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视着对方,试探着对方,也防备着对方,但都没敢做出过火的举动。

    然而,一个人的突然亮相打破了这种僵持,这个人就是韩王信。他这次成功地发扬了搅屎棍精神,连拉带推,一阵牵线后,刘邦和冒顿终于登上了擂台,开始了真正的对决。

    这是一次危险的行为,如果按常理推断,这次行为过后,失败的一方可能会丧失和对方叫板的资格。当然,韩王信是希望冒顿选手获胜的,因为只有那样自己才能咸鱼翻身。

    而事实上,韩王信一直期盼的情景没有发生,不是那两位大哥没上擂台,而是在擂台上有人放了水,最终使这次规模空前的对垒成了一场水分颇多的表演赛。“打假拳”、“踢假球”这种事情在两千多年前就能发生,难怪我们的国足会踢不出亚洲,这真是习惯经验害死人呀。

    我们废话也说的够多了,那就请两位老大上擂台吧!

    公元前200年冬,刘邦亲率大军越过句注山直指平城。从敲打韩王信开始直到此时,刘邦仍一直保持这全胜的记录,这让刘邦有些忘乎所以。

    兵法云:“骄兵必败!”这句话刘邦是晓得的,可在这些完胜的记录面前,他忘记了这句话的精髓,也没沉下心去考虑出现这种状况的缘由,只得出了个结论——冒顿不堪一击。

    而冒顿这次表现却出奇的优秀,他继续发扬收拾东胡王的手段,频繁示弱,引诱刘邦。就在刘邦进军的途中,他派去老弱残兵,多方阻拦,但每次刚一接战,扭头就跑。

    这种频繁的骚扰、溃退、再骚扰、再溃退,让刘邦烦不胜烦;更重要的是那些攀胳膊吊腿的老弱病残,实实在在的迷惑了刘邦。最终他传下了一道军令——全力追击,一举灭敌。如果刘邦知道这道军令会带来什么后果的话,打死他也不会这么张牙舞爪的。

    刘邦带领的这支军队是个多军种部队。当然也不是什么海陆空三栖,只是步兵、骑兵、车兵三个原始军种的混合体。总的来说步兵人数最多,最少占总人数的2/3;至于车兵那只是这支庞然大物中的星星点缀,根本没被搞成独立兵团;骑兵那就要少的多了,最多不超过10万人。

    大家看到此,也许会很迷惑,人家冒顿40万骑兵,你用10万骑兵和人家对砍,脑子灌水了吧?纵然把20万步兵派上去,让这些大哥提两条腿在野地里和人家的大马赛跑,不该是发了疯吧?

    事实上,刘邦不是脑子灌水,也没发疯,只是被蒙了两眼。因为前段时间冒顿把精兵良将隐藏的太好,刘邦派出去的明探、暗探所得到得消息是“匈奴兵十余万”。如果把这个数字和刘邦带来的人数加以对比的话,汉军似乎会稳赢。

    当然,刘邦此时对他的这支多兵种部队是抱着很大信心的。他的打算是用10万骑兵去和匈奴人对砍,20多万步兵、车兵在四周布防呐喊,从而一举歼灭其有生力量,剪除眼前这个祸胎。

    介绍到此,本次pk的结果已毫无悬念。

    但刘邦不同于常人。如果只搞数字游戏,似乎展示不了他异于常人的魄力,前边提到的那道极为要命的军令,就充分展现了刘邦这方面的能力。

    刘邦的军令下达后,汉军全速向平城全力进发了。

    当然,代步工具的不同,跑出来的效果也就不尽相同了。刘邦骑的是马,因此他带着10万骑兵马不停蹄地首先赶到了目的地,而那20万仁兄则很无奈的用两条腿在后边量路。

    刘邦率先跑到平城后,冒顿也悄悄地逼了过来。

    冒顿本着把刘邦忽悠到底的精神,在平城西的白登山设下埋伏,然后派那群攀胳膊吊腿的仁兄们赶去平城诱惑刘邦。

    刘邦见此情形,极为兴奋,率领骑兵蜂拥而出,一直把那群老弱病残撵到了白登山。

    到这里后,刘邦不撵了,也并不是他不愿意撵,而是无需再撵了。当然也不是刘邦把人家消灭了干净,而是人家把他团团围了起来。

    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人群,刘邦愣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的10万骑兵会有这么大的规模。

    一直以来看到的老弱病残不见了,而是整齐划一的铁血精锐。西面是清一色白马,东面是清一色青马,北面是清一色黑马,南面是清一色红马,每面是10万骑的方队,而刘邦则很不幸的待在了中央。

    如果谁再在他的耳边说什么“匈奴只有十多万人马”,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砍掉他的脑袋,因为这些人只给他点清楚了一个方向的人数;如果此时还有人说对方只是些老弱残兵,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砍掉他的脑袋,因为那清一色的战马和昂扬的斗志,纵然是个兵盲也该看出其中的蹊跷。

    刘邦不再亢奋了,替而代之的是无奈和茫然,此时的他,抱头痛哭的心都有。
第七章 烽烟再起—(十一)冒顿其人(二)
    公元前209年,也就是陈胜吴广起义的当年,冒顿终于如愿以偿地登上了单于的宝座,实现了自己的人生规划。虽然他的手段不太能拿上台面,但实践证明还是比较实用的。不过这位仁兄的名声因此而一直不是太好,他很荣幸地被划归到“臭棍”那一类人群里边。这种简单的分类,虽然对这位仁兄不太公正,但也比较靠谱。可见谋杀亲爹这种的事情,绝不能算上是什么好事。

    政治斗争就是这么残酷,无论一统天下的帝王,还是割据一方的霸主,要想混个自然死亡,还是很有些难度的,这个岗位的危险指数要比黑煤矿的矿工们还要高出好几个百分点。这个位置上,杀人和被杀,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如果侥幸混了个自然死亡,那应该是祖宗八代烧了高香。

    不管怎么说,我们的这位主角终于登上了历史舞台的中央,再多美言也难以掩饰其恶行,再多诋毁也难以削弱其武功。

    此时冒顿的心情是比较畅快的,虽然东有东胡,西有月氏,但南边的秦朝铁骑已褪去曾有的荣光,冒顿成功跻身区域三强。但这位仁兄并不满足与此,他的眼光放的更远,他要第一,并且是唯一。因此,他开始在这条道路上努力了。

    而就在冒顿名列区域三强的同时,我们另外一个主角刘邦还在深山老林里当土匪。由此可见,在刘邦和冒顿先后登上擂台之前,冒顿的起点明显要比刘邦高出许多。刘邦如果在pk中吃亏,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当然,打仗的能力不能按先来后到进行排序,但也不失是一个实力对比的参考。

    好了,不再废话了,把时间交给冒顿这个主角来支配吧。

    冒顿当上单于没多久,还没来得及考虑如何去搞周边邻里关系,一个没事找抽的人出现了,这个人就是东胡王。

    东胡这些年来地盘广大、人丁兴旺,一直看不起身边这个来回搬迁的邻居。虽然有过几次摩擦,但匈奴人在顽强的头曼单于带领下,终没被东胡吃掉。因此东胡在心底是非常讨厌头曼的。

    冒顿杀掉了头曼,这件事让东胡人在心底多少有些快意。不过快意归快意,并不代表东胡对冒顿有多少好感。因此,东胡准备利用新单于登基的机会,匈奴祝贺一番,趁机试探试探冒顿有多少分量。

    东胡使臣屁颠屁颠跑来了。在冒顿的面前,使者趾高气扬的宣贯了一番东胡的治边方针后,最终用一句话为此次出使做了定性:“吾王欲得头曼时有千里马。”

    千里迢迢跑来专门要一匹马,东胡王也真能够恶心人的了。

    一匹马本不代表什么,但这是头曼骑得的千里马,虽然头曼死在了冒顿的手上,但不管怎么说仍然是人家的老子,你这个时候没头没脑地跑来,要人家老爹的东西,这似乎也有些过分。

    很多匈奴人生气了。我靠,那匹千里马是我大匈奴的宝马,说给就给啊?因此这些人纷纷表示:“不给!”

    就在一片嚷嚷怒声之中,冒顿说话了:“不就是一匹马吗?和人家做邻居怎么能这么吝啬?”

    使者很高兴,牵着千里马洋洋得意地返回了东胡。

    东胡这次要马事件让很多匈奴人义愤填膺、耿耿于怀,可令他们想不到的是,东胡人想得到的东西远不止那一件。

    没多天后,东胡使臣又来了。他这次不是要老单于留下来的东西,而是要现在单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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